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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集团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0906-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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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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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集团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0906-v1集团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说明1.本考核评分标准为5大部分(二级指标),28个系统(三级指标),163个元素(四级指标),768个五级考核指标。2.评分方法:考核评价时直接对照五级指标进行检查,根据五级指标检查结果计算四级指标得分,四级指标之和为实际得分。具体打分方法为:1)若四级指标下包含1-2个五级指标:任何一个五级指标不满足时,该四级指标得0分;五级指标全部满足时,四级指标得设计分值。2)若四级指标包含2个以上五级指标:任何一个五级指标不满足,该四级指标得设计分的50%;两个以上(含两个)五级指标不满足时,该四...
2010集团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0906-v1
集团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说明1.本考核评分标准为5大部分(二级指标),28个系统(三级指标),163个元素(四级指标),768个五级考核指标。2.评分方法:考核评价时直接对照五级指标进行检查,根据五级指标检查结果计算四级指标得分,四级指标之和为实际得分。具体打分方法为:1)若四级指标下包含1-2个五级指标:任何一个五级指标不满足时,该四级指标得0分;五级指标全部满足时,四级指标得设计分值。2)若四级指标包含2个以上五级指标:任何一个五级指标不满足,该四级指标得设计分的50%;两个以上(含两个)五级指标不满足时,该四级指标得0分。3)最终结果按以下公式计算:各类煤矿设计分值:低瓦斯矿井:89.8分高瓦斯矿井:95.8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00分考核评分标准五大部分设计分值统计表序号名称设计分值1保障管理(15个元素)6.002风险预控管理(5个元素)10.003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7个元素)6.004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113个元素)70.005辅助管理(23个元素)8.00合计100.00考核评分标准系统设计分值统计表五大部分系统编号系统名称设计分值第一部分保障管理(6分)1.1组织机构(3个元素)1.401.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个元素)1.201.3文件、记录管理(2个元素)0.601.4企业本质安全文化管理(3个元素)0.801.5监督机制(4个元素)2.00第二部分风险预控管理(10分)2.1风险管理(5个元素)10.00第三部分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6分)3.1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7个元素)6.00第四部分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70分)4.1采掘管理(11个元素)7.504.2地测管理(6个元素)1.204.3防治水管理(12个元素)5.504.4机电管理(16个元素)6.804.5运输管理(7个元素)3.804.6爆破管理(8个元素)3.004.7空压机及输送管理(4个元素)1.804.8压力容器、登高及起重作业管理(3个元素)1.804.9通风管理(8个元素)9.904.1通风安全监控管理(5个元素)4.504.11防灭火管理(6个元素)5.004.12防尘管理(7个元素)4.004.13防突管理(6个元素)4.204.14瓦斯管理(5个元素)5.004.15瓦斯抽采管理(9个元素)6.00第五部分辅助管理(8分)5.1煤矿准入管理(2个元素)0.805.2承包商管理(2个元素)1.005.3消防管理(3个元素)0.805.4应急与事故管理(5个元素)1.805.5职业健康管理(4个元素)1.005.6煤矿环境保护管理(7个元素)2.60神华集团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编号考核项目设计分值本质安全管理体系(163个元素)100.001保障管理(15个元素)6.001.1组织机构(3个元素)1.401.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0.301根据煤矿实际,建立完备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有组织机构图;建立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担任,成员包括管理者代表、矿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相关方负责人。2组织机构细分合理,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需要。3各机构相对独立,职责和权限清晰。4党委负责构建“九位一体”的安全管理网络,即党委抓督察和宣教、行政领导(董事长、总经理)抓全面管理、分管领导与安监部门抓业务保安与监督检查、总工程师抓技术管理、工会抓群网、团委抓青岗、纪检抓效能监察、妇联抓家属协管、员工互相监督。要有“九位一体”考核办法和考核记录。1.1.2方针、目标与计划0.601建立符合体系要求的本质安全管理方针,并宣传、贯彻到位。2《本质安全管理目标与计划》的制定必须符合管理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内容应包括具体指标、完成时限,体现单位体系运行的持续改进。3《本质安全管理目标与计划》必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支持条件(人、财或物)。4年度《本质安全管理目标与计划》和《月度实施计划》以文件形式在年初和月初下发。5计划实施单位将指标分解到内部各职能部门,并贯彻到所有员工。6计划实施各单位按月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制定改进保证措施。7业务主管部门对目标与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验证。月底、年底对计划完成情况及体系并形成报告。8每年末进行一次年度《本质安全管理目标与计划》评审,记录完整。1.1.3安全生产证照0.501矿井应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质证、矿长安全资格证。1.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个元素)1.201.2.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0.401建立并严格执行以下安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安全文化建设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监测监控制度、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安全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公开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班组建设制度、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贯彻0.50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贯彻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记录齐全。2现场进行抽查,了解制度是否贯彻到位。