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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资料讲解

2020-10-23 29页 doc 2MB 5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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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yu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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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资料讲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T-291-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hongQing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safetydocument2018-04-18发布2018-06-01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2018-05-07]点击数:9...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资料讲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T-291-2018重庆市建设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ChongQing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safetydocument2018-04-18发布2018-06-01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2018-05-07]点击数:96渝建发〔2018〕25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J50/T-291-2018,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4月18日前言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渝建[2014]371号)文件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并在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规程。本标准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安全管理资料管理;4安全管理资料分类与整理。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7楼,邮编:400014,电话:023-63672074;传真:023-63672073,网址:http://jzzb.cqjsxx.com/cq_aq/)。本标准(规程、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主编单位: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参编单位:南岸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涪陵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江北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北部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邱峰、肖剑、陈权伟、唐峰、詹晓通、张澜、夏阳、刘波、李朝军、刘晓初、熊志向、周尚永、颜常文、王显忠、丁渝、杨彬、雷开伟、伍家文审查专家:目次11总则22术语33安全管理资料管理64安全管理资料分类与整理14附录A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安全资料用表72附录B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安全资料用表93附录C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安全资料用表275本规程用词说明276引用标准名录Contents1GeneralProvisions12Term23ManagementofsafetyManagementDocument34ClassifyingandFilingofSafetyManagement6AppendixAConstructionsitesafetyandsafetyinformation14AppendixBConstructionsitesafetyandsafetydatasheet72AppendixCConstructionsitesafetyandsafetydatasheet93ExplanationofWordingofProvisions....................................................................................................275ListofQuotedStandards.............................................................................................................................2761总则1.0.1为加强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生产安全法规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凡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1.0.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形成。1.0.4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建设工程constructionengineering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总称。2.0.2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constructionengineering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2.0.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municipallfoundationestablishmentengineering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建筑、管道、设备安全工程等。2.0.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safetymanagemenetdocumentonconstructionsite建设工程各参与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加强生产安全和文明施工所形成的有关施工安全的各种形式的信息,包括纸质和音像资料等。3安全管理资料管理3.1一般规定3.1.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应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提高文明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3.1.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负责各自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工作,逐级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负责人,落实各岗位责任。3.1.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组卷等工作,安全资料应跟随施工生产进度形成和积累,做到真实有效、及时完整。3.1.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字迹清晰,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资料可打印、手写签名。3.1.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为原件,因故不能为原件时,可为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有经办人签字并注明时间。3.1.6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本规程负责各自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至少保存至工程竣工,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保存。3.1.7安全管理资料的纸质文件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同家标准图幅。3.1.8安全管理资料的纸质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机,不应使用色带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3.1.9每卷资料排列顺序为封面、卷内目录、资料及封底,封面上的信息应包括工程名称、案卷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及编制日期。案卷页号应以独立卷为单位顺序编写。3.2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3.2.1建设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并监督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3.2.2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3.2.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将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专项列出,按时支付并监督其使用情况。3.2.4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水文地质资料,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相关的地下工程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3.3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3.3.1监理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在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安全规划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资料的项目及责任人。3.3.2监理安全管理资料应随监理工作同步形成,并及时进行整理组卷。3.3.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安全资料的形成、组卷、归档进行监督和检查。3.3.4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的相关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3.3.5按规定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验收,留存验收资料。3.4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3.4.1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方案,按规定列出各阶段安全管理资料的项目。3.4.2施工单位应指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责任人,负责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3.4.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形成,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3.4.4实行总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应督促检查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向总承包单位提供存档。3.4.5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措施资料应遵循“先报审、后实施”的原则,实施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送有关安全生产的计划、方案、措施等资料,得到审查认可后方可实施。4安全管理资料分类与整理4.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分类4.1.1安全管理资料分类应以形成资料的单位来划分。4.1.2安全管理资料的代号应为SA。1建设单位形成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代号应为SA-A。当有多种资料时,资料代号可按SA-A-1、SA-A-2、SA-A-3……依次排列。