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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工作实施细则

2017-09-28 2页 doc 12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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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工作实施细则公司社保工作实施细则 一、 公司社保工作实施原则 1( 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坚持国家社会保险政策为前提。 2( 以节约公司费用为基础,降低人力成本,减少企业风险。 3( 以保障员工利益为目标,为员工提供生活保障,促使员工安心工作。 二、 国家社保有关政策(摘录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社会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
公司社保工作实施细则
公司社保工作实施细则 一、 公司社保工作实施原则 1( 以国家政策为导向,坚持国家社会保险政策为前提。 2( 以节约公司费用为基础,降低人力成本,减少企业风险。 3( 以保障员工利益为目标,为员工提供生活保障,促使员工安心工作。 二、 国家社保有关政策(摘录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社会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 公司现有政策 1( 社保缴纳对象:与公司签订劳动的正式员工(除试用期人员) 2( 社保缴纳基数:以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下限进行计算。 3( 社保办理时限:以员工转正日期为限,当月15日前转正的当月办理上缴工作,当月15日后转正的次 月办理上缴工作。 附件:社保缴费明细 四、 社保工作办理程序 (一)新进员工 1( 员工入职当天填写《社保信息登记表》,上交1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2( 员工转正当月(当月15日前转正的当月办理上缴工作,当月15日后转正的次月办理上缴工作)上交 《北京市医疗手册》(新参统不交); 3( 人事专员核对、整理员工相关资料(身份证、照片、《北京市医疗手册》、所选定点医疗机构等); 4( 人事专员将员工信息报盘,做增员处理; 5( 人事专员于每月20-25日前到丰台社保中心办理增员手续。 (二)在职员工无需办理 (三)离职员工 1( 员工离职,当月15日前离职的当月办理减员手续,当月15日后离职的次月办理减员手续; 2( 人事专员将员工信息报盘,做减员处理; 3( 人事专员于每月20-25日前到社保中心办理减员手续。 五、 其他说明 社保所缴纳费用由社保局向公司指定银行托收,个人所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员工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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