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中国移动家庭手机终端规范

2017-09-19 7页 doc 57KB 30阅读

用户头像

is_633423

暂无简介

举报
中国移动家庭手机终端规范╳╳╳╳-╳╳-╳╳实施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发布 QB-╳╳-╳╳╳-╳╳╳╳ 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 中国移动家庭手机终端规范 Terminal Specification for Home Wireless Telephone         版本号:1.0.0 (征求意见稿) ╳╳╳╳-╳╳-╳╳发布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符号和缩略语解释    1 4    概述    2 5    功能要求    2 5.1    基本能力要求    2 5.2    业务...
中国移动家庭手机终端规范
╳╳╳╳-╳╳-╳╳实施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发布 QB-╳╳-╳╳╳-╳╳╳╳ 中国移动通信企业 中国移动家庭手机终端 Terminal Specification for Home Wireless Telephone         版本号:1.0.0 (征求意见稿) ╳╳╳╳-╳╳-╳╳发布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符号和缩略语解释    1 4    概述    2 5    功能    2 5.1    基本能力要求    2 5.2    业务功能要求    2 5.2.1    终端参数预设    2 5.2.2    语音通话功能    2 5.2.3    短消息功能    3 5.2.4    快速拨号功能    3 5.2.5    信息服务功能    3 5.2.6    一键拨号功能    3 5.2.7    一机双号功能    3 5.2.8    来电语音播报(可选)    4 5.2.9    短信语音播报(可选)    4 5.3    本地功能要求    4 5.3.1    通讯录功能    4 5.3.2    闹钟功能    4 5.3.3    输入法    4 5.3.4    个性化设置    5 5.3.5    开关机功能    5 5.3.6    TTS功能(可选)    5 5.4    安全功能要求    5 5.4.1    锁网功能    5 5.4.2    锁卡功能    5 6    接口要求    5 7    硬件要求    5 7.1    内存要求    6 7.2    电源要求    6 7.3    屏幕要求    6 7.4    按键要求    6 7.5    指示灯要求    7 7.6    音频要求    7 8    性能安全要求    7 9    编制历史    7 前言 本规范规定了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家庭手机业务专用终端的要求,供中国移动内部和厂商共同使用,是开展家庭手机业务的依据之一。 本规范由中移有限技     号印发。 本规范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 本规范解释单位:同提出单位。 适用范围 本规范制定了中国移动家庭手机业务所涉及专用终端产品的规范,对与专用终端密切相关的内容提出了约束、规范及发展方向的要求,本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可作为家庭手机业务终端运营和管理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家庭手机业务终端厂商产品研发、生产的参照依据。