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论文:浅议莱布尼茨的数理逻辑学思想
逻辑学论文:浅议莱布尼茨的数理逻辑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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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莱布尼茨的逻辑学说
莱布尼茨,我国知识界并不陌生,皆知其为德国著名数学家,发明了几何微积分。但是,他还是一位百科全
式的人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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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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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莱布尼茨的逻辑学说
莱布尼茨,我国知识界并不陌生,皆知其为德国著名数学家,发明了几何微积分。但是,他还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人文学者,他的著作或者说《莱布尼茨全集》至今德国科学院还在整理,直到2050年才有望出齐。从某种意义上说,莱布尼茨是德国哲学和文化史中的一位源头性的人物,是人类近现代思想史中一位百科全书式的极为罕见的全才。
第二时间段,莱布尼茨用等式符号作系词符号,借公式A=BY表述全称肯定命题即Y为一未确定的系数,用以修饰B而使B成为A的一部分,同时提出双重否定为之肯定,即 非非A=A ,并由此演绎出一系列定理。为了进一步发展演绎,莱布尼茨还试图通过与属性组合的关系,用代数方法来描述四个直言命题,甚至对四个直言命题的表示法提出了方案。
莱布尼茨是公认的现代逻辑的奠基者。他继承霍布斯等人 思维就是计算 的思想,把逻辑的论证方式归结为 计算 我将作出一种通用代数,一切推理的正确性都将化归于计算 。
莱布尼茨在300年前用2个记号0和1的二进制算术来评注和阐述中国古代伏羲图的意义过程中,发现六十四卦图中的64个六爻排列恰好与从0到63的二进制数字一一对应。这一发现使他异常兴奋,立即用法文修改和补充1679年的文章手稿,并将这一法文文稿送交法国科学院院报 。在某种意义上,莱布尼茨是把易图的 可能世界 严格化、精确化了。莱布尼茨的数理逻辑设想,是构建一种理想化的 通用语言 和 通用数学 ,把所有的推理都化归为计算,让所有推理的错误都成为计算的错误,以至最后可以通过计算解决各种争论的问题。
莱布尼茨
了 通用语言 和 通用数学 来准备构建他的逻辑体系,而且现代形式逻辑也是按照他的这种设计思路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从这个意义来说,演绎作为逻辑的根本特征似乎是更加巩固和更加不可动摇了。肖尔茨对此评价说:
我们必须把这种对演算规则的真正作用的见解看做是莱布尼茨的最伟大的发现之一,并看做是一般人类精神的最精彩的发现之一。
莱布尼茨和亚里士多德一样并没有忽略去建立 一种新的逻辑 ,而且他也看到了亚里士多德对这种 逻辑 的认识。他说 我们需要有一种新的逻辑来处理概率问题,因为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正位篇》中所做的也不亚于此 在这里,涉及的问题是要扩充论题和给予它的概然性。
尽管莱布尼茨没有在完整的意义上构造出与演绎逻辑相媲美的归纳逻辑,探究其原因,是科学的发展在莱布尼茨时代还没有成熟到可以支持现代归纳逻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程度,构造现代归纳逻辑的条件尚不具备,但莱布尼茨对所谓的 新逻辑 问题给予了充分重视和肯定,说明归纳逻辑在他理想的逻辑体系中占有与演绎逻辑同等重要的位置。莱布尼茨的思想对西方哲学的发展影响深远,无论是逻辑学,或是形而上学的发展,其理论均起到继承发展的作用,特别是其所处的17世纪,而被黑格尔抱怨为贫瘠的哲学时代,因而其思想极其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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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德看来,一个民族的一切公正的立法都必须以原始契约的理念为依据,而从原始契约的理念得出的体制就是立宪主义政体。