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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前传-雇佣骑士

2017-12-20 49页 pdf 537KB 29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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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前传-雇佣骑士作品名称:雇佣骑士作者:马丁·乔治(GeorgeRRMartin)译者:S.H第一部分这个故事发生在《权力游戏》(注:权力游戏AGameOfThrone乔治马丁所撰写史诗奇幻经典《冰与火之歌》第一部)约一百年前)—————————————————————&mdash...
冰与火之歌前传-雇佣骑士
作品名称:雇佣骑士作者:马丁·乔治(GeorgeRRMartin)译者:S.H第一部分这个故事发生在《权力游戏》(注:权力游戏AGameOfThrone乔治马丁所撰写史诗奇幻经典《冰与火之歌》第一部)约一百年前)——————————————————————————春天的雨水润足了土壤,邓克没怎么费力就挖好了墓坑。他选择了老人总呆着看日落的山丘西侧。“一天的时光就如此消逝”,他总是叹息着,“不知明日晨风又将带给我们什么呢。你说呢?邓克”于是,有一个明日带来倾盆的雨水浸透他们全身,后一天劲风亦到,接着寒意接踵而至。到了第四天,老人便已无力再骑马。而现在,他已经倒下了。就在几天前他还边骑边唱着,唱着那首《到愚人镇去看美丽淑女》的老歌,不过愚人镇被他换成了白杨滩。去白杨滩瞧瞧那美丽的淑女呦,嗨呦嗨呦。邓克苦涩地掘着。挖到足够深后,他抱起老人的尸体置于其中。老人身躯矮小削瘦,脱去锁子甲,头盔还有剑带后便轻如枯叶。相比之下,邓克有着和年纪极不相称的块头,这个蓬头散发,举止笨拙的大个子才有十六七岁了(有谁会知道具体是多少?),立着的时候却已将近七尺,而他还只刚刚开始发育。老头对他的力量毫不吝溢美之词,这也是他唯一能送给邓克的。尸体躺在坑底,邓克伫立在坑边。空气中弥漫着雨水的气息,他知道在下雨之前最好把尸体掩埋掉。可他如何忍心在这张倦脸上撒土。这个时候原本该有个教士在边上为他做些祈祷,而现在只有我。老头将自己所知的战斗技艺倾囊相授,唯独没有教他一点文字。“我该把剑给你留下,可我想它只会锈掉”,他满是歉意,“我想诸神会给你把新的。爵士,我真希望你没有死”,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祈祷该说什么?该怎么做?他可不知道,老人又不常祈祷。“你是名真正的骑士,只在我自作自受的时候才会惩罚我”,他挤出最后几句话,“不过麦登堡那次除外。我说过是旅店男孩偷吃了那个寡妇的馅饼,不是我。不过算啦,愿诸神保佑你,爵士”。他用脚把土扫入坑内,歪过脸开始向里面填土。他年岁很大了,将近六十?,谁知道。至少他活着看到了另一个春天。日暮时分他方开始饲那三匹马:他的凹背母马,老人的骑乘小马以及战马“雷鸣”,这家伙可只会在骑乘比武和战斗中才会出场。那匹老母马早无昔日的英姿,然而她炯炯有神的双目和不屈的意志还是让邓克将它作为自己最宝贵的财产。假如卖掉“雷鸣”和老栗子,连同马鞍缰绳在内,也许我会有足够的钱去..邓克为难的盘算着。他所知道的生计只有当雇佣骑士,他们奔波于城堡之间,为各个大人效力战斗,与他们共同进餐,战斗直至结束。有时他们也会参加一些骑乘比武。亦有一些在穷困的冬季选择了抢劫为生。至少老人从未如此。也许会有一个骑士正需要侍从来照料他的坐骑和盔甲,他想,兴许我也可以去一些城市,比如兰尼斯特港,君临城,然后成为卫戍队的一员。或者..他把老人的东西倒在橡树下从钱包里找到三个银鹿币和十九个铜币,还有一块石榴石碎片。正如大多数雇佣骑士一样,老人的大部分财产就拴在坐骑上。现在邓克有了一件永远沾着锈迹的链制锁子甲;一个带着阔大护鼻的铁头盔,左边太阳穴的地方还凹了进去;一条陈旧的褐色皮革剑带;木革材质的剑鞘插着一柄长剑;一把匕首;一根剃刀;一块磨刀石;护羟甲和护喉;一把带着粗制铁尖的八尺长枪;一个铁皮镶边的橡木盾,盾面标有艾兰·帕尼基爵士的徽记——棕底银翼圣杯。邓克瞅了瞅盾牌,挑起了剑带,然后再次看向盾牌。剑带为老人瘦小的臀部定身量作,完全不适合他,还有锁子甲也是如此。他把剑鞘用麻绳绑在腰间后,伸手拔出长剑。一把出色的城堡铸剑,剑刃笔直而沉稳,剑柄用皮革缠住木头,端部嵌以一颗光滑的黑石。这把剑在他手中感觉很好,而且邓克知道它有多锋利,多少个夜晚在入睡之前,他曾用磨石和油布细细地淬砺过。它很趁我的手,就象从前趁老人的手一样,他独自想道,而且现在在白杨滩的草坪上还有一场骑乘比武。***“捷步”的步子要比“老栗子”轻健的多,可等旅店落入邓克视线时,他已是浑身疲惫不堪。那幢高大的泥木房子临河而筑,窗户透射出来的橘色灯光看上去是如此吸引人,令他不得不驻足。