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吉安华图井冈山管理局政治处,井开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保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编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编制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已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中
除外)。
二、申报原则与程序
1.各单位在编制申报招聘计划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并留有余地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
2.各县(市、区)编制申报招聘计划时,须经同级编制部门审核同意,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市、区)人保部门汇总向市人保局申报;市直单位编制申报招聘计划时,须经市编办核编后,向市人保局申报。
三、申报计划要求
申报招聘计划时,要按照《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吉安市市县乡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
1.招聘岗位名称设置要求。招聘的岗位名称设置要具体。如:办公室文秘、英语教师、软件开发与维护等。如果岗位名称相同但岗位要求不同的,要标注岗位序号。如:产品检验岗位1、产品检验岗位2。
2.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的主要
。岗位条件设置的主要内容为:专业、学历、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其他要求等。各招聘单位要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需要参考以上内容设置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歧视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如需要长期在野外工作的岗位等)需要对性别提出要求外,一般岗位不得对性别提出要求。
3.专业设置要求。专业设置要科学、准确、规范,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设置问
的通知》执行。各用人单位设置专业时,应按目录中的大类设置,不得用“××××相关专业”等字样。设置小专业条件的,须经市人保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设置。在设置小专业时,须将一些相近专业包括进去,避免在资格审查时,出现专业难以认定的现象。综合管理类的职位一般不作专业限制。
4. 学历(学位)设置要求。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上、本科以上、专科以上、中专(高中)以上类别设置。学历条件要明确是否为“全日制国家统招”(简称“全日制”),没作“全日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均可以报名。
学历学位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
5.年龄设置要求。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招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可按以下年龄档次
述: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招聘博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或短(紧)缺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或45周岁。对招聘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须经市人保局批准。年龄设置要注明年月日,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x月x日之后出生)。
6.工作经历和其他条件设置要求。在设置工作经历时,阐述要清晰易懂。一般表述为“具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他条件设置要与岗位紧密相关,要结合岗位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如:具有xxx执业资格证书等。
7.其他要求。为了满足各用人单位工作需要,2013年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在时间安排上作适当调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在申报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时,要将全年的计划一次上报,并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的“备注”栏中注明上半年招聘或下半年招聘。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各主管部门要按上述要求认真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招聘计划,于2013年1月底前将《吉安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及电子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31,064,001。
附表1:吉安市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附表2: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6日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