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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原盐里的“黑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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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原盐里的“黑色交易”白色原盐里的“黑色交易” 白色原盐里的“黑色交易” 岱山古称“蓬莱仙岛”,全县532座岛屿,犹如朵朵莲花散落在碧波荡漾的东海之上。岛上有盐田3.5万亩,自宋朝起就以色白、粒细、味鲜而闻名,被列为“贡盐”。盐业历来是岱山县群众重要的就业谋生之道,是盐民赖以生存的产业。然而,一些人照样利用关乎国计民生的盐,大搞权钱交易,为自己谋取私利。去年以来,岱山县检察院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在该县盐业局立案侦查了包括局长在内的6人受贿窝案,违法违纪总金额达50余万元。到今年4月底,这6名被告人均已被判刑并判决生效。 “一把手”带头受贿 ...
白色原盐里的“黑色交易”
白色原盐里的“黑色交易” 白色原盐里的“黑色交易” 岱山古称“蓬莱仙岛”,全县532座岛屿,犹如朵朵莲花散落在碧波荡漾的东海之上。岛上有盐田3.5万亩,自宋朝起就以色白、粒细、味鲜而闻名,被列为“贡盐”。盐业历来是岱山县群众重要的就业谋生之道,是盐民赖以生存的产业。然而,一些人照样利用关乎国计民生的盐,大搞权钱交易,为自己谋取私利。去年以来,岱山县检察院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在该县盐业局立案侦查了包括局长在内的6人受贿窝案,违法违纪总金额达50余万元。到今年4月底,这6名被告人均已被判刑并判决生效。 “一把手”带头受贿 在岱山县盐业局,今年55岁的虞天祥无疑是“第一权重股”,他一人身兼岱山县盐业局局长、党组记、县盐业公司经理、岱山县绿海制盐有限公司总经理、岱山蓬莱海盐博物馆法定代表人。这样的“权重”因此成了某些商人们进贡的“第一目标”,而原本没有多少抵抗力的虞天祥一下子就“缴械”,开始带头受贿。 王某是浙江临安一家塑料公司老板。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盐用黑塑料薄膜,从1988年开始就和岱山县盐业局就有黑薄膜业务往来。头些年业务量不大。自从1996年虞天祥当局长后,业务量激增,整个岱山盐场的黑薄膜都从王某的公司里采购,每年的业务量高达100吨,价值100多万元。自然,王某把虞局长当作自己的“衣食父母”了。于是,每年春节前王某都要到岱山,一边和盐业局签订购销,一边到虞局长家拜年。第一次王某送了一些临安的山核桃、笋干、猪腿等土特产,外加红包3000元,虞天祥客气地说了声“谢谢”就全部收下了,并当场交给妻子保管。见虞天祥夫妇这般“爽气”,王某心里有数了,第二年红包便加码到4000元,以后又加到5000元、7000元、1万元。“不知不觉,10年下来,光收王某的红包就有5万元了,早知今日,当初只拿点土特产就算了。”案发后,虞天祥叹息道。 当然,虞天祥收红包的远不止是王某一人,还有林某、施某、郑某……等6人。对这些人的红包,虞天祥也都是来者不拒的。虽然案发后,虞天祥的妻子向检察官作证,他们夫妻俩曾拒收过县盐业局下属的雪晶宾馆老板林某送的一张空调票和一台联想电脑。但是,对林某为了感谢他在承包宾馆中给予的种种支持,而在2001年到2005年春节送来总共2万元红包,虞天祥可是一次都没有拒绝过。 其实,除了过年红包,平时那些老板们送来的钱,虞天祥夫妇也是照收不误的。2003年,岱山县准备筹建中国盐业博物馆工程,该工程由县政府委托盐业局具体负责承办,当时还成立了“岱山县蓬莱海盐博物馆有限公司”,并由虞天祥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4年初,岱山县一家建筑公司中标中国盐业博物馆工程。由于各种原因,该工程拖延到2005年5月才基本完工,工程款却一分没扣。从中标到最后工程结算,工程项目经理贝某一直心存感激虞天祥的关照,曾在春节期间给虞天祥送来过中华香烟、茅台酒和洋酒等物品。虞天祥收下后,觉得贝某肯定不会光送礼品。果然,2004年9月和2005年上半年,贝某两次各将1万元现金送到了虞家。虞天祥夫妇俩高兴地收下,连一句客套话都懒得说了,毕竟这一切已经“习惯成自然”。 