我有三个银币,他告诉自己,足以应付一顿大餐加上足量的啤酒。他一下马就撞见一个男孩光溜溜从河水里钻出来,开始用一块粗褐布擦干身体。“马僮么?”,邓克问他。小家伙看上去不过八岁,面色苍白,脚踝以下尽是泥浆。最奇特的某过于他一毛不长的脑袋。“洗干净马,给它们喂燕麦片。听见没?”男孩恬着脸,“当然可以,假如我愿意”邓克面色不悦,“我可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是个骑士,你要知道”“你长的可不像一个骑士”“不是所有的骑士都长一个模样”“没错,可骑士也不会像你这样。你的剑带居然是绳子”“能够拴住剑鞘就够了。现在照料我的马去。干得好会赏你一个铜币,不然就一记耳光”,他也没管男孩什么反应,径直就进了门。他本以为现在里面会是拥挤不堪,不料却几乎空无一人。只有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少爷正趴在桌子上,埋在一滩酒水间酣然入睡,再没别人。邓克迟疑地四处张望,直到一个脸色发白的矮个女子从厨房走出来,“随便坐。啤酒还是吃的?”“都要”,邓克挑中远离那个睡汉的靠窗位子坐下。“用香草烹烤的羊肉,还有我儿子打下来的野鸭。想要哪个?”邓克足有半年多没在旅店吃饭,“都要”老板娘大笑着,“你倒还挺大肚的”,她送过来一大杯啤酒。“需要一间房间过夜?”“不了”,再也没有比躺在柔软的床看着天花板能更让他舒心的了,可他得留意着子儿。露天足以应付一宿。“再来一些食物和啤酒,够我到白杨滩就行了。到那里还要多久?”“一天的路程。向北走直到看见河水在磨房的烬土那里分叉。我的孩子在照料你的马?还是说他又溜了”“不,他就在那里,”邓克让她放心,“似乎你没什么顾客麽”“那些人多半都跑去看骑乘比武了。如果我允许,我家也会去。我走后这个店就属于他们了,但是男孩子宁愿跟当兵的混在一起,女孩子则会为每一个路过的骑士叹息或者傻笑。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骑士和别人有什么不同?我可没见过比武让鸡蛋好卖一点”,她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邓克,剑和盾暗示了什么,可绳带和粗布束衣又不像那回事,“你独自一人去参加骑乘比武?”他抿了一口啤酒。果肉般的褐色,带着浓郁的口感,他就喜欢这种味道,“那个”,他说,“我打算弄个冠军当当”“是么,现在?”老板娘问道,态度还算礼貌。那一头,小少爷从酒洼里提起头。鼠窝般凌乱的褐发下露出一张菜色的脸庞,下巴上顽强的钻出几根金色的胡须。他摸了把下巴,眨着眼看着邓克,“我梦见你了”,他颤抖地伸出一根手指,“你离我远点,听见没有?离我远点!”邓克迷惘地看着他,“什么,大人?”老板娘靠过来,“别理他,爵士。他除了喝就知道他的梦。我马上准备你的食物”,然后她匆忙地走开。“食物?”,那少爷带着猥亵的语气说,摇摇晃晃地用手撑着桌子才不至于摔倒。“我快要吐了”,他大声宣布,外衣上的红色酒污甚是醒目。“我想要一个妓女,可一个都找不到。都跑去白杨滩牧场了。老天,再给我来些酒”,他踉跄着爬上楼梯,急剧的喘息声中还夹杂着小曲。可怜的家伙,邓克暗想。但是为什么他会觉得认识我呢?他边想边喝啤酒。再也没有更美味的羊羔肉了,鸭子则更棒,跟樱桃和柠檬一起煮的,不像通常那么油腻。店主还送上了油焖豌豆和新鲜的燕麦面包。这才是骑士的真正生活,他啃完骨头上的最后一点肉,对自己说。可口的食物,啤酒呼之即来,没人再敲我的脑袋。第二杯酒用来下菜,第三杯把它们全部冲下肚,第四杯么,没人说不可以吧。酒足饭饱之后他付给老板娘一个银鹿币,居然还能找回了一把铜币。他出门时天色已黑。带着填满的肚子和变轻的钱包,他满意地走向马厩。前面传来了马的一声嘶叫。“安静,伙计”,接着是一个男孩的声音。邓克不由得加快脚步,很快他就蹙起了眉头。那马僮穿着老人过大的盔甲骑在“雷鸣”上,头盔歪斜着架在他的秃头上免得挡住视线。他那全神贯注的模样,看上去甚是滑稽。邓克停到门前,忍不住张嘴大笑。男孩仰首一看,脸刷得红了,连忙跳到地上。“大人,我不是有意——”“小偷”,邓克故意装出一副严厉的样子。“给我立刻脱下盔甲,你真该庆幸‘雷鸣’没有踹掉你的榆木脑瓜。他是战马,可不是小孩子玩的”男孩摘下头盔搁到稻草堆上,“我骑的不比你差”,他一副大言不惭的样子。“闭嘴,小子。我面前充什么蒜。还有锁子甲,都脱掉。你瞧你在干什么?”“你叫我闭上嘴,我怎么告诉你?”,男孩抖动着身子让链衫滑落到地上。“那你张嘴说话,”邓克没辙了,“现在捡起盔甲,把土拍掉,然后从哪里拿得就给我搁回哪里去。还有头盔。你照我说的喂马了么?给‘捷步’擦了没有?”“是的”,男孩抖掉盔甲上的稻草,“你要去白杨滩?带上我吧,爵士”老板娘提醒过这件事,“你母亲会怎么说?”“我母亲?”男孩皱起脸,“我母亲早死了。她还能说什么”邓克怔了怔。他不是老板娘的儿子?兴许他不过是个学徒而已。酒意带起了阵阵晕眩。“你是孤儿?”,他好奇地问。“你才是吧?”男孩顶了回去。“我倒还真是”,邓克坦诚的回答。要不是老人把他带走。