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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税法2008年版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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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税法2008年版笔记PAGE 样本与笔记说明 1、本文档仅为样本,完整版共15页 如需完整版 请QQ:67460666 手机:137 8381 6366 联系 官方网址:www.ZiKaoBJ.com    2、样本和完整版笔记均严格按最新制定教材目录顺序整理,样本和完整版笔记分单选,多选,简答,论述等相关题型,按教材目录顺序整理,样本每部分中间是省略的部分,利于全面把握知识点或者考试时临时翻阅。 ◆ 关于站长: 本站长目前于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参与了西政开办的各类考试辅导班(自考、司考、公务员、考研、成教、专升本等...
自考税法2008年版笔记
PAGE 样本与笔记说明 1、本文档仅为样本,完整版共15页 如需完整版 请QQ:67460666 手机:137 8381 6366 联系 官方网址:www.ZiKaoBJ.com    2、样本和完整版笔记均严格按最新制定教材顺序整理,样本和完整版笔记分单选,多选,简答,论述等相关题型,按教材目录顺序整理,样本每部分中间是省略的部分,利于全面把握或者考试时临时翻阅。 ◆ 关于站长: 本站长目前于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参与了西政开办的各类考试辅导班(自考、司考、公务员、考研、成教、专升本等)。本站所有笔记均为最新自考核心班内部权威资料,经过细心整理成了WORD版本,便于打印、携带和查找。 ◆ 关于笔记: 我们的每一份资料都凝结着开班八年专业授课老师辛勤的心血,每一份资料都是他们智慧的结晶,每一份资料都是有生命的知识系统,我们求抓使笔记覆盖到每个知识点,抓住最核心的题目,尽我们最大之力保证通过率。 ◆ 笔记特点: 本站所有自考成考笔记是我们辅导班经验丰富的老师的授课笔记精心整理而成,是一套完整复习资料,内容全面,或按不同题型分类整理,或按章节顺序整理,便于打印、携带和查找。 ◆ 郑重承诺: (1)每部笔记的整理严格依据最新教材和考纲;(2)力求涵盖到每个知识点;(3)知识点覆盖率80%,轻松过关。 ◆ 省钱省力: (1)省时:A4纸分栏,排版精美,无需再整理; (2)省力:可直接看笔记,无需再看教材; (3)省钱:省下购买教材的费用,也免去了补考费 ◆ 联系方式: QQ:67460666 旺旺:fsweetie 官方网址: www.ZiKaoBJ.com   四钻信誉自考笔记淘宝店: http://shop34257768.taobao.com/ 00233 税法(2008年版) (样本,完整版15页) 笔记依据教材 《税法》[2008年版] 徐孟洲 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笔记依据目录 第一章 税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和根据 第二节 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三节 税法的地位、功能与作用 第四节 税法的要素 第五节 税法的解释、渊源和体系 第六节 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章 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第一节 税收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税权及其基本权能 第三节 税收管理体制 第四节 纳税人权利 第三章 增值税法 第一节 增值税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我国增值税法的特殊征管制度 第四章 消费税法与营业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与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我国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我国营业税法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特殊征管规定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概述 第二节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特殊征管规定 第七章 其他实体税法 第一节 关税法 第二节 财产与行为税法 第三节 涉及土地与资源的税法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与教育费附加 第八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节 税务管理制度 第二节 税款征收制度 第三节 税务代理制度 第四节 税收救济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1.一种税不同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是(B)A.纳税环节的差别B.征税对象的差别C.税率的差别D.纳税人的差别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次修订是在(C)A.1999年B.2000年C.2001年D.2002年 1.3.我国的税率分为(A)A.定额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B.定额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C.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全额累进税率D.浮动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 1.4.一般认为,税收的固有特征是(B)A.自愿性、无偿性、稳定性B.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C.广泛性、及时性、灵活性D.广泛性、自愿性、无偿性 1.5.(B)是税法构成内容的核心部分。A.征税主体B.税率C.征税客体D.税目 1.6.可以制定国家税收法典的机关是(B)A.国务院B.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C.财政部D.国家税务总局 1.7.使税收明显区别于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债务收入等其他财政收入的关键性特征是(B)A.强制性B.无偿性C.固定性D.稳定性 1.8.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是(A)A.流转税B.所得税C.直接税D.从量税 1.9.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是(C)A.流转税B.所得税C.财产税D.从价税 1.10.以(B)的性质为对税收进行分类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分类方式,也是各国税收分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方式。A.计税标准B.征税对象C.计税依据D.税收最终归宿 1.11.是征税的具体根据,且反映了征税的广度的是(B)A.税基B.税目C.税率D.计税依据 1.12.体现了征税的深度,且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的是(C)A.税基B.税目C.税率D.纳税主体的范围 1.13.多种税法解释方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是(A)A.文义解释法B.系统解释法C.目的解释法D.历史解释法 1.14.科学意义上的财政学宣告诞生的标志是(D)A.《英国民权法》的颁布B.美国《联邦条例》的制定C.《日本帝国宪法》的颁布D.《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的出现 2.1.下列税种中,属于地方税的是(B)A.增值税B.个人所得税C.海关代征的消费税D.外资银行所得税 2.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终止税收法律关系事实的是(D)A.纳税义务人履行了纳税义务B.纳税义务人产生了符合免税的条件C.企业破产D.由于灾害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致使纳税人难于履行纳税义务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8.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务机关按代扣税款的(B)支付手续费。A.1%B.2%C.3%D.5% 8.12.经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在批准期限内(D)A.收取利息B.不收利息C.加收滞纳金D.不加收滞纳金 8.13.纳税人经税务机关同意,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超过(B)个月。A.1;B.3;C.6;D.12 8.14.纳税人自己发现多缴了税款,在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B)A.只能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B.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C.可以要求税务机关用多缴税款抵销下次应缴税款相应数额D.以上均不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1.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包括(ADE)A.税种必须由法律规定,每开征新税要有法律依据B.通过税收分配活动促使资源更有效地配置C.对税收负担的分配从负担能力和客观经济条件结合考虑对纳税人应当公平合理D.无法律明文规定不得任意减免税E.征税和纳税的程序及税务争议的解决办法必须由法律规定 1.2.一般认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BC)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D.税收对等原则E.税收经济原则 1.3.我国现行税法中采用的税率形式有(ACDE)A.比例税率B.全额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率累进税率E.定额税率 1.4.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ABCDE)A.流转税B.所得税C.财产税D.行为税E.资源税 1.5.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分为(CD)A.中央税B.地方税C.直接税D.间接税E.从价税 1.6.根据计税标准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CD)A.流转税B.所得税C.从价税D.从量税E.行为税 1.7.我国现行税制中,属于目的税有(BD)A.资源税B.城市维护建设税C.土地使用税D.耕地占用税E.车船税 1.8.