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十四家城市信用社关闭清算六年以来暴露的问题给当前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启示
北海市十四家城市信用社关闭清算六年以
来暴露的问题给当前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
区域金融风险的启示
团监管JINR0NGJIANGUAN
北海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关闭至今已六年,笔者
重新回顾总结了该社关闭六年清算实践以来发现的
诸多深层次的问题,并从当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的角度提出几个方面的启示,希望能提供有益的借
鉴.
一
,关闭清算六年来发现的主要问题
北海十四家城市信用社于1998~10月关闭清
算.关闭的主要原因是:信用社经营混乱,高息揽存,
没法兑付到期债务,发生严重挤兑风险.关闭清算至
今已历时六年之久,目前自然人债务已基本兑付结
发现的主 束,法人债务清偿政策尚不明确.清算以来
要问题为:
1,法人代表任职资格不合格或者未经人民银行
的资格审查.从清算结果看,个别社法定代表人没有
经人民银行的资格审查,有几家信用社至关闭都没
有法定代表人;部分社部门负责人和营业处负责人
没有经过人民银行进行任职资格审查;个别社法人
代表学历低,没有从事金融工作的经历,不熟悉金融
业务;另#t-,法人代表兼职和长期#t-出的多;有些人
凭借背景,不按法规办事,给规范管理带来了困难.
2,贷款”三查”制度形同虚设,违规违法贷款
多,信贷资产质量低下.个别社没有坚持贷款”三
查”制度,贷款手续不完善,没有抵押物或抵押物不
足,靠领导的主观意志和关系疏远决定贷款与否.据
统计截止关闭清算日止,该社正常贷款只占总额的
6.73%,逾期和呆账贷款占93.27%,有几家社不良资
产几乎为百分之百.违规贷款的投向为:一是十四家
城市信用社向自办企业(公司)贷款24522.7万元,
占贷款总额23,58%.其中绝大部分投向房地产,形成
了资金沉淀;二是向关系户贷款.关闭清算前,十四
家城市信用社向股东贷款170137j元,占各项贷款总
额的16,4%,个别社给股东贷款占到本社全部贷款的
70%以上.另#t-,个别社单户贷款严重超比例;部分
社在无委托资金来源和委托
的情况下,发放假
委托贷款,甚至编造假贷款.
3,违规高息揽存款问题严重.关闭前各城市信
用社在开展吸储,对公和拆借等活动中高息揽存现
象较严重.据清算统计,通过拆人资金和向储户个人
吸收高息存款等方式揽存的余额为70189~j”元,占各
项存款余额的40.68%.累计支付高息存款部分的高
利22499Tj”元.截止2oo4~z5月末,清算组在兑付个人
和清理对公债务中已扣收或低扣高息1~4487y元,尚
有相当一部分高息因多种原因没法查清或已经支
付.高息存款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大了经营成
本,扩大了亏损额.
4,账外经营,私设”小金库”.关闭前的大部分
社以假公司和假账户等形式开展账#t-经营活动.最
多的一家社私设”小金库”账户l5个,一年通过假账
户收入款项113087Y元,支出款项1~4437y元,且年年
结转.”小金库”款项主要用于高息揽存款的高息支
出和手续费等方面的支出,这些高息支出,大多以
“其他应收款”,”暂付款”,”暂付利息”等科目列
支,且支付手续极不完善,漏洞很大.
5,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开支多.从清算看,部分
信用社财务
不健全,严重违反财务管理的
规定,乱借支,乱报销,乱转账,乱提费用,乱摊成本,
虚假开支和多头开户,甚至以信贷资金购买汽车和
住房等固定资产,造成国家资金的流失.另外,个别
社还向异地大量贷款;少缴和欠缴人民银行存款准
备金;部分社未经批准,擅自动用人民银行存款准备
金等.
二,成因剖析
从宏观上看:一是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
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参考,已经出台的经济金融政
策不配套,不协调和不稳定,甚至相互矛盾,由此引
起了以资金运用为主的金融的动荡或碰撞;二是部
分社组建时市场准人不规范和
低,先天不足,畸
形发展;三是管理体制不顺,各自为政,分散经营,抗
风险台匕力局弓.