“带上我,我可以当你的侍从。”“我不需要任何侍从”,他回答道。“每一个骑士都需要一个侍从”,男孩执著的说。邓克扬起一只手吓唬他。“我倒觉得你更需要来记耳光。给我装一袋燕麦,我一个人去白杨滩。”那男孩完全地掩饰住了惧意,假如他有害怕的话。他叉着双臂大剌剌地站着,邓克无奈之下正准备放弃时,小家伙突然撒腿跑去装燕麦。邓克松了口气。真遗憾我不能..不过你会在这里过得不错的,总比给一个雇佣骑士当侍从好。跟我走怕是毫无益处。小家伙脸上的失望溢于言表。邓克骑上‘捷步’,牵起‘雷鸣’,心下觉得也许一个铜币会让他高兴一点。“给,小家伙,因为你的帮忙”,他把铜币弹了过去,可男孩视如不见,任它躺到腿边的烂泥中。等我走了他就会拣起来,邓克暗自想,他骑着小马,牵着余下两匹离开旅店。月色洒的树木发亮,夜空中繁星罗布。他策马前进,却依然能够感觉到马僮神情忧郁,默然地望着他的背影。夕阳下的影子渐渐延长,邓克在白杨滩牧场边勒住马。草地上散落着六十多个大小不一,方圆各异的帐篷,或丝绸锦布,或棉麻帆布,唯一相同只是中间杆上垂着的那色泽鲜艳的长条旗帜。老人曾经和他们中的一些并肩偕行,其他也或在平房或在篝火边中闲聊谈及。邓克并不读书识字,但是老头至少强迫着他认过家徽。夜莺是来自边境,琴枪双绝的卡隆大人;宝冠雄鹿是朗内尔·拜拉席恩爵士,人称狂笑风暴。邓克看到了塔利家的猎手,唐德利安家族的紫电,佛索威家族的红苹果;红底怒狮的是兰尼斯特家族,伊斯特莫茨家族的沧海绿龟。红色牡马下的棕帐篷必然是欧索·布瑞肯爵士,有屠夫之称的布瑞肯在三年前君临举行的骑乘比武中击杀了昆忒·黑林大人。传说欧索爵士那势如千钧的一斧直接切碎了面盔下的头颅。他也看到了一顶黑林家的旗帜在牧场的西端飘扬,隔地很远。马布兰德,梅利斯特,卡吉尔,维斯特林,斯万,姆兰多,海陶尔,佛罗伦特,佛雷,潘洛斯,斯托克沃斯,达菲,派伦,威尔德,看上去西境和南境的每一个家族至少都派了一两个骑士到白杨滩来看美丽淑女并为她。。。尽管这些帐篷外型精美,里面却没有属于他的地方。一件破旧的羊毛披风也许就是他今晚的避难所。领主和骑士面对烤鸡和乳猪时,他只能拿着咸涩的干面包。如果在这种场地搭起他自己的帐篷,嘲笑和蔑视足够他受的,而当有人善意的待他,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雇佣骑士紧循尊严,不然就和雇佣兵毫无差别。我必须靠实力赢得自己的空间。,会有领主因我出色的技艺而邀请我,之后我就可以驰骋在贵族中间,每天晚上都可以大鱼大肉,有自己的帐篷,自己举办骑乘比武。但是首先我需要一场精彩的比武。他不依不舍地调转马头走向树林。离城堡半里路的牧场边缘,溪水回旋积成了一个深塘。边上浓密的芦苇,还有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榆树遮在上方。春天的绿草丝毫不逊色于骑士绿色的旗帜,而且手感柔软。一个未被占领的好地方,那这是我的帐篷了,邓克盘算着。一座以绿叶为顶的帐篷,提利尔和伊斯特莫茨家的旗帜也没有这么绿呢。马先跑了过去。照料完马匹后,他脱去衣服在池塘里洗去一路的风尘,“真正的骑士正直勇敢,洁净大方”,老人一直坚持说别管脏不脏,每当月相改变骑士总得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干净。既然现在立誓做个骑士,邓克便决定也要这么做。他光着身子躺在榆树下,任春风拂过肌肤。龙蝇懒散地在芦苇上盘旋。为什么叫它们龙蝇?他琢磨着。这哪里像龙了?其实他也没看到过龙。老人是见到过的,这个故事他唠叨了不下五十次:艾兰爵士从小就随祖父来到君临城,他赶在巨龙死去的前一年看到了龙。一条绿色的小龙,翅膀都萎缩了。她没有一个蛋被孵化出来。“有人说是伊耿毒死了她”,老头告诉他,“不过那是伊耿三世,不是戴伦王的父亲,那人被称为巨龙克星,或者是“倒霉的”伊耿。他怕死龙了,因为他亲眼看着他叔叔的野兽吞掉了他的母亲。当最后一条龙死后夏日便逐渐缩短,而冬天愈发的漫长严酷起来。”太阳渐渐地沉落到树冠之下,空气也逐渐渗出了寒意。邓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后,便拍拍外衣上的尘土穿上。明天他才可以去找竞技长登记他的名字,不过若想有机会参加的话今晚可没法闲着。不用对着河面照他也知道自己可不像个骑士,于是邓克背上艾兰爵士的盾牌,把家徽露在外面。马儿已经疲惫不堪了,就任它们去蹂躏树下的嫩草吧,他自己步行走到了比武场。平时这个牧场也不过是杨滩镇市民的公共场所,而一夜间,另一个城镇拔地而起。仅是锦缎做成,却比她的姐姐更要雍容华贵。以百计的商人沿路摆满货摊,毛毯水果,腰带靴子,兽皮,土制品,蜡制品,羽制品,宝石,香料,种种件件。变戏法,演木偶戏,表演魔术的,应有尽有..妓女扒手亦不可缺。邓克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咝咝作响的腊肠发出的烤香让他馋涎欲滴。