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百万卖房款到手想反悔,法院判令办过户

2018-08-01 1页 doc 11KB 16阅读

用户头像

is_477730

暂无简介

举报
百万卖房款到手想反悔,法院判令办过户百万卖房款到手想反悔,法院判令办过户 ?百万卖房款到手想反悔,法院判令办过户 发布时间: 2005-02-18 16:57:46 昨天,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内协助张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张先生。在付出了100万元的房款之后,张先生终于取得了自己应有的权利。 2004年5月15日,张先生和李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李某将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松江某小区的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先生,并约定协议于2004年6月15日生效。协议签订后,张先生于5月25日和6月5...
百万卖房款到手想反悔,法院判令办过户
百万卖房款到手想反悔,法院判令办过户 ?百万卖房款到手想反悔,法院判令办过户 发布时间: 2005-02-18 16:57:46 昨天,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内协助张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张先生。在付出了100万元的房款之后,张先生终于取得了自己应有的权利。 2004年5月15日,张先生和李某签订了《房屋转让》,约定李某将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松江某小区的房屋,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先生,并约定协议于2004年6月15日生效。协议签订后,张先生于5月25日和6月5日分两次把100万元的房款交付给了李某。2004年6月15日,转让协议生效,张先生也履行了付款的义务,但是李某迟迟未与张先生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至2004年12月底,张先生再次要求李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李某还是置若罔闻,无奈之下张先生把李某告上了法庭。 李某却称,房屋并不是他自己想要卖给张先生的,而是要向张先生借钱,才抵押给他的,房屋转让协议根本是虚假的,房屋的价值也远远不只100万元,所以协议是无效的。 法院认为,李某和张先生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张先生已经履行了付款的义务,李某就应当履行向张先生交付房屋的义务。李某说是虚假的,实际上是借款的说法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法院故此作出如上判决。
/
本文档为【百万卖房款到手想反悔,法院判令办过户】,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