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学报 �社科版 � � � � � 年第 � 期 · 史学研究 ·
关于正确评价农民起义的几个理论问题
—如何看待封建史籍上的“盗贼”记载
谭 平
长期以来 , 史学界在研究封建社会的阶段斗争时 , 存在着一种普遍的倾向 , 即把封建史
上关
于“盗贼 ” 、 “流寇”等记载一概斥为封建文人和封建史学家对于农民的反封建斗争的诬蔑 , 而不加考
察地通通视为“农民起义 ” 。不少论著和教材叙述绿林军赤眉军 、黄巾军 、隋末三大农民起义军 、黄巢
义军 、李 自成张献忠起义军时 , 对封建史籍上关于它们的滥杀 、抢掠行为等等一概回避 。 比如 , 许多
在范文澜同志《中国通史 》上介绍旁及过的这方面的内容 ,在后来的著述特别是教科书中就很少提
到了 。 这些作者回避这一点 ,其理由是 �这些内容都是封建文人出于阶级立场对农民起义的诬蔑诽
谤 �重述这些内容可能损害农民起义的形象 。笔者认为 ,如此描述历史是不完全实事求是的 , 至少把
历史研究简单化了 。造成这种现象与一些理论问题未能澄清有直接的关系 。 比如 , 什么是农民起义 �
换言之 , 农民起义有没有一个大致的
, 它与盗贼的行为有无明显的区别 � 客观地承认和分析农
民起义军 中的消极落后现象是否就贬低了农民起义的历史地位 � 把农民起义和真正的盗贼区别开
来的主要困难是什么 � 等等 。 只有把这一些理论问题都弄清楚 , 求得一定程度的共识 , 关于农民起
义的研究才可能更深入更客观 。
一 、什么是农民起义
一般地讲 “农民起义 ”这一定义是根据毛泽东同志的经典论述而来的 , 指农民阶级对地主阶级
及其国家机器沉重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所进行的反抗斗争 。 常言叫“官逼民反 , 民不得不反 ” , 又
叫“斩木为兵 , 揭竿而起 ”等 。这个定义无疑是正确的 , 但毕竟是简单的 , 还有许多相关问题是因为它
的简单而滋生 。 比如 �
�一 �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 , 任何一种
都是不合理的 , 对它们进行反抗和革命都具有进步
性 。 但用历史主义的观点来看 , 封建社会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存在着合理性 , 在它存在期间
有没有一个对各个阶级都应 同样遵循的公共利益 �� 比如社会的稳定 , 正常的政治生活 、经济生活秩
序的维持 , 私有财产和个人生命的基本保证等等 �
是不言而喻的 。在阶级矛盾并不尖锐 , 统治阶
级及其国家机器 尚能协调好国家 的双重职能的情况下 ,对这个最高的公共利益的触犯 , 既不符合统
治阶级的利益也不符合被统治阶级的利益 。 因此 ,凡属这种行为不能算是起义 , 大多数真正的盗贼
即属此类 。 某些起义在其发展的某些阶段也兼有这种性质 , 并且这种性质所占比重是一个变量 , 我
们不应忽视 。
�二 � “沉重的剥削和压迫 ”怎样理解 � 也就是说 , 如何把握 “沉重 ”的涵义或标准 � 在第一个封建
朝代农民起义的革命性 、正义性和“官逼民反 ”的程度 �也就是 “沉重 ”的程度 �应该是成正 比的 �在太
平盛世 , 统治阶级轻摇薄赋 , 发展生产 ,这个时期发生的 “盗贼 ”活动能否定性为农民起义应予以严
格考察 �另外 , 与封建政府处于对立面的集团的首脑人物活动的主观动机 �为广大贫苦农民寻求更
好的处境与否 �为个人掠夺财富营造私利与否 �� 是区别起义或盗贼的一个尺度 , 而主观动机与剥削
压迫的“沉重 ”与否往往具有直接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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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农 民起义 ”除了必须反抗封建剥削和压迫外 ,还是否应包括其它一些必备条件 � 如明确的
体现农民阶级愿望的方针 、政策 、纲领 、 口 号 、必要的纪律约束等 。 笔者认为是应该包括的 。 只有这
样 , 才能把起 义与盗贼更好地予以区别 。
二 、封建史籍中的“盗贼 ”不能一概视为“农民起义 ” , 必须具体考察分析
�一 �“盗贼 ” 、 “流寇 ”中的一部分 , 确系由各种复杂的社会因素造成的 “犯上作乱 ” , 作奸违科 、杀
