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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郑建安〔201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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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郑建安〔2012〕38号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评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树立先进典型,比学创优,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市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依据及申报条件 (一)评审依据 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审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河南省安全文明...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郑建安〔2012〕38号
郑州市建设安全文明化工地 评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树立先进典型,比学创优,促进建设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市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依据及申报条件 (一)评审依据 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审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豫建建〔2005〕172号) 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规定进行检查评审。 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市区内房建工程由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巡检科室,市区内市政地铁工程由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市政地铁科,郑州新区建设工程由郑州新区分站巡检科科室,县(市、区)建设工程由所在地县(市、区)建设局分别择优推荐,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组织评审,报市建委核准发文公布。 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授予建设项目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为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各类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程规模达应到下列标准之一: 1.1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300万元以上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1.2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并且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 1.3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各类桥梁、基础设施、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 1.4 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备案许可的各类市政道路、下穿隧道、轨道交通工程; 1.5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2.申报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建筑业企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已取得国家住建部或省住建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考核合格,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企业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3.申报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3.2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有效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3.4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工作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落实,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效果良好; 3.5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及时、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3.6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评价,综合评价为优良,且达到85分及其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评审通过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4.1未及时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且没有制定项目安全达标创优计划。 4.2未办理项目施工过程基础、主体两个阶段安全评价的。 4.3专项有两项及以上应编制而实际未编制的。 4.4专项施工方案应有专家论证但未进行专家论证的。 4.5项目中在建工程(含地下室)有住人现象的。 4.6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未推行或推行效果较差的。 4.7项目验收发现重大管理、施工安全隐患的。 4.8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被处罚、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 4.9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或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被举报投诉的。 4.10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长期不在岗或挂靠资质施工的。 4.11在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对建设生产中主要过程阶段现场抽查考评分数达不到优良级的。 4.12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定为达不到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的。  二、申报程序 申报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后一个月内按工程所在地和类别向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巡检科室、市政地铁科、郑州新区分站巡检科室、县(市、区)建设局书面提出申请,按照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并做好各阶段相关资料。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巡检科室、市政地铁科、郑州新区分站巡检科室、县(市、区)建设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条件审查。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巡检科室、市政地铁科、郑州新区分站巡检科室、县(市、区)建设局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5日前,将新接受申请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市安全监督站综合科备案。 对符合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条件的建设工程,由工程总承包单位(主要承建单位)填写《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审批认定书》,连同有关申报资料报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巡检科室、市政地铁科、郑州新区分站巡检科室、县(市、区)建设局审查,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巡检科室、市政地铁科、郑州新区分站巡检科室、县(市、区)建设局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市建设安全监督站。主要参建单位的资料由总包单位一同申报,申报资料上注明“××工程创建郑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之前报送。凡未按时报送资料的,不予进行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 审报审批工作流程图: 三、申报资料 (一)申报资料具体包含内容: 1.企业推荐申请报告; 2.《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审批认定书》一式四份; 3.工程项目创建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资料文本。 3.1申报资料目录; 3.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证明、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3.3工程项目创建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一份; 3.4创建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情况汇报材料一份; 3.5各阶段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表及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综合评定表复印件各一份; 3.6工程项目获得本地其他安全奖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3.7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大门及六牌二图、现场住宿、食堂、厕所、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安全防护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情况全过程的影像资料。 4.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U盘)一份。 (二)申报资料填写要求: 1.申报表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填写“同意申报”; 2.申报资料中工程名称、企业名称等应准确无误,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资料、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统一打印成A4规格,装订整齐,并在封面标明“××工程创建郑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资料”。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资料分册装订。 5.对不按规定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评审组织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负责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组织评审工作,并由综合科具体负责实施。 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每季度评审一次。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巡检科室、市政地铁科、郑州新区分站巡检科室、县(市、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监督范围内建设工程创建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初评,并负责向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综合科推荐上报。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综合科牵头对申请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工程建设生产的主要过程阶段根据情况抽查2~3次,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审批认定书》及有关要求现场进行打分。汇总申报资料后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达到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的建设项目在外架拆除后进行现场综合打分评审,评审合格上报市建委核定。 五、注意事项 (一)由企业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上级要求推荐项目,并向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巡检科室、市政地铁科、郑州新区分站巡检科室、县(市、区)建设局申报创建计划后,组织实施。 (二)工程开工后,企业至少每月自检自评一次;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巡检科室、市政地铁科、郑州新区分站巡检科室、县(市、区)建设局对申报建设工程至少每两月抽查核定一次。 (三)建设工程接近完工,安装项目主要设备、设施安装基本完成时,由企业自评上报,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巡检科室、市政地铁科、郑州新区分站巡检科室、县(市、区)建设局初审,市安全监督站综合科组织人员验收评定,上报市建委批准。 (四)验收评定后由市建委通报表彰。视为企业、项目经理主要业绩,做为考核、评定、晋级、评先、年审的主要指标。 (五)评上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工程要注意保持和维护,市建设安全监督站例行巡检督查连续两次考评分数达不到优良级或发生伤亡事故、有影响事件的文明标准化工地,取消荣誉称号,收回证书、牌匾。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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