2监理单位形成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代号应为SA-B。监理单位自身形成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资料代号为SA-B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审核的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资料代号为SA-B2。当一项中有多种资料时,资料代号可按SA-B1-1、SA-B1-3……依次排列。3施工单位形成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代号应为SA-C。施工单位形成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多项,其资料代号可按项目依次分为SA-C1、SA-C2……等。当一项中有多种资料时,资料代号可分别按SA-C1-1、SA-C1-2、SA-C1-3……依次排列。4.2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及组卷4.2.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应以单位工程分别进行整理及组卷。4.2.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组卷应按资料形成的参与单位组卷。一卷为建设单位形成的资料;二卷为监理单位形成的资料;三卷为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各分包单位形成的资料单独组成为第三卷内的独立卷。4.2.3每卷资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资料及封底。封面应包括工程名称、案卷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及编制日期。案卷页号应以独立卷为单位顺序编写。4.2.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应符合表4.2.4的规定。表4.2.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分类整理及组卷表 编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名称 资料表格编号或责任单位 工作相关及资料保存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租赁单位 安装/拆卸单位 SA-A类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监书 · · · 建设项目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交接表(如有) · ·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 · · · 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如有) 建设单位 · · · 施工 建设单位 · ·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统计 建设单位 · ·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申报表 建设单位 · · · 上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检查记录 建设单位 · · · 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监理安全管理资料 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 · ·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 · · · 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 · · · 监理安全例会 监理单位 · · · 续表4.2.4 编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名称 资料表格编号或责任单位 工作相关及资料保存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租赁单位 安装/拆卸单位 监理安全审核工作记录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 · · 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 · · · · 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 · · ·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书 · · · 工作联系单 · · · 监理通知 · · · 工程暂停令 · · · 工程复工报审表 · · · 安全生产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 · · · 安全生产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 · ·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审核资料 · · 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审核资料 · · SA-C类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 · · · 附项目部组建文件及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 · · 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 · · 安全生产责任书 · · ·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表 · · · 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 · · 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记录 · · · 续表4.2.4 编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名称 资料表格编号或责任单位 工作相关及资料保存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租赁单位 安装/拆卸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汇总表 · · · 安全检查 · · · 工费使用计划表 · · · 安全 安全文明施工费月度使用台账 · · · 安全防护设备、材料、用品需用计划表 · · · 安全防护材料用品进场验收记录 · · · 安全防护材料用品出厂合格证粘贴表 · · ·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领用)记录 · · 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 · · 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书 · · · 安全管理交底记录 · · 安全防护设施移交记录 · ·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 · · 工程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 · 伤亡事故台帐 · · 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 · 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 ·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 · · 新入厂(场)工人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 · 新入厂(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 安全技术交底 · · 安全技术规程 · · 工程项目生活区管理资料 管理制度 · · 续表4.2.4 编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名称 资料表格编号或责任单位 工作相关及资料保存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租赁单位 安装/拆卸单位 食堂炊事人员登记表 · 食堂炊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健康证复印件 · · 应急药品、器材采购记录 · · 应急药品、器材使用记录 · · 工程项目现场资料 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 · 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 · 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划分表 · 文明施工现场规划平面布置图 · · 施工现场各施工阶段场地硬化及材料堆放平面图 · · 施工现场场地硬化和出入口冲洗设施验收表 · ·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台帐 施工单位 · ·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 施工单位 · · 工程项目环境、卫生监控资料 项目环境因素汇总及评价表 · ·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 · 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方案 · · 施工现场噪声值监测记录 · · 施工现场污染排放检查记录表 · · 续表4.2.4 编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名称 资料表格编号或责任单位 工作相关及资料保存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租赁单位 安装/拆卸单位 工程项目脚手架(含支撑体系和卸料平台)资料 周转材料入场验收记录表 · · 周转材料合格证明资料汇总表 · · · 脚手架搭设验收表 · · 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验收表 · · 悬挑式脚手架安全验收表 · · 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验收表 · · 高处吊篮安全验收表 · ·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验收表 · · · ·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验收表 · ·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验收表 · · 满堂脚手架安全验收表 · · 脚手架安装检查验收记录 · · 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临时拆除申请表 · · 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验收检查记录表 · · 工程项目安全防护资料 基坑、桩基、边坡作业安全验收表 · · 临边、洞口安全防护验收表 · · 移动式操作平台验收表 · · 悬挑式钢平台检查验收表 · · 工程项目施工用电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材料、设备合格证明资料汇总 ·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材料、设备入场验收记录表 ·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材料、设备入场验收记录表 · · 施工现场临时电气设备测试、调试记录表 · · 临时用电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表 · · 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表 ·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验收记录表 电工巡检维修记录表 续表4.2.4 编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名称 资料表格编号或责任单位 工作相关及资料保存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租赁单位 安装/拆卸单位 工程项目大型垂直运输与提升设备安全资料 塔式起重机平面布置图 · · · ·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 · · · · 重庆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 · · · · 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表 · · ·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 · · · · 建筑起重机械检查验收表 · · · · 建筑起重机械日常运行与交接班记录 · · · · 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记录 · · · · 工程项目施工机械安全资料 工程项目使用机械设备(机具)一览表 · 施工机具检查验收表 · 施工机具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 平刨机安全技术验收表 · 圆盘锯安全技术验收表 · 钢筋机械安全技术验收表 · 电焊机安全技术验收表 搅拌机安全技术验收表 其他施工机具安装验收记录 工程项目消防资料 消防设施、器材计划配置计划 · 施工现场各部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 · 消防设备平面布置图 · · 项目消防组织机构 · · 临时用房消防验收记录表 · · 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记录 · · 续表4.2.4 编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名称 资料表格编号或责任单位 工作相关及资料保存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租赁单位 安装/拆卸单位 动火许可 · · 其他资料 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表 · 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指导清单 · 施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记录表 · 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项目指导清单 · 安全施工日志 · 危险化学品清单 · · 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一览表 ·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记录 · 注:上表中“·”表示此表格相应的保存单位附录A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安全资料用表A.