一个铜板就换来了一根腊肠配一角啤酒,他边吃边看着骑士大战恶龙的彩绘木偶戏,不过更值得看的是恶龙的操纵者;一个如此纤细的女子,带着东恩独有的橄榄色肌肤和一头黑发,苗条得如同长枪一般,虽然胸部平坦,可邓克就喜欢她的脸庞,还有那凭一根丝线就能够让龙游动扑咬的手指..他真想抛给那姑娘一个铜币,可眼下实在是囊中羞涩。如他预计,商人当中亦有卖盔甲的。一个蓝胡子的泰洛西人在出售雕金琢银,带有飞禽走兽式样的头盔。别处还有出售廉价刀剑的铸剑师,另外一人的货物要精良得多。然而他并不缺剑。他要找的人在货摊的尽头,一件精致的链衫甲和一双相扣的手套放在面前。邓克走近了细细地看,“很不错的手艺,”他开口道。“这是最好的”,铁匠是个不到五尺的胖子,有着邓克那样的宽胸和胳膊,一把黝黑的胡子,一双大手,满脸的骄傲。“我需要骑乘比武的盔甲”,邓克告诉他,“一套精致的盔甲,要有护喉,护胫甲和全盔”,老头的半盔大小适合,可是仅仅只有护鼻。护甲匠打量了他一下,“你可真是个大块头,不过我曾给个子更大的人打造过盔甲”,他从柜台后面走出来,“弯下腿,我来量量肩膀。呐,还有你的大脖子”,邓克弯下腿,看着护甲匠拿着牛皮绳量了量他的肩膀,哼哼了几声,又绕他的喉咙围了一圈,不禁又哼了一下。“举起手臂,不,右手”,他再次哼哼,“现在可以站起来了”。大腿,小腿,还有手腕,他一直在那里哼哼。“我的马车里倒有些东西适合你”,他最后开口说。“什么雕饰都没有,我先提醒你,上好的钢铁,朴实坚固。我只做像头盔模样的头盔,什么长翅膀的猪,什么稀奇的水果都没有,但是绝对会很好地挡住扎到你脸上的长枪”“我就是要这种”,邓克很满意,“多少钱?”“八百银鹿币,今天我心情好。”“八百?”,这可远出乎他的意料,“我..我可以换给你一些老盔甲,小号的..一个半盔,一件锁子甲..”“斯提利·佩特只卖他自己的东西”,铁匠不满地说,“这些废铁锈的不是很厉害的话我倒是可以用一下。好吧,拿这些抵消,我只收你六百。”邓克很想让他信任地把盔甲赊给自己,但跟老头漫游那么久,他知道商人对雇佣骑士并不怎么信任,因为他们中有些不比强盗好到哪里去。“我先给你两个银币,盔甲和余下的钱明天再给”铁匠重新打量了他一次,“两个银币够你用一天。之后我就把我的东西卖给别人了”邓克掏出银币放到他手里,“你会得到全部的钱,我会成为这里的冠军。”“你?”,佩特咬了一下银币,“你觉得我会认为其他人都是来为你捧场?”皓月当空,邓克走向他的营地。身后的白杨滩上灯火通明,洒满歌声笑语,然而他却满心阴郁。要想偿付盔甲的钱,他别无他路,可万一失利..“一定要赢,”他对自己高声地抱怨,“别胡思乱想了”老人是不会对这种事怀有希冀。久在多年前被龙石岛王子击落马之后,艾兰爵士便不再参加比武。“并非谁都有资本夸耀自己在七大王国最优秀的骑士面前刺坏了七根长枪的”,他会如此说,“这是我的巅峰,我还有什么可再试的呢?”邓克总觉得是因为他年岁的缘故,而不是因为龙石岛的王子,但他从不敢这么说。老头至死都很骄傲,他总说自己强健的很。也许他说的没错,但未必就适合我了,邓克固执地认为。他迈步走过小片野草,心里正思量胜算。突然间眼前闪过一丝摇曳的火星。什么?邓克瞬间便拔剑在手,飞快地突入草丛。他一边吼叫一边咒骂,冲到目标前却发现只不过是一个呆在火堆边的男孩,差点就刹不住脚,“你!”,他放下剑,“你在这儿干什么?”“烤鱼啊”,光头男孩毫不害怕,“来一条?”“我是问你怎么到这里来的?是不是偷了马?”“我搭在一辆马车后厢过来的——有人给我们的杨滩堡主带羊羔去”“很好,你最好去瞧瞧那个人还在不在,不然你就只好再找一辆马车了。我可不想你呆这儿”“你赶不走我的”,男孩满不在乎,“我可受够了那家旅店了”“我说了别在我面前装蒜”,邓克吓唬他,“你要我把你扔到马背上去,然后带你回家?”“那你得走老长路去君临城”,男孩针锋相对,“你想错过比赛?”君临?一时间邓克错以为他在嘲笑自己,但是那个男孩不可能知道他出身在君临城。又一个来自跳蚤窝的可怜儿?有点像,要是想离开那个鬼地方倒是情有可原。邓克才发觉自己还像傻瓜般的在八岁孤儿面前持着剑,不由得讪讪收剑,同时瞪着那男孩免得他倒是觉得自己占了上风。我该好好地打他一顿,可是他看上去一副可怜相。他看了看四周,在一堆岩石的遮挡下火焰欢快地跳着,马匹也都刷洗过了,衣服挂在树杈上烤着。“干吗放那儿?”“我洗干净了亚”,男孩说,“我喂马生火,还抓了鱼。本来还想搭帐篷,可一直没找到”“这就是我帐篷”,邓克比划着头顶上的大树冠。“这是一棵树”,男孩以为他在开玩笑。“对于真正的骑士来说,一棵树足已。我宁愿露宿也不想住烟薰缭绕的帐篷”“下雨怎么办?”“树叶会挡住的”“树叶会漏的!”邓克忍不住大笑,“随它去。恩,说真的,我没钱买帐篷。还有,你最好把鱼翻个面,不然就一面焦炭一面生喽。你没在厨房干过活吧?”“我乐意”,男孩一边顶着嘴一边把鱼翻了个身。“你头发怎么回事?”,邓克好奇地问。“被学士剪了呗”,他突然像是害羞的拉起头兜包住脑袋。邓克听说过他们干过这类事,为了除掉虱子啊,食根虫啊或者其他一些毛病。“你长东西了?”“哪有”,男孩随口回答,“你叫什么?”“邓克”,他坦言说。男孩忍不住大笑起来,好像听到了最搞笑的事情一样。“邓克?”他说,“浸水3爵士?这可不像一个骑士的名字。是不是邓肯的缩写?”有这个意思?