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社团章程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哲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外国语大学南方翻译学院哲学社的组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是由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团委主管的以哲学研究为主的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学术团体。本社的中文全称为: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生哲学研究社(简称"哲学社");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和任务是深入研究和弘扬中国传统哲学和西方哲学文化,努力探讨哲学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在现代社会的积极意义,通过组织讲座、研讨、座谈、参观和学术交流等方式在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开展哲学文化研究,提高社员的哲学和人文修养,丰富和繁荣 校园文化,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第四条 哲学社崇尚独立的人文精神,真诚严谨的思考态度。
第五条 哲学社下设一个独立的学术部,将独立进行哲学方面的探讨。
第六条 哲学社下设各种兴趣小组,组织愿意参与朋友阅读、思考,并联系水平较高的老师 专门指导。
第二章 社员
第七条 所有爱好哲学的朋友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加入哲学社。
第八条 想加入哲学社的朋友,需要认真填写注册单,提交并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将 正式吸收成为哲学社的社员。
第九条 本社设置并妥善保存社员登记簿,其中记录社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系级、 专业、住址、入社日期、离社日期、离社原因等主要事项。
第十条 社员权利:
1.社员有参加协会工作,承担协会任务的权利。
2.社员有对协会活动以及组织方式提出批评,
的权利。社员有监督理事会和社长工作
的权利。社员有权旁听各部门会议,并享有建议权。
3. 社员享有活动申请的权利,即社员可以提出一个活动设想,协会理事处将考察 活动的
可行度与作用,如果决定实施,将组成此活动的项目小组,具体实施本项目,项目小组 成员主要包括对本活动热心的会员,人手不够由理事会抽调人员支持。
4.社员在协会内部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社员有申请成为项目负责人、兴趣小组负责人的权利。在社员提出申请5日内 ,协会理事会将给予商议并执行商议结果。
5. 社员有自由退出协会的权利,但是离社需要向协会会员管理人员或者社长递交离社申请,理事会会在三日内给予回复。
第十一条 社员义务:
1. 在本协会活动中,社员有遵守、执行并维护本社章程和理事会决议的义务。
2. 社员在承担协会委托任务或者工作时,需要积极,负责,及时的完成。
3. 社员有维护本社团结,维护本社的形象,声誉的义务。不得在任何场合作出有损协会形
象,声誉的事情。在出游,或者校外活动中,有维护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形象,声誉的义务。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上报校主管部门:
1.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决议,造成恶劣后果的;
2.严重扰乱本社日常工作的;
3.破坏本社团结,影响严重的;
4.公开诋毁本社,造成恶劣影响的;
5. 盗用本社名义从事违纪、违法活动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社实行理事会监督下的社长负责制。
第十四条 理事会
(一) 理事会为本社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理事会起着对社长的监督作用,并对本社的
重大举措和活动有决定权。理事会保留弹劾社长、罢免社长,哲学团负责人,各兴趣 小组负责人及开除会员会籍的权利。
(二) 本社理事会有九名理事组成,理事数目视情况可以有1,2名的浮动。理事参加重大活动决议,需要有5名或5名以上理事的参与。理事会议实行民主
决制,对于涉及本社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4/5通过后方能执行;对于一般社务事项,半 数通过后即可执行。
(三) 理事会理事应由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 理事会每周短会一次,理事视时间情况,自由参加。
(五) 理事长由社长担任,理事长负责联络理事会成员,召
开理事会会议。
(六) 理事退任时可推荐1,2名理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生效。理事会也可自行决议邀请
热心社员担任理事,或者接受社员申请。
(七) 理事会成员要退出理事会或退社需提前三周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
第十五条 社长
(一) 社长是哲学社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安排哲学社日常的工作和活动。 (二) 社长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对外代表本社。社长在社团法律意义上代表本社。 (三) 本社设社长一人,副社长1,2人。
(四) 社长通过选举产生。副社长由社长提名,理事会半数通过生效。副社长协助社长进 行各项工作。
(五) 社长任期原则上为两个学年。社长有权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六条 换届
(一) 换届会议在每年春季学期期末举行,进行本学期#工作
#,换届会议由现任社长主 持。
(二) 在换届会议上将产生下学期社长,理事会成员。
(三) 理事在没有申请退任情况下,默认连任。理事补选办法参照第十四条。 (四) 社长可以申请连任。
(五) 如果社长申请退任,由前任社长和理事会提名1,3名,经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表决产生;若仅有一名候选人,则对其投信任票,当票数少于半数时,需要重新提名。
(七) 社长确定之后,应由社长尽快向理事会提交协会各方面主要负责人名单以及下学期
工作
,经理事会通过生效。
第十七条 组织,工作机构设置
为了便于组织管理和开展社务工作,本协会需要一些组织,工作社员。分散管理 社员会籍、外联活动、宣传活动,网络建设,财务负责等几个方面。这些组织,工作人员 协助社长开展日常工作。各工作人员要求互相扶持,积极负责。暂定分为以下六部,各部 部长由社长任命。各部原则上设部长一名,副部长各一名,协调各项工作。 (一) 秘书处:负责协助社长处理会内的各项事务,负责社内文字草拟工作;负责本社公 共财物的保存及借阅。负责各种沙龙,讨论的记录。
(二) 交流部:负责管理社籍,社员招新,社员注册,联络核心社员和组织社员之间的交 流,收集整理和保管社员资料;负责保存本社的历史资料,制作、管理社员证。 (三) 外联部:负责本社与上级管理机构的联络与沟通,联系校内外的各组织、机构及报 刊杂志,为本社成功地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四) 宣传部:负责通过各种方式(如海报、internet等)宣传本社及本社的最新活动, 对外发布各类有关本社的信息;负责制作、张贴本社活动海报;负责主页制作、更新 ,同时担负本社公众形象的
和维护。
(五) 财务部:负责管理社内的各项收入支出,制作收支帐目,管理各类凭证和票据;定 期向社长和理事会汇报财务状况,接受社员监督;在社长和理事会换届期间,负责做好财 务交接工作。
(六) 学术部:负责社团学术研究讨论及哲学团的日常学术活动。
第十八条 协会活动组织
(一) 哲学社下设学术团,由学术部负责组织,人选需由社长提名,理事会半数通过。 (二) 各负责人主动组织各自的活动,并及时向社长提交活动计划和总结。 (三) 各负责人应备有活动记录。各负责人离任时须将活动记录移交下任负责人或者社长 。
(四) 各负责人与社长,其他负责人协调关系服从理事会的宗旨,决议。 第十九条 本社顾问
本社可聘请顾问和指导老师,具体事宜由理事会决定;本社顾问应由关心和支 持本社发展的哲学或其他人文科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担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通过并报校团委备案后生效,其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并由理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本社理事会。如果对于条款的解释,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报请学校学生社团主管部门裁决。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哲学社
20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