1.2.3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考核0.301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考核机制健全。2制订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考核计划。3适时进行审核、修订、标识,并进行发布。1.3文件、记录管理(2个元素)0.601.3.1文件收发、归档和贯彻0.401制订文件、记录管理办法,明确文件的保存、提供、更改、复制、销毁程序及规定,各单位的文件、记录应形成目录清单,有规范的文件管理档案。2各部门、单位有指定的文件管理人员。3文件归档、收发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记录要字迹清楚、标识明确。4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5文件能及时准确贯彻到相关人员,并有相应记录。1.3.2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0.201指定部门负责识别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2分管职能部门必须具有与工作场所相匹配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3矿井生产必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4对新增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员工学习,保留学习记录。5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形成评价结果报告,并对目录清单及法规内容进行更新。1.4企业本质安全文化管理(3个元素)0.801.4.1安全文化0.401根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并组织实施。2经常收集来自各层次人员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丰富安全文化内涵。1.4.2文化宣传0.201通过各种媒介定期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宣传工作,宣传内容要体现本质安全思想。2安全文化宣传工作应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矿井的各项管理。1.4.3安全文化投入0.201制定年度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资金投入计划并严格执行。2有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资金实施记录。1.5监督机制(4个元素)2.001.5.1日常检查考核1.001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2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到被检查单位,有检查结果整改情况复查记录。3业务职能部门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并在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1.5.2内部审核0.401有年初编制的年度《内部审核计划》,并经批准后,下发到下属各单位/部门。2内部审核周期和审核程序符合《内部审核程序》规定。3审核后,形成《内部审核报告》,对不符合项进行分析,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4审核后,有对不符合项整改的跟踪验证记录。5不符合项不能按期整改时,填写《不符合延期完成申请表》报主管部门。6审核组成员的组成,符合程序文件规定。1.5.3管理评审0.30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出现特殊情况时,适时追加评审。2评审之前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并提前一周发放到相关部门。3管理评审的内容符合《管理评审程序》规定。4管理评审结束后应形成《管理评审报告》并下发到相关单位和部门。5《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改进项,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实施,并有跟踪验证记录。1.5.4监督检查记录0.301定期、不定期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齐全、完整。2记录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地点、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和期限、整改责任人、复查人员等。3检查结果与处理办法必须在内部网上公开,根据检查结果应及时进行奖惩。2风险预控管理(5个元素)10.002.1风险管理(5个元素)10.002.1.1风险管理组织机构0.301建立矿和区队两级风险管理机构,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负责风险全过程管理。2风险管理机构包括单位最高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员工代表不低于总人数的30%。2.1.2风险评估1.801危险源辨识前进行危险源相关知识(概念、辨识和评估方法、风险管理流程)的培训。2对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3对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审核、整理、归档。4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5采用事故树分析等方法,对系统(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矿井防治水等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6辨识出的危险源必须进行分级分类。7在以下情况时执行持续风险评估,并保留评估的记录:新改扩建项目前;执行高危任务前;执行特定检查和实验前;审核发现重大不符合项;调查事故(包括未遂)暴露的新风险;新设备、设施、工艺和技术应用前或有重大改变时;为特定项目(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排放瓦斯、井下电气焊、大型设备安装与检修等)制定安全措施前。2.1.3管理对象、标准和措施1.501对危险源进行分析,提炼出相应的管理对象。2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确定。3针对管理对象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4管理措施和标准由风险管理小组组织进行审核。5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必须遵从上下结合的原则、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动态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6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规定。7对于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2.1.4危险源监测、预警1.601危险源监测方法必须在风险管理程序中明确。2危险源监测必须体现闭环管理的特点。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系统。4根据危险源监测信息,对危险源进行动态风险评价,并修订管理标准和措施内容。5针对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危险源,制定不同的预警方法。6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有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2.1.5全员参与4.801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危险源辨识、风险预控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2组织各级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有记录和签字。