打他有记忆起老人就叫他邓克,之前的事他早已忘光。“邓肯,没错..”,他思考着,“邓肯爵士,来自..”。邓克没有其他名字,更甭提家族。艾兰爵士在跳蚤窝的巷角发现这个野孩子。他不记得自己的父母,怎么说?“跳蚤窝的邓肯爵士”听起来没半分骑士的样子,要是他用帕尼其的名号,万一人家问起来这在哪里怎么回答?他没去过,老头也没怎么提起过。他皱眉苦想了好一会,突然有了个主意,“高个邓肯爵士”,他身材高大,谁都忘不了,并且着听上去也显得强大。可这精灵古怪才不理会,“我从未听说过什么高个邓肯爵士”“莫非你认识七大王国中每个骑士?”男孩毫不胆怯地回答,“最优秀的我都认识”“我可不比他们差,比武结束大家就会知道的。小毛贼,你又叫什么名字?”“伊戈。”,男孩犹豫了一下。邓克没有笑话他。他的脑瓜看上去确实像鸡蛋。孩子常常处境悲惨,成年了亦不例外,“伊戈”,他说,“我本该好好地打你一顿,然后把你赶回去,但是事实是,我既没有帐篷,也没有侍从。如果你发誓按我说的去做,我可以让你在比赛期间充当我的侍从。此后,如果你称职的话,便可以继续干下去,我会给你衣服和食物。衣裳是粗布做的,食物不过是咸面包和腌鱼,或许没有守林人的地方我们还能得到一顿野味,至少你不会挨饿。我答应不打你,除非你活该”伊戈露出微笑,“遵命,大人”“爵士”,邓克纠正他,“我只不过是一个雇佣骑士”,他不知道老头是否正在天堂里低头看着他。爵士,我会如你一样传授他武艺。他看上去颇有天分,也许有一天真地会成为一个骑士也不定。烤鱼还是稍有夹生,男孩也没有去刺,但比起咸面包却是美味甚多了。伊戈很快就靠在火堆边沉沉睡去。邓克枕着双手躺在一边,凝视夜空。远处赛场的鸣乐隐约可闻。满天的繁星不尽其数,一道绿芒划过夜空,渐渐消逝在远处。坠星会给看到的人带来好运,邓克遐想着。现在别人都在帐篷里,面对的是丝绸锦缎而不是天空。所以好运唯我独享。——————————————————————————————————————————————————————————————————————————————第二部分拂晓时分,他被一阵鸡鸣唤醒。伊戈还蜷缩在老头第二好的斗篷里。还好他没有趁夜跑掉。他用脚碰醒他,“起来,该干活了”。男孩揉揉眼睛,飞快地爬了起来。“帮我给‘捷步’上鞍”,邓克吩咐他。“早餐怎么办?”“干完后,那里有咸面包”“我该把马煮了吃”,伊戈抱怨着,“爵士”“不听话就先等着吃我的拳头吧。把刷子拿出来,就在那个鞍袋里。没错,就是这个”小马的鬃毛被刷的光亮,艾兰爵士最好的马鞍紧紧地束住它的腹部。伊戈专心之下便能把事情办得妥妥帖帖。“我得离开一整天”,他蹬上马鞍叮嘱男孩,“你留在这里看好帐篷,不要让其他的小偷溜进来”“可以给我一把剑把他们赶跑么?”,伊戈问他,光头下面一双深蓝而近于紫色的偌大眼睛。“不”,邓克回答道,“一把小刀就够了。希望我回来时还能看到你,听见没有?如果拿了我的东西溜走,我发誓我会带上狗群把你追回来”“你哪里有狗”,伊戈提醒他。“我会有的”,邓克说,“为了你”,他掉转马头对向牧场小步跑去,希望这样的威吓能够让小家伙老实点。除了衣服盔甲还有跨下之马外,他其他东西都留在帐篷里。大傻瓜才会相信这个小崽子,不过这比起当初老头如何对他并不为过。也许正是圣母把他送来让我偿还恩惠。他听见来自河岸的锤打声,木匠正在把篱笆连接到一起,并搭起了一座高高耸立的观看席。地上立起了几个新的帐篷,而早来的骑士正为昨天的放纵弥补睡眠或者进食,传来一股焦木和熏肉的香味。作为曼德河的一条支流,舟徙河流淌过牧场北边,市镇和城堡沿河而建。邓克随老头一起见过不少集市,眼前带着茅草屋顶的白砌房屋,虽然不大却是颇为吸引人。他曾在幼年幻想过住在这样的房子中,每天都在天花板下安心睡觉,醒来总是面对同一堵墙。我马上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滋味了。嗯,伊戈也会有份。这会实现,每天都有梦想成真。杨滩堡呈三角形,每个端点都有高达三十尺的了望塔,之间连着厚厚的围墙。橙色的旗帜在城垛上空飘扬,昭示着城堡主人的白日V字家徽。橙白相间的守卫手持长戟站在门口,看上去更愿意和挤奶女调笑,而不是留意客人。邓克认定其中一位长须的矮个男子就是队长,便停下来向他打听比武主持人。“你该找这里的事务官普拉马。我带你去找他。”他们来到院子,马僮牵走了‘捷步’,邓克于是把艾兰爵士的瘪壳盾牌扛在肩膀上,跟随着守卫队长绕过马厩,走到一座塔楼模样的建筑前,拾级而上的台阶通向走廊,“来替你的主人签名字?”,队长边走边问。“替我自己签”“现在?”,邓克隐约觉得他在嘲笑自己,“我就带到这里,你自己进去。我得要回去了”邓克推开门,支架台后面的事务官正手持羽笔在纸上疾书,一个发色灰黑,脸部瘦小的人。“嗯?”,他抬起头,“你有事么?”邓克掩上门,“您就是事务官普拉马?我来登记为参加比赛”普拉马撇了撇嘴说,“陛下举行的是骑士间的比武,阁下是骑士么?”他点点头,怀疑自己已是两耳通红。“那么骑士,您的姓名?”“邓克”,他为什么要这么说?“高个邓肯爵士”“那么您来自何处,高个邓肯爵士?”“居无定所,我在五六岁的时候就成为了艾兰·帕尼其爵士的侍从。瞧,这是他的盾牌。”