人越货之辈 。 从理论上讲 , 在任何一个有剥削制度 、剥削阶级 、剥削思想存在的社会 , 总会有人为了
个人贪欲去挺而走险 ,谋财害命 。 “盗贼 ”中的这部分人具有如下特征 � ��� 他们大多不是因为 �或主
要不是因为 �走投无路 , 生活无着才去啸聚山林 、烧杀抢掠 ,而是为了自己的贪欲去干这些 。 这违背
了社会的最高公共利益 , 危害官府也危害人民 。 这与在暴政肆虐的时代 “官逼民反 , 民不得不反 ”有
本质区别 。 ��� 为了杀人放火而杀人放火 , 没有任何代表或体现贫苦农 民利益和愿望的纲领 、
,
没有 �或很少有 � “杀富济贫 ”的举动 。 ��� 他们没有什么纪律约束 , 既可以对官吏态意妄为 , 亦可以对
民众态意妄为 。 《新唐书 · 刑法志 》载 � “剧贼高 玉 , 吠人数千 ⋯⋯ ” � 明末四 川地区 的土匪武装 “摇
黄 ”有令人发指的残暴行径 � “城野俱焚掠 , 炮烙 吊烤⋯ ⋯逢 人便杀⋯ ⋯尝见贼每以小儿抛空中 , 下
用长枪刃接儿承之 , 使儿横签刀上 ,手足抓跑如飞状 , 众则哄然大笑 。 又见将 人活绑树上 , 于肘下戮
洞 , 盘出其肠 , 缠其身以为乐 。又见将小儿提手足 , 以儿头撞钟 , 鸣则髓出 , 众 皆称快 。 ” 以蜀乱 ��� 这完
全是一群虐待狂 。 象这样野蛮的盗贼行为显然与农民起义的杀富济贫等举动不可同 日而语 。
�二 �区别农民起义和盗贼的困难性 � ��� 他们都要遭到封建官府的镇压 , 必然与官府为敌 , 看起
来都是封建统治的对立面 。 ��� 它们的领导组织者的来源或出身大同小异 , 一般都出身社会下层 , 或
曾经是封建政府的对抗者乃至通缉犯 , ��� “盗贼 ”们在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下也可以有众多的追随
者 , 拉起人数不少的队伍 , 与农民起义军 “天下响应 ” 、 “风起云蒸 ”有某些共同之处 。 ��� 封建文人和
封建史家出于政治立场在描述中竭力把二者混为一谈 , 这是使今天还历史本来面 目之工作十分棘
手 的主要原因 。
三 、区别农民起义和盗贼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 �充分估计和考虑封建史学家们出于地主阶级立场对农 民起义一概强加 “盗贼 ”之名进行诽
谤的客观事实 , 还农民起义之本来面 目 。 在这方面 , 史学界过去是做过不少工作的 。 比如对于张献
忠屠四 川这种传统说法的辩析考订和百家争鸣 ,基本澄清了史实 , 推翻了一系列地主阶级文人对张
献忠的诬蔑诽谤 , 就是一例 。我们既要坚持农民起义是封建社会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的唯物主义观
点 , 亦应该承认 � 并非所有封建史籍上的“盗贼 ”之类都是农 民起义 。这就提醒历史工作者 , 对封建史
书上关于 “盗贼 ”的记载详加分析考核准确判断其性质而不是武断地下结论乃是研究封建社会阶级
斗争 、农民战争史的基础工作 , 应引起足够重视 。
�二 �我们必须承认由于阶段和时代的局限 ,封建社会所有的农 民起义都必然或多或少地伴随
一些消极 、落后现象 , 如滥杀行为 、纪律约束不严 、 内江等等 卜 这样做 , 并不损害农民起义的形象 , 也
并不贬低农民起义的历史地位 , 却更有利于客观地研究和叙述历史 � 也更有利于说 明 � 传统的农民
武装起义 , 如果没有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 没有先进的阶级和政党 的领导 , 它就不可能克服 自
身的致命弱点 , 顶多成为周而复始改朝换代的工具 。 现在许多论著回避这一点 , 这是不可取的 。
�三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 , 不少农 民起义或者由于领导人物素质欠佳和有个人野心 , 或者
由于起义后客观形势发生 巨变 , 导致它们的性质处于一种变化或转换状态 , 起义的性质 日益模糊 ,
其它性质则逐渐明显 , 绿林 、赤眉先后进入长安并相互火并后已不再象 一支农民起义军 , 而成 了一
支失去斗争 目标的破坏性力量 �窦建德从援助王世充起已同割据首领没有多大区别 �黄巢进入长安
后的整个表现令人失望 ,连 人心也未能争取到 � �下转 �� 页 �
� � � 。
袋 , 面部隐藏在阴影中 , 由 于紧张碰翻 了案上的罐子 。 从构图上看 , 耳卜稣的左右两侧各安置 了两组