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的种类繁多,内容复杂,归纳起来主要有(BCDE)A.税收分配关系B.税务管理关系C.税款征收关系D.税务检查关系E.税务稽查关系 1.9.税法规制功能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E)A.规范功能B.约束功能C.强制功能D.确认功能E.保护功能 2.1.地方财政局专门负责征收的税种有(ABD)A.农业税B.耕地占用税C.消费税D.契税E.印花税 2.2.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有(BCE)A.关税B.增值税C.资源税D.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E.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8.11.下列选项中,可不参加全国统一的税务师资格考试,代理资格由省级国家税务局考核认定的有(BC)A.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B.取得执业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资格者C.连续从事税收业务工作15年以上者D.获得经济学、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E.具有经济类、法学类中等以上专业学历 8.12.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有(BD)A.口头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C.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D.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E.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名词解释题目录 1.1.税收 1.2.税法 1.3.课税客体 1.4.比例税率 1.5.累进税率 2.1.税收法律关系 2.2.税权 2.3.税收管理体制 2.4.分税制 3.1.增值税 3.2.理论增值额 3.3.法定增值额 3.4.生产型增值税 3.5.收入型增值税 3.6.消费型增值税 3.7.增值税的纳税人 3.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9.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4.1.消费税 4.2.营业税 4.3.消费税的纳税人 4.4.营业税的纳税人 5.1.个人所得税法 5.2.个人所得税 5.3.分类所得税制 5.4.综合所得税制 5.5.混合所得税制 5.6.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5.7.居民纳税人 5.8.非居民纳税人 6.1.居民企业 6.2.无形资产 6.3.源泉扣缴 6.4.税收抵免 6.5.不征税收入 7.1.关税 7.2.财产税 7.3.契税 7.4.印花税 7.5.房产税 7.6.土地增值税 7.7.资源税 8.1.税务登记 8.2.账簿 8.3.凭证 8.4.发票 8.5.查定征收 8.6.代收代缴 8.7.纳税担保 8.8.税收优先权 名词解释题答案 1.1.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 1.2.税法: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它是国家政治权力参与税收分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确认与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为基本任务的法律形式。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8.7.纳税担保:是指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财产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时,由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以其未设置抵押的财产作为对国家税收的担保或者由纳税人提供并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担保。 8.8.税收优先权:是一种一般优先权,即当税收债权与其他债权并存时,税收债权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清偿。 四、简答题目录 1.1.简述税收的本质特征。 1.2.简述税收的社会属性。 1.3.税收的根据是什么? 1.4.简述税法的特征。 1.5.简述税法的功能。 1.6.简述税法要素的分类。 1.7.简述纳税主体的种类。 1.8.如何理解税收公平原则? 1.9.现阶段税制改革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2.1.如何理解开征权是税权的核心权能? 2.2.税收管理体制有哪些类型? 2.3.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建立应遵循哪些原则? 3.1.增值税与传统的流转税相比有哪些特点? 3.2.增值税具有什么作用? 3.3.什么是价外费用?它包括哪些项目? 3.4.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项目有哪些? 3.5.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6.简述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 3.7.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哪些情形下作废? 4.1.消费税具有哪些作用? 4.2.消费税的税率(税额)主要考虑了哪几个方面? 4.3.简述营业税的起征点。 4.4.请列举出不少于五个可以免征营业税的项目。 5.1.非居民纳税人的哪些所得,不论其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5.2.税法具体列举了哪几项应征税的个人所得? 5.3.个人所得税法对每项应税所得的费用扣除范围和标准作了哪些规定? 6.1.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6.2.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计税收人有哪些? 6.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规定中,免税收入的内容包括哪些? 6.4.《企业所得税法》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6.5.确定一项所得的来源地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7.1.简述财产税的特点。 7.2.简述财产税的分类。 7.3.简述行为税的概念及特点。 7.4.简述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期限。 7.5.简述印花税的优惠措施。 7.6.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和征收范围是什么? 7.7.简述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7.8.简述资源税的特点。 8.1.简述应纳税额核定的适用情形。 8.2.简述纳税担保的适用范围。 8.3.税务代理有哪些特征? 8.4.税务代理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8.5.简述税收行政复议的特点。 8.6.税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简答题答案 1.1.简述税收的本质特征。答:税收的根本性质,即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一方主体的依法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国家运用税收形式取得财政收入,必然发生国家同纳税人之间对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其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财产所有权,也不是劳动者劳动力的所有权,而是国家的公共权力,并且表现出强制性、无偿性的特征,从而使税收的分配关系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 1.2.简述税收的社会属性。答:税收不仅是一个分配范畴,同时也是一个历史范畴。从税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看,它经历了奴隶社会税收、封建社会税收、资本主义税收和社会主义税收等各种不同的形态。一方面,税收在不同社会形态下具有其共性;另一方面,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国家中的税收又分别具有其个性,即税收所处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社会属性。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国家政权的性质和法律制度的不同,因而受所有制、国家性质和法律制约的税收的性质也不同。 1.3.税收的根据是什么?答:国家的存在和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是税收的根据。国家的存在和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原因,国家职能和社会需要的发展是税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居民独立财产的出现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内因,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外因。只有当引起税收的内因和外因同时起作用时,才能产生和存在税收现象。 1.4.简述税法的特征。答:(1)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2)税法是以确认税收的权利(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3)税法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4)税法是实体内容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8.5.简述税收行政复议的特点。答:(1)税收行政复议以税务争议为对象。(2)税收行政复议遵循“不告不理”原则。(3)税收行政复议具有前置程序的特点。(4)税收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8.6.税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全面审查的原则。(2)一级复议原则。(3)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原则。(4)不适用调解的原则。(5)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五、论述题目录 1.1.试述税收的类别及其分类依据。 1.2.试述税法的地位。 1.3.试述税法的作用。 1.4.