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股份价格不得为涨停价回购股份价格不得为涨停价
2008年10月11日 05:2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周松林 吴铭
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制定并公布了相关业务指引。根据指引,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
申请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股份,已回购的股份不得卖出。回购的价
格不得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
条件。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后,应公告回购报告书(预...
回购股份价格不得为涨停价
2008年10月11日 05:2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周松林 吴铭
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
》,
制定并公布了相关业务指引。根据指引,上市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后,
申请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股份,已回购的股份不得卖出。回购的价
格不得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试行)第八条规定的
条件。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后,应公告回购
书(预案)、独立董事意见等,并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
购的委托申报。在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以及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不得
回购股份。
在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各定期报告中、首次回购股份
事实发生的次日、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公告回购
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内容至少包括公告前已回购股份数量、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
总金额。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回购行为。上市公司应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总股本为准,计算
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无需扣减已回购股份。
距回购期届满前三个月仍未实施回购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回
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三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
股份变动公告。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应对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和实际回购股份
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对回购股份方案执行情况与方案的差异进行解释,并就股份回
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进行说明。股份变动公告应当确定回购股份的注销日。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回购专用账户之日
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
决权等相关权利。
上市公司应将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名单报送交易所备案;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回购股份方案公开前,不得泄露该信息,不得买卖该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
证券。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指引中明确,将对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进行回购股份的交
易行为,以及其它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该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察,防范内幕交易
以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的发生。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违反指引规定的,交易所可视情节轻重
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情形严重的,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指引》见
A16版)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方案后,申请开立回购专用账户
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委托申
报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各定期报告中、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回购股份
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公告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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