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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家用采暖热水两用燃气锅炉检验规程

2017-12-20 33页 doc 64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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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家用采暖热水两用燃气锅炉检验规程进出口家用采暖热水两用燃气锅炉检验规程 进出口家用采暖/热水两用燃气锅炉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家用燃气采暖/热水两用炉(以下简称两用炉)材料、结构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性能、热工性能要求及其检验方法;对器具的分类及参数、标志、警示和说明书及包装作了相应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热输入小于70kW、大气式燃烧、燃烧系统是密闭的且与居住区域隔开的室内安装的采暖和热水两用燃气锅炉,也适用于单采暖的器具,不适用于冷凝式器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进出口家用采暖热水两用燃气锅炉检验规程
进出口家用采暖热水两用燃气锅炉检验规程 进出口家用采暖/热水两用燃气锅炉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了进出口家用燃气采暖/热水两用炉(以下简称两用炉)材料、结构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性能、热工性能要求及其检验方法;对器具的分类及参数、标志、警示和说明书及包装作了相应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热输入小于70kW、大气式燃烧、燃烧系统是密闭的且与居住区域隔开的室内安装的采暖和热水两用燃气锅炉,也适用于单采暖的器具,不适用于冷凝式器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MOD ISO780) GB1019《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693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GB/T13611《城市燃气分类》 GB/T1453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IDT IEC335-1) GB/T14536.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燃烧器电自动控制系统的特殊要求》(IDT IEC730-2-5) GB/T14536.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IDT IEC730-2-9) GB/T16411 《家用燃气用具的通用试验方法》 GB16914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IDT90/396/EEC) GB/T17624.1《电磁兼容综述 电磁兼容基本术语和定义的应用与解释》 GB/T17626.4《电磁兼容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电磁兼容 雷击浪涌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电磁兼容 电压跌落、短时中断和电压渐变抗扰度试验》 GB/T17799.1《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的抗干扰试验》 GB/T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四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ISO 23550 《燃气和燃烧器具部件通用安全标准》 ISO 23551 《燃具用自动阀》 EN88 《进气压力200×105Pa以下的调压器》 EN125 《燃具火焰检测装置热电型》 EN126 《燃具用多功能控制器》 EN161 《燃具用自动截止阀》 EN298 《鼓风或不鼓风的燃具自动控制系统》 EN12067 《1998燃具用燃气/空气混合控制器气动型》 CJ/T3075.2《燃气燃烧器具实验室—试验装置和仪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燃气热工类术语和定义 引自GB6932《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3.2电气类术语和定义 引自GB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3. 3电控制器类术语和定义 引自GB/T14536.1《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控制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GB/T14536.6《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控制器 燃烧器自动控制系统的特殊要求》、GB/T14536.10《家用和类似用途自动控制器 温度敏感控制器的特殊要求》 3. 