为什么要协调税收效率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 2.1.试述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 3.1.如何准确理解“货物”的征税范围? 6.1.试述企业应纳税额中收入总额的具体内容。 6.2.试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时间、地点和期限。 7.1.试述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7.2.试述印花税的征收管理。 7.3.试述车船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8.1.试述《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强制措施所作的规定。 论述题答案 1.1.试述税收的类别及其分类依据。答:税收的分类是指对税收体系中各种税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归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不同的类别:(1)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五大类。流转税是指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或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财产税是指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行为税是指以某种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加以征税的税种。资源税是指以占用和开发国有自然资源获取的收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2)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自己承担税负的税种。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可以将税负转移给他人,自己不直接承担税负的税种。(3)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管理和支配的税种。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管理和支配的税种。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是指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和支配的税种。(4)根据计税标准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标准征收的税种。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特定的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征收的税种。(5)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普通税和目的税。普通税是指用于国家财政经常开支的税收。目的税是指专款专用的税收。我国现行税制中只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耕地占用税是目的税。(6)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可以将从价计征的税种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税收划分方法,如累进税和累退税;比例税和定额税;货币税和实物税等。但从税收理论以及世界各国税收实践来看,以征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对税收进行分类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分类方式,也是各国税收分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方式。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8.1.试述《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强制措施所作的规定。答: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补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通知银行扣缴存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等强制执行措施。 六、案例分析题 3.1.某汽修厂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2008年8月,其修理、修配业务收入共计12万元,当月购进零配件、工具等共计3万元,其应缴增值税为:120000×6%一30000×6%=5400(元)。该计算是否正确?为什么? 3.2.某商场10月份将100台彩电售出,每台价格为2000元,该月进项税额为20000元,增值税率为17%。该店本月应缴纳增值税为:100×2000×17%一20000=14000(元)。该商场有无多计或少计应纳税额的情况?如有,请说明理由并重新计算。 3.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收购凭证注明:买价5万元,玉米已验收入库;(2)从粮店购进高粱,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税款2.6万元,高粱已验收入库;(3)从某厂购进一台设备,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万元,税款0.51万元;(4)本月销售粮食白酒取得销售额100万元(不合税)。该酒厂10月份申报缴纳12.24万元的增值税。税务机关核查认定该酒厂10月份申报缴纳税款不实。根据税法的规定计算该酒厂应纳的增值税额并说明理由。 3.1.答:汽修厂的计算是错误的。因为,首先其提供修理、配件业务取得的收入是含税收入,即应税劳务收人与应税纳税额合并定价,应换算成不含税价。其次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实行简易计算,按照销售额与6%的征收率直接计算征收,不得扣除进项税额,也不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汽修厂在计算时进行了扣除,是错误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一120000÷(1+6%)。汽修厂8月应缴的增值税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120000÷(1+6%)×6%=6792.45(元)其少算税款为:6792.45-5400=1392.45(元) 3.2.答: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3.3.答: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4.1.某啤酒厂8月份销售啤酒500吨,每吨2500元。该厂职工食堂使用2吨,每吨800元。另外,该厂向啤酒节免费提供了5吨啤酒,则该厂本月应缴的消费税为:500x220=110000(元)该厂是否少计算了应缴消费税,为什么?少缴多少? 4.2.某酒店从事饮食、客房及卡拉0K等娱乐服务,它可准确单独核算其营业额。该酒店8月共收入200万元,其中餐饮收入150万元,客房收入35万元,卡拉OK厅收入15万元。若当地确定的娱乐业税率为15%,则该酒店8月应纳营业税为:(150+35+15)x5%=1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实,该酒店少缴营业税,为什么?少缴多少? 4.1.答: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4.2.答: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5.1.张某与李某合著一本书,共取得稿酬20000元。其中张某分得12000元,李某分得8000元。两人分别计算各自的应缴所得税额如下:张某:12000×(1—20%)×20%=1920(元)。李某:(8000—800)×20%一600=840(元)两人的计算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若不正确,请重新计算。 5.2.德国某公司派其雇员A先生来我国某企业安装、调试设备生产线。A先生于2008年3月1日来华,工作时间为七个月,同年9月30日晚离境。这期间,A先生的工资由德方企业支付,月工资折合人民币28000元。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A先生在华期间是否应当依照我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什么?(2)如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应纳税额是多少?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O。2: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25|1375。 5.1.答:…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5.2.答:…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6.1.某企业2007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900万元;(2)出租固定资产收入60万元;(3)产品销售费用65万元;(4)产品销售成本700万元;(5)增值税120万元,其他流转税金20万元;(6)清理固定资产净损失3万元。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该企业2007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并说明理由。 6.2.国内某企业某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1620万元;(2)产品销售成本1200万元;(3)产品销售费用45万元;(4)增值税58万元,消费税85万元,城建税10.01万元,教育费附加4.29万元;(5)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半年。银行贷款年利率6%,支付利息1.5万元;向非金融机构借款6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8个月,支付利息4万元;(6)管理费用137万元。根据上述资料,依据税法规定,计算企业该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并说明理由。 6.1.答:…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6.2.答:…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七、考点精析 第一章 税法基本理论 一、 税收的概念和根据 (一)税收的概念 1.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的形式特征,我国多数学者将其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即所谓“税收三性”。