这一方面是说,宪政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建立在原始契约的理念之上的;另一方面是说,宪政这种制度安排的合法性和必然性来自它所根据的三大原则。其中最基础的应是自由原则。正是人的自由使立契成为可能,如果人是不自由的,那么,他们之间也就不可能有任何契约,即使有约也毫无意义。
因此,一个国家制度是否是合法的,其唯一的标准就是看他是否建立在自由权利原则上。具体而言,宪政的合法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方面是看它的宪法是否确认公民的直接来自自由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是看它的权力系统是否真正能够维护和捍卫公民的自由的基本权利。如果一个国家虽然在宪法上确立了公民的那些自由的基本权利,但是他的权力系统或权力体制却不能维护和捍卫公民的这些权利,那么,这样的制度同样是不合法的。因为它的权力系统已经背离
了它获得这些权力的立法,当然也就背离了自由权利原则,而宪法和宪政都被虚置了。
可见,宪政秩序实际上就是一个保证公民自由的法治秩序。而只有建立由普适宪法制约的宪政制度,人们的理性才能够产生良好的作用,才能实现人的发展,从而才是合法的。也可以说宪法是宪政的前提,无宪法则无宪政,离开了法治,宪政就失去了自己的政治体制载体,成为空中楼阁。
康德认为,共和制也就是我们现在讲的民主制度要成为人们普遍遵从和信仰的制度,它一定是代议制的和分权制的。原始契约理念的服从原则
的一个契约国家,是由一些公民信赖并推举出来的代表组成的公共机构来代行公民让渡和委托出来的普遍的相互强制的权力,以维护和捍卫每个公民的自由权利。同时,这个代议制的国家的行政权和立法权必须是分离的,否则,公民委托出来的公共权力就可能被代理者置于他们私人意志之下而被滥用,从而导致公民让渡的绝对权力反过来损害了他们自己不可能让渡的绝对权利,而这完全违背了立约建制的三大原则。这意味着,如果说宪政要得以实现,那么可以确切地说,宪政是一定的分权制。因而,在康德看来,宪政的实现需要建立普适宪法,还应是代议制的和分权制的。
四、简短的结论
在道德哲学中,康德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将自由理解为自律,把自由和道德法则融为一体,这既是伦理学上又是自由观上的重大变革。由此,康德憧憬着一个理想的国度:
每个人应该将他自己和别人总不只当作工具,始终认为也是目的 这是一切理性者都服从的规律。这样由共同的客观规律的关系就产
生由一切有理性者组成的系统,这个系统就可以叫做目的国。在目的国中,人就是目的本身,那就是说,没有人可以把他单单用作手段,他自己永远是一个目的。因而,康德的宪政思想就在于建立这样的体制:
要求每个人行动时都遵循一种客观的法则并希望它成为普遍的法则以实现人自身、以及人类联合体自身存在的价值,而人类的意义世界,也在这个过程中得以体现。
没看人能否认人关于意义憧憬的价值所在,但我们不能不看到,康德将自由理解为自律时,始终是在理想的层面上来谈自由的。从这一层面来看,只有存在普遍的道德自律,才能确保普遍的自由,因而人人均能普遍自律的王国,也许只是一个人类应当努力追求而永远达不到的理想状态。之所以要设定这一理念,只是为人类确定一个终极目标,以便在现实状态中更好地促进人的经验自由,我们可以合理地指望一个比任何目前的政治安排都更接近于道德的法律秩序。因此,在当今现实政治中人类自觉走上共和之路,建立并信赖地遵守一种真正能维护和捍卫公民那些来自其自由的一切权利的宪政秩序,便成为不可阻挡的追求。
道德哲学语境中的宪政逻辑为朋友们整理到此,希望可以帮到需要的朋友们~
内容简介:
广大朋友们,关于 本体论的逻辑规定性:
一个分析哲学的视角 是由论文网论文频道我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本体论是西方哲学的一个悠久传统,代表了西方哲学的特质。虽然西方哲学经历了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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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朋友们,关于 本体论的逻辑规定性:
一个分析哲学的视角 是由论文网论文频道我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本体论是西方哲学的一个悠久传统,代表了西方哲学的特质。虽然西方哲学经历了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从认识论到语言的转向,本体论似乎失去了在哲学舞台上的中心位置,然而细加推敲,无论是在认识论中,还是在语言哲学中,本体论问题仍然构成了这些哲学讨论的或隐或显的背景,对于本体论的兴趣一直贯穿于其中,只不过以一种不同的面貌、在一种不同的层面、通过一种迂回的方式呈现出来。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在现代西方哲学的图景中,在经历了短暂的对形而上学的拒斥后,本体论问题又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回潮。在英美分析传统中,就出现了诸如对于 存在 是否是一个真正谓词,蒯因的 本体论承诺 ,斯特劳森的描述形而上学等一系列的讨论。这种状况凸显出西方哲学根深蒂固的本体论情结,而这种情结之所以在西方思想中挥之不去,究其根本,则在于本体论体现出来的西方思想中的基本思维方式,即逻辑的思维方法。因为, 本体论范畴的意义在于它的逻辑规定性 。即试图主要在现代分析哲学的背景下对本体论问题的这一特征做初步探讨。
一、事实不可能、逻辑不可能与对 存在 的理解
本体论的核心范畴是 BEing ,对于这一概念应该如何理解有不同看法。国内学界过去常常将之理解为 存在 ,而近来提倡将其理解为
是 的呼声又很高。但在现代英美分析哲学对于本体论问题的讨论中,却常常径直在 存在 的意义上来谈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这里,笔者暂且不去讨论 Being 的翻译问题,而直接从我们谈论 存在 的用法上做一些思考。
首先要引入两个概念,事实不可能和逻辑不可能。 必然 、 偶然
、 可能 、 不可能 这几个概念是现代分析哲学常常会提到的话题,按照克里普克的看法,这几个概念都是属于形而上学范围的,于是也是和本体论相关的。而在谈到 不可能 时,常常有两种意义上的不可能, 事实不可能 和 逻辑不可能 。对于 事实不可能 ,我们尽管说它不可能,但还是可以想象如果它可能的话会是什么样。比如说, 一个三岁的小孩掌握罗素的类型论 ,这在事实上不可能,但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掌握了罗素的类型论会是个什么样子,比方说他会告诉我们类型论的基本内容、会运用类型论探讨问题、解决悖论等等。而对于 逻辑不可能 ,我们就不能想象它可能的情况。比如说 一个三岁的小孩是一个大人 ,除非你把 是 理解成 像是 、 自称是 等等,否则,如果坚持 是 的正常用法,你就无法想象这个命题如果可能会是个什么样子,这并非是你的想象力达不到,而是这在逻辑上就是不可能的。用格赖斯和斯特劳森的观点来说,所谓逻辑不可能,就是不可理解。因为你完全知道 三岁的小孩不是大人 是个什么意思,但你却不能知道 三岁的小孩是大人 是个什么意思。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
我想像不出反过来是什么样子的。
以此我们来看关于对 存在 的表达。在当代分析哲学对 存在 问题的讨论中,一个经常提到的问题就是 存在 是不是一个真正的谓词?大卫 皮尔斯认为,类似 某物存在 、 某物不存在 这样的表达式,其
特殊性在于,前者指称重言的,后者是指称矛盾的。这也就是说,前者在逻辑上是永真的,后者在逻辑上是永假的。前者于是便是必然为真,后者必然为假。也就是说 不存在 这样的命题逻辑上是不可能的。那么,这也就意味着说某物不存在,这是不可理解的,你无法有意义地说某个东西不存在。
当然,我们或许还可以想起其他一些情况,但无论如何,以上的例子已经表明我们在日常语言中确实可以有意义地谈论某物不存在,这并非是逻辑上不可能的。也就是说,我们此时谈论的 存在 概念并没有达到一种逻辑上的规定性。
我们注意到,在上述例子中,我们之所以可以有意义地谈论不存在,是因为我们有判断存在和不存在的标准、一种参照系、一种语义条件,比如真实性、时间等等,正是这种语义条件使得 存在 这一高度抽象的概念仍然没有完全摆脱经验的因素。