4电磁兼容类术语和定义 引自GB/T17624.1《电磁兼容综述 电磁兼容基本术语和定义的应用与解释》 terminal 3.5终端 安装在建筑物墙外的部件,与其相连接的有: —1和3型采暖炉的进空气管和排烟气管(单个或两个部件) —5 型采暖炉的进空气管与一端相连接而排烟气管与另一端相连接(两个部件) —8型采暖炉的进空气管(单个部件) 3.6终端防护器 terminal guard 该装置用于保护风帽,避免外部机械损伤。 3.7安装配件 fitting piece 该部件可用于: 2型采暖炉的进空气管和排烟气管与公用管道相连接; 4型采暖炉的进空气管和排烟气管与公用管道相连接; 6型采暖炉的与另一套进空气管和排烟气管相连接,这套系统与采暖炉是分开销售的; 8型采暖炉的进空气管和排烟气管与建筑物的公用烟道相连接; 该部件本身还可能是采暖炉的进空气管或排烟气管的一部分。 3.8温度控制装置 control thermostat 将水温自动保持在预定值范围内的装置。 3.9可调式温度控制装置 adjustable control thermostat 一种温度调节装置,用户可以在最小值和最大值之间任意设定。 3.10 限温装置 limit thermostat 一种当温度达到设定温度时关闭通往主燃烧器的燃气通路,当温度降到低于设定温度时,自动重新开启通往主燃烧器的燃气通路的装置。 3.11安全温度限制器 safety temperature limiter 一种防止水温超过预设值而引发安全关闭或非易失锁定的装置。 3.12过热保护装置 overheat cut-off device 一种在损坏锅炉和/或安全事故发生之前能引发安全关闭和非易失锁定的装置。 3.13 多功能控制器 multifunctional control 该装置有两种以上的控制功能,其中之一是关机功能,并集中在一个机盒内不能分开。 3.14气密性 soundness 内部气密性 密封燃烧室的闭合件(关闭状态)对另一室或多功能控制器出口的气密性。 外部气密性 燃烧室对大气的气密性。 阀的气密性是指阀通过燃气的空间,相对于大气的气密性。 3.15再点火 spark restoration 火焰熄灭后,在没有完全切断燃气供应的情况下自动点火装置进行点火。 3.16再启动 recycling 火焰熄灭,燃气供应被完全切断,自动点火装置重新启动。 3.17受控停机controlled shutdown 控制装置(装在器具内或者器具外)引发的立刻关闭通往主燃烧器的燃气通路的过程;器具返回到初始状态。 3.18安全停机safety shutdown 安全装置引发的立刻关闭通往主燃烧器的燃气通路的过程;器具返回到初始状态。 3.19非易失锁定 Non-volatile lockout 系统的安全关闭状态,系统的重新起动只能由手动重调来完成而没有其它手段。 3.20易失锁定 Volatile lockout 系统的安全关闭状态,系统的重新起动只能由恢复中断的主电源和它的程序来完成。 3.21 掉电自停 De-energised to trip principle 当停止供电时,既不需要辅助能源也无需外部动作,安全装置即可启动使器具处于安全停机的状态。 4 分类及基本参数 4.1 燃气及其分类 燃气分类见GB/T13611。 4.2 器具的分类 按给排气方式、用途、膨胀水箱的不同和安装形式分类如下。 4.2.1 按给排气方式分类,见下表1(略) 4.2.2 按用途分类,见下表2(略) 4.2.3 按膨胀水箱结构分类,见下表3(略) 4.2.4 按安装形式分类 按附录A规定的分类代号表示,见图示附录A(略)。 4.2.5 主参数 主参数用额定热输入(kW)取整数后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器具若采暖和热水采用两套独立燃烧系统时,额定热输入用两套系统的热输入分别表示,采暖在前,热水在后, 如XX/XX。 4.3 器具型号的编制示例(略) 材料、结构的安全要求 5 5.1 材料 5.1.1 器具接触燃气和燃烧产物的材料,应耐腐蚀或经过耐腐蚀处理。 5.1.2 不应使用含有石棉的隔热材料、隔热材料应耐燃、焊料中不应含有金属鎘。 5.1.3 燃烧器应采用耐腐蚀、熔点大于700?的金属材料,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 5.1.4 涉及安全的重要材料,其特性应由器具制造商和材料供应商予以保证。 5.2 结构设计 5.2.1 器具的标示和警示应醒目、清晰、牢固、不易掉色。 5.2.2 可拆卸的部件应设计成不会错装或作明显标示。 5.2.3 燃气管路、燃烧器、控制器应设计成可单独拆卸的组件。 5.2.4 最大采暖工作水压 根据器具的最大工作水压分为: 压力等级1: 0.1 MPa 压力等级2: 0.3 MPa 5.2.5 各水路系统应设置泄压安全装置(开放式供暖水路系统除外)。 5.2.6 各水路系统应设置可清洗的水过滤装置。 5.3 燃气回路的气密性。 5.3.1 燃气回路只能由金属部件组成。燃气回路可拆卸部件应用红漆对安装位置进行标识。 5.3.2 组装在燃气回路上的螺钉、螺栓、安装孔,不应穿透气路,在孔和燃气管之间的壁 厚不应小于1mm。 5.4 电源波动 电源的正常或不正常波动时,不应影响器具的安全性。 5.5 器具应给出防水、防电击的安全防护等级。 5.6 为防止冻结的风险,器具应有防冻装置。 5.7 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的安全 5.7.1 系统应遵守掉电自停原则。 5.7.2 控制或调节装置失误不应影响安全装置关闭功能。 5.7.3 控制或安全装置不应有两个以上程序动作同时执行,程序一经固定应不能改动。 5.7.4 燃气转换装置应是可拆卸或可更换的,应保证不会相互装错。 5.7.5 为避免混淆,不应采用可互换的旋钮,并应标明其功能。 5.7.6 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中使用的橡胶应耐燃气、耐老化,符合EN549要求。 5.8 燃气调压器和范围限定装置 5.8.1 用户和安装者不应改动的部件,器具出厂前应定位和调整好并应有锁定措施。 5.8.2 器具应安装燃气调压器或燃气流量调节器,由制造商定位、调整并锁定; 5.8.3 调压器的调节应是连续的;流量限制器的调节应是不连续的。 5.8.4 调压器或流量调节器应保证气密性。 