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监书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393号令和住建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规定,建设单位持有关手续和文件到安全管理(总)站,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手续。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监书安监管〔〕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监督机构:申报日期:年月日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填报说明1.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应装订成册。2.工程类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各方安全责任主体的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监书》一式两份,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5.特别提醒: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正式开工建设之前,及时书面告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后,开始进入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A.1.1工程概况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规定,建设单位持相关手续和资料到安全管理(总)站,办理安全管理报监手续。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m2) 结构、层数 工程造价(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总监及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及证书号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及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安全员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并加盖法人章,本表反映工程基本情况,应列明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结构类型、计划开竣工日期以及建设各方主体名称和有关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安全监督机构了解工程概况和联系各方责任主体。2本表为建设单位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时必须提供资料,一式四份。A.2建设项目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交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第四十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建设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与构筑物、地下工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准确、可靠。建设项目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交接表 项目名称 提供单位(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 项目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范围 接收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施工范围涉及的管线(打“√”) 供水 油气 照明 排水 通信 有线电视 燃气 电力 其它 提供管线资料清单 备注 注:1、施工范围涉及的地下管线中“其它”一栏应具体填写;本表格由建设单位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一份。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A.3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建设工程办理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手续后,应有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共同签署检查意见。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 审核项目 资料部分 1、施工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现场部分 1、施工围挡及封闭情况 2、监理单位资质及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 2、安全标志标牌设置 3、安全生产机构的建立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文件 3、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设置 4、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及配备 4、大门、横断沟、沉沙井及冲洗设施设置 5、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及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批资料 5、主要通道及材料加工场地设置 6、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及应急预案 6、施工用电配置 7、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制度 7、视频监控配置 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凭证及使用计划 8、平安卡打卡机安装 9、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相关资料的交接证明 9、其它 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负责人:年月日 建设单位审查意见:负责人:年月日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A.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申报表A.4.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申报清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申报清单 工程名称 结构层次 工程规模 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分部分项工程 内容 部位、预计开工及结束时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基槽)、支护、降水工程□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基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板厚18cm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梁截面0.35㎡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索模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措施(可另附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四条和《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对本单位所投资建设工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见上表)完整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项目经理(签字):施工单位(盖章)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盖章)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注:1、本项目所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分布分项工程前的“□”内打上“√”,没有的应在“□”内打“×”;2、凡含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详细填写部位、预计开工及结束时间。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A.4.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申报清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申报清单 工程名称 结构层次 工程规模 建设单位 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 项目监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分部分项工程 内容 部位、预计开工及结束时间 评审方案数量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板厚30cm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梁截面0.50㎡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安装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爆破拆除工程□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他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管理措施(可另附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四条和《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对本单位所投资建设工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见上表)完整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签字):年月日 建设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本项目所含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分布分项工程前的“□”内打上“√”,没有的应在“□”内打“×”。2.凡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详细填写部位、预计开工及结束时间;施工前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A.5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第七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A.6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履行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的拨付到位。