国
从微观上看:一是信用社法人金融业务不熟,缺
乏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意识,法制观念不强,私设
“账外账”,做假报表,违规经营导致金融风险积重
难返;二是部分城市信用社内控制度不健全,贷款
“三查”制度形同虚设,监督流于形式,造成很多贷
款手续不全,抵押物不足或没有抵押物;三是部分信
用社为了自身利益或应付开门,不惜高息揽存,造成
恶性循环,致使经营成本提高,亏损额不断扩大,使
各信用社经营无法走出亏损的怪圈;四是贷款投向
严重不合理.在信用社贷款总量中,投向房地产和投
向股东企业和自办实体的信用社成了股东企业的附
属机构或个人的经济实体,严重违背了信用社的经
营宗旨;五是处于转轨时期,原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
也不够到位.
三,几点启示
1,严把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入口”,警惕
产生道德风险.事业成败的关键在于人.北海市城市
信用社之所以关闭,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
因是信用社没有一批年轻有为,政治合格,作风正
派,懂业务,善管理,会经营和敢于负责的高级管理
人员.因此,各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要坚决落
实总行(局)制定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暂行规定》,严把第一关,严防用人上的疏
漏,真正把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敢负责和善管理的
合格人才吸纳到金融高级管理人员的队伍中来.
2,清算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始终把
社会的稳定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头等重
要的地位.北海市城市信用社关闭后,引起社会的极
大震动.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稳定社
会,保护公民的合法存款权益,中央先后两次拨付兑
付资金73128万元,在扣除高息存款部分后全数兑付
给了储户,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以人为
本”的精神.但从后期兑付工作看,还有一些有争议
的存款问题值得商议:一是个别企业实行承包责任
制,将职工的集资款(风险金)以单位名义存入信用
社;二是部分身份特殊的单位,如部队,公检法,教育
系统和社保基金等单位的对公存款2757万元如何认
定和兑付.这些问题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解决
好了,就会推动清算工作的开展,也将为清算工作积
累经验,提供有益的借鉴.
3,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周密方案,适时和果断选
择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有利时机和方式,尽可能少
的或不选择破产等对社会震动大的处置方式.金融
部门是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特殊部门,其运营的好
坏事关社会的稳定和居民个人的生活,在处置方式,
监管JINRONGJlANGUAN
方法和时机的选择上要慎之又慎.北海城市信用社
关闭清算工作至今已经历时六年,当时因突发挤兑,
加之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在方式的选择和方
案的制定上难免有失偏颇,不够周密.今后处理类似
问题,要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和国外处置金融风险的
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周密选择和制定
方案,对出现严重支付困难和资不抵债,经采取果断
措施还无法挽救的金融企业可实行关闭破产,退出
市场的方式;对出现较严重的支付困难,但经采取措
施还能够挽救的则尽可能的采取兼并,重组和收购
等较为和缓的方式,以减少社会震荡,降低处置成
本.
4,要坚决依法追究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
要责任人的责任,绝不能让其捞到好处,以维护法律
的严肃性.北海市的清算实践告诉我们,要有效的防
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必须要维护法律的尊严,贯
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人的责任,杀一儆百,以防范和减少投机心理,尽可
能少走或不走弯路.
5,各金融机构在对不良资产的清收方面,要紧
紧依靠地方政府,利用政府行政资源,综合运用好法
律和经济手段.银行信贷活动的触角涉及社会各个
方面.无论是清收不良贷款还是打击涉嫌犯罪责任
人等活动都需要司法,财政和税务等多个部门的配
合和协调.但从北海的清算实践看,由人民银行主导
的清算工作由于缺乏地方政府强有力的外部支持和
配合,显得力不从心,使大量逃废债行为和违纪违法
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究其原因:一是地方政府
从保一方平安的目标出发,希望国家多拿钱,有等靠
要的思想;另外,考虑招商引资,企业生产和稳定等
情况,政府怕打击有关涉嫌犯罪的责任人会影响地
方的招商引资行为,担心清收呆滞呆账贷款会影响
地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加上各种社会关系复杂,目标
错位,实际执行中有打折扣的现象,管理措施也不到
位.因此建立银行和地方政府目标一致,责,权,利相
统一的机制,是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完整的重要途径.
6,金融监管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在监管时要
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呜和宽严适度,全面提高监管
人员的执法水平.金融监管人员要切实从中吸取教
训,依法行政,切实做好风险的预警,全面落实好金
融监管责任制;对发现的金融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
查处,不姑息养奸,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北海市
(责任编辑:洪菲)
亘全
2
墼
004.
窒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