5.9 燃气回路组成 5.9.1 主燃气回路至少应有两个串联阀门: a.水气连动阀和一个C级阀; b.两个C级阀,两个C级阀应能同步关断,关闭时间差小于5s时视为同步。 5.9.2 点火燃烧器的流量应不可调节,没有常明火的器具应具有自动点火功能。 5.9.3 器具至少应有两个燃气压力测试点, 确保能测量器具进气压力和燃烧器压力。测压孔外径为9.0-0.5+0 mm, 有效长度不少于10mm, 测压点孔径不超过1mm。测压孔不应影响 回路的气密性。 5.10 控制装置 5.10.1 器具至少应有一个火焰监控器,并且器具熄灭时安全关闭不受其他装置延迟的影响。 5.10.2 控制装置操作应可靠、标示应明显,即使操作错误也不应造成人员或器具的安全事故。安全装置的安装 位置均应用火漆进行标识;在维修后调节、维修的地方均应进行标识。 5.10.3 主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各有控制阀门时,这两个阀门应为互锁。如主燃烧器和点 火燃烧器共用一个阀门,则点火位置应有限位措施,并标示清楚。 5.10.4 燃气切断装置是旋塞阀时,其关断方向应是顺时针方向。 5.10.5 点火装置应安装牢固、安装位置应准确。 5.10.6 用点火燃烧器点燃主燃烧器时,点火前火焰监控装置应检查点火燃烧器是否已点燃。 5.10.7 系统应有熄火保护装置、或再点火或再启动或非易失性锁定。 5.10.8 在再点火或再启动时,在点火安全时间(TSA)结束后,主燃烧器仍未点燃时,控制器至少应产生易失 性锁定。 5.10.9 装有固定式或可调式温度调节器的器具,应安装有温度限制器。 6 安全性能要求(略) 6.6 标志、警示和说明书 6.6.1 产品的文字 进口器具的标志、说明书、包装上的文字信息及器具上的文字信息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出口器具的标志、说明书、 包装上的文字信息及器具上的文字信息必须符合输入国规定的规范文字。 6.6.2标志和警示牌的性能 在8.7试验后器具上的标志和警示牌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不能揭下、不能卷边。 6.6.3 器具的标志 6.6.3.1 数据铭牌 每台器具必须有醒目的永久性数据铭牌。并带有以下信息: a)制造商的名称、生产地; b)器具生产编号和年份; c)器具的名称及型号; d)器具的安装形式; e)直接以及间接目的国(境内生产、境内使用的器具除外); f)燃气种类及压力范围,单位Pa; g)额定热输入,对于热输入可调的器具,采用最高和最低热输入,单位kW; h)额定热输出,对于热负荷可调的器具,采用最高和最低热输出,单位kW; i)产热水能力(不适用于单采暖器具),单位kg/min; j)采暖系统适用水压,单位MPa; k)热水系统适用水压,单位MPa; l)NOx排放等级; m)电源 -----电源性质用符号:“,”和“=”表示; -----额定电压,单位 V; -----额定功率,单位W; -----额定频率,单位Hz; n) 器具用膨胀水箱的形式(开式用K表示;密闭式用B表示); 6.6.3.2 包装的标志 包装箱上应包括器具的名称、型号、质量、外形尺寸、适用燃气种类、燃气供应压力;制造商名称、地址、产品生产日期;警示牌内容;储运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许可证(认证)标志符合相关规定。 6.6.4 警示 6.6.4.1 警示牌 器具及其包装上应有醒目的专用警示牌,且必须牢固、耐用、长期保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燃气类型、供气压力及其限制; -----通风要求和安装环境; -----提示使用交流电的器具必须安全接地,建筑物的配电系统应有接地线;其器具连接的开关不应设置在有浴盆或淋浴设备的房间;插头、插座应符合相关电气标准; -----提示在安装器具前必须阅读技术说明书; -----提示在器具使用前必须阅读使用说明书; 6.6.4.2 误使用风险警示 在说明书中应对可预期误使用风险提出警示,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提示用户不能自己安装器具,必须请有安装资质的人员按说明书要求安装; ——提示用户应使用生产厂提供的烟道,不能随意改用其他烟道,更不能用单管烟道代替同轴烟道; ——提示用户器具维修时涉及燃气调压阀和控制器的维修应找器具生产厂; ——提示用户不要请生产企业以外的人和单位改造或更换器具部件,以免改变器具的安全性能; ——提示用户不要购买经销商改装的器具,而应买生产企业的原装产品,以确保安全性; ——提示用户安装器具时应在器具前的管道上安装燃气截止阀; ——提示用户器具不要靠近电磁炉、微波炉等强电磁辐射电器安装; ——提示用户不要拆动器具上的任何密封件; ——提示用户器具清洁时不要使用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提示用户器具不要安装在卧室、中厅(防雷击、电气接地等意外事故),浴室(防水、电安全意外); ——提示用户儿童和不会使用的人不要操作器具,儿童不要把器具当玩具; ——提示用户采暖系统的放水和充水应由专业人员来操作; ——提示用户自己不要动采暖水泄压阀,应由专业人员来处理; ——提示用户平衡式两用炉不要暗装; ——提示维修和检查人员在产品维修后应在产品上进行标示维修和检查的结果; ——提示用户应购买有“自诊断功能”的器具; ——提示用户房间的配电系统应有接地线;其器具连接的开关不应设置在有浴盆或淋浴设备的房间;插头、插座应符合相关电气标准。 ——提示用户器具防冻功能是在有气有电的条件下起作用的,因此短期外出不要关气关电;如果外出时间较 长建议用户排空采暖系统的水,以免因管路离器具较远或与器具温差较大而引起管路冻坏。 6.6.5 说明书 6.6.5.1 技术说明书 每台器具均应配有专门用于安装的技术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包含6.6.4.1至6.6.5.1.4的内容。 