盐袋子套牢四贪官 与全省不少盐业局长被小小的盐袋子套牢相类似,虞天祥受贿的最大来源也是盐袋子,只不过,他是被装原盐用的大号编织袋套牢的。 施某是岱山当地的一个私营企业主,1997年,听说给盐业局供应盐用塑料编织袋有利 可图,就专门办了一家塑料包装厂。但是,浙江省盐务管理局明文规定,向浙江省盐业系统供应包装编织袋的厂家必须由省盐务管理局指定,指定的厂家中没有施某的企业。为此,施某找到虞天祥帮忙。经过虞天祥的一番活动,施某如愿拿到每年向岱山县盐业局供应100万只包装袋的订单。 施某于是对虞天祥“知恩图报”。1999年春节,施某提着一只大公鸡,带着3000元现金到虞家来登门感谢,虞天祥没有推辞就收下了。这年夏天虞天祥的房子装修时,施某又送来一些地板、两棵松树和一些三夹板,外加1万元现金。这时,虞天祥的儿子考上了浙江财经学院,施某又送了2000元,说给他儿子买衣服用。2001年到2007年期间,施某以春节拜年等为由,又送给虞天祥现金和购物卡,总计2.1万元。 郑某是江苏宿迁一家生产编织袋公司的老板。1997年开始,经过虞天祥的帮忙,岱山县盐业局和岱山绿海盐业公司从郑某公司陆续采购了26万只计划外的编织袋。1998年、1999年春节前,郑某先后送给虞天祥现金1.2万元。2000年春节前,郑某却没来拜年,虞天祥有些失落。2001年春节前,郑某突然又来到虞家,双方聊了一会后,郑某便告辞而去。虞天祥感到有些奇怪:今天他怎么会空手来呢,这时,郑某打来电话告诉他沙发垫子下面有“货”。虞天祥掀开一看,果然看到下面有2万元崭新的现金。 2004年下半年,郑某又故伎重演,将2万元现金“藏”在虞家写字台的最下面一格抽屉里,让虞天祥夫妇俩找了好一阵子。 此外,虞天祥还多次收受编织袋供应商刘某送的购物卡、现金共计6000元人民币,这还不包括瑞安一家编织厂业务员陈某送的1500元现金。虞天祥按照收到的好处多少把相应的盐袋子业务量分给刘某、陈某。 同时被盐袋子套牢的还有岱山县盐业局副局长、县盐业公司副经理蒋伟和岱山县盐业局运销科科长王信国、副科长王雁。根据权重的不同和在位时间的长短,三人分别在采购编织袋过程中得到老板们的“好处费”价值人民币2.98万元、3.07万元和2600元。 船老大们公开的“潜规则” 在岱山县盐业局的窝案中,最早被立案侦查的是曹善岱,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老实人”,也是受贿窝案中惟一一个事业编制人员。但是,在岱山县盐业局尤其是运销科,当过调度员的曹善岱却率先收受船老大们的“好处费”,不仅使船老大们默认了公开的“潜规则”――要想运盐,多少总要给县盐业局运销科管调度的“意思意思”。而且还带出了两个“高足”――运销科科长王信国和副科长王雁。 别看曹善岱这个不起眼的角色,手中的权力还是蛮大的。岱山的原盐要运出去,船只的具体调派都是调度说了算。“我可以决定哪条船来运,运哪种类型的盐,运到什么地方,而这些都直接关系到船主的利益,所以船老大们都不敢小看我。”曹善岱对检察官坦承。 于是,从1994年下半年当调度员的第一天,船老大们就与曹善岱套近乎,拉关系。王某便是曹善岱印象较深的一个个体船主。为了装盐时能够得到照顾,王某一开始就请曹善岱吃吃饭,送点香烟等礼品。曹善岱当面告诉他自己不抽烟,也不喜欢喝酒,烟酒就不要再送了。王某心领神会,直接改送现金了。刚开始,王某只送100元、200元,后来300元、400元、最多的时候也只有500元,曹善岱倒不嫌少,每次都笑呵呵地收下。有时,曹善岱在办公室或在路上也毫不避讳地收钱。当然,最多的是春节期间在家里收红包和购物卡。这样几年下来,仅王某一个船老大,曹善岱就收了5000元。而据曹善岱交代并经检察机关查实,他在担任调度员的十多年间,一共收受了16位运盐船老大的贿赂,总计3.81万元。 不仅是船老大们竞相拍曹善岱马屁,就是装卸盐的码头老板,也要巴结他这个调度员。岱山县某装卸公司董事长华某2000年承包浪激咀码头,因为盐业局的盐有很大一部分是在 这个码头装的,管调度的权力不小。为了搞好关系,每年春节华某都送500元的购物卡。 从2004年开始,岱山县盐业局调度工作都上交给运销科科长、副科长了。那些精明的船老大立马调转方向,集中火力转而向担任科长的王信国和副科长王雁行贿了。曹善岱从此“门前冷落车马稀”,备感人走茶凉,好在岱山县某装卸公司董事长华某还觉得他有点小权力,在每年给两个科长送购物卡的同时,没忘记继续给他一份。 运盐的船老大心里都有数,王信国、王雁的“权重”比曹善岱大,所以礼也一直送的比给曹善岱重。从2000年到2007年,王信国拿了9名船老大好处费2.5万元,王雁则是从2002年到2007年,拿了11名船老大的好处2.98万元,无论是总数还是单笔平均数都大于曹善岱。 相比之下,在这起受贿窝案中,浙江绿海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岱山县盐业局生产经营科副科长的黄永明有些“独来独往”。