3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并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评估,并有记录。4现场抽查,员工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源及管理标准,并严格按标准作业;管理人员熟悉本单位的风险概述及管理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管理。3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7个元素)6.003.1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7个元素)6.003.1.1员工准入0.801有年度员工需求计划。2企业和每位员工必须签订劳动。3新入矿员工要签订师带徒协议,师带徒时间不低于一年。4新入矿员工必须持有入矿体检合格表。5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培训资料齐全。6被辞退的员工信息必须存入档案室备查。7被辞退员工应办理辞退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8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安全生产法)3.1.2员工培训1.201有矿领导分管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并有绩效考核制度。并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师资、教材、资金、场所、设施等)。3有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记录。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7有完备的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11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12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参加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13本质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接受本质安全知识和国家相关标准的培训。1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16有员工积极参加培训学习的激励机制。3.1.3员工档案信息0.201每个员工的档案齐全。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齐全(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简历、授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3有员工档案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3.1.4持证上岗1.001矿级领导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2有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井人员清点制度,入井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入井安全资格证。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特种人员作业证。4其它岗位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操作证。5机动车驾驶人员持有有效的交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3.1.5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0.801依据《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A第七部分“人员不安全行为分类”,并按风险等级、发生频率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全面梳理。2针对不同类别不安全行为制定分类管理控制措施。3.1.6员工行为监督1.401有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制度。2有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机构及管理人员。3有完善合理的岗位考核标准,并严格执行。4开展员工不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并有记录。5定期开展对员工不安全行为进行统计、分析。3.1.7奖惩考核0.601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考核办法,应与员工安全行为考核挂钩。2员工薪酬中安全结构工资所占比重:煤矿单位:不得低于30%;其它单位不低于20%的额度。3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4有员工奖罚记录。4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113个元素)70.004.1采掘管理(11个元素)7.504.1.1生产设计及计划0.80☆1采区开采前必须按规定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修改采区设计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2未按采区设计形成完整的生产系统之前,不得安排工作面采掘作业。3矿井全年产量不得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月产量不得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4煤矿企业应制定井下劳动定员,且不得超定员组织生产。5煤矿不得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和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4.1.2工作面布置1.00☆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2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符合设计要求。3巷道布置符合设计要求。4断面尺寸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要求。4.1.3采掘作业规程1.501按照《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结合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结果编制作业规程,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2有审批、复审、贯彻、学习、考核记录,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作业规程》相关内容。3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4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工艺、工序的要求和安全措施作业。4.1.4矿压监测0.401矿井有顶板矿压监测设计,内容主要包括观测方法、布点、参数、数据采集、分析应用等要求。2对采煤工作面进行矿压监测,并备有顶板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分析材料;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3有专人分析和处理监测数据,并保存原始监测资料及分析结果。4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的煤矿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4.1.5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0.801综采工作面、普采工作面支护和普采回柱放顶符合《附表》1.1条款要求。