6.6.5.1.1 概述 a)数据铭牌上的信息,不包括生产序号和年份(参见6.6.3.1); b)器具及其包装上符号的含义(参见6.6.3.1); c)如果有助于器具的正确安装和使用,指定参考的标准或特定的法规; d)可能需要的资料; ----必须满足距可燃物的最短距离; 器具附近不耐热的墙壁,如木墙,必须采用隔热保护措施; ---- ----必须保证安装器具的墙壁和器具外热零件之间的间隙; e)对器具的大概说明,对于需要拆除的主要零件及部件,应配有插图; f)电器安装 ----器具的接地线应接地,建筑物的电气配电系统应有地线(?类电器); ----电气端子接线图(包括外部控制装置); ----Y型连接的器具,应写有:“如果电源软线损坏,为避免危险,必须由制造厂或类似的专职人员来更换”。 ----Z型连接的器具,应写有:“电源软线不能更换,如果软线损坏,此器具应废弃”。 g) 推荐的清洁器具方法,在硬水地区(大于200mg/l),应向用户建议使用专用的水垢还原剂。 h) 必要的维修和维护时间间隔建议; i) 器具安装之后,安装人员应对器具的进排气系统进行位置标识,安装人员应向用户介绍器具及其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并将使用说明书交给用户。 6.6.5.1.2 燃气系统的安装和调整说明 a)检查铭牌上有关数据,检查器具是否满足供气条件; b)可调式器具的调节说明书中包含有燃气流量和燃气种类的调节表(15ºC、101.3kPa 的干燥空气基准条件下); c)对于可用多种燃气的器具,应有从一种燃气转换到另一种燃气的操作说明书,并注 明此类调节和修改只能由专业人员进行;如果由安装者进行调节,调整结束后应将调节器锁定,并加贴标识。 6.6.5.1.3 器具系统的安装说明 a)最高水温资料,单位:ºC; b)标明所用控制装置; c)安装器具有噪音限制时应采取的措施; d)在密闭式器具水回路系统安装时,如果器具不带封闭式膨胀水箱,则须有安装承压 式膨胀水箱的安装说明; e)此外还需有以下资料: ----如果器具有内置水泵,则须提供器具出口接头处的水压特性曲线图; ----对于没有水泵的器具,可以用图形或表格的形式提供出口压力和水流量; 6.6.5.1.4 燃烧系统的安装说明 a)注明器具允许的安装类型; b)注明器具安装时必须装好随机提供的必须附件(如烟道及附件、安装部件),或者提供必须附件的规格,由用 户自行购买; c)必须安装到器具上的零件的安装说明; 所需弯头的最大数量及其长度,必要时,应提供给、排气管的最小长度; d) e)终端保护装置的独有特性,及其在终端的安装方法; f)对于1型器具: ----如果烟管附件必须装在墙壁或屋顶上,必须提供安装说明; ----分离式烟管附件接头必须安装在边长为50cm的区间内; g) 2型器具 ----器具所连接的公用式烟道的特点; h) 3型器具 ----注明分离式烟管附件接头必须安装在边长为50cm的区间内,两个孔所在的平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i) 4型器具 ----注明给、排气管所允许的最低和最高压力降,或是给、排气管的最小和最大长度; ----必要时应提供在烟道最长的情况下,燃烧产物在最大和最小热负荷时的温度和质量流量; ----器具所连接的公用烟道的特点; j) 5型器具 ----注明给、排气管的附件不能装在建筑物的对面的墙上; k) 6型器具 ----器具所连接的烟道特点。 6.6.5.2 使用说明书 每台器具均需配有使用说明书。其中包含器具使用的一些必备知识。主要应包括: a) 指出器具的安装、转换和调整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b) 对器具的启动和停机操作作出说明; c) 对于手动点火的器具,应注明进行新的点火尝试前所应注意的事项; d) 注明必须遵守警告事项; e) 解释器具的正常使用、清洁及日常维护所需进行的操作; f) 产生冷凝水所需采取的预防; g) 不正确使用的警报; h) 避免加封装置被随意调节; i) 强调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j) 如果和观察孔直接接触或紧靠其周围,必要时应提醒用户注意燃烧的危险; 6.6.5.3 转换说明 转换至另一气种、范围和供应压力时,必须遵守专家提出的说明。 说明如下: 标明转换所需零件和识别方法; a) b) 请标明更换零件以及进行正确调整时所需的操作; c) 断裂的密封必须重新封好和所有的调节器必须加封; d) 使用压力接头的器具,在额定压力范围内任何稳压装置必须失效或停止工作 并保持在该位置。 在提供零件和转换说明的同时提供器具上的自粘标签,标签上可以标注,包括: 燃气种类和范围; ---- ----燃气类型; ----燃气供应压力或压力接头,所调的热负荷。 7 热工性能要求 表5 热工性能要求(略) 8 安全性能检验方法 8.1 试验条件 8.1.1 试验用燃气种类按GB/T13611所规定的燃气,代号见表6;试验用燃气压力见表7,也可以按制造商的要 求试验。 表6 试验用燃气种类(略) 表7 试验用燃气压力(略) 本标准使用的试验用燃气条件代号为:试验用燃气-试验用燃气压力。 例:0-1 表示 基准气-最高压力。 8.1.2 标准状态条件:温度15?、绝对压力101.3kPa。 8.1.3 被试验器具安装及调试 8.1.3.1 试验室条件按GB/T16411的要求。 8.1.3.2 制造商应提供其在安装说明书涉及的所有配件,包括给、排气管等。 8.1.3.3 温升试验器具安装 壁挂式器具安装在垂直的、落地式器具安装在水平的木质试验板上。除非另有说明,器具安装最短的给排气管(对应说明书中最小压力损耗),不装终端防护器。 1型、3型和5型器具试验时应连接其终端,1型器具按300mm墙厚配置给排气管。 2型、4型和8型器具试验时应连接其安装件。 6型器具试验时应连接一个能模仿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压力损耗的限制器。 7型器具试验时应该连接一个1m长的垂直次级烟道。 8.1.3.4 燃烧产物的采样 在燃烧产物气流垂直方向对燃烧产物进行采样,采样探头采样点与排气管的出口的距离L参见图2和图3。 