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内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 《中国移动家庭手机业务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 《中国移动TD-SCDMA终端设备总体技术要求》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3] 《中国移动GSM/GPRS终端通用要求》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4] 《中国移动短信业务终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符号和缩略语解释 EDGE Enhanced Data rate for GSM Evolution TD-SCDMA Time Division-Synchronous CDMA,简称TD (U)SIM (UTMS)Subscriber Identity Module 概述 家庭手机业务主要是面向家庭市场,为家庭用户提供特殊化服务的语音通信及信息服务。家庭手机采用GSM/3G(TD-SCDMA)网络,可进行基于TD网络的语音通话,家庭用户可通过家庭手机终端进行一系列快速的功能操作,方便家庭成员通过家庭手机与普通手机进行快速通话。同时在此基础上增加业务定制信息,提供天气预报信息服务。此外,家庭手机业务针对家庭老年人设置了一些可选的个性化服务,如来电号码语音播报及短信息自动语音播报。 功能要求 基本能力要求 终端应满足《中国移动GSM/GPRS终端通用要求技术规范》和《中国移动TD-SCDMA终端设备总体技术要求》的规定。 终端应能够在不同的无线接入网络(包括GSM/GPRS、EDGE、TD-SCDMA)下工作,同时优先接入TD-SCDMA网络,并能根据TD-SCDMA网络的状况,自动进行TD-SCDMA网络与EDGE/GSM网络的自动切换,以保证通话的连续性。 业务功能要求 终端参数预设 终端支持短信中心参数预置。 终端支持锁网参数预置。 语音通话功能 终端支持基于GSM/TD-SCDMA网络双模方式的语音通话功能,不支持TD视频通话功能: ● 接听或拒接来电,支持来电铃声及来电号码显示; ● 支持通话过程中的二次拨号、音量调节、免提及静音功能,支持免提拨号; ● 通话时长保存,包括上次通话时长、所有已接通话时长和所有已拨通话时长; ● 通话记录保存,未接、已接及已拨电话各至少保存20条,并支持对记录号码进行存储、发起呼叫及发送短信; ● 支持呼叫转移、呼叫等待、呼叫限制、多方通话(可选)功能(需要网络支持); ● 在正常插入USIM/SIM卡或没有插入USIM/SIM卡的情况下都支持紧急呼叫功能,支持的紧急号码包括112、000、08、110、118、119、911、999等8个,具体参照《中国移动TD-SCDMA终端设备总体技术要求》的规定。 短消息功能 终端必须支持短信功能,具体功能需满足《中国移动短信业务终端规范》的相关要求: ● 短信接收和发送、长短信处理、短信群发、短信中心设置; ● 短信提取电话号码、新来短信声音提示; ● 通话过程中浏览、接收和发送短信; ● 短信编辑过程中接收来电,通话结束后能自动返回到短消息编辑界面; ● 短信存储容量不低于50条,当短信存储容量满后,终端将提示用户进行删除,用户删除后再接收新短信。 终端支持短信快捷键,按下短信快捷键直接进入短信收件箱。 快速拨号功能 手持式终端要求支持快速拨号功能,对于桌面式终端不要求支持。 支持8组速拨号码,使用2~9 共8个数字键(1键保留用作语音信箱),作为速拨号码键,拨号方式是长按数字键5秒以上后启动快速拨号。 终端支持通过菜单方式进行设置。具体设置方式:主菜单 -> 速拨号码设置 -> 速拨号码列表,选择对应项输入号码后保存即完成设置。 信息服务功能 终端应支持天气预报等信息服务类型短信接收,接收到的信息服务类短信存入短信收件箱。 一键拨号功能 终端支持出厂预设的专用快捷键,包括一按我帮你12580及紧急呼救SOS键。其中,SOS键绑定号码(如110或其它)可由用户自行设定。 终端可选择支持用户可自定义的快捷键,支持通过菜单方式对用户自定义快捷键进行设置。具体设置方式:主菜单 -> 快捷键设置 -> 快捷键列表,在列表中选择对应快捷键,输入号码后保存即完成设置。 用户按下终端上的快捷键后,终端能拨打按键对应呼叫号码并自动发起呼叫。 (可选)按下SOS键可进行高声报警。 一机双号功能 终端支持外接普通固定电话线,能够接听普通固话号码上的电话呼入,但电话呼出时仍使用家庭手机对应的号码进行外呼。 来电语音播报(可选) 终端可支持对来电号码的语音播报,用户可选择开启或关闭该功能。开启该功能后,终端在来电情况下重复播报来电语音。 