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2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综采不大于300mm,高档普采不大于200mm。3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地质构造带、过老空、过三岔口、过煤柱或冒顶区,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托伪顶开采时或留顶底煤时,必须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4采煤工作面回撤、安装要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并按措施执行。5综采工作面设备、支架完好,防护齐全;采高符合作业规程要求。6采煤工作面液压系统的压力和单体支柱、液压支架初撑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无卸压现象,单体支柱和液压支架有编号。7液压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小于7°。8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间不超过规定(小于200mm)。4.1.6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0.501采煤工作面应保证2个安全出口通畅。2采煤工作面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改变端头支护形式必须报矿总工程师审批。3工作面上、下巷超前支护距离不小于20米,使用超前支架或单体支柱,其支护方式和要求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4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柱完整无缺,综采工作面高度不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7m,其它工作面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高度不低于1.6m,有0.7m宽人行道。4.1.7煤壁机道与两巷管理0.50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2工作面支架要及时移设,端面距≤340mm,前梁接顶严密。3采煤工作面煤壁机道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4支柱完整,无断梁折柱,拱形支架、卡缆、螺栓、垫板齐全;无空帮空顶,刹杆摆放整齐、牢固;架间撑木(或拉杆)齐全;锚、网支护完整有效。4.1.8掘进支护0.601各类掘进巷道基本尺寸、允许偏差项目、保证项目参数符合《附表》1.2规定。2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3架棚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4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倒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4.1.9巷道规格0.501各类巷道规格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2各类巷道施工质量符合《附表》1.3要求。4.1.10文明生产0.301巷道无积水(长5m,深0.2m);无浮煤、杂物;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4.1.11采掘综合管理0.601有自保、互保、联保制度。2应配备采掘、机电技术员。3有地质预报相对应的预防性措施。4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原始记录并存档。5作业现场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三图一书”。6采掘区队有反映本队及相邻采掘工作面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避灾路线图,并及时填绘,在明显位置悬挂。4.2地测管理(6个元素)1.204.2.1掘进给向0.20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事故。23000m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3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m,煤巷30~40m,综合机械化掘进大于50m)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4.2.2基本矿图0.401煤矿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矿图:井田区域地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主要保安煤柱图、井筒断面图、井底车场平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2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3图上符号、线条、注记等符合现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的要求。4图面清洁,线条均匀,色泽准确适度,按图例要求的字体注记;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5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进行更新,其它矿图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进行更新。4.2.3地质报告0.201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开拓延深地质报告和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2矿井地质报告通过验收,报告结论明确,有针对性,能指导安全生产。4.2.4地质说明书0.101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地测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交“三书”(即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2提交“三书”前,有设计部门提交的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等数据相符内容达到要求。4.2.5地质预报0.101地质预测预报做到有年度、月度报告,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做临时性预报,并有文字和图纸。2预报的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3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4地质预测预报应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妥善保存。4.2.6开采沉陷治理0.201沉陷区必须有观测站,观测地表移动变形,查明垮落带和导水裂隙带的高度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2地表沉陷裂隙治理应按复垦规划,编制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有治理规划、措施并对效果进行验收。3“三下”工程,建(构)筑物、铁路(公路)、水体下保护煤柱设计合理。4.3防治水管理(12个元素)5.504.3.1防治水机构0.301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3煤炭企业、煤矿要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应急救援制度和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4.3.2水文地质基础工作0.401做好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工作。