他把盾牌拿给事务官看,“他本想来参加比赛的,可不幸路上受到风寒去世。所以我代他参加。在死之前,他授予了我爵位,就用这把剑”,邓克抽出剑,置于中间的桌子上。名单管理者只是瞥了那把剑一眼,“这不过是把剑。我可从来没听说过所谓的艾兰·帕尼其爵士,他说了你是他的侍从?”“他一直都说我能够成为像他那样的骑士。临死前,他叫我取来剑并且屈膝跪下。他用剑碰了碰我的右肩膀,然后是左肩膀,还说了几句话。等我起来时他说我已经是一名骑士了”“唔“,普拉马揉了揉鼻子,“没错,一名骑士可以授他人骑士称号,虽然更正规的做法应该是试炼之后由牧师涂抹香油然后立誓成为骑士。有谁能证明你的誓言?”“一只刺木上的知更鸟。我还记得老人说的那些话,他告诫我要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骑士,信奉七神,锄强扶弱,忠诚护主,守卫七国。我发过誓我会遵守。”“那么”,普拉马还不肯称呼他为爵士,邓克只耐下性子,“我必须请示一下杨滩堡领主。你或者你的前主人可否认识这里某位有地位的骑士?”邓克想了想,“这里可有挂着唐德利安家族旗帜的帐篷么?黑底紫电”“曼费德爵士来自于这个家族。”“三年前艾兰爵士曾在东恩为他的父亲效力,曼费德爵士也许还记得我。”“我建议你最好先跟他说。假如他肯担保你,明天这个时候跟他一起来见我。”“我会照做的,大人”,他退出大门。“邓肯爵士”,事务官叫住他。邓克复走进去。“你要明白”,那人告诫说,“在比赛中输者的武器盔甲和马归胜者所有,并且需要赎回来。”“我明白了。”“你有足够的钱来赎么?”他现在肯定自己双耳赤红。“我不会需要这些钱的”,他祈祷这会成为真的。我所要的就是一场胜利。第一场赢了,我就能得到失败者的盔甲和马,也许是钱。那么就有足够的钱来应付一场失利了。他慢慢地走下台阶,不知道接着该做什么。他拉住庭院中一个马僮,“我要和杨滩堡主的马房总管说话。”“我替你找他。”马厩里阴寒昏暗,一匹不老实的牡马在他经过时猛然拱向他,可‘捷步’甚至在他抚摸鼻子时,都只会喷喷鼻息,温和地蹭蹭他的手。“你真是个好姑娘”,他喃喃地说,老人总说骑士不应该爱护坐骑,总有不少会在他身胯下死去,可老人自己都不遵守。邓克常常见到他花掉最后一个铜币不过给“老栗子”买一个苹果,或者喂“捷步”和“雷鸣”燕麦吃。小马驮着老人已经不知疲倦地奔走了数千里,几乎跨越整个七大王国。邓克感觉自己是在背叛老朋友,可他没有选择,“老栗子”太老了,值不了几个钱,而他还需要骑着“雷鸣”去比武。马房总管很久也没屈尊驾临。他一直等着直到听到城墙上传来一阵号声,然后院子有人说话的声音。他好奇的牵着“捷步”走出马厩,想看看怎么回事。近百个骑士和骑射手鱼贯而入,座下都是罕见的良驹。某个大人物?他抓住一个跑过的马僮,“他们是谁?”马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看不见旗帜么?”,然后挣脱他跑开了。旗帜..邓克转过头。黑绸三角旗随风扬起,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喷吐着熊熊烈火,展翅欲飞。掌旗的英伟骑士身着镂金白甲,纯白斗篷披肩而下。余下两个骑手则全身洁白。国王之卫的骑士和皇族旗帜!杨滩堡主和他的儿子们带着惊讶之色,急匆匆地过去迎接,还有那个美丽淑女,一头黄发,带着张粉红色的圆脸。我看可不怎么贤淑呢,邓克暗自比较着。那个木偶戏姑娘要漂亮多了“小家伙,放开那头老马,过来照料我的马。”一个骑手在马厩面前翻身而下。他在跟我说?邓克意识到这一点。“我不是马僮,大人。”“你是傻瓜?”,他披着猩红边的黑披风,里面的衣服红黄金三色,亮如火焰。个子虽然不高却如匕首般挺直,大约和邓克差不多年纪。蜷曲的银发勾勒出一张傲慢的脸庞;高额,突出的颧骨,挺直的鼻子,皮肤光滑白皙毫无瑕疵加上如紫罗兰般深邃的瞳子。“如果应付不了马,那你给我找点酒来,再找个漂亮妞。”“我..大人,请原谅我。我也不是个仆从,我有幸成为了一名骑士。”“可悲啊,骑士风度堕落到这今天种地步。骑士风度早就在悲伤年代就消失了”,这年轻的王子讥讽道,幸亏很快就有个马僮跑了过来接过他手中华丽的汗血马。邓克随即就被遗忘了,不由得舒了口气,回到马厩继续去等他的马房总管。领主们的帐篷里足让他气闷,他可不想再和王子打交道。他毫不怀疑这俊小伙是个王子。坦格利安是越海而来瓦雷利亞人的后裔,拥有异于常人的金银发色和绛紫瞳色,邓克知道貝勒王子要年长的多,这位也许是他的儿子:瓦罗,被称为“少王子‘以区别于他父亲;或者是马塔斯,“少少王子”,因为老斯万王已经给他命过名了。当然也还有其他的嗣子,瓦罗和马塔斯的堂兄弟们。“好心王”戴倫有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其中三个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龙王的直系血统在他父亲在位时已经差不多断绝了,不过戴倫二世和他的儿子们已经为此作好的准备。“你,是你要见我?”,橙色外套映的马房总管的脸愈发红润,他粗鲁地说,“有什么事?