具体承诺如下:工程名称:;工程总造价:元;措施费金额:元;[按编号为的《合同》第条约定计算];预付款(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支付计划如下: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至工程开工前,应将拨付给施工单位,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余款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工程造价发生变更的依合同约定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 款项 施工阶段 支付比例 划拨金额(元) 合同工期 ≥一年 <一年 预付款 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后15日内 50% 50% 余款支付(房建工程) 结构完成50% % % 结构封顶(检查合格) % % 装饰施工完成30%(检查合格) % % 竣工验收合格 % % 结算完成 % % 余款支付(其他工程) 完成工程量的10%(检查合格) % % 完成工程量的40%(检查合格) % % 完成工程量的70%(检查合格) % % 竣工验收合格 % % 结算完成 % % 本支付计划中的金钱支付均通过编号为的《合同》所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附费用支付凭据)。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A.7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一)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与该项目负责人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二)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的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三)该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查验原件后电子押证);(四)施工单位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依法办理保险的凭证;(五)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凭证;(七)其他有关资料。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A.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集体研究,参建三方联合向(监督机构)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二、向安全监督机构报送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齐全,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三、服从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对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检查反馈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回复。四、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充分准备。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五、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作信息。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项目总监(签字):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A.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监督备案号:(建设单位名称):你单位提供的《项目安全生产前提条件自查表》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289号令)有关规定,同意办理安全报监手续。请你单位在取得本告知书后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将施工许可证原件提交我单位进行核验,届时我单位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并对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未取得施工许可前,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一切安全责任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欢迎对我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建设单位签收人:(监督机构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A.10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工程名称:监督机构:编制时间: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监制本工程由(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监督,安全报监登记编号为。为保证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履行好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抓好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编制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类别:结构类型:建筑面积/造价:层数/跨度: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二、监督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实行项目主监负责制。我站委派同志为本工程的项目主监(联系电话:),同志为本工程的项目辅监(联系电话:),并由以上2名同志组成监督组,开展本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安全监督(一)安全监督起止时间:监督组在本工程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应正式开始安全监督并严格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开展有关工作;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建设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审核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同时终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二)安全监督的方式:按监督计划和施工进度对本工程实施随机抽查、抽测现场实物,查阅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管理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反馈抽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等。(三)安全监督的内容:本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本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行为资料和实体安全是重点抽查内容。(四)安全监督的频次:监督人员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进度、部位、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按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要求,原则上本工程项目不少于3次,且每2个月不少于1次,对本工程实施一次安全监督抽查,在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将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水平适当增加安全抽查频次。(五)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监督抽查主要内容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建设单位是否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是否压缩合同工期。3.建设单位是否要求降低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4.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5.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要求,按时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6.建设单位是否组织和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会议要求及抽查中提出的问题。监理单位:7.监理规划中是否有安全监理专项内容,监理实施细则中是否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内容。8.监理单位是否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9.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10.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是否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11.监理单位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12.监理单位是否督促或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会议等要求。施工单位:13.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生产工人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所有参建人员是否及时申报和使用平安卡。14.是否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15.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领导带班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16.是否有按规定程序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方案(专项方案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建委《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执行)。17.是否严格实施隐患排查制度,对于三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安全生产“五定原则”即时落实整改和消项。18.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19.是否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有关规定。20.对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方案是否编制。21.分包单位及参建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2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安全监督人员认为需要抽查的其他相关内容。每次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应从上述22项中随机选取不少于4项进行重点抽查,并做好现场抽查记录。(六)工程实体安全监督抽查的主要部位及内容对照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方案等对建设工程实体实施安全监督抽查的主要部位及内容如下:1.高切坡(或深开挖):重点抽查方案编审、现场临边防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变形监测等。2.基坑(或基槽):重点抽查方案编审、现场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弃物堆码、变形监测等。3.人工挖孔桩:重点抽查方案编审、护壁支护、周边防护、排水措施、弃物堆码、通风换气等。4.大型吊装(安装):重点抽查方案编审、起重机械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吊点设置、现场警戒等。5.脚手架:重点抽查方案编审、基础处理、架体搭设、与建筑物连接、脚手板铺设及其他防护措施等。6.卸料平台:重点抽查方案编审、搭接端与主体锚固、钢丝绳连接及保护、前端与两侧防护、荷载堆码等。7.模板支架:重点抽查方案编审、支撑体系搭设、模板及物料堆码、高处作业防护、验收手续等。8.施工用电:重点抽查方案编审、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外电防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及线路、现场照明设置、验收手续等。9.塔式起重机:重点抽查方案编审、特种作业人员证件、限位及保护装置、现场吊运、电气安全、多塔作业防护、日常维护及定期保养记录等。10.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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