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黄永明打的也是“靠盐吃盐”的牌。经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到2007年期间,黄永明利用担任的职务便利,在采购盐用机械设备和盐卤水处置过程中,收受多人的贿赂3.42万元。 发人深省警钟长鸣 2008年2―4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岱山县法院一审认定岱山县盐业局原局长虞天祥受贿18.25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县盐业局原副局长蒋伟受贿受贿2.98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县盐业局运销科原科长王信国受贿5.92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县盐业局运销科原副科长王雁受贿3.48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县盐业局运销科原调度员曹善岱4.11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县盐业局生产经营科原副科长黄永明受贿3.4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同时,虞天祥、蒋伟、黄永明、王信国、王雁等5人被开除党籍。一审判决后,6名被告人均没有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办案检察官在剖析这起受贿窝案时,认为除了体制上监督乏力等客观因素外,主观方面还一个“贪”字。法律是公正的,虞天祥等人以身试法,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掩卷沉思,岱山盐业局受贿窝案的根源: 1、意识领域的权力错位。虞天祥等人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为个人谋私的工具,靠盐吃盐,走上犯罪是为必然。虽然受贿数额并不大,尤其是单笔数额多在千元以下,有的只有100元,但是,正因为数字不大更容易使受贿人员接受,并逐渐使受贿人员减弱对腐败的抵抗力,日积月累不仅数量上构成犯罪,而且思想上彻底腐败。 2、领导班子的腐化堕落。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行为表现是整个单位的“风向标”。作为“一把手”一旦放弃原则,带头违法乱纪,导向错误,极有可能带坏一个班子,败坏一方风气,还会“气短”于监督管理下属,造成上行下效,成为下属违法乱纪的“催化剂”。盐业系统的案件就是一个典型,虞天祥事后就说:自己有腐败行为,你再去管人家,实际上是口硬骨头酥,也不好再去管别人。 3、体制层面的监管缺位。一方面,内部管理体制不顺,领导干部岗位调换滞后。在盐业局就存在一个领导在同一岗位上任职多年的现象。如虞天祥自1996年担任盐业局局长以来,在同一岗位上任职11年,长期把持一项权力,使他对权力的支配欲与日俱增,导致他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另一方面,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由于盐业局和盐业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经营和管理体制,内部监督很难落到实处,再加上盐业局和盐业 公司实行垂直领导,干部由省局、省公司直接任命,党组织关系却在所在地方,监督的脱节导致了内外监督乏力的局面。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给以权谋私留下空间。虞天祥在反思中提到:盐业系统在物资采购、项目审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也是按照规定实施的,但是在有些方面、有些具体环节,最后还是由“一把手”拍板决定,由于制度执行不规范,给以权谋私提供了机会。 (作者单位:浙江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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