每3年进行一次重新确定;当发生重大突水事故后,必须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调查与勘探工作。凡有《煤矿防治水规定》第29条列举的情况之一的,必须针对揭露的水文地质情况,开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3各矿井必须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并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4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等有关图件,并保证图件内容真实可靠、实现数字化;必须建立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气象资料等15种基础台帐。5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每旬至少组织观测一次,掌握地下水活动规律。6必须加强对古井老窑和周边矿井的调查研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废弃关闭矿井必须编写闭坑报告。7必须查清井田范围及其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8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并有相关资料。9有矿井排水系统图。4.3.3防治水措施1.001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严禁超层越界或超深开采。2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3矿井主、副水仓有效容量均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有效容量不得低于4h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4主要排水设备的能力满足井下排水的需要,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5每年雨季前,全矿井要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检修设备,主副水仓每年至少清挖两次,在雨季前必须清挖干净,经常保持原设计容积的3/4,确保雨季正常排水。6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大巷,在此出口通道内,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内,设有可靠的控制闸门。7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安装配备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电泵排水系统。8井下需要构筑水闸墙的,要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并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水闸墙应当留泄水孔,每月定期进行观测,雨季加密观测。9基本建设矿井永久排水系统未形成前,严禁施工三期工程;矿井采区、工作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可靠,下山开采采区必须建立正规的排水系统,并做到双回路供电。10矿井工作面开采前应当采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如发现掘进巷道或回采工作面内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构造充水的,应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有效安全措施;井筒穿过强含水层,必须实施超前预注浆封堵措施。4.3.4水害隐患排查与治理0.40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2每年初,必须根据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4井下未发生淹工作面(含)以上的透水事故。4.3.5水害分析、预测0.40☆1做好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并有月报和年报备查。2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定性、定量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3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1周发《水害通知单》。4.3.6井下探放水0.80☆1凡采掘工作面遇到《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2条列举情况之一,必须进行探放水;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8条要求。2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编制探放水设计,设计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3、94条。3探放水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物探成果必须经钻探方法验证后,方可进行采掘工程施工。5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4.3.7底板灰岩水防治0.401受底板灰岩水害威胁的采区设计前,必须采用三维地震或其它手段查明采区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岩溶陷落柱、落差较大的断裂构造、煤层和灰岩的赋存等情况。2在灰岩含水层上部的煤层(岩层)布置巷道工程,巷道底板与灰岩含水层之间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必须大于实际水头值,并且掘进施工时必须采用物探手段超前探清巷道前方的富水异常区,用钻探对富水异常区进行验证,对危险段进行探放水或底板注浆加固,排除水患威胁后方可掘进。3受底板灰岩水害威胁的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做好以下防治水工作:一要采用物探技术查明工作面底板含(隔)水层厚度变化、灰岩富水性及可能存在的导水断层、岩溶陷落柱等富水异常区。二要对富水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钻探工程要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探防水措施,并组织实施。三要对勘探成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具有突水威胁的工作面,根据其底板隔水层条件及突水系数的大小,采取疏降开采、在构造破碎带及富水异常区进行局部注浆改造、对含水层进行整体注浆改造等治理措施;防治水工程竣工后,要经子(分)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回采。4.3.8老空(窑)水防治0.401要采取地面调查、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等方法,查明老空(窑)水、灌浆注水的水体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等,确定积水线;并与邻矿建立适当的水文地质资料交换关系。2掘进巷道接近警戒线必须先探后掘。当上、下煤层间距小于下煤层回采导水裂隙带高度时,在下煤层回采前必须打钻疏干上煤层的老空积水,否则不准采掘作业。巷道贯通前,必须排除被贯通地点的积水等,并有防止再积水的措施。3急倾斜煤层开采前要探放上区段积水和灌浆注水,防止抽冒造成事故。4.3.9孔隙、裂隙水防治0.401凡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后其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强的含水层(含水砂层),在掘进、回采前,必须对含水层(含水砂层)采取超前疏干措施。2急倾斜煤层被富水性强的含水层(含水砂层)覆盖,开采前必须疏干,防止急倾斜煤层开采抽冒引起溃水溃砂灾害。3疏干措施要经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执行。