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
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 财税园地
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
今后,有钱的行政事业单位将不能随意提高国家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加 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有关问
的通知》,要求各地从八个方面 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首先,各地必须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住 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机制.
财政部指出,财政部门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 单位之一,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参与议事,决策的过 程中,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负责,依法议 事,依法决策,防止议事和决策流于形式,避免出现领导个人 决策取代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的情况.
其次,一个地方只能设立_-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 设立多个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直属于城市人民政 府,不得隶属或者挂靠在建设,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铁 路,煤炭,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 财政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即: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 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得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 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 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通知》要求,对历年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项目贷款和单 位贷款回收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 行全面清理,区分贷款责任,制定回收i-f~sJ,限定时间回收资
金.严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新的项目贷 款和单位贷款,杜绝挤占,挪用.
财政部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 后的余额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 要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 出.
财政部明确,住房公积金年度
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管理费用年度决算,必须经财政部门委托的会计事务所或 审计事务所审定后,再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定 期或不定期地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增值收益分配,费用 开支以及发放个人贷款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摘自《北京青年报)2oo6.9.23.AZ) 量圣+_量+_圣圣+_量+_量+_量+_量圣委+_量+_量量+_量+_量q+_量+_量+-圣+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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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计税工资调至1600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昨天下发了
《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
除政策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
年7月1日起,内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
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
由
目前的人均每月800元上调到1600元,
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
示,浚通知
是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前一项重
要的政策调整,有利于缩小内,外资企业
的税负差距,逐步实现公平竞争.
《通知》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 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奖 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支出,部应计 入企业的工资总额.对于企业在2006年 6月30日前发放的工资,仍按政策凋整前 的扣除标准执行,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部 分,不得结转到今年后6个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解释 此次政策调整的原因时表示,现行内资 企业计税工资扣除政策已不能适应形势 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
是企业的合理性工资支出得不到 足额补偿.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统 计数据,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每月已达1533.75元,大大超 团
过了我国目前规定的月人均800元的税 前扣除限额.
二是加重了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 外资企业的工资支出允许全额扣除,根 据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
测算,内资 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比外资企业高近l0 个百分点,工资扣除政策差异是重要原 因之一.
三是内资企业之间税负不公平.现 行的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扣除办法 有定额计税工资办法,工效挂钩计税工 资办法,事业单位工资办法,工资据实扣
除办法等四种.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目 前税前扣除的工资月人均超过3000元, 大大超过了定额计税工资标准.巨大反 差让越来越多的企业想方设法争取工效 挂钩政策,既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管 理秩序,又给税收管理带来难题. 四是一些企业弄虚作假违规扣除工 资支出.
五是造成了重复征收所得税.现行 计税工资政策还使得不到扣除标准的工 资支出既要征企业所得税,又要征个人 所得税,造成了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经 济性重复征税现象,有悖于所得税的基 本原理.(摘自《北京青年报~ZO06.9.9.B5)
审计文摘-2006年11月1日-第l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