Di是内管的直径(mm); 对圆形管:L=Di, 对方形管:L=4S/C,S是内管的横截面积(mm2),C是排气管的周长(mm)。 8.1.3.5 热工性能试验设备与器具调试 器具安装在图1a或图1b所示的隔热试验台或制造商提供的其他类似的试验设备上。 如果器具装有一个控制温度为95?的可调式水温控制器,或装有一个控制温度范围为70?-95?的不可调式水温控制器。那么试验时的水流温度应在(80?2)?。 但是,如果设计的最高水流温度不符合上述要求。那么,试验时的水流温度应符合制造商规定的最高水流温度。 图1a或图1b中的阀门?和阀门?用于获得(20?1)K的出水和回水温度差。但是,如果器具的控制系统在20K 的温度差时不能正常工作,则按制造商规定的温度差。 8.1.4 热平衡 除非另有说明,试验时的热平衡状态是指水流的出水和回水温度稳定在?2K内。 8.1.5 电源 额定电压和频率:220V,50Hz。 8.1.6 测量误差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试验仪器的最大测量误差如下: 1) 大气压力 :500Pa 2) 燃烧室和测试给排气管的压力 :?5%满量程或者?5Pa 3) 燃气压力 :?2%满量程 4) 水头压力损耗 :?5% 5) 水流量 :?1% 6) 燃气流量 :?1% 7) 空气流量 :?2% 8) 时间 ——1小时以内 :?0.2s ——超过一小时 :?0.1% 9) 电源 :?2% 10) 温度 ——环境温度 :?1K ——水温 :?2K ——燃烧产物温度 :?5K ——燃气温度 :?0.5K ——表面温度 :?5K 烟气中 CO、CO2 :?6%满量程 11) 空气中CO2 :?0.01% 12) 燃气热值 :?1% 13) 燃气密度 :?0.5% 14) 质量 :?0.05% 8.2 气密性试验 8.2.1 燃气系统的气密性 首先使用环境温度下的空气进行气密性测试,制造商应给出燃气阀门的级别、燃气阀门系统的组成、阀门的 电气端子接线图和阀门的额定电压、电流值。 试验前,将说明书中所述在日常维护需要拆除的气密接头反复拆装5次,然后进行试验。 (1)试验1:关闭燃气通路的第一个阀门,打开其后所有阀门。 燃气进口的压力为15kPa,检查是否满足6.1.1要求。 (2) 试验2:打开燃气通路的第一个阀门,关闭燃气通路的第二个阀门,堵塞点火燃烧器燃气通路。 燃气进口压力的压力为5 kPa (不使用液化气)或15 kPa (使用液化气),检查是否满足6.1.1要求。 点火燃烧器的所有关闭装置做同样的试验。 8.2.2 燃烧系统的气密性 试验应该检查制造商规定的所有连接。两种试验状态任选其一。 试验器具燃烧通路的一端连接压力源另一端被堵塞。实验时压力差至少应为50Pa或按制造商规定。试验方法参 照GB6932-2001。 检查是否满足表8(略)的要求。 8.2.3 水路系统的密封性 8.2.3.1 采暖水回路的密封性 将器具设置成采暖状态。给器具的采暖水路加1.5倍的最大工作压力,持续1分钟,检查是否满足6.1.3.1要求。 8.2.3.2 供热水回路的密封性 具有供热水功能的器具,将器具设置成热水状态。给器具的供热水水路施加1.5倍的最大工作压力,持续1分钟,检查是否满足6.1.3.2要求。 8.3 操作安全性 8.3.1 表面温升 按8.1.3安装器具,使用0-2气,在额定热输入并且可调温控器设置在最高温度下达到热平衡时测量表面温升。 8.3.1.1 用温度传感器测量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各部位最高温度,检查是否满足6.2.1.1要求。 8.3.1.2 用温度传感器测量器具各部位最高温度,检查是否满足6.2.1.2要求。 8.3.1.3 测试板和地板的温度 器具按要求安装在水平或垂直的木质测量板上。 要求装在墙面附近的器具的侧面和背部与墙面的距离由制造商给出,壁挂式器具由安装方式决定,但不得超过200mm。装在顶棚下的器具,测试板放在器具的顶部,最小距离按说明书要求;未给出上述要求的,测试板直接与器具接触。 木质测试板厚(25?1)mm并被涂成无光泽黑色,尺寸比器具相应尺寸大5cm。测试板均匀的划分为若干个边长为10cm的正方形,温度传感器从边长为10cm的正方形中心穿过,固定在距器具表面3mm处。 器具运行后,当测试板温度稳定在?2K时测量。 如果说明书中要求采用保护措施,采取措施后,重新测量一次。 环境温度的测量在距地面1.5m、距器具至少3m并且不受测试处热辐射的地方进行。检查是否满足6.2.1.3要求。 8.3.2 点火、交叉点火和火焰的稳定性 试验两次,分别在冷机状态和热平衡状态进行试验。 8.3.2.1 无风状态的试验(以下试验均不改变燃烧器的初始状态) (1)使用基准气(对于人工气和天然气,燃气入口压力为70%额定压力和液化气用最低压力),检查是否满足6.2.2.1要求;如果在受控最小热输入可以成功点火,在此条件下重复一次试验。 (2)使用2-3气,检查点火燃烧器或点火器是否能点燃主燃烧器,检查是否满足6.2.2.1要求。如果在受控最小热输入可以成功点火,在此条件下重复一次试验。 (3)使用3-3气,检查点火燃烧器或点火器或交叉点火装置是否能点燃主燃烧器,检查是否满足6.2.2.1要求。如果在受控最小热输入可以成功点火,在此条件下重复一次试验。 (4)使用3-1气,试验中应不发生离焰的现象;检查是否满足6.2.2.1要求。 (5)采用间接指示燃烧状态的器具,使用3-2气,检查是否满足6.2.2.1要求。 8.3.2.2 减小点火燃烧器的燃气流量 使用0-2气,在额定热输入下测试。 对无稳压器或装有空气/燃气或燃气/空气比例控制的器具,燃气入口设置为最低压力。 对装有稳压器的器具,必要时可将其出口压力调为:90%额定热负荷的对应值(人工气);92.5%额定热负荷的对 应值(天然气);95%额定热负荷的对应值(液化气)。 将点火燃烧器的气流量降至维持其正常工作的最小气流量检查是否满足6.2.2.2要求。 如果点火燃烧器有几个独立喷嘴,堵塞除加热火焰传感器的喷嘴外的所有喷嘴。 如果在受控最小热输入可以成功点火,在此条件下重复一次试验。 