人 , 每组三人 , 姿态表现均不一 样 , 既把人物性格表现的多样化 , 又统一 在一个具体的 情 节中 , 在构
图土也体现 了多样统一 , 如动与静的统 一 , 那稣表情姿态倾向于静 , 两侧人物表情姿态倾向于动 。还
有明与暗的统一 。 那稣的背后是一 面明亮门 窗 , 由 于明暗对比使邓稣的 形象很醒 目 。 两侧 门窗都是
对称 的 , 增强 了邓稣所处的 中心位置 , 并使得动荡的 画面 , 保持一种安定感 。
从这幅 画 的创作可 以 看 出 , 要在创作 中真正做 到多样统一 , 并不是一 个 简单的 画 面安排 的问
题 , 这需要对主题的深刻理解和坚实的生活基拙 。达 · 芬奇为 了画这幅 画 , 曾深入生活 , 研究了多种
人的身姿 、面 貌 � 为 了画 扰大 , 他差不 多用 了一 年的时间 , 每天到无赖汉聚集的地方去观察 , 寻找类
似犹大性格特征的人做模特儿 。
这说 明艺术美离不开完美的形式 , 而创造完美的艺米形 式是既需要 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 ,
又 不能依样乱套僵死 的 “法规 ” , 需要 艺米 家根据一定的具休 内容去寻找 , 这就要求艺术家付 出艰 辛
的劳动 , 甚至于呕心沥血 , 才能找到完美 、独特适合 内容的形式 。
我们研究人体形式美法则的 目的在于 , 灵活地运 用这些法则到艺米创造中 。研究人体形式美的
法则可以 培养对形 式的敏感 , 可 以更 自觉地运用形 式美的 法则把艺术的 形式与 内容 完美地结合起
来 。 但是这些法则并不是凝 固不变的 , 人体形 式美的法则本身也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 不断发展 的 ,
因此在艺术创造 中只能灵活运 用 , 不 能生搬硬套 。 石 涛曾说 � “ ‘至人无法 ’ , 昨无法也 , 无法而法 , 乃
为至法 。 ”� 这是说 高明的艺术家不是把人休形 式美法则看作凝 固不 变的东西 , 而是善于根据创作
的具体要 求灵活运用形 式法则 , 因此说 � “无法而法 , 乃 为至法 。 ”
注 �
� 《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 第�� 页 。
� 布鲁诺 � 《拉丁文著作集》第二卷第一部分 , 第�� 页 。
� �普列汉诺夫 � 《没有地址的信 · 艺术与社会生活 》, 第�� 、�� 页 。
� 张彦远 � 《历代名画记》, 第��� 页 。
�� 《石涛画语录 》, 第��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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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在 四川毕竟还是有滥杀行为 �虽然远不象封建史书诬蔑的那么严重 �以至于无法清除四川一
隅众多的反抗势力 , 定都成都后的张 氏政权已没有多少起义性质了 。我们若要客观公正确切地描述
历史 , 就必须注意农民起义性质的复杂化问题 。实际上 ,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战争史上 , 仅就纪律
而言 , 完全做到 “不杀不淫” 、 “秋毫无犯 ”者是没有的 。 而有的论著居然从总体上这样去描述历史上
的农民起义 , 显然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 。 《军事历史 》� � �� 年第� 期《历代农民起义军的军 民关
系初探》一文就是一个例子 。该文说 � “历代农民起义军 ,都十分重视部队的群众纪律 ⋯⋯ 同时 , 农民
起义军还有对封建文人优待的规定 , 尊重读书人在起义军里成了一种风气 。 甚至许多被俘的地主 ,
只要 冒充读书人 , 就可以得到释放 ” �它只举了王小波 、李顺和杨么两个例子 , 而更多的例子却是与
此相反的 � 。 该文又说 , “从起义军的政治 目的看 , 是 ‘打富济贫 ’ 、 ‘开仓放粮 夕 , 处处为 民谋利 ”等等 。
总之 , 如果不对农民起义军性质 的复杂性予以足够重视 , 我们就会看到违背历史事实故意美化农民
起义的著述出现 ,从而违背客观公正地叙述历史这一科学的基本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