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种类
一、发票的种类
国税发售的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普通发票又包括:普通商品发票、加工修理修配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收购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粮食销售发票、出口商品发票、其他收入发票和套印纳税人衔头号普通发票。
二、核定发票的领购资格
(一〕普通发票的领购
1.条件按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2.附送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认可申请
》;
(2)《领购发票申请表》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
1.条件
经税务机关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申请人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附送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认可申请表》;
(2)《防伪税控认定登记表》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6)一般纳税人资证及复印件;
(7)申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 (8)已购置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3(申请人增加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附送的资料:
(1)防伪税控认定登记表;
(2)增购专用发票申请书;
(3)最近一次购领发票的《防伪税控认定登记表》;
(4)《办税员证》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三)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1.相关提示
税务机关对企业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最高开票限额进行审批,须经过实地 核查。批准使用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即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须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百万元版、千万元版专用发票〔即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一亿)的,须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材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2.条件
经税务机关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 3.附送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申请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书面报告,
应包括企业的概况、
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申请理由(加盖公章)。 (3)《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请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 (这里要认清楚与增殖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1.条件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财务会计核算和发票管理
健全。 2.报送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使用计算机发票申请审批表》并附有开具发票软件的使用说明书;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五)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1.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2)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依时报送发票领用存报表;
(3)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以上;
(4)每月发票的使用量超过50本;
(5)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涉税违法行为。
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并且可以自行设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
<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2>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依时报送发票领用存报表;
<3>统一发票的
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2.报送条件: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6)发票式样。
三、领购发票
纳税人在取得发票的领购资格后,带下列资料到征收大厅发票发售岗办理发票领
购手续:
(1)领购发票申请表;
(2)《发票领购手折》
(3)未核销的旧发票
(4)《办税员证》
四、发票的使用期限
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六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期限尚未确定。
五、发票的核销
根据验旧供新的原则,纳税人应在发票使用期限前,将使用完或未用的发票交发
票发售岗办理核销手续。
1年前
一、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
5、中央企业所得税;
6、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8、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上海、深圳市证券交易证券的印花税); 9、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以及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缴纳的个
人所得税
10、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11、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各项税收
13、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
库,其它入地方库);
14、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15、车辆购置税(交通部门代征)
16、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17、2002年新办企业的所得税
二、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
分):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建设维护税;
5、车船使用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方企业所得税(包括地方国有、集体、私营企业); 11、印花税;
12、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