二、 存在 、 是 、 变元 和本体论
正如上一部分我们所看到的,日常理解的 存在 仍然具有经验上的规定性,比如,时间上的规定性、空间上的规定性。王太庆不成用 存在 来翻译 Being 的一个理由就是认为存在和时间、空间不可分。但不可否认的是, 存在 即使不是最抽象的概念,也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过去把 Being 翻译成 存在 ,也正是基于这个概念的这种高度抽象性。此外,即使是 Being 这个词的希腊文原文,除了系词用法以外,也确实有存在用法。所以,从 存在 到 是 ,是我们理解本体论的一个关键。对此,笔者有两点看法。
其一,从 存在 到 是 是本体论最终排除经验规定性而达到逻辑规定性的一个过程。诚如王太庆所言, 存在 常常是和 时空 联系在
一起的。而时间和空间,自康德以来一直到斯特劳森,都被认为是经验的框架,经验所及的任何东西,都是在时空之中的。 存在 正是依凭它和时间、空间这样一种概念上的联系而仍然与经验保持着最后一点关联,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可以仍然有意义地来谈论某物不存在的原因。而要达到本体论上的逻辑规定性,就必须连这最后一点点的经验关联也一并排除。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在巴门尼德那里,就要论证 是 的不变性,因为:
希腊人的观念,变包括变异和空间的运动。巴门尼德正是从这两方面来说明 是 是不变的。 也就是说,巴门尼德的论证,正是要排除时间和空间上的规定性。此外,根据语言学的研究,希腊文 是 的印欧语词根之一是bhu,有 生成 的意思,而在柏拉图那里,他便有意识地把 是 中的这层意思剔除出去了。而到了黑格尔那里,他更是明确地把 是 界定为纯粹的无规定性, 在它无规定性的直接性中,它仅仅等于它自己 它是纯无规定性和空。
在现代分析哲学中,由于现代逻辑的突破性进展,出现了新的谓词逻辑, 存在 虽然仍可以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语法谓词,但却不是一阶逻辑意义上的谓词,在一阶谓词逻辑中, 存在 成为一个量词。美国分析哲学家蒯因则更是在此基础上提出了 存在就是成为变元的值 的本体论承诺学说。从表面上看,这些分析哲学家从现代逻辑的角度对 存在 的讨论似乎与传统哲学本体论对 是 的讨论不一样,但仔细分析起来,却是一脉相承的,这种一脉相承恰恰就体现在这种逻辑的传统上。无论是巴门尼德、柏拉图还是黑格尔,都是要摆脱一切经验规定性而达到纯粹的逻辑规定性,但他们使用的始终是自然语言。而现代逻辑的特点就是符号化和形式化,通过使用一套人工语言,实现
语形和语义的完全分离。这种语形和语义分离的过程,正是摆脱经验规定性的过程。对于谓词逻辑中的一个变元来说,它就是一个符号而已, 变项的运用是表示整个推理系列中关于 任一 的某种运用的自我同一性 。这恰恰就如黑格尔所说, 它仅仅等于自己 ,而在变元的值域确定以前,它就是纯粹无规定性的。
通过对分析哲学和传统哲学的比较,本体论的逻辑规定性就进一步明显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了。
其
二,谈论 存在 是进入 是 的本体论的一种有效方式。尽管学界对将 BEing 翻译成 存在 多有诟病,但我们从现代分析哲学的讨论中看到,他们对于本体论问题的讨论又往往就是从 存在 开始的,难道说西方哲学自己对于自己的理解还不如我们吗?这种几率肯定是很小的。那么,我们就要对这种现象进行反思。也就是说,看到 Being 不宜翻译成 存在 而应翻译成 是 ,这或许是我们在本体论研究上的一种进步,但是,哲学上的进步不应仅仅停留在翻译的表层问题上,而更应表现在哲学理解上。我们不仅应当看到 是 在哲学范畴上与 存在 的不同,还应当分析为什么我们过去会用 存在 来翻译 Being ?为什么现代分析哲学还在谈论 Existene 是不是一个谓词?这都是加深我们对于本体论的哲学认识所必需的。
在笔者看来, 是 作为一个最高的哲学范畴,并不是人们认识和理解的一个常态。从一个没有任何规定性的 是 ,我们很难产生任何有意义的理解,因为,任何理解都多多少少是有经验内容的。而 存在 这一概念,如上所述,是处于一个从经验到逻辑的临界概念,既是对经验世界的一个高度抽象,同时又与经验世界保持着最后一丝联系。