我可没时间——”“我想卖掉这匹马”,邓克急忙插嘴,生怕他离开,“这可是匹好马,步子..”“我说了没有时间”,那人扫了一眼“捷步”,“领主不需要这个。带它去镇子,也许亨利会给你几个银币”,他说完就走。“多谢大人”,邓克赶紧抢在他前头,“大人,是国王来了么?”马房总管讥诮的回答,“不,感谢诸神。这一群王子已经够麻烦的了。我上哪儿去给这些畜牲找地方,还有饲料?”,他对马僮大叫大嚷着走出门去。当邓克走出马厩时,杨滩堡主已经带着他的皇室贵宾迎向欢呼的人群,留下两个国王之卫的白甲骑士留在院子里和守卫队长聊天。邓克走到他们面前,“各位大人,我是高个邓肯爵士”“很荣幸见到你,邓肯爵士”,他们中的大块头回答道,“我是罗兰德·克雷克豪,这是我的誓盟兄弟,暮谷鎮的冬内尔爵士”国王之卫的七大斗士是王国里最骁勇的骑士,只为皇太子貝勒·碎矛效力,“你们也要参加比武么?”,邓克焦虑地问。“我们没法挑战曾发誓保护的人”,红发红须的冬内尔爵士回答说。“瓦罗王子有幸成为了美丽淑女的冠军”,罗兰德爵士解释道,“有两个堂兄会挑战他,我们只不过观看而已。”邓克松了口气,向白骑士们致谢,在别的王子来得及叫住他前奔出城堡。三个王子,他驾马朝着白杨滩镇边走边想。瓦罗是貝勒王子的长子,下下一任铁王座继承人,邓克不知道他继承了几成他父亲卓越的剑术和枪艺。别的坦格利安王子他所知更少。我该如何挑战一位王子?我有资格挑战么?他不知道。老头常说他脑袋如城墙一样厚,现在他理解了。亨利本来对“捷步”爱不释手,直到他知道邓克要卖了她。于是突然间所有会买这匹马的人都成了傻瓜。他出价三百个银币,而邓克坚持非三千不买。一番唇枪舌剑下来,最后的价码定在了七百五十个银币。更接近于亨利的原报价,邓克感觉自己简直亏大了,可是马贩子死活不肯加价,他无奈下只得让步。紧接着开始了第二轮关于马鞍是否包括在内的口舌之战。等最终战罢,亨利回头去取他的银币时,邓克捋了一把“捷步”的鬃毛,叮嘱她要坚强些,“只要我赢了,一定回来赎你。我发誓”,他知道那些瑕疵很快便会消失,她的身价到时候会翻一番。马贩子递给他三个金币和一把银币,邓克咬了一口,咧嘴笑了,他还从来都没尝过甚至碰过金币。人们管这个叫金龙币,缘于其中一面印着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另一头则是国王像。亨利递给他两个刻有戴倫王的脸,另一个则更古老些,也更磨损些,上面有张陌生的脸,名字就刻在下头,可是邓克并不认识那些字母。,邓克注意到边缘磨损也很多,便高声质问亨利,亨利抱怨几句后,拿出几个银币和一把铜币算是补偿。邓克退给他几个铜币,“这是给她的,晚上喂她燕麦。嗯,再来一个苹果。”他挎上盾牌,扛着一身老大的盔甲,开始大踏步沿着杨滩镇明朗的大路走去。手里硬币的分量让他晕忽忽的。老人从来不放心给他钱,哪怕是一两个子儿。这足够他过一年,可等到这些都没了怎么办?卖掉“雷鸣”?他只能选择变成乞丐抑或强盗。机会不容错过,他必须要冒这个险。邓克涉过浅滩回到舟徙河南岸时,已经差不多过了清晨,赛场重新恢复了生机。酒贩和腊肠商人以物易物,一只熊随着他歌手的曲子和主人一起载歌载舞,“狗熊,狗熊,还有那美丽淑女”,变戏法的依旧在糊弄观众,木偶戏也刚刚结束一场比武。邓克停下来看人偶骑士屠木龙,龙头被砍落到地上,红色锯末洒落到草地上。他止不住捧腹大笑着抛给女孩两个铜币,“一个是昨天的”,他高喊,看到女孩伸手接住之后,回以邓克所见过最甜美的笑容。她对我笑?还是对铜币?邓克尚未和姑娘独处,她们让他紧张。三年前,老头在瞎眼的佛罗伦特领主手下效力一年半后的一天,他口袋鼓鼓,便告诉邓克该是时候去妓院初解人事。那次他醉醺醺的,等清醒之后脑中便一片空白,事实上他也羞于回味。他不打算要个妓女,就算不能像骑士那样娶个大家闺秀,至少也不能要爱钱胜于爱他的女子。“你能赏脸喝杯啤酒么?”,他看着女孩把锯末装回去,“我的意思是,呃,和我一起?或者再来根腊肠?昨天我尝了,味道很不错。我想那确是猪肉”“非常感谢,大人。可是我还有一场戏要演”,她急匆匆地跑向操纵骑士的那个东恩妇人,留下邓克呆鹅般的伫立原地。她跑的姿势真美,人也漂亮,个子还这么高佻,那样我可以不用弯腰就能吻到她。他知道该怎么亲吻,一年前在兰尼斯特港,一个酒店女仆给他启过蒙,可惜她个子欠高,要坐在桌子上才能够得着他的嘴唇。这段回忆直让他耳朵发烧,该死的,我现在该考虑的是比武,而不是如何亲吻。杨滩堡主的木匠们正忙于把隔开参赛者的栏栅刷白。邓克伫下步望了一眼:并列着五条南北走向的通道,为了让参赛者不用直视刺眼的阳光.。东边是三级台阶的观看席,为大人小姐们特备了遮光避雨的桔色遮阳篷。观众大多坐在长凳上,但也为杨滩堡主,美丽淑女和来访的王子们备了四张高背椅。牧场东边架起了一个枪靶,一群骑士正在刺击它,每次他们刺中悬挂在横杆一端的破盾牌,横杆就旋转起来。邓克注视屠夫布瑞肯结束他的回合,之后是来自边境的卡隆大人。任何一个我都不是对手,他心中一阵忐忑不安。别处有人正用木剑在进行徒步练习,边上的侍从们纷纷叫嚷着下流的主意。邓克注意到一个矮个子正努力抵挡着另一个壮硕但动作却如山猫般灵活的骑士。