4.3.10地表水及雨季洪水防治0.301若在水体下采煤,必须由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炭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方案和开采设计,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并报神华集团公司备案。严禁在水体下开采急倾斜煤层。2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有雨季防治水措施,防洪抢险物资种类、数量、安全措施准备齐全。3煤矿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4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对地面重点部位实施24h不间断巡查。5煤矿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6煤田火区剥挖留下的采坑、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必须填平压实,严防形成积水。7矿井地表的泄洪通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防洪设施必须合理、完善、可靠。8对地面河槽应加坝引流,对原有地面裂缝、滑坡必须加固。9有防止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再渗入井下的措施。4.3.11防治水设施、设备0.301主排水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有防水密闭门;有可靠的引水装置;电气设备保护齐全;安全通道畅通。2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阀门等防腐良好。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完好。各阀门正常使用,操作灵活不漏水。3主要水泵房有专用工具、防护用具齐全。4探放水钻机及相关排水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5主要水泵房有设备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和检修记录;各类图纸、牌板齐全。4.3.12防治水应急救援管理0.401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发生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都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1次救灾演练。2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应当装备必要的矿井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主要设备要包括适合矿井救灾的排水泵、排水管路以及配套的电缆等。4煤矿企业、矿井要组织煤矿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区队长、班组长必须经过防治水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4.4机电管理(16个元素)6.804.4.1供电线路布置0.80☆1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严禁双回路电源线路T接其它负荷。2井下各水平变电所都实现双回路供电。3井下主排水泵房实现双回路供电。4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采泵站实现双回路供电。5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实现双回路供电。6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由地面直接入井的露天架空引入(处)的管路及轨道,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二级接地;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4.4.2设备选型、安装0.301必须有设备选型设计,设备选型、安装、使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4.4.3采掘设备0.601各类设备有操作规程,有贯彻学习记录。2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3%~5%,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手段。(适用综采)3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18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手段。(适用高档普采)4工作面输送机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顺槽刮板运输机挡煤板和刮板、螺栓齐全完整。工作面输送机铲煤板齐全完好。行人通过的顺槽输送机机尾处要加盖板。5电缆悬挂、管路铺设符合规定,开关要上架,煤电钻电缆要盘好。闲置设备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点。电器设备上方有淋水,要有防水设施。6采煤机、掘进机符合《设备完好标准》要求。7小绞车有压(戗)柱或地锚。4.4.4供电设备0.401供电设施的容量、性能、防火、防爆性能按照设计要求配置。2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符合设计。4.4.5防爆电气设备0.501☆1防爆设备选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44条规定。2防爆电器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达100%。3入井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452条规定。4每月有专人对使用设备防爆性能至少进行1次检查,并有记录。4.4.6小型电器设备0.301建立五小电器检查制度,编制检查表,落实管理责任人。2电缆接线盒的额定电压与电缆使用电压相符。3操作灵活,闭锁可靠、声光信号清晰。4.4.7供电系统保护0.501地面供电系统符合《附表》1.4-1要求。2井下供电系统符合《附表》1.4-2要求。4.4.8电气设备保护0.501高低压开关设备过负荷整定及过流保护灵敏度校验符合《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整定及校验记录齐全。2每年对地面高压开关柜进行一次防雷电试验,并有记录。3电气控制设备应有过流、接地、漏电、电压保护,且灵敏可靠。4漏电保护符合《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要求。5开关要有机械或电气闭锁装置,且闭锁装置齐全完好。6电器控制设备的指示灯、仪表齐全完好。7采掘运设备保护符合《附表》1.5要求。4.4.9设备检修0.601制定日常维修保养和点检制度并严格执行。2有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并按计划和安全措施检修。3公司下达的设备大修计划完成90%以上。4有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并按计划执行。5有设备运行、润滑及检查维修记录,井下绝缘测试记录,漏电保护试跳记录及主要电气设备关键零部件维修更换记录。4.4.10设备完好率0.301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达90%以上、设备待修率在5%以下、机电事故率在1%以下。2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小型电器合格率95%以上。3矿灯完好率达95%。井下在用矿灯无故障灯、灭灯。4.4.11机电硐室0.401井下主要变电所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2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硐室两端均应有安全出口。3机电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不需要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4机电硐室入口处有“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和“高压危险”警示牌。