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 国 人 民
学院函授部(决定) 武装警察部队
武院函〔2010〕10 号
关于表彰2010年武警学院函授招生统一考试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经武警学院函授部周密部署~各函授站、各考点考务工作者的严密组织、严格落实~2010年武警学院函授招生统一考试工作圆满完成。本次考试严密有序~考风考纪良好~不仅为广大考生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考试环境~也为维护该考试的严肃性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广大考生和社会、部队的一致好评。考试的成功~离不开考务组织工作者的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他们的敬业精神~武警学院函授部决定~对本次考试工作的7个先进集体和1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获得表彰的有:
一、先进集体(7个)
北京市消防学校函授站
河北省消防总队函授站
黑龙江省消防总队函授站
湖北省消防总队函授站
海南省消防总队函授站
重庆市消防总队函授站
四川省消防总队函授站
1
二、先进个人(11名)
张 宇,北京市消防总队函授站,
刘旭坤,北京市消防学校函授站,
王 跃,天津市消防总队函授站,
黑继坤,河北省消防总队函授站,
韩子民,黑龙江省消防总队函授站,
邹春旭,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边防支队函授站,
喻 萌,湖北省消防总队函授站,
谢林君,湖南省消防总队函授站,
王玉凤,重庆市消防总队函授站,
魏 庆,四川省消防总队函授站,
黄明超,宁夏自治区消防总队函授站,
建议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在部门酌情对其予以表彰奖励。
同时~也有个别函授站未按照函授部要求开展工作~具体表现有:
1(未按工作日程安排完成各项工作~时效性差~延误工作进程,
2(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严格~致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
3(考生信息数据录入不规范、核对不认真~导致考生学籍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4(试卷未按照准考证号排序、密封装订~或密封装订不规范~考生填写试卷卷头信息不正确~给阅卷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武警学院的函授教育事业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各函授站、各考点,特别是工作有待加强的函授站点,要以上述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继续开拓创新、求实进取~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全面加强函授教育的各项工作~为公安现役部队的继续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函授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