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某县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某县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完善xx县地价管理,充分发挥城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出让领域的基础指导作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做好18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x国土资用发〔2014〕71号)、《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基准地价管理是xx县地价管理工作的核心,不仅是政府规范和稳定土地市场秩序,保护土地所有者...
2018年某县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实施
为规范和完善xx县地价管理,充分发挥城镇基准地价在土地出让领域的基础指导作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做好18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x国土资用发〔2014〕71号)、《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基准地价管理是xx县地价管理工作的核心,不仅是政府规范和稳定土地市场秩序,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土地使用
改革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xx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土地供求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的城镇基准地价(基准日为18年12月31日)已不能完全准确反映城镇土地价格状况。
为了适应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形成地价管理“新常态”,最大限度发挥土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加土地出让金收益,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根据 “更新频率不得低于每三年一次,每隔六年进行一次全面更新”的要求,需尽快对xx县城镇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和调整,以进一步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二、工作范围
通过对18年开展的城镇地价成果进行重新审查,分析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初步划定本轮工作范围。本轮工作范围包含xx县城区、楼观道文化展示区、哑柏镇、终南镇、马召镇、尚村镇、楼观镇、广济镇、厚畛子镇和集贤产业园(含集贤镇)和哑柏新区。其中,城区范围在上一轮的基础上向南扩展至沙河公园规划区南100米;楼观道文化展示区在上一轮基础上向西扩展至就峪河东岸;厚畛子镇、哑柏新区为本轮新增开展基准地价更新的城镇。
三、工作任务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为18年12月31日,从18年元月起,对xx县城镇土地进行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调查分析xx县城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房地产政策和市场情况,分析其发展变化对地价产生的影响;
(二)划定本轮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范围,采集定级因素资料,使用综合定级的
,借助计算机辅助定级;
(三)在各级别内,分别评定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
(四)分级别、分用途建立城镇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及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
(五)更新地价监测点档案资料;
(六)制作地价样点图、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地价监测点分布图;
(七)更新并完善“18年度xx县基准地价数据库”;
(八)完成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制作城镇基准地价表;
(九)对基准地价成果组织听证,并申请省国土资源厅进行验收;
(十)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四、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xx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x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xxx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xxx 县发改委主任
xxx 县财政局局长
xxx 县民政局局长
xxx 县教育局局长
xxx 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xx同志兼任。
五、时间安排
18年xx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从18年8月开始,18年12月底完成。共分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编写18年xx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方案;
2.成立18年xx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3.抽调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4.准备相关资料等。
(二)实施阶段(8月21日-11月10日)
1.资料收集、调查和整理( 8月21日 - 9月10日 )
使用资料调查表,收集交通、环境、规划、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资料,以及土地征收、土地交易、土地转让、房屋出租、房屋交易等资料。
将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检验,剔除数据异常值以及不完整的资料,将初步审查合格的样本资料,分别按土地用途、地价交易方式和地价计算方法分类整理。
2.内业测算( 9月11日 - 9月30日 )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类 、整理、测算;划分不同土地级别,进行级别检验和边界调整。计算级别基准地价,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3.初步成果编制( 10月1日 - 10月20日 )
基准地价检验合格后,编写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编制和汇总各类成果
、图件资料;完成基准地价数据库更新工作。
4.成果论证( 10月21日 - 11月10日 )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专家会议,就土地级别与地价更新的初步成果召开听证会,征求有关各方面
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对成果进行调整完善。调整完善后形成最终成果。
(三)成果上报验收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xx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进行验收审查。
(四)公布实施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经省厅审查合格的成果,按程序上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是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的有效保证。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及时成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抓好落实。
(二)资料提供要准确及时。此次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是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要求进行,各有关镇、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要确保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连续性和客观性。
(三)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有关镇、部门要在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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