税收的形式特征只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体现。 2.税收的本质特征。 税收的根本性质,即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一方主体的依法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 3.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 (二)税收的分类 1.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五大类。 2.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3.根据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4.根据计税标准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5.根据税收是否具有特定用途,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普通税和目的税。 6.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可以将从价计征的税种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三)税收的根据 国家的存在和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是税收的根据。国家的存在和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原因,国家职能和社会需要的发展是税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 二、 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它是国家政治权力参与税收分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确认与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为基本任务的法律形式。简言之,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税法的特征 1.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 2.税法是以确认税收的权利(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 3.税法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 4.税法是实体内容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 (三)税法的调整对象 1.税法调整对象的性质。 我们认为税法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税收分配关系是主要的,税收征收管理关系是次要的、为前者服务的。税收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关系,而不是行政关系。 2.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 (1)税收分配关系。 税收分配关系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它表现为三种不同的税收分配关系:第一, 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第二, 国家内部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第三, 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及涉外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税收征收管理关系。 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征税机关行使税权,指导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并对税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活动。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的种类繁多,内容复杂,但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四类:①税务管理关系。②税款征收关系。③税务检查关系。④税务稽查关系。 三、 税法的地位、功能与作用 (一)税法的地位 税法属于以公法为主,公法私法相融合的经济法体系内的范畴,是经济法的子部门法,其所具有的一些私法因素、其对纳税人权利的重视和关怀并不能根本改变税法的公法属性。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据,因此,税法的制定和执行都不能违背宪法。二是税法的一些根本问题应该在宪法中得以体现,这不仅符合宪法的本质,而且符合国际惯例。另外,税收法定原则、纳税人基本权利等内容也需要在宪法中予以体现,如此才能真正确立其地位,进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2.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本质决定了其属于经济法的体系,具体而言,税法是经济法中财税法之核心内容。 3.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税法与民法的关系非常密切。民法属于私法的范畴,而税收是以私人各种经济活动为对象而进行课征的,而私人的各种经济活动又首先被以民法为中心的私法所规制。因此,税法的规定往往是以私法为基础的。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相当密切。税法中的税收征管与税收行政复议等部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与一般行政法并无二致。当然,税收征管与税收行政复议中出现的特殊问题,也很可能推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础理论的发展。 5.税法与财政法的关系。 税法属于财政收入法,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语词的逻辑关系来说,财政与税收应为种属关系,财政包括税收在内。 (二)税法的功能 1.税法的规制功能。 税法规制功能的基本内容包括税法的规范功能、约束功能、强制功能、确认功能和保护功能。这些功能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组成税法规制的有机系统。 2.税法的社会功能。 税法的社会功能是税法本质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集中表现,包括税法的阶级统治功能和社会公共功能。 (三)税法的作用 1.税法对纳税人的保护和对征税人的约束作用。 保护纳税人的权利,是同严格规范征税机关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征税人的行为相一致的。只有要求征税人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滥用手中的权力,才能保障税收的顺利实施。 2.税法对税收职能实现的促进与保证作用。 税法在促进和保障税收职能实现方面的具体作用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税法对组织财政收入的保证作用。 (2)税法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 (3)税法对实现社会职能的促进作用。 (4)税法保证税收监督经济活动与社会活动职能的实现。 3.税法对国家主权与经济利益的维护作用。 4.税法对税务违法行为的制裁作用。 四、 税法的要素 (一)税法要素的内涵及种类 1.税法要素的内涵。 税法要素,又称税法构成要素或课税要素,一般是指各种单行税种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构成要素的总称。 2.税法要素的分类。 税法要素分成税法的定义性要素、规则性要素和原则性要素,即税法的法律术语、行为规范和基本原则。 (二)税法的规则性要素 1.税法主体。 税法主体,是指依据税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税法权利和税法义务的承担者,包括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两类。 2.课税客体。 课税客体,又称课税对象或征税对象,是指税法确定的产生纳税义务的标的或依据。课税客体是区别各税种的重要标志,也是进行税收分类和税法分类的重要依据。 3.税率。 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每一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课税客体数额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它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它反映国家征税的深度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是极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税率可以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这是税率的一种最重要的分类。 4.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在商品生产和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纳税环节的存在,取决于课税客体的运动属性。 5.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又称纳税时间,是指纳税义务确定后,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期限可分为纳税计算期和税款缴库期两类。 6.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具体场所,它说明纳税人应向哪里的征税机关申报纳税以及哪里的征税机关有权实施管辖的问题。 7.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为了体现鼓励和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 8.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是由税法所规定的,相关主体在从事各种税收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以怠于履行或不履行纳税义务作为归责的前提,忽略存在过错与否的因素,责任形式以制裁性的否定性法律后果为主,具有强制性。 (三)税法的原则性要素 1.税法基本原则概述。 税法的原则性要素,即税法基本原则,是指在有关税收的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税法基本原则是税法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是指导税法的创制和实施的根本规则。 2.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收。 3.