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移动内训师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内部培训师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专业齐全、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内部培训师队伍,进一步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学习型组织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内训师),是指符合聘任条件,以讲授(包括电子教学)、研讨、课程开发、入职引导、任职辅导等方式,承担培训任务的人员。
第三条 内训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结构合理,分级负责,择优选聘,动态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岗人员。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是内训师队伍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内训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培养、考核、激励,包括管理办法制定、内训师评聘、课程开发、
选编、知识推广、积分管理、内训师技能提升和档案健全等工作。
第六条 各级专业部门是内训师队伍建设的支撑部门,负责本专业骨干的培养和推荐工作,并为其参与内训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章 聘任条件与职责
第七条 内训师根据专业分为:营销客服类、网络建维类、业务支撑类、综合支撑类,管理类。考虑专业能力及授课水平等因素分为三级:市级内训师、省级内训师、集团级内训师。 第八条 选拔对象
中高层管理人员、各级直线经理、专家及专业知识扎实且授课能力较强的员工。
第九条 聘任条件
基本条件
级别 培训贡献积分 学历 工作经验 教学达标 培训满意度 绩效达标 (累计)
工龄两年,1、熟悉培训目的和授课内容;年平均满意市级内年度绩效优 本岗位工2、表达清晰、有条理; 15分 度80分及以训师 良及以上 作一年 3、提供相关授课材料 上
1、具有较高的组织教学能力与
技巧;
任市级内2、在主讲课程上拥有优良的独担任内训师大专训师两年,立编写的完整培训教材; 省级 期间年平均年度绩效优及以本岗位工3、接受TTT培训并合格, 30分 内训师 满意度85分良及以上 上 作三年以4、在课程
开发上能起主导及以上 上 作用;
5、在其核心课程上具有培养内
训师的能力;
本科省级内训备注:资深内训师由省公司推荐,集团评聘。 集团级 及以师工作两根据集团公司评聘要求 凡被集团聘为内训师的,省公司均聘为资深内内训师 上 年 训师。
第十条 内训师职责
一、 为人师表,自觉践行并传播公司文化
二、 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培训、辅导任务
三、 负责学员或辅导对象的评估,并协助建立培训档案 四、 根据培训满意度评估,不断优化课程内容和培训形式 五、 收集、整理、分享各种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项知识管理活动。
第四章 选聘程序
第十一条 评聘
一、申报:员工自主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申报人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内训师申报表》和培训材料(包括课程大纲,教学ppt,试
,教学案例)。
二、审核: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资格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三、试讲:按内训师申报不同等级逐级组织试讲评审。 四、聘任:评审通过者由选聘单位颁发相应等级内训师资格证书。 五、晋级:省级内训师原则上从市级内训师中产生,集团级内训师从省级内训师中推荐。
经验丰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高级专家,可直接聘为省级内训师。 第十二条 权限
一、 市级内训师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聘,报省公司备案; 二、 省级内训师由省公司组织评聘;
三、 集团级内训师由省公司推荐,集团公司评定。
各级内训师的申报、评聘原则上由低级向高级逐级晋升。 第十三条 聘期
内训师聘期两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原评聘单位续聘或申报晋升。
第五章 考核与激励
第十四条 省公司对各单位内训师队伍建设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包括教学组织、课程共享、课程开发、案例整理、交流活动等方面。 第十五条 各单位对内训师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包括培训积分考核和培训满意度考核,涉及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培训满意度、培训贡献度、课程开发参与度等方面。
一、 培训积分考核
内训师按照级别不同,每年所要求完成的基本培训积分为:
级别 市级内训师 省级内训师 集团级内训师
年度培训积分 10 20 30 详见《江西移动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二、培训满意度考核
1、培训组织单位负责培训效果评估(评估样表见附件),并将评估结果提交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建档。
2、培训效果满意度等级
等级 满意度
优秀 ,,,,—91,
优良 90,—81,
合格 80,—71,
不合格 70,以下
第十六条 奖惩
一、享受内训师课酬津贴
二、按相应课时奖励积分
三、专家选聘参考维度之一
四、职级晋升参考维度之一
五、优先获得相应学习进修机会
六、给予优秀内训师一次性奖励。
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降低或取消其内训师资格:
一、个人年度绩效考核需改进者;
二、年度培训积分不足相应等级积分的50%者;
三、年度平均培训效果满意度评估为不合格者;
四、因工作调动、身心健康及其他原因不能承担培训工作者;
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教学安排,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十七条 课酬及费用
一、课酬
:
课酬(元/学时)
级别
工作时间 业余时间
集团级内训师 60 100
省级内训师 50 80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发,标准不低于20元/学时 市级内训师
二、课酬由培训组织或邀请单位核发。
三、异地授课,差旅费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按财务相
关规定在本单位报销。
第六章 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 鼓励内训师自主开发和优化培训教材,培训的讲义、案例及其他辅助教学资料,须经专业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内训师为公司开发的课程、项目等培训资料,无论是否独立开发,知识产权都为公司所有,作者可拥有署名权。 第二十条 对于内训师所接触、拥有的各种公司培训资料(包含且不限于以光盘、书籍、幻灯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存在、以纸面或电子介质储存的材料),无论以何种形式取得,都应妥善保管,严格保密。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对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与传播。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须对内训师所拥有的培训资料予以妥善记录、监管,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与保管
。内训师离职时,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须将内训师所持有的培训资料予以收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归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1、内训师申报表
2、内训师信息汇总表
3、内训师试讲评审标准
4、内训师授课评估问卷
5、内训师工作汇总表
6、内训师晋级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