来电语音播报格式: 1) 地址本中有姓名的:姓名+“来电”; 2) 地址本中无姓名的或不存在的:来电号码+“来电”; 3) 无来电号码情况下,播放默认来电铃声。 短信语音播报(可选) 终端可支持对收到短信进行语音播报,用户可以选择开启或关闭该功能。 短信语音播报格式: 1) 地址本中有姓名的:姓名+“发来短消息”+“内容是”+短信内容 2) 地址本中无姓名的或不存在的:来电号码+“发来短消息”+“内容是”+短信内容 本机功能要求 通讯录功能 终端支持通讯录功能,包括: ● 通讯录的增加、修改和删除(单条删除、多条删除),以及首字母匹配查询; ● 终端与SIM卡间的通讯录互导功能,包括单条、多条及全部复制; ● 终端通讯录的分组管理,预设默认、家庭、朋友、同事、同学的分组; ● 终端通讯录的存储容量不小于100条。 闹钟功能 终端支持日期时间的显示及设定功能。 终端支持闹钟功能,可设定闹铃时间、闹铃声音及播放次数。 输入法 终端应支持键盘输入功能,包括中文输入(拼音和笔画)、英文输入(ABC、abc)、标点符号输入和数字输入。 个性化设置 终端应支持来电铃声的音量调节,预置至少10首来电铃声。默认铃声为传统的固定电话铃声。 开关机功能 终端支持开关机功能及开关机画面显示。 TTS功能(可选) 终端支持TTS(文本转语音)功能,转换后的语音应清晰、流畅。 安全功能要求 锁网功能 终端支持锁网功能,即终端只能在中国移动的TD-SCDMA及GSM/EDGE网络下使用。 锁卡功能 终端支持锁卡功能,即支持通过专用SIM/USIM卡方式实现该类卡只能在家庭手机终端上使用,插入其它终端将无法使用。具体需求需满足中国移动的《移动公话专用SIM卡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 接口要求 终端支持SIM/USIM卡座,支持标准SIM/USIM卡和专用SIM/USIM卡。专用SIM/USIM卡要求参见中国移动的《移动公话专用SIM卡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 终端支持1个RJ11接口,用于接入普通固定电话线。 硬件要求 终端从外观形式分为桌面式(传统固话座机形式)和手持式两种。手持式包括一个充电底座,底座和话机可分离。 内存要求 终端应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预留足够的空间,预留空间应满足终端业务应用的要求。本规范不对预留的空间大小做具体要求。 电源要求 ● 电池:要求在不插电源情况下,待机时间大于72小时,通话时间大于3小时; ● 电源适配器:支持100V – 240V 50/60Hz AC输入。 屏幕要求 终端屏幕应采用液晶显示屏,点阵不小于128×64,单个字符点阵不小于16×16,至少可以显示4行文字和1行图标,并且带有背景光。桌面式终端的屏幕尺寸不小于2.4英寸,手持式不小于1.8英寸。 终端屏幕应可显示如下信息: ● 电源信息:外接电源指示、电池容量指示、电池充电指示 ● 网络信息:网络指示(无网络/TD网络/GSM网络)、信号强度指示、运营商品牌 ● 未接来电指示、未读短信指示、短信已满指示 ● 菜单、时间、日期、闹铃 按键要求 终端应支持标准数字键盘(12个,含字母、笔画、盲点)、方向键、拨号/重拨键、挂断/开关机键、免提键。 终端需支持短信快捷键、紧急呼救SOS键和一按我帮你12580(图标形式)键。此外,对于桌面式,还要求支持4~6个用户自定义快捷键。 键盘要求带背光灯,可以在光线较弱的环境下使用。 指示灯要求 终端要求支持如下指示灯: ● 电源指示灯:提示已经接通电源。 ● (可选)免提指示灯:提示处于免提模式。 音频要求 终端应内置扬声器,支持单声道。 终端应支持AMR、FR、HR、EFR语音编码格式。 性能安全要求 终端支持电池保护功能,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及确保充电安全性,包括 ● 支持电池过热保护,终端在充电过程中检测电池发热情况,一旦过热,就暂停充电; ● 充电过程建议采用小电流(不大于0.8c),电量充满后,终端应立即停止充电; ● 在接电源的情况下,终端使用电源供电,而不使用电池供电。 编制历史 版本号 更新时间 主要内容或重大修改 V1.0.0 2008-11-12 1.0.0版本
/
本文档为【中国移动家庭手机终端规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