8.3.3 预清扫 8.3.3.1 例外情况 如果器具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则不适用强制预清扫: 1) 装有常明火或交叉点火燃烧器的器具; ) 如果点火燃烧器的热输入?0.250KW,并且装有同时关闭两个C级阀门,或者一个B级阀门和一个D级阀门; 2 3) 满足6.2.3.2要求的器具; 4) 满足6.2.3.3要求的器具(仅适用于C12型和C13型)。 8.3.3.2 预清扫排气量和预清扫时间的确定 按照制造商的选择,预清扫排气量或者预清扫时间按如下方法确定。 8.3.3.2.1 预清扫排气量 1) 在冷机状态下测量排气管出口的流速; 2) 在冷机和停机状态下,风机按实际预清扫状态供电; 3) 折算流速(精度为?5%、15?、101.3kPa); 4) 制造商给出的燃烧室容积。 检查是否满足6.2.3.1要求。 8.3.3.2.2 预清扫时间 (1)器具按8.1.3安装; (2)测量风机启动至点火开始的时间间隔。 检查是否满足6.2.3.1要求。 8.3.3.3 燃烧室保护特性 器具安装按8.1.3并装制造商规定的最长给排气管。使用0-2气。 器具在冷机状态下,在其燃烧室和排气管中充满可燃气体(空气/燃气混合物)后,使用电子点火器点燃燃烧室 的可燃气体,检查是否满足6.2.3.2要求。 8.3.3.4 C12型和C13型在可燃空气/燃气混合物中正常点火的验证 器具安装按8.1.3并且安装制造商规定的最长给排气管。使用0-2气。 器具在冷机状态下,在其燃烧室和排气管中充满可燃气体(空气/燃气混合物)后,按正常操作程序点燃燃烧室 的可燃气体,检查是否满足6.2.3.3要求。 8.3.4 燃气压力的降低 器具安装按8.1.3将燃气入口压力从额定压力的70%以100Pa为一级逐级降为0。 每降一级检查是否满足6.2.4要求或至少引发安全关闭。 如果在烟道出口测得可燃气体含量低于所用0-2气可燃浓度下限,则允许燃烧器出现不完全交叉点火。 8.3.5 主燃烧器入口处的气阀发生关闭故障 如果点火燃烧器的燃气由主燃烧器的两个自动阀门之间的管路提供,主燃烧器入口处的气阀人为打开,使用0-2 气或额定压力的实际燃气,检查是否满足6.2.5要求。 8.3.6 长明火性能 (1)器具按8.1.3安装,根据说明书,在额定压力下使用使用0-2气调节点火燃烧器。 2) 风机停止、无风状态并使用1-1气,在冷机状态下点燃点火燃烧器并保持1小时。检查是否满足6.2.6( 要求。 8.4 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 8.4.1.1 基本条件 (1) 最高工作温度 最高工作温度是指装置在器具中承受的最高温度,此时器具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状况如下: ——使用0-2气; ——调至额定热输入并处于热平衡状态; ——可调温控制器调至对应最高水温位置。 (2) 工作电压波动范围 工作电压波动范围为最低工作电压(85%额定电压)到最高工作电压(110%额定电压)之间。 在(1),(2)规定的试验状态下,检查是否满足6.3.1.1。 8.4.1.2 电压低于85%额定电压时 除非另有说明,试验分别在冷机状态和最高工作温度状态下进行。检查是否满足6.3.1.2要求。 8.4.2 点火器 8.4.2.1 点火燃烧器的手动点火 使用0-2气,工作电压波动范围为最低工作电压(85%额定电压)到最高工作电压(110%额定电压)之间,冷机状态 和额定热输入的条件下进行试验。 装有适当喷嘴的主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必要时可按制造商的规定调整。 在首次点火成功后,以1.5s的间隔时间点火40次,检查是否满足6.3.2.1要求。 8.4.2.2 点活燃烧器和主燃烧器的自动点火系统 使用0-2气,在85%额定电压的条件下进行试验。 装有适当喷嘴的主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必要时可按制造商的规定调整。 — 冷机状态下的试验:在首次点火成功后,以30s的间隔点火20次; — 热平衡状态下的试验:主燃烧器被点燃后立即被人为熄灭,在首次点火成功后,以 30s间隔点火20次。检查是否满足6.3.2.2要求。 8.4.2.3 点火燃烧器 使用0-2气。点火燃烧器装有燃气流量调节器的器具可以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调整。检查是否满足6.3.2.3 要求。 8.4.3 火焰监测装置 8.4.3.1 热电式装置 8.4.3.1.1 点火持续时间 在冷机状态下,使用0-2气。 从常明火燃烧器点燃开始计时到火焰监测装置使常明火燃烧器能够维持燃烧(不需要外力辅助)计时结束。检查是否满足6.3.3.1.1要求。 8.4.3.1.2 熄火延迟时间 使用0-2气,器具在额定热输入状态下工作10分钟。 人为关断燃气后,测量点火燃烧器和主燃烧器火焰熄灭瞬间至安全装置引发关闭动作的时间间隔。火焰熄灭后允许立刻开通燃气。 燃气表或其它类似仪器可用于检测火焰监测装置的关闭。 检查是否满足6.3.3.1.2要求。 8.4.3.2 自动火焰监测装置 (1) 点火安全时间TSA 使用0-2气,在最高工作温度和最高工作电压,额定热输入状态。在冷机状态和热平衡状态下: — 如果点火燃烧器的热输入?0.250kW;则对TSA,max不作要求; — 如果点火燃烧器的热输入,0.250KW;则制造商在确定TSA,max时应满足6.3.3.2(5)和8.4.3.2(5)要求,确保不会危及人身安全和损坏器具; — 装有风机的器具, 其中Qn是额定热输入,QIGN是额定点火热输入; 如果一次点火过程由几次自动点火过程组成,那么几次自动点火持续时间的总和应该满足上述TSA,max要求;如果每次点火失败后,都做关闭燃气通路和满足6.2.3的预清扫的动作,那么,每次点火的安全时间应小于TSA,max;安全阀(符合EN161)的延迟时间不计入TSA。 检查是否满足6.3.3.2(1)要求。 (2)熄火安全时间 使用0-2气,器具在额定热输入状态下工作10min。 人为关断燃气后,测量点火燃烧器和主要燃烧器火焰熄灭瞬间至安全装置引发关闭动作的时间间隔,检查是否安全中断。 或者在主要燃烧器点燃时,通过断开火焰检测器来模拟火焰故障,测量断开瞬间至火焰监测装置有效关断燃气的时间间隔。