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彰化市平和国民小学学生转学手续
彰化縣彰化市平和國民小學學生轉學手續
一、本校學生轉出手續
,一, 一般轉出生
平常日,
1、家長親自帶戶口名簿正、影本及家長印章,到教務處。
2、級任填寫轉學證明書蓋上印章,或家長先代為填寫,再送至教室請級
任補填資料並蓋章,再由家長送至教務處,,註冊組、文書組核章後,
即可發給家長轉學證明書。
3、級任將學生橡皮印章及所有資料備齊置袋內,親自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寒暑假,
1、家長親自帶戶口名簿正、影本及家長印章,到教務處。
2、級任填寫轉學證明書蓋上印章,或家長取得級任同意、級任通知註冊
組後,由家長先代為填寫、註冊組代為補填資料,級任日後補蓋印章,,
註冊組、文書組核章後,即可發給家長轉學證明書。
3、級任將學生橡皮印章及所有資料備齊置袋內,親自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二,二年級下學期音樂班、美術班錄取生
1、家長帶錄取通知影本或其他可證明錄取之文件及家長印章,到教務處。
2、級任填轉學證明書蓋上印章,註冊組、文書組核章後,即可發給家長轉
學證明書。
3、級任將學生橡皮印章及所有資料備齊置袋內,親自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三,二年級下學期舞蹈班錄取生
1、級任將學生橡皮印章及所有資料備齊置袋內,親自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二、外校學生轉入手續
,一,一般轉入生
1、家長親自帶戶口名簿正、影本、家長印章及原校轉學證明書,到教務處
填轉入申請書。
2、教務處註冊組編班後,學生可馬上入班級上課。
3、家長將回條請級任教師簽名後,送回教務處註冊組。
,二,二年級下學期舞蹈班外校錄取生
家長在學期末前將原校開立之轉學證明書送到教務處註冊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