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委托书
篇一:政府部门通用的
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办理 业
务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
委托权限:?递交、接收资料 ?代签代收文书 ?陈述申
辩 ?其他
委托期限:
委托单位(人): 受委托人: (盖章)(签名)
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1.此委托书用于当事人委托他人处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事宜;2.委托权限包括递交、接收资料、代签代收文书、陈述申辩及其他,由委托人填写;3.禁止写全权委托。
篇二: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受委托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为
(行政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
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律依据名称)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委托单位) 委托 (受委托单位)按下列要求行使 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宁波市北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以 (委托单位)
的名义对 (行政管理相对人) 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 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行使行政检查权,收集相关证据,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 进行现场检
查时,发现或个人有 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等文书,并向委托单位报告。必要时经委托单位批准,可采取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行
政处罚的,有权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
。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相关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
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
。
7、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 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
份,另两份分送(委托单位的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北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三:机关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本____________________局进厅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共________项(见附录)。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特授予我(局)派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首席代表________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对序号________事项行使批审决定权,对序号___________
事项行使初审、核发证照权,对序号___________事项行使审核上报权,对上述还需依法开展
听证、招标、拍卖、勘察、检验、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行使组织协调权。上述
授权至本机关决定停止同志任首席代表之日止。 授权人:_______ 被授权人:_______二〇一年 月 日(授权单位盖章)
〇本授权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本_______(局)、窗口首席代表、行政审批中心留存。 备注:1.项目类型填报: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类别。 2. 授予权限填报:审批、初
审、核发证照,初审、勘察、核发证照,初审、勘察、审核上报等权属范围。篇二:范本:
授权委托书(单位) 授 权 委 托 书 乌鲁木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兹授权代理本人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确认相关手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委托权限:1.代为提交有关材
料;2.其他 本委托自授权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办理完
毕之日起终止。
(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公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年 月 日篇三:授权委托书(公安机关)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涉嫌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委托人:
年月日篇四:授权委托书(行政案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现委托 在我(单位) 一案中,作为我(单位)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代表委托人(单位)接受行政机关的调查询问;
2、代委托人(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或代为承认相关事实;
3、代签收相关法律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书,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章):委托人(签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注:若有涂改,须加盖委托人印章。篇五:(单位)授权委托书 (单位)权委托书
(行政审批事项)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兹委托 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处办理 事宜。
授权范围:?1、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2、代为提交
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3、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4、签收批件的权利。 ?5、其他权利。 委托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已授权的请在?中打“?”,未授权的请在?中打“×”。 《授权委托书》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到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具《授权委托书》给申请人,列明授权范围和委托期限。申请人凭《授权委托书》到市药品监督局受理大厅办理相关事宜。
2、“委托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3、“兹委托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办理 ? 事宜。” ?:填写被委托人姓名。?:根据申办事宜内容填写对应的主管处室名称,如“受理办”、“药品注册处”、“安全
监管处”、“医疗器械处”等。
?:填写具体办事内容,如“药品经营许可”。
4、“授权范围”,根据具体授权情况,已授权的在“?”中打“?”,未授权的在“?”
中打“×”。
“签收批件的权利”,在横线上填写需领取的证件、批
件或有关材料名称,如“《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5、(委托人单位公章):“加盖委托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被委托人:“由具体办事人员签字”
6、在指定位置黏贴被委托人省份证复印件。
篇四: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
编 号:2009
委托机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东紫巷 法定代表人: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被委托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8条和怀政办函 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将(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对乡(镇)辖区内卫生院、药店、诊所、村卫生室、医务室、学校(幼儿园)食堂、各类餐饮业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的名称) 乡(镇)人民政府实施。 委托权限:检查权、调查取证权、制做法律文书权、督促销毁过期产品、报告职责及其它职责。
委托期限:自 年 8 月 11 日起至 年 12 月 1 日止。
被委托单位应在委托权限内进行行政执法,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被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执法。
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被委托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被委托单位,一份由委托机关存档,一份 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篇五:行政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受委托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
名) ,职务: 为规范 (行政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 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律依据名称)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委托单位) 委托 (受委托单位)
按下列要求行使 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宁波市北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内以 (委托单位)的名义对 (行政管理相对人) 行使下列行政执法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 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行使行政检查权,收集相关证据,并
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 进行现场检 查时,发现或个人有 违法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改正
或限期改正,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整改复查意见书》等文书,并向委托单位报
告。必要时经委托单位批准,可采取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提请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单位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有权提请委托
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
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究。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
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相关的执法资格培
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
其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
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
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 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
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 份,另两份分送(委托单位的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北仑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
案。 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篇二:行政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职务:电话: 受委托人: 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
人与 因一案中,作为我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授权代理事项:
一、代为起诉,提出诉讼请求。
二、代为应诉,提出答辩状。
三、代为提交证据,参与本案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等诉讼活动。
四、代为起草、提出、收取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
五、经委托人授权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人各持一份,用于行政案
件。篇三:授权委托书(行政案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现委托 在我(单位) 一案中,作为我(单位)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1、代表委托人(单位)接受行政机关的调查询问;
2、代委托人(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或代为承认相关事实;
3、代签收相关法律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书,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委托人(签章):委托人(签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注:若有涂改,须加盖委托人印章。篇四:行政执法委托书(样本)行政执法委托书(样本)委托机关:
受托机关:
一、委托事项(权限)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
权限。委托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切忌笼统的描述。例如一城区卫生局对镇卫生院的委托事项(权限):
1、负责本地卫生法制宣传;
2、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
业卫生经营性监督检查及组织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
3、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服务、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4、协助城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
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区卫生监督所。„„
二、委托机关职权依据委托行政执法权限的,委托机关应提供其职权来源依据;需委托行政处罚权的,还须提
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三、委托期限 一般不超过5年。
四、委托权限的管辖范围
不能超过受托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
五、受委托方的义务
受委托单位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定期向委托机关报
告上述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者。
委托权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六、法律责任
1、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在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受委托方承担超越权限范围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七、本委托书经委托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托机关各执一份,由委托机关报本级法制机构备
案一份。委托机关(印章):受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篇五:行政执法委托书 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机关:********城乡建设局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被委托单位:********县城建监察大队地 址:**************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规定,**县城建监察大队职能是:
(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
(本文来自:Www.bdfqY.cOm 千 叶帆文 摘:行政机关委托书)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实施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对城市客运交通营
运、供气安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城市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违法、
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
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六)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建设部《关于修
改城建监察管理规定的决定》(5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 委托事项:
1、对城市规划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对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对城市公用事业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对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对园林绿化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对城市夜景亮化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7、对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期限:自2008
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被委托单位必须依法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不得
超越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未经委托机关同意,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执法
行为,委托权限在委托期限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