5变电所内有合格且数量足够的高压绝缘手套、绝缘拉杆、绝缘台、绝缘靴、有高压验电器、临时接地线。6变电所内的制度、记录、牌板符合相关规定。7井下主要变电所的上风侧至少设置1个完好沙箱和不少于2具灭火器。8机电硐室内的设备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牌。9临时变配电点有完备的消防器材、供电系统图、齐全的安全警示牌板、可靠的接地装置。4.4.12照明0.201地面主通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矿灯房、俱乐部、浴室、办公楼、宿舍楼、通风监测监控机房等都有完好的应急照明设施。2井下照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73条规定。3连采机、掘进机、锚杆机、运煤车、铲车、蓄电池车、架线机车等都有良好的照明。4.4.13通讯0.201井下主要水泵房及变电所、地面变电所、主通风机房等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井下通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78条规定。2井下各地点的电话及通讯线路完好,保证通讯畅通。3地面厂区及井下小灵通信号基站设置合理,保证小灵通正常通讯(小灵通系统必须是本安型,且必须有煤安标志)。4.4.14蓄电池管理0.301有《班次蓄电池交接班记录》、《蓄电池服务充电记录》、《蓄电池运行记录》,且记录填写完整、规范。2每班次对蓄电池的电压、温度、密度等进行测试,抽查点覆盖率不小于20%,并有记录。3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上盖必须揭开。4在充电后测试各单元电压不能低于1.95V,各单元电解液密度不低于1.280克/毫升。5单元液面在防护网上5~15mm。6箱体插头、断路器及保护完好齐全。7蓄电池完整可靠,蓄电池单元损坏后不得短接使用。4.4.15电气设备技术档案0.301有井上下供电及通讯系统图,根据实际变化进行随时更新,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2有电气设备布置图,根据设备变化及时更新。3主要机电设备技术档案齐全:设备技术档案及系统图健全,技术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综采配套设备等大型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安装图纸、配件图册。进口设备必须有随机图纸、图册、译文,设备选用的润滑油、冷却液与国产润滑油、冷却液对照表。健全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帐、卡、图牌板管理。4有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探伤制度和实施记录。5有在用机电设备、电缆的使用、报废分类台帐。6技术基础:1)主提升机技术测试:新安装和大修后进行一次测定,以后每3年进行一次测定。2)主排水泵技术测定:在每年雨季前,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新安装和大修后进行一次测定,以后每3年进行一次测定。3)主通风机技术测定:新安装和大修后进行一次测定.以后每5年进行一次测定。4)压风机技术测定:每年测定一次。5)锅炉检验:每年检测测一次。6)主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主绞车的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连接装置;主通风机的主轴、风叶)探伤周期按规程规定,如无规定为2年。7)定期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井下开关保护插件试验,并有记录。4.4.16机电综合管理0.60☆1不得使用列入国家明令禁用或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2(1)有机电主管部门并发挥主管业务领导作用(2)应有适合综合管理的业务流程图(3)加强专业化管理:①电气管理;②电缆管理;③小型电器管理;④防爆检查;⑤设备管理;⑥配件管理;⑦油脂管理(包括管理乳化液);⑧胶带管理3开展设备的综合管理:(1)参与主要设备的全面规划(2)高耗能、低效率大型固定设备应适时更新改造(3)按规定报废4职工按计划培训、持证上岗:(1)有机电职工2年轮训规划(2)有机电年度技术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培训考核(3)司机和维修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4)司机和维修电工应每年考核一次,在证件上登记成绩并盖章。5机电工作每月有计划和总结,按时召开机电例会,并有记录。6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包括电气试验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设备包机制度;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电缆管理制度;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油脂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阻燃胶带管理制度;杂散电流管理制度)。7文明生产:(1)矿上必须有机电设备库、棚,按设备性能妥善存放,摆放整齐,标志清楚(2)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全上架,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器设备和五小件贴入井合格证(3)机房硐室、机道和电缆沟内外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具齐全合格(4)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4.5运输管理(7个元素)3.804.5.1运输设备0.801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2高瓦斯、突出矿井不得使用架线式电机车。3刮板机机头、机尾固定牢固可靠,减速器连接螺栓齐全紧固,液压马达完好;各电机、减速器冷却水畅通;刮板、连接件、护板齐全;连接板、连接销完好无损;链、板无严重变形,松紧适宜;运转平稳不扭斜,不刮帮、不漂链;首、尾轮完整无缺,与链环配合良好,运转时不卡、跳;输送机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回煤;输送机铲煤板齐全;开停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停机闭锁可靠。4胶带输送机滚筒表面无损伤、托辊齐全、转动灵活;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应设清扫装置,并保持良好接触;带面无损伤,接头平整无破损、无脱胶和剥层现象;胶带不打滑,跑偏量以上带面不超过滚筒和托辊边缘,下带面不磨支架为合格;机架无变形、开焊和严重锈蚀;拉紧装置齐全完好,动作灵敏可靠;传动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栏);非行人侧有设施设备需操作的必须设行人过桥,其它地段过桥间距不得超过200米;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靠;皮带运输信号系统声、光齐备、闭锁可靠。栅栏5轨道运输有关设备:有矿车整修设备、矿车清车设备;有井下机车检修硐室,并有相关检修设备;有轨道维护机具和复轨装置。6轨道运输信号系统:(1)同一水平同时行驶3台以上机车时,应使用带有电气闭锁的信号装置;(2)弯道、井底车场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地点(包括顶车作业区)使用预报警信号装置(同时发出声、光),关键部位的道岔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3)机车应有通讯设施。7斜井人车、平巷人车和架空乘人装置台台完好。胶轮车、机车、小绞车、小电瓶车完好率90%,矿车完好率80%。胶轮车及附属设备待修率不超过5%,防爆胶轮车无失爆。8轨道运输机车“司控道岔”、“红尾灯”、“逆变电源”等装置完好且能按规定使用。4.5.2运输设备保护0.501钢丝绳牵引胶带机(主提升)保护符合《附表》1.6-1要求。2钢丝绳芯胶带机(主提升)保护符合《附表》1.6-2要求。3立井(斜井)提升系统保护保护符合《附表》1.6-3要求。4斜巷提升安全保护保护符合《附表》1.6-4要求。