煤气表或其它类似仪器可用于检测火焰监测装置的关闭。检查是否满足6.3.3.2(2)要求。 (3) 再点火 使用0-2气,如果有再点火,检查是否满足6.3.3.2(3)要求。 (4) 再启动 使用0-2气,如果有再启动,检查是否满足6.3.3.2(4)要求。 (5) 延迟点火 使用0-2气,试验条件下: 器具安装按8.1.3; 器具在冷机状态下,从0s至最长点火安全时间TSA,max之间每秒产生一次点火火花。检查是否满足6.3.3.2(5)要求。 8.4.4 燃气稳压装置 8.4.4.1 装有燃气稳压装置的器具,首先使用0-2气将其调至额定热输入。 8.4.4.2 供气压力变化试验 在以下范围内改变供气压力: ---- 使用人工煤气的器具,额定压力和最高压力; ---- 未装压力偶使用天然气和液化气的器具:最低压力和最高压力; ---- 装压力偶使用天然气和液化气的器具:较高的额定压力和较高的最高压力; 检查是否满足6.3.4要求。 8.4.5 温控器和水温限制装置 8.4.5.1 水温控制器调节精度 水温控制器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固定式(或不可调式)水温控制器:一种能够使水温保持在预设值附近的水温控制器; ——可调式水温控制器:一种使用户可在一定范围内选择预设值的水温控制器。 水温控制器应具有受控关闭燃气通路的基本功能,关闭燃气通路后使器具返回到起动状态。 器具安装按8.1.3,使用0-2气将器具调至额定热输入状态。使用图1a或图1b的控制阀门?调节冷水流量使得水流温升大约2K/min。 对可调式水温控制器,分别在最高温度设置点和最低温度设置点试验。 在上述条件下,在冷机状态下启动并保持连续工作,检查是否满足6.3.5.1要求。8.4.5.2 水温限制装置 器具必须装有水温限制装置, (1) 循环水量不足(开式膨胀水箱) 器具安装按8.1.3。 用图1a或图1b中的控制阀门?逐渐降低水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检查是否满足6.3.5.2(1)要求。 (2) 过热 耐水压1级和2级器具可安装一个安全温度限制器或者一个温度控制开关加一个过热切断装置。 ——装有一个安全温度限制器 a) 采暖状态 器具按8.4.5.1安装和调整,在热平衡状态和温控器停止工作后,用图1或图2中的控制阀门I逐渐降低器具的冷水流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直至主燃烧器熄灭。检查是否满足6.3.5.2(2)要求。 b)热水状态 器具按8.4.5.1安装和调整,使水温控制器停止工作后, 逐渐减小热水出水流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直至主燃烧器熄灭。检查温度控制开关是否满足6.3.5.2(2)要求。 ——装有一个温度控制开关和一个过热切断装置 a) 采暖状态 器具按8.4.5.1安装和调整,使水温控制器停止工作后,用图1a或图1b中的控制阀 门I逐渐降低器具的冷水流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直至主燃烧器熄灭。检查温度控制开关是否满足6.3.5.2(2)要求。 使水温控制器和温度控制开关停止工作, 用图1a或图1b中的控制阀门I逐渐降低器具的冷水流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直到主燃烧器熄灭。检查过热切断装置是否满足6.3.5.5(2)要求。 b)热水状态 器具按8.4.5.1安装和调整,使水温控制器停止工作后, 逐渐减小热水出水流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直至主燃烧器熄灭。检查温度控制开关是否满足6.3.5.2(2)要求。 使水温控制器和温度控制开关停止工作,逐渐减小热水出水流量以获得大约2K/min的温升,直到主燃烧器熄灭。检查过热切断装置是否满足6.3.5.5(2)要求。 8.4.6 气流监测装置 器具安装按8.1.3,分别装有制造商规定的最长和最短进排气管,可不装终端或安装件;使用0-2气;CO含量的确定按6.4规定。 8.4.6.1 给排气压力监测 器具工作在额定热输入,达到热平衡状态时。 连续测量CO和CO2含量。按制造商的选择做如下之一试验。 (1)逐渐降低风机工作电压,检查是否满足6.3.6.1(1)要求: (2)使风机工作在刚刚能够点燃燃烧器的最小工作电压下,器具从冷机启动直到达到热 平衡状态时,检查是否满足6.3.6.1(2)要求; 8.4.6.2 给排气流量监测 器具工作在额定热输入下,达到热平衡状态;或可调式器具的最大热输入,最小热输入和它们的算术平均热输入下,达到热平衡状态时。 当器具可以在几种流量下工作时,对每一种流量分别试验。 连续测量CO和CO2含量,按制造商的选择做如下之一试验。 (1)逐渐堵塞给气管或者排气管(使用的堵塞方法应当确保不会导致燃烧产物的回流).检查是否满足6.3.6.2(1)要求: (2)堵塞给气管或者排气管在刚刚点燃燃烧器的最大堵塞状态下(使用的堵塞方法应当确保不会导致燃烧产物 检查是否满足6.3.6.2(2)要求; 的回流),器具从冷机启动直到达到热平衡状态时, (3) 逐渐降低风机工作电压,检查是否满足6.3.6.2(3)要求; (4) 使风机工作在刚刚能够点燃燃烧器的最小工作电压下,器具从冷机启动直到达到热平衡状态时,检查是否满足6.3.6.2(4)要求。 8.4.6.3 燃气/空气比例控制 8.4.6.3.1非金属控制管的泄漏 器具安装按8.1.3。用0-2气,额定热输入状态。 在各种能够引发泄漏的情况下,检查是否满足要求6.3.6.3.1。特别是: — 从空气压力管泄漏; — 从燃气压力管出口模拟泄漏; — 燃气压力管进口模拟泄漏。 8.4.6.3.2操作安全 器具工作在额定热输入状态下。 连续测量CO和CO2含量,按制造商的选择做如下之一的试验。 (1)逐渐堵塞给气管或者排气管(使用的堵塞方法应当确保不会导致燃烧产物的回流)。