Q/GDW-15
湖北省电力公司 发布
2008-12-22实施
2008-12-22发布
380V—500kV电网
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
(修订)
Q/GDW-15-010-2008
代替Q/ED 119 001-2007
湖北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目 次
前 言 II
1 总则 1
2 500kV电网 3
3 220kV电网 4
4 城市110kV电网 5
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络 6
6 农村电网 7
7 继电保护、通信、调度自动化 8
8 无功补偿 10
9 电能计量 11
10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 14
11 主要电气设备 15
12 主网设备技术改造原则 23
1前 言
为规范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配、用电工程的建设及改造技术工作,提高电网设备装备水平,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并结合湖北省380V—500kV电网目前的发展水平、运行经验和管理要求而提出,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380V—500kV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工作。
本标准于2007年6月21日正式颁布实施(Q/ED 119 101-2007),2008年初,为与国家电网公司差异化标准中有关规划、基建、生产类标准条款保持一致,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见修编说明。
本标准由湖北省电力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院负责起草,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发展
部、安全监察部、科技信息部、基建部、营销部、农电工作部、调度中心、信通中心参与有关章节编写工作。
本标准起草人:宋伶俐、汪涛、刘建华、杜治、陈宏、忻俊慧、胡惠然、林志伟、梁新建、代伟、周想凌、胡刚、殷建刚、董永德、陈隽、陈国强、潘小兵、苏昊。
本标准审核人:周世平、杨勇、胡波、梁志斌、刘世琦、詹必川、谭文林、吴耀文、蔡敏、傅军、李小平、涂琦、王力军、方毅、周友斌、靖小平、涂明、彭世建、刘启德、金涛、王金槐、戴堂云、喻子易、程建翼、施通勤、詹智红、许萍、杜江、季斌、田华、李松山、胡传禄、罗志娟。
本标准由湖北省电力公司批准。
本标准由湖北省电力公司负责解释。
380V—500kV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修订)
11 总则
范围
本导则
了湖北省电力公司管辖的地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管辖的380V—500kV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工作。接入湖北电网的独立发电厂、企业自备电厂、热电联供、综合利用发电厂以及以各种电压等级接入湖北电网的大用户应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导则的条款。本导则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在被引用标准被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GDW156—2006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L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 599-2005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 5218-2005 220kV -500kV 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03-1999 35kV-110kV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规程
DL/Z 713-2000 500kV变电站保护和控制设备抗扰度要求
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线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49-2001 220kV-500kV变电站计算机监控设计技术规程
DL 5003-2005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
电监会5号令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5202-2004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颁布 国家电网公司500kV变电站典型设计
国家电网公司颁布 国家电网公司220kV变电站典型设计
国家电网公司颁布 国家电网公司110kV变电站典型设计
国网生技[2005]400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网生技[2006]51号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改造指导意见
鄂电司生技[2007]15号 湖北电网继电保护复用通道技术及
国家电网发展[2008]195号 关于印发电网差异化规划设计指导意见的紧急通知
国家电网办基建[2008]1号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输电线路)的通知
国家电网办基建[2008]20号 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变电部分)的通知
国发[2008]23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
电网建设的基本原则
湖北电网采用以下标准电压等级:
超高压输电: 500kV;
高压输电: 220kV;
高压配电: 220kV 、110kV、35kV;
中压配电: 35kV、10kV;
低压配电: 380V/220V。
湖北电网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中规定的各项安全稳定标准,全面贯彻分层分区原则,简化网络接线,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满足《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中对安全供电的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对电能质量的要求。
湖北电网应加强受端系统内部最高一级电压的网络联系,加强受端系统的电压支撑和运行的灵活性,在受端系统应接有足够容量的电厂。
各电压等级电网的短路容量应该从网络结构、电压等级、变压器容量及其阻抗选择、运行方式等方面进行控制,各级电压断路器的开断电流以及设备的动热稳定电流应与安装处的短路容量配合。在变电站内的系统节点,一般不超过
1数值。
表1各电压等级的短路容量限定值
电压等级
短路电流
500kV
50kA,63kA
220kV
40kA,50kA
110kV
31.5kA,40kA
35kV
25kA
10kV
16(31.5)kA
各级电压网络短路电流控制的原则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电网最高一级电压母线的短路电流在不超过表1规定值的基础上,应维持一定的短路容量,以减小受端系统的电源阻抗,即使系统发生振荡,也能维持各级电压不过低,高一级电压不致发生过大的波动。
电网其它电压等级网络的短路电流应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基础上采取限制措施:
a)网络分片,开环,母线分段运行;
b)适当选择变压器的容量、接线方式(如二次绕组为分裂式)或采用高阻抗变压器;
c)在变压器低压侧加装电抗器或分裂电抗器,或在出线断路器出口侧加装电抗器等。设计采用此措施前需进行短路电流计算校核并确定阻抗值。
根据经济增长和城市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可将电网负荷增长速度分为较慢、中等、较快三种情况,对应的各电压等级电网的容载比选择如表2所示。
表2 各电压等级容载比选择范围
电网负荷增长情况
较慢增长
中等增长
较快增长
年负荷平均增长率(建议值)
小于7%
7%~12%
大于12%
500kV及以上
1.5~1.8
1.6~1.9
1.7~2.0
220kV
1.6~1.9
1.7~2.0
1.8~2.1
35kV~110kV
1.8~2.0
1.9~2.1
2.0~2.2
注:容载比是某一供电区域,变电设备总容量与对应的总负荷的比值。
电网的无功补偿应以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为原则,并应随负荷(或电压)变化进行调整,避免经长距离线路或多级变 压器传送无功功率。无功补偿设备应采用可分组自动投切的并联电容器、电抗器为主。为保证受端系统发生突然失去一回重载线路或一台大容量机组(包括发电机失磁)等事故时保持电压稳定和正常供电,不致出现电压崩溃,受端系统中应有足够的动态无功备用容量。
加强无功管理,变压器总容量在100kVA以上的高电压等级用电企业的功率因数要达到0.95以上,其他用电企业的功率因数要达到0.9以上。
随着高一级电压电网的建设与完善,下级电压电网应实现分片供电,并应逐步解开高低压电磁环网。
电网建设应遵循简化电压等级、减少变压层次的原则,在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考虑采用20kV电压等级供电方式。
电网规划应尽量按饱和负荷选定新的电力通道及变、配电站站址,并纳入城市规划,超前预留。电网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电力通道资源,提高通道的输电能力。
电网建设应遵循一次系统、二次系统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运原则。
城市电网应积极推广应用小型化、无油化、经济化、少维护、节能型、智能型设备,应采用品牌产品,提高设备装备水平。
电网建设应采用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积极推广应用建设占地少、维护少与自然环境协调兼容的输变电设备技术、环保技术。
新建变电站、输电线路应严格执行典型设计要求,变电站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化”的要求进行建设。
新、扩建变电站按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新建变电站必须统一授时,全站应配置标准时钟授时设备。220kV及以上变电站授时设备宜按双套冗余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