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4.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征税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提高税务行政的管理效率。税收效率包括税收的经济效率与税收行政效率两种。 五、 税法的解释、渊源和体系 (一)税法的解释 1.税法解释的概念。 税法解释,是指由一定主体在具体的法律适用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文本的意思所进行的理解和说明。税法解释可以分为法定解释和学理解释两种。 2.税法解释的基本原则。 除遵循法律解释的一般原则外,税法解释的基本原则还有:实质课税原则、有利于纳税人原则。 3.税法解释的主要方法。 税法解释的方法和一般的法律解释方法并无二致,即主要有文义解释法、系统解释法、目的解释法、历史解释法、合宪性解释法等。 文义解释法是税法解释最基本的方法,在税法解释方法中处于主导地位。 (二)税法的渊源 我国的税法渊源集中于制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宪法。 2.税收法律。 3.税收行政法规。 4.税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5.税法解释。 6.国际税收条约、协定。 (三)税法的体系 税法的体系,是指一国现行全部税收法律法规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税法的体系主要包括实体税法与程序税法两大组成部分。 六、 税法的产生与发展 最新的税制改革与税法制度的优化 现阶段税制改革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逐步完善现行税种制度,巩固l994年税制改革成果。 3.应对“人世”要求,削减关税,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 4.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5.推进地方税改革,改革地方税管理。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第八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 税务管理制度 (一)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也称纳税登记,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就其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在法定时间内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种税务管理制度。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 3.停业、复业登记。 4.注销登记。 5.经营报验登记。 6.证照管理。 7.非正常户处理。 8.联合办理税务登记。 (二)账簿凭证管理 1.账簿、凭证的概念和种类。 (1)账簿的概念和种类。 账簿,又称账册,它是由账页组成的用于全面、连续、系统记录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簿籍。账簿按其用途可分为分类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这是账簿最重要的分类,其中分类账又区分为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各自简称为总账和明细账。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是纳税人最基本的账簿。账簿按外表形式可分为订本账、活页账和卡片账,这是账簿相对次要的分类。 (2)凭证的概念和种类。 凭证,又称会计凭证,是指纳税人记载生产经营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按其用途和填制程序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2.账簿、凭证的设置与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账的以外,都必须根据税法的规定设置账簿。 3.完税凭证及其使用要求。 完税凭证主要有以下几种:(1)税收完税证;(2)税收专用或通用缴款书;(3)汇总缴款书;(4)印花税票。 完税凭证必须专票专用,并且应先领先用,顺序填开,不得跳号使用。 4.账簿、凭证的保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账簿、凭证,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发票管理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款或付款凭证。 1.发票的印制与领购。 (1)发票的印制。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 (2)发票的领购。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2.发票的开具与保管。 (1)发票的开具。 ①发票的开具和取得。 所有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凡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的,都应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②开具发票的要求。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③开具发票的区域范围。 领购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的范围一般限定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对根据税收管理需要,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发票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④发票登记使用制度。 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的,应当对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发票登记制度,并设置发票登记簿。对发票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⑤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及缴销。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所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并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段。 (2)发票的保管。 用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保管发票,建立发票存放和保管制度,不得擅自损毁发票。单位和个人保管的发票,不得丢失。 3.发票的检查。 发票检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发票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活动,是发票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四)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一项征管制度。 2.纳税申报的方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五)税收减免管理 税收减免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的鼓励或照顾措施。 从减免税的内容来看,我国的减免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鼓励生产的减税、免税。二是社会保障减税、免税。三是自然灾害减税、免税。 二、 税款征收制度 (一)税款征收方式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等多种方式征收税款。 (二)纳税担保 纳税担保是指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财产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时,由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以其未设置抵押的财产作为对国家税收的担保或者由纳税人提供并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担保。 在《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中,纳税担保具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纳税保证; (2)纳税抵押; (3)纳税质押。 (三)税收保全 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但纳税人不能提供的,经县以上的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四)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补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通知银行扣缴存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等强制执行措施。 (五)税收优先权 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直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优先权通常可分为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 税收优先权是一种一般优先权,即当税收债权与其他债权并存时,税收债权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清偿。 (六)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是指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等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情况进行的审查监督活动的过程。 (七)税务稽查 我国税务稽查制度由税务检查发展而来,是新税制后实行税收征、管、查分离的产物。 (八)税款缴纳及其相关规定 1.纳税期限的确定。 纳税期限是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各个税种的特点确定的,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国家缴纳税款或者解缴税款的时间界限,由纳税计算期、税款缴库期决定。 2.税款的入库及滞纳金。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 3.税款的退还、补缴和追征。 4.其他相关规定。 (1)纳税人合并、分立时的税款征收。 (2)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 (3)处分不动产或大额资产的报告。 三、 税务代理制度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权限和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2)法律约束性; (3)税收法律责任的不可转嫁性; (4)有偿服务性。 (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与功能价值 1.税务代理的基本原则。 (1)依法代理原则; (2)自愿有偿原则; (3)独立公正原则; (4)保守秘密原则; (5)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 2.税务代理制度的功能价值。 (1)税务代理制度在微观层面的功能价值。 (2)税务代理制度在宏观层面的功能价值。 (三)我国税务代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税务代理人。 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 2.税务代理的范围。 我国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为: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3.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1)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的确立。 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应当以委托人自愿委托和税务师事务所自愿受理为前提。 (2)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4.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此处所指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采取狭义的理解,即仅限税务代理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 税收救济制度 (一)税收行政复议制度 1.税收行政复议的概念。 税收行政复议又称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是指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2.税收行政复议的特点。 (1)税收行政复议以税务争议为对象; (2)税收行政复议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3)税收行政复议具有前置程序的特点; (4)税收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3.税务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1)全面审查的原则; (2)一级复议原则; (3)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原则; (4)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5)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4.税收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税收行政复议申请: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 (3)税务机关没有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税务机关作出的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的行为。 (9)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10)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11)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的行为。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5.税收行政复议程序。 (1)税收行政复议的申请。 (2)税收行政复议的受理。 (3)税收行政复议决定。 6.税收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7.海关税收行政复议。 纳税人、担保人对于海关确定纳税人、完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适用税率、计征汇率、免税、减税、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计征方式和纳税地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海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税收行政诉讼制度 1.税收行政诉讼的概念。 税收行政诉讼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制度。 2.税收行政诉讼的特征。 (1)税收行政诉讼的前提性。 (2)税收行政诉讼主体的恒定性。 (3)税收行政诉讼内容的限定性。 3.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审查原则。 (2)不适用调解原则。 (3)不适用处分原则。 (4)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5)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4.税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参见税收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5.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 (1)税收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 (2)税收行政诉讼的审理与判决。 (3)税收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 (三)税收行政赔偿制度 税收行政赔偿又称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由致害的税务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属于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收和管理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事实,且所损害的必须是税收相对人合法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4)税务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八、相关知识链接 第一章税法基本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第八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H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二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第五十五条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二条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税务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税收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意高估或者低估农业税计税产量,致使多征或者少征税款,侵犯农民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九、课后习题目录 1.1.税收的经济学认识对理解税收概念有什么意义? 1.2.什么是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三性)? 1.3.如何从税法的角度认识和界定税收概念? 1.4.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的不同,税收应当分为哪些种类? 1.5.税法的调整对象对认识其法律地位有何意义? 1.6.税法解释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7.税法解释最基本的方法是什么?为什么? 1.8.最新的税制改革思路对我国税法制度优化有何指导意义? 1.9.税法的八大规则性要素包括哪些? 1.10.怎样区分课税客体、税目、计税依据、税基等概念? 1.11.如何理解税率的设计是税收立法的中心环节? 1.12.税收法定原则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1.13.税收公平原则与税收效率原则有何区别与联系? 1.14.税收的经济效率与税收的行政效率各自是指什么? 1.15.为什么一国税法体系的核心要么是所得税法,要么是流转税法? 2.1.什么是税收法律关系,其特点是什么? 2.2.怎样理解税收法律关系的三大构成要素? 2.3.什么原因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2.4.如何理解税权的概念?其特征有哪些? 2.5.税权的基本权能包括哪些? 2.6.什么是税收管理体制?怎样理解我国现行分税制税收管理体制? 2.7.如何理解纳税人权利的概念? 2.8.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了哪些具体的纳税人权利? 2.9.我国税法对纳税人权利的保障存在哪些进步和不足? 2.10.如何理解保障我国纳税人权利的几点完善建议? 3.1.增值税的概念及其类型有哪些? 3.2.何谓法定增值额?何谓理论增值额?区分法定增值额和理论增值额有什么意义? 3.3.增值税为何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和广泛采用? 3.4.我国增值税的立法原则有哪些? 3.5.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营业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何关联? 3.6.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和意义是什么? 3.7.我国对增值税的税率(包括征收率)有哪些规定? 3.8.何谓退税率?我国政府为什么要规定退税率而不按法定税率退税? 3.9.我国税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3.10.思考我国增值税转型的背景、原因和意义以及我国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问题。 4.1.如何理解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特点? 4.2.请思考消费税、营业税与增值税之间的关系。 4.3.