对于人类的理性活动来说,即使是十分抽象的理性活动,也总是要通过一种可理解的方式才可以有效进入。而对于 存在 的谈论,就是我们进入本体论问题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方式,因为尽管它既距离本体论问题的核心范畴最近,但仍然还是一种可理解的方式。当然,这里明显存在着一种理解上的紧张关系,我想,杨一之的一段话或可为我们领会这种紧张关系有所助益:
人类认识客观事物到了一定的程度,再回头去重新认识客观事物,它就不能不是颠倒的。例如,人认识自然物质起初总是从表面感觉现象,等到认识化学元素了,再回头看原来的现象,它就不能不离开了感性的东西,反而似乎是从非感性的抽象开始。但这种认识决不是猜测的、臆造的,而是精神发展到一定阶段更正确更深刻的认识。
三、经验、语言和形而上学倾向
以上主要从对于 存在 的理解探讨了本体论的逻辑规定性,但仍旧有一个问题令我们难以释怀:
为什么一定要从 存在 上升到 是 ,也就是说,本体论为什么一定要上升到逻辑规定性?
笔者认为,这体现了西方哲学一种根深蒂固的形而上学倾向。从巴门尼德开始,西方哲学就表现出对于经验世界的不信任,认为世界的真理、世界的本质必定隐藏于经验现象之后,因此,不断地消除经验规定性是达到最终真理的途径。正如康德所说:
形而上学知识这一概念本身就说明它不能是经验的。 在西方传统中,哲学和科学是同源的,而两者的分野则在于,哲学是通过概念分析,在语言的层面上试图实现自己的真理诉求。之所以如此,是
因为语言本来就是用来表述经验,从而给予我们一个可理解的世界。而 可理解 就意味着具有意义。正如迈克尔 奥克肖特所说,经验世界就是一个有意义的世界,只要存在着经验,就存在着意义。 语词意义是从经验来的 这些语词是人类经验结晶的一种主要方式。 而怀特海则更是认为,语言的本质就在于:
它利用了经验中的这样一些因素,后者最易于抽象出来供人自觉接受,也最易于在经验中再现。经过人类长期利用,这些因素与它们的意义联系起来了。这些意义包含了极为多种多样的人类经验。
于是,在语言的层面上消除经验规定性的过程就是消除语义的过程,这一过程的终点就是意义的界限,也就是理解的界限,也即是说,对这一界限的否定就是无意义,就是不可理解的,你无法想象界限的反面是个什么样子。如前面第一部分所说,这就是逻辑不可能,也就到了一种逻辑规定性的境地。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黑格尔的没有任何规定性的 是 ,还是实现了语形和语义的完全分离的现代逻辑,实质上都是这种形而上学倾向的产物。而形而上学家又把这一理解的界限当成了他们的阿基米德基点,在此基础上通过一个反向的过程建构出他们自己的本体论体系。 本体论中的概念脱离了现实的内容,只能凭这样的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来确定其意义,这就是概念的逻辑规定性。而正是获得了逻辑规定性,这些概念才能离开经验事实进行推论。 到此,在这种逻辑规定性的意义上,我们或许就能够对沃尔夫关于本体论的经典定义有一个更为深刻的理解:
本体论,论述各种抽象的、完全普遍的哲学范畴,如 是 以及 是 之成为一和善,在这个抽象的形而上学中进一步产生出偶性、实体、因果、现象等范畴。
本体论的逻辑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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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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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格式,标准
论文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各位同学准备的经济研究期刊论文格式。
一、经济论文最后完成的项目构成
一
关键词:
四色猜想证明
一种基于数理统计的数据挖掘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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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论文 更新:
201X-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