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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
YS/T 487-2005
异戊基钠(钾)黄药
Sodium (potassium) isoamyl xanthate
2005-05-18发布 2005-12-01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
YS/T 487- 2005
前 言
本标准属首次制定。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铁岭选矿药剂厂、青岛澳通矿业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志鸿、韩丽芬、董连鹏犷王丽艳。
YS/T 487-2005
异戊基钠(钾)黄药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异戊基钠(钾)黄药的要求、试验
、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异戊醇、二硫化碳和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为原料生产的异戊基钠(钾)黄药工业用
品,该产品主要用于有色金属矿石浮选的捕收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25 包装容器 钢桶
GB/T 10454 集装袋
YS/T 271. 1^271. 3 黄药化学分析方法
SN/T 0273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 木箱检验规程
要求
3., 产品分类
3. 1, 牌号、品种、化学结构式和产品形状
异戊基钠(钾)黄药的牌号、品种、化学结构式、化学名称和产品形状应符合
1的规定
表 1 异戊墓钠(钾)黄药的牌号、品种、化学结构式、化学名称和产品形状
3.2 化学成分
异戊基钠(钾)黄药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YS/T 487-2005
表 2 异戊基钠(钾)黄药的成分
品 种 等 级 异戊基黄原酸钠/
%,不小于
异戊基黄原酸钾/
%,不小于
游 离碱/
%,不 大于
水及挥发物/
肠,不大于
产品供应
形状
Bl-_05
合成 品
优级品 80.0 0.5 粉状
合格品 76. 0 0.5 粉状
Bl-_25
十燥 品
一级品 90.0 0. 2 4.0 粒状、粉状
B1-25
合成品
优级品 82 0 5 粉状
一级品 80 0 5 粉状
注:如需方对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提出要求,可以免检,但供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3.3 外观质f
3.3. 1 粉状异戊基钠(钾)黄药
粉状异戊基钠(钾)黄药的外观应为淡黄色至黄绿色或灰白色粉状,不得混有机械杂质。
3.3.2 粒状异戊基钠(钾)黄药
粒状异戊基钠(钾)黄药外观为淡黄色至黄绿色或灰白色颗粒,2 mm以下粉状物料应小于10%o
注:如需方对粒状异戊基钾黄药的粒度不提出要求,可以免检,但供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试验方法
4. 1 化学成分仲裁检验
异戊基钠(钾)黄药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YS/T 271进行。
4.2 异戊基钾黄药粒状干燥品中粉末含量的测定
称取100 g(m)粒状异戊基钾黄药放人孔径为2 mm的标准筛中,盖上筛盖,筛下粉状物料的重量
为(m,),粉状物料含量(二)按下式计算:
二_竺 X 100%
式 中:
。 表示粉状物料含量,单位为质量分数(%);
m— 表示取样量,单位为克(9);
m,— 表示筛下粉状物料量,单位为克(g),
4.3 异戊基钠(钾)黄药的外观用目视法来检查。
检验规则
5.1 检查与验收
5.1.1 产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
)的要求,并填写质
量证明
5. 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
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
方共同进行。
5.2 组批
异戊基钠(钾)黄药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状态,同一生产批号的产品组成。
5.3 检验项目
每批 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 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
YS/T 487-2005
5.4 仲裁取样方法
从每批产品中抽取 10%的箱(桶或袋)作为样品,批量小时不少于3箱(桶或袋),然后用清洁干燥
的不锈钢探针从箱(桶或袋)中间插至底部采取试样。将试样合并混合均匀,取出不少于300 g装人瓶
中贴上标签,注明:试样名称、批号、取样日期。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
5.5. 1 化学成分和外观质量检验结果与本标准不符时,应重新自两倍的包装中选取两倍量试样进行重
复检验,重复检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5.5.2 如需方收到的产品系运输或保管等方面引起的变质、损坏,应由所涉及的部门负责。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证明书
6.2
6.2.
6.2.
标 志
每个包装容器上应用不易脱落的颜色标明:
a) 供方名称、地址;
b) 产品名称;
c) 产品批号、净重;
d) “防潮防热”字样;
e) 本标准编号;
f) 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保质期。
包装
钢桶包装
出口钢桶规格应符合GB/T 325的要求。每桶净重粉状干品140 kg,粒状干品140 kg,特殊
情况净重根据客户需求而定。钢桶内衬高压聚乙烯塑料袋扎口密封(根据客户需求有时钢桶内不衬高
压聚乙烯塑料袋)。每批包装桶附有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合格
证,桶盖用橡胶垫圈紧固密封。
6.2. 1.2 国内钢桶规格200 L,每桶净重110 kg,
6.2.2 木箱包装
6.2.2. 1 木箱包装的产品为出口产品。把产品装人集装袋内,集装袋在木箱内,净重850 kg,特殊情
况净重根据顾客需求而定。集装袋应符合GB/T 10454的要求。
6.2.2.2 木箱、托盘应符合SN/T 0273的要求,并有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
能检验结果合格证。
6.2.3 软包装
软包装采用编织袋和内膜。每袋净重由供需双方协商而定。
6.2.4 如需方对包装容器有特殊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
6.3 贮存和运输
异戊基钠(钾)黄药易吸潮,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严防湿气浸人,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
内,库房周围严禁烟火。
6.4 质f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和牌号、批号、产品品种及品级;
c) 件数、净重;
d) 各项检验分析的结果和供方技术监督部门印记;
e) 本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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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 出厂 日期 (或包装 日期 )、保 质期 。
7 订货单(或合 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 号;
c) 供应品种及品级;
d) 粒度规格;.
e) 件数、净重;
f) 本标准编号;
9) 增加本标准以外内容时的协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