他们的盾牌上都有佛索威家族的红苹果,但矮个子的苹果已经碎成几块,“这个苹果可不怎么熟咧”,大个子重重地砸在对手头盔上。当他对手认输时已经浑身青紫,而他却意态悠闲地抬起面盔向四处张望,当看到邓克时他喊了句,“嗨,大块头,长翅膀杯子那个,那可是你的长剑?”“佩戴它是我的荣誉”,邓克警惕地回答,“我是高个邓肯爵士”“我是斯忒芬·佛索威爵士。来和我较量吧?高个邓肯爵士。我得换个人练练了,你也看见我的堂弟还没熟呢”“干掉他,邓肯爵士”,失利者摘下面具,急切地说,“我确实没熟,可我的好堂哥早就烂心了,把他的籽儿给敲出来吧”邓克摇摇头,不明白这些少爷们为何要把自己卷入他们的纠纷中。他可不想有所牵连。“谢谢你的好意,可我还有事情要办”。沉重的钱币让他颇为不安,早一点从斯提利·佩特那里换成盔甲,就早一点轻松。斯忒芬爵士轻蔑地打量着他,“雇佣骑士要去办事哪”。他转头看到了另一个悠闲并且配得上他的骑士。“格兰锡爵士,来较量一下吧。我对我堂弟雷蒙的小伎俩了如指掌,而这位邓肯爵士要赶回他的树篱去。来呀,来呀”邓克涨红了脸,不管有用没用,他都不会用什么伎俩。他不过不想在比赛前漏底而已。老头常说:悉敌深浅,得其先机。像斯忒芬爵士这样的骑士,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的破绽。邓克动作迅猛,力量和控制范围是他的优势,可他自觉技巧上低人一筹。艾兰爵士确实倾力相授,可他自己年轻时也不算优秀的骑士。伟大的骑士决不会甘居于树篱之下,也不会屈死于污泥之中。我决非如此之人,邓克暗暗发誓。我会向他们证明我并不仅是一个雇佣骑士。“邓肯爵士”,年轻的佛索威赶上他,“我不该怂恿你去挑战我的堂兄,我实在受不下他的自炫,恰好你看上去那么高大,所以..一切都是我错,你甚至没穿盔甲,他也许会打断你胳膊,或者膝盖的。假如他遇见比赛时的对手,他喜欢在训练场就下重手,先把他们打成淤伤而变得脆弱”“他可没有打伤你。”“是的,因为我是他亲戚,尽管他总喋喋不休地要我记住他才是是苹果树的主干。我叫雷蒙佛索威。”“很荣幸见到你,你可是要和你堂兄参加比赛?”“他要参加。而我呢,只不过是一个侍从而已。我堂兄答应过会授我爵位,但却总以我还没成熟为推辞”。雷蒙方方正正的脸上却长个扁鼻子,头发松蜷,笑容甚是迷人。“我看你像个挑战者。你准备打碎谁的盾牌?”“这无关紧要”,邓克回答道,尽管这实际上要紧的很,我也只能这样回答。“我要到第三天才会去参加比赛”“到那时,有些斗士恐怕已经倒下了”,雷蒙说到,“也好,愿战神保佑你,爵士”“你也一样”如果连他都不过是个侍从而已,我又有什么资格当骑士呢?。我们中定有一个是傻瓜。邓克袋中的银币随路叮当作响,他知道一个闪失,这就会立刻化为乌有。每一条比赛规则都和他作对,选到初出茅庐或者徒有虚名对手的机会微乎其微。比武形式多样,取决于大人们一时的兴致。有些是骑士组队模拟战斗,而在自由搏击战中,荣耀属于最后一名屹立不倒的战士。在单人对抗时,如何组对有时由抽签决定,有时则由主办者决定。杨滩堡主筹备这场比武不过为庆祝他女儿的命名日,美丽淑女将会坐在他父亲边上戴上爱与美之后的桂冠。她挑中五位骑士来守卫她,其他人则扮演挑战者的角色,每一个击落任何一个守卫者的挑战者都有资格占据对手的席位。直到被另外的挑战者击败。三天比赛后还余下五位骑士将有资格评选美丽淑女是否能够戴上这一桂冠,还是要让与别人。邓克眼神迟滞地扫过碧绿的场地和观看席上空荡荡的座位,盘算着自己的胜算。其实一次胜利就足以,那样他即可宣称自己是杨滩牧场的冠军,哪怕仅有一个时辰。老人度过六十个岁月也未获过一次冠军称号。愿望并不算奢侈,倘若诸神愿意保佑。他回想起传颂四方的歌谣,那关于失明的西蒙·星目,镜盾骑士塞文,龙骑将伊蒙,雷姆·瑞达尼,还有傻瓜佛羅理安,他们都曾经战胜过远甚于自身的对手。可除掉傻瓜佛羅理安之外,其余的都是出身高贵的英雄。我又算什么?跳蚤窝的邓克?抑或高个邓肯爵士?但愿结果很快就能分晓。他背起大袋的盔甲走向商人货摊,希望能够找到史提利佩特。伊戈正在卖力地干活。邓克原本怕他乘机溜走,眼下不由得心中高兴。“你的马可卖了个好价钱?”,男孩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卖了她?”“骑马出去的人走了回来,若是遭劫了,你看上去会有这么平静么?”“我换到了这个”,邓克向男孩展示他的新盔甲,“如果你立志当一名骑士的话,那你就该了解钢质的好坏。瞧瞧这个,精湛的做工。这是双环扣的铠甲,每个环都和其他两个相连,看见没有?这比单环更能出色的保护你。还有这个头盔,佩特把它做成拱顶,瞧见这弧线?这样剑斧劈上去就会滑开,而平顶就容易被砍穿”,邓克戴上头盔,“觉得如何?”“没有面罩阿”,男孩挑了个毛病。“有出气孔。面罩会带来破绽”,佩特曾详细解释过,“当你知道很多骑士为了换气而提起面罩,结果被一箭扎在眼窝之后,你就不会想要”,他告诉邓克。“也没有盔饰”,男孩不服气的说,“光溜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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