在确定消费税征税范围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4.4.我国现行消费税法有哪些税目? 4.5.消费税的一般计税方法、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方法各是什么? 4.6.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什么? 4.7.营业税有哪些税目? 4.8.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5.1.怎样理解个人所得税这一直接税的优点? 5.2.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要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的课税模式? 5.3.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种类及其分类标准是什么? 5.4.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 5.5.目前有哪些情形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方式? 5.6.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 5.7.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5.8.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5.9.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5.10.居民纳税人从境外取得的所得课税的减免规定有哪些? 6.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6.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6.3.如何区别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6.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如何? 6.5.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6.6.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6.7.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6.8.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措施有哪些? 6.9.如何理解一般反避税条款的性质和作用? 6.10.预约定价安排的作用有哪些? 7.1.关税的特征和分类有哪些? 7.2.关税的税率有哪些类型?如何具体适用? 7.3.契税的征税对象和计税方法如何? 7.4.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如何确定? 7.5.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如何计算其应纳税额? 7.6.试述房产税的税率。 7.7.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7.8.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如何确定? 7.9.试述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 8.1.请从法律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思考如何从立法环节杜绝我国假发票的买卖? 8.2.如何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的纳税申报制度? 8.3.我国的税款征收都有哪几种具体的方式? 8.4.如何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8.5.简述我国纳税担保制度的基本内容,并思考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问题。 8.6.考察税收保全措施的由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并提出我国进一步完善该项制度的具体建议。 8.7.如何理解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中的具体规定? 8.8.什么是税收优先权?为何我国税收征管法要引进税收优先权? 8.9.区分税务检查权与税务稽查权的意义何在? 8.10.如何理解税务代理的原则与功能? 8.11.我国税务代理制度有哪些主要的内容? 8.12.我国税收救济制度包括哪几项具体的制度内容? 8.13.税收行政复议制度与普通行政复议制度有何区别? 8.14.税收行政诉讼制度与普通行政诉讼制度有何区别? 课后习题答案 1.1.税收的经济学认识对理解税收概念有什么意义?答:在经济学上,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以国家政权体现者身份,强制地向纳税人无偿征收货币或实物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税收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对现存政权的存亡起着决定作用。税收是社会再生产中的一种分配形式。税收分配并不是对全部社会产品的分配,而只是对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的分配。税收分配的依据是国家职能与公共权力。由于分配对生产和消费具有反作用,因而税收也会对生产和消费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税收只能在一些次要方面改变分配关系,而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还对社会主义税收作了初步的设想。他们认为,在革命期间可以利用税收剥夺私有财产,限制私有制,促使共产主义实现。 1.2.什么是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三性)?答:税收的形式特征,我国多数学者将其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即所谓“税收三性”。税收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依据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对征纳税双方的税收行为加以约束的特性。税收无偿性,是指国家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或代价。税收的这种无偿性特征是对具体纳税人来说的。税收固定性,是指国家税收必须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其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数额,并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多次适用的特征。 1.3.如何从税法的角度认识和界定税收概念?答: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第一,指明了税收的目的。第二,指明了税收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据。第三,指明了税收主体。第四,指出了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形式上的“三属性”。第五,使用“非罚”一词揭示了税收的非罚性,从而将罚款、罚金以及其他一切罚没行为排除在税收行为之外。第六,揭示了税收的社会属性。 1.4.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的不同,税收应当分为哪些种类?答: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五大类。流转税是指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或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财产税是指以国家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行为税是指以某种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加以征税的税种。资源税是指以占用和开发国有自然资源获取的收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8.14.税收行政诉讼制度与普通行政诉讼制度有何区别?答:税收行政诉讼和普通行政诉讼在基本原则上无多大差别,二者除概念的具体内容不同外,主要的区别在于受案范围的不同。税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为:(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2)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3)税务机关没有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4)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8)税务机关作出的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的行为。(9)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10)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11)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的行为。(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普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I)不服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行政案件。(2)不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3)因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4)因颁发许可证、执照或不答复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5)因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6)不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行政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政案件。(8)其他影响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案件。(9)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A)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统一税法制度的建立。A.《全国税政实施要则》B.《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D.