5胶带输送机有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和拉线等保护装置,主要胶带输送机还应有速度、防纵撕保护装置,上运胶带要有逆止装置;使用阻燃胶带,沿机道有启动报警信号;综采刮板输送机有急停、启动报警信号装置,使用合格的易熔塞。6刮板机、胶带输送机等电气设备过电流、短路、漏电、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并投入运行。7防爆蓄电池机车有容量指示器,必须装备瓦斯超限报警及断电保护装置(定期标校)。4.5.3辅助胶轮车运输0.601辅助胶轮车运输使用管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2防爆车辆符合防爆要求。3入井车辆有公司相关部门颁发的车辆入井许可证,并进行统一编号。。4有车辆年检合格证,并由公司主管部门定期检验检查。5有车辆大修记录,有完整的自检记录,每季自检覆盖率达100%.6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照明系统、警示装置等完好可靠。7入井车辆必须装设车载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和灭火装置。8运送人员的胶轮车必须装设人车车厢,无人车车厢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井下机动车辆载人或载货数量不得超过额定值。4.5.4运输巷道0.401胶轮车运输巷道质量符合《附表》1.7-1要求。2轨道运输巷道质量符合《附表》1.7-2要求。3轨道岔道质量:主要运输线路的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其他轨道的道岔合格率50%及以上;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消灭非标准道岔。4运输巷道安全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23条规定要求。5井下辅助运输线路上每隔500米设有一个调车硐室。6架线电机车牵引网络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7采用轨道运输时,井下主要行人平巷超过1.5km。主要斜巷垂深超过50m时,必须采用机械运送人员;平巷上、下人的车场应装设架线自动停送电开关,并悬挂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标明列车时刻表。8主要辅运大巷有行车安全标志;岔路口有明确的指向牌;机车运输巷道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51条要求设置路标和警标。4.5.5运输设备检修0.601运输设备按相关规程规定制订定期检验、维护、检修计划,并严格执行。2有主要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日志,有运输设备维护保养、检修记录。3斜巷防跑车安全防护设施、平斜巷人车、窄轨机车制动距离、窄轨车辆连接器静拉力按规定进行试验,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4.5.6运输技术档案0.401运输设备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完整齐全,并明确专人管理。2运输车辆管理台帐齐全,做到帐、卡、物、图片相符。3轨道运输:(1)矿井运输系统图必须用计算机出图,内容应包括:巷道参数、设备和设施参数、轨型参数,并每季补充一次(2)运输设备、设施的图纸及技术档案(3)各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齐全、完整(4)每月的机车效率、矿车周转率统计计算准确,报表齐全、并有分析处理意见(5)按计划组织机车年审工作,并符合有关规定4.5.7运输综合管理0.501建立健全“小绞车、小电车和上、下山”运输管理制度。2运输设备、设施实行包机制。3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齐全、完整;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4文明生产:主运输系统配电车库、车场、机房、硐室清洁卫生;车辆、设备器材整齐有序;运输巷道整洁,无积水、无杂物。4.6爆破管理(8个元素)3.004.6.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0.301发爆器必须有合格证和煤矿安全标志证书。2领取爆破材料有经供应、安监、保安和矿生产管理等部门共同会签的审批单。3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由物资供应部门购置,入矿检验由供应、安监、保安和矿生产管理等部门共同检验。4.6.2爆破器材和材料存放0.501地面火药库储存爆炸材料的总库量:炸药不得超过75t,雷管不得超过25万发。单个库房的炸药最大容量不得超过25t。地面火药库储存各种爆炸材料的数量,还不得超过由该库所供应的矿井3个月的计划需要量。2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求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3井下爆炸材料库应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必须砌碹或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爆炸材料库出口两旁的巷道,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支护长度不得小于5m。库房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4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高于外部巷道的地面,库房和通道应设置水沟。5警示牌设置位置明显,库区警示牌内容应有:防火、禁止烟火等标志:库房警示牌的内容应有:危险等级、最大库存、危险品种名称等。6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建筑结构及各种防护措施,总库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7地面临时性爆炸性材料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m。地面临时性爆炸材料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照明、防火和防雷电措施、管理制度与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相同。8利用平硐作为爆炸材料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硐口必须装有向外开的2道门,由外往里第一道门为铁皮的木板门,第二道为栅栏门。硐口到最近贮存硐室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必须有2个入口。硐口前必须设置横堤,横堤必须高出硐口1.5m,横堤的顶部长度不得小于硐口宽度的3倍,顶部厚度不得小于1m。横堤的底部长度和厚度,应根据所用建筑材料的静止角确定。库房底板必须高于通向炸药材料库的巷道底板,硐口到库房的巷道坡度为5‰,并应有带盖的排水沟,巷道内可铺设轨道,但硐室内不得铺设轨道。除有运输爆炸材料用的巷道外,还必须有通风巷道,其入口和通风设置必须设置在围墙以内。库房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采用固定式照明时,开关必须设置在地面;爆炸材料库上面覆盖厚度小于10m时,必须装设防雷电设备。检查电雷管的工作,必须在爆炸材料贮存硐室外设有安全设施的专用房间或硐室内进行。9井下爆炸材料库距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巷道、主要硐室以及影响全矿井或大部分采区通风的风门的法线距离:硐室式不得小于100m,壁槽式的不得小于60m。10井下爆炸材料库距行人巷道的法线距离:硐室式不得小于35m,壁槽式的不得小于20m。11井下爆炸材料库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法线距离:硐室式不得小于30m,壁槽式的不得小于15m。12井下爆炸材料库与外部巷道之间,必须用3条互成直角的连通巷道相连。连通巷道的相交处必须延长2m,断面积不得小于4m2,在连通巷道尽头,还必须设置缓冲砂箱隔墙,不得将连通巷道的延长段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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