检查是否满足6.3.6.3.2(1)要求; (2) 堵塞给气管或者排气管在刚刚能够点燃燃烧器的最大堵塞状态下(使用的堵塞 方法应当确保不会导致燃烧产物的回流),器具从冷机启动直到达到热平衡状态时,检查是否满足6.3.6.3.2(2)要求; (3) 逐渐降低风机工作电压,检查是否满足6.3.6.3.2(3)要求; (4) 使风机工作在刚刚能够点燃燃烧器的最小工作电压下,器具从冷机启动直到达到热平衡状态时,检查是否满足6.3.6.3.2(4)要求。 8.4.7 泄压安全装置 (1)热水系统 给两用炉通水,在热水系统充满水的状态下关闭供热水出口,然后从冷水入口缓慢加压,直至泄压安全装置 开始泄压。检查是否满足6.3.7要求。 (2)供暖系统 向供暖系统中缓慢充水,直至泄压安全装置开始泄压。检查是否满足6.3.7要求。 8.5 燃烧产物中CO含量 8.5.1 基准条件 除非另有说明,器具安装最长的给排气管或对应压力损耗的给排气管。 使用0-2气,器具调至额定热输入下,在热平衡状态时测量燃烧产物中的CO含量。 干燥、过剩空 1时,燃烧产物中CO的含量(%)确定如下(略): 气系数α, 8.5.2 界限条件 试验条件为:使用基准气 — 未装稳压器或装有燃气/空气比例控制装置的器具在最高压力; — 装有稳压器并使用人工煤气的器具在107%额定热输入状态; — 装有稳压器并使用天然气和液化气的器具在105%额定热输入状态; 检查是否满足6.4.2要求。 8.5.3 特殊条件 8.5.3.1 不完全燃烧试验 试验条件为:在不改变8.5. 2确定的器具状态下,使用不完全燃烧界限气替代基准气。 — 未装稳压器的器具在107.5,额定热输入状态; — 装有燃气、空气比例控制的器具在额定热输入状态; — 装有稳压器或在燃起管路上装有单独稳压器的器具在105,额定热输入状态; 检查是否满足6.4.3要求。 8.5.3.2 脱火界限气燃烧试验 试验条件为:先使用基准气确定器具状态,然后用脱火界限气替代基准气。 — 未装稳压器的器具在最小额定热输入状态:燃气入口压力为最低压力; — 装有燃气、空气比例控制的器具在最小热输入状态; — 装有稳压器的器具在95,额定热输入状态; 检查是否满足满足6.4.3要求。 8.6 电气安全性能及电磁兼容安全性能 按附录B执行。 8.7 标志和警示牌的性能 首先用清水润湿的软布擦拭铭牌1分钟,再用正己烷的润湿的软布擦拭铭牌1分钟。试验后标志和警示牌的文字应清晰易读。 9 热工性能检验方法 9.1 热输入和热输出的准确度 9.1.1 热输入 标准状态为15?、大气压力101.3kPa 、干燥状态、0-2气。 采用如下计算(略): 9.1.2 改变燃气流量调节器的出口压力调节热输入 使用0-2气,在主燃烧器喷嘴处测量主燃烧器的压力并调节燃气流量调节器,使主燃烧器的压力达到制造商规定的值。按9.1.1的方法检查是否满足7.1.2要求。 9.1.3 点火热输入的测量 按9.1.1的方法检查是否满足7.1.3要求。 9.1.4 采暖热输出的测量 用9.2.1的方法试验的热效率乘上实测折算热输入为采暖热输出,应符合7.1.4要求。 9.2 热效率 9.2.1 采暖热效率试验条件及方法 9.2.1.1 试验条件 器具按8.1.3安装在图1a或图1b或其它的隔热测试台上。 使用0-2气;额定电压;使器具的温控器不工作,在热平衡状态和出水、回水温度保持恒定时,即可开始进行热效率的测量。 9.2.1.2 试验方法 (1) 使水流入一个放在称上的敞口容器内(测试前应校正),同时开始计量气流量; (2) 在此期间定时测量出水温度t2和回水温度t1(测试系统为直接循环测试系台),或测量经过热交换器的冷却水的出水温度t2和进水温度t1以获得充分准确的平均值; (3) 5min时间内收集的水的质量m 9.2.1.3 热效率计算公式(略) 9.2.2 热水热效率试验条件及方法 9.2.2.1 试验条件 器具按8.1.3安装,使用0-2气;额定电压;供水压力为0.2MPa;进水温度15??5?。调节热水出水温度比进水温度高40??1?:当不能调至此温度时,在热水温度可调范围内,调至最接近的温度,具有自动恒温功能的器具应将温度设置在最高温度,采用增加进水水压等方法,使器具工作在额定热输入或者最大热输入状态; 在热平衡状态和出水温度保持恒定时,即可开始进行热效率的测量。 9.2.2.2 试验方法 (1) 热水流入一个放在称上的敞口容器内(测试前应校正),同时开始计量燃气流量,记录最少5min时间内的燃气流量; (2) 在此期间定时测量热水温度t2和冷水温度t1,以获得充分准确的平均值; (3) 记录最少5min时间内收集的水的质量m, (4) 测定进水和出水温度应该尽量靠近用具。 9.2.2.3 热水热效率η计算(略) 热水性能 9.3 器具按8.1.3安装,使用0-2气;额定电压;供水压力为0.2MPa;进水温度15??5?;器具设定在热水状态下。 9.3.1 热水产率 在9.2.2.1的试验状态下,器具稳定运行20min后,记录最少5min时间内热水出水量m、冷水温度t1和热水温度t2。热水产率按下式计算(略) 9.3.2 停水温升 在额定热输入状态下,温度控制设定在最大值。器具运行10min后,记录出水温度t1。立即关闭热水出水阀门,10s后立即打开热水出水阀门并记录最高出水温度。当器具运行稳定后,重复同样的操作,只是间隔时间以每10s递增,直至测量得到的出水温度不再升高。记录最高出水温度t2和间隔时间。停水温升按下式计算 停水温升= t2- t1 检查是否满足7.3.2的要求。 10 包装、运输和储存 10.1 包装 10.1.1 包装箱上应有符合6.6.2.2规定的标志。 10.1.2 包装箱内的产品应附有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附件等。 10.1.3 包装材料和方式应能经受GB1019附录A振动试验(流通条件3)和跌落试验(流通条件3)后,满足该标准4.2.4.2条要求。 11 判定 11.1 项目分类,见表9(略) 11.2.2判定方法 对所抽样品逐台逐项进行检验,单台样品,有一项及一项以上A类不合格,判为不合格。单台样品,有二项及二项以上B类不合格,判为不合格。两台样品的中的每一台的B类不合格项目不相同时,这一组样品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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