《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统一税条例》 2.征税客体为实物时一般实行从量计征,即采取下列哪种税率形式(D)A.比例税率B.全额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定额税率 … … (中间部分略) 完整版请—— QQ:67460666 TEL:137 8381 6366 索取 30.王某5月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两次,一次收入为3000元,另一次收入为4500元。王某应就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A)A.1160元B.1180元C.1200元D.1500元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税法的解释方法主要有(ABCDE)A.文义解释法B.系统解释法C.目的解释法D.历史解释法E.合宪性解释法 32.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ABC)A.无法认证B.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C.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D.重复认证E.密文有误 33.下列经营活动中应征收营业税的有(ABCE)A.煤气公司为客户安装煤气管道时,随同销售的煤气灶取得的收入B.邮政局出售的邮寄物品包装木盒等C.溜冰场出租冰鞋收入D.个人转让著作权的收入E.电信局为客户安装电话时随同销售的电话机取得的收入 34.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有(BD)A.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B.自创商誉C.外购的无形资产D.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E.通过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 35.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ABCE)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A.城市B.县城C.建制镇D.乡村E.工矿区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3分,共9分) 36.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37.预约定价安排 38.税务代理 36.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是指根据税法的规定,负有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7.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 38.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法定的权限和范围内,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39.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有哪些要求? 40.为迸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应遵守哪几项制度? 41.简述税收行政诉讼制度的特征及基本原则。 39.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有哪些要求?答: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40.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应遵守哪几项制度?答: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促进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7月6日发布《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生效。其中规定了以下几项制度:(1)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2)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3)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4)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5)加快信息化建设。(6)加强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7)加强税源的源泉管理。(8)加强全员全额管理。 41.简述税收行政诉讼制度的特征及基本原则。答:与其他诉讼相比,税收行政诉讼具有行政诉讼的一般特征:(1)税收行政诉讼的前提性。(2)税收行政诉讼主体的恒定性。(3)税收行政诉讼内容的限定性。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审查原则。(2)不适用调解原则。(3)不适用处分原则。(4)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5)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9分) 42.试述税务检查权与税务稽查权的区别。 42.试述税务检查权与税务稽查权的区别。答:税务稽查权与税务检查权的区分:两者的具体区分应当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中提出的三个基本原则: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范围要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划分:一是在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性检查及处理由基层征收管理机构负责;二是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三是专项检查部署由稽查局负责牵头统一组织。因此,中国的税务检查权应当界定为税务部门的日常检查权,具体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这是征管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能和管理手段之一,其特点是针对性强,检查时间短,处理及时,一般不具备严格检查程序。而税务稽查权则是针对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权,由目前的税务稽查部门行使。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3.某电视机厂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6月份主要业务如下:(1)销售给某批发企业彩电500台,每台950元(不合税);(2)销售给某零售商店彩电100台,每台1404元(含税);(3)奖励给本企业的100名优秀职工每人1台彩电,每台价值1000元(不合税);(4)外购机床10台,每台单价200000元,取得专用发票,机床已验收入库;(5)外购电视机配件支付50000元,专用发票注明税款8500元。其中i0000元电视机配件因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而退货,并收回税款1700元;(6)该电视机厂在销售彩电的同时提供运输劳务。本月共取得运输劳务费收入10000元。根据上述资料说明该电视机厂6月份如何缴纳增值税。 44.演员王某8月份领取工资收入1300元,某次演出取得收入40000元;另取得借给某演出公司的借款利息收入5000元。上述所得除工资已由单位扣缴税款外,其余均未申报纳税。(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计算王某应补缴多少个人所得税款,说明理由。(2)王某不申报纳税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45.国内某运输公司2007年经营情况如下:(1)营业收入780万元,租赁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收入10万元;(2)营运成本450万元,另列支融资租赁租入汽车折旧费180万元,营业税等税费30万元;(3)管理费用80万元;财务费用23.2万元,其他业务支出20万元;(4)营业外支出50万元,因其为意外事故损失,保险公司同意赔付50%。根据上述资料,依税法原理,计算该公司2007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并说明理由。 43.答:(1)价税合并销售应还原为不含税的销售额计税。(2)奖励给本企业职工的彩电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3)外购机床进项税额不予抵扣。(4)外购电视机配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退货部分不予抵扣。(5)运输劳务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6)销项税额=500X950×I7%+100×1404÷(I+17%)X17%+100×1000×17%+10000X17%=119850(元)(7)进项税额=8500一1700=6800(元)(8)应纳增值税=119850—6800=113050(元) 44.答:(1)一次取得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的,扣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40000x(1—20%)=32000(元)。劳务报酬一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未超过5万元的,加征5成。应纳所得税额=20000×20%+(32000—20000)×30%=7600(元)或:应纳所得税额=32000×20%+(32000一20000)×20%×50%=7600(元)(2)借款利息收入不做任何扣除,适用20%税率计税。应纳所得税额=5000×20%=1000(元)(3)应补缴个人所得税额=7600+1000=8600(元)(4)根据《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数额不满1万元的不构成犯罪,王某偷税数额8600元,未满1万元,属于偷税行为,不构成犯罪。 45.答:(1)收入总额=780+70+10=860(万元)(2)营运成本、融资租赁租人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营业税税费准予扣除。(3)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准予扣除。(4)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得扣除。准予扣除的限额为50×50%=25(万元)(5)应纳税所得额=860-450-180-30-80-23.2-20-25=51.8(万元)(6)应纳所得税额=51.8x25%=1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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