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救助基金管理制度员工救助基金管理制度
员工救助基金管理制度(修订)
一、基金名称:员工救助基金
二、目 的:
1、扶贫救弱,团结互助,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弘扬优秀企业文化,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增强员工队伍职业道德操守,充分体现“责任、爱心、感恩”的发展理念; 三、管理机构:员工救助基金委员会
1、机构(委员会)性质:企业范围内民间的员工社团组织
2、机构人员组成:
总顾问:吕 辉
王 丽 主 任:
副主任:刘嵩峰、蒋宇华
秘 书:张亦媛、陈 会...
员工救助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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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救助基金管理制度(修订)
一、基金名称:员工救助基金
二、目 的:
1、扶贫救弱,团结互助,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2、弘扬优秀企业文化,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增强员工队伍职业道德操守,充分体现“责任、爱心、感恩”的发展理念; 三、管理机构:员工救助基金委员会
1、机构(委员会)性质:企业范围内民间的员工社团组织
2、机构人员组成:
总顾问:吕 辉
王 丽 主 任:
副主任:刘嵩峰、蒋宇华
秘
:张亦媛、陈 会
委 员:赵 俊、赵 飞、陈 颖、刘子豪、程瑞杰、胡长胜
【注】 革乐美:赵 飞 成品分厂:程瑞杰 鞋 厂:刘子豪
集团职员:陈 颖 水厂、染整:赵 俊、胡长胜 四、权责:
(一)总顾问
:
对基金发展、管理运作提供指导建议和方向
(二)主任职责:
1、全面管控基金管理运作,并对长期发展计划和管理运作负有特定的责任;
2、主持日常管理工作,召集会议、筹集基金、评议和决策相关重大事项;
3、签署救助基金发放的书面文件;
4、提议基金委员会成员人选;
5、定期通报基金的使用情况并评估成效检讨改进;
(三)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委员主持日常管理工作;
2、行使主任委员非在岗期间相关基金文件的签署权;
(四)秘书职责:
1、执行基金委员会的决议和主任委员的决定;
2、具体救助事项和指派工作的跟踪(及时汇总和整理救助信息资料;基金会员管理;募捐公布等);
3、工作进度和相关事项的汇报和反馈;
(五)委员职责:
1、表决并代表多数执行基金委员会决议;
2、协助收集和整理需要救助的信息;
3、详实复核和评议申请报告;
4、协助征集捐助;
五、管理原则:自主自愿,谁捐助、谁受益;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专注责任,广惠员工; 六、适用对象:所有当年度参与捐助该基金的在职员工(包括临时聘用员工等)。 七、基金筹集来源和交付方式
(一) 基金筹集来源:
1、 定期募捐:由基金委员会“爱心大使”,于每年的4月份、10月份到各部门、各车间主动收集损
款。募捐前可进行广泛的宣传,为之后的募捐活动进行思想上的准备。
2、 自由募集:
定期募捐时段之外,公司爱心人士可以随时在指定相关募捐点进行捐赠,奉献爱心。
3、 专项募集:为响应或倡议某一专
的事项而策划组织进行的募集活动(如抗震救灾等重大事项);
4、 员工救助基金之年度节余。
5、 工会会费政府返还部分。
6、 上述各项资金的银行存储利息。
7、 上述情况除外的其他所得费用。
(二) 交付方式:
1、定期募捐和自由募集:为方便统计和支取,仅接受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募捐;
2、专项募集:接受现金、现金支票和实物募捐;
(募捐人员务必注明其工号和姓名,以便登记入册和公示)
3、其他基金来源款项可以通过转帐、返还等方式直接进入财务捐助基金帐户; 八、基金管理
1、 员工救助基金委员会是该基金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筹集和日常管理,商议和决策相关重大事宜。 2、 本基金专款专用,不得移作它用。
3、 委员会委托隆丰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管理基金的开户、存储、账目核对、账目数据公布、基金转移、
基金使用的审计工作。
4、 对正常救助申请的决定,由基金管理委员会采用过半数人员同意原则,以表决是否为申请救助人提
供救助及救助金额的多少。特殊或重大情况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相关人员直接商讨。
九、基金救助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金救助实行会员制,即基金会员才能享受救助;
2、参加基金会员不用申请,每年每次定期募捐均参与捐赠者(每次捐赠不小于10元人民币)即可
成为基金会员;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基金会员,均可以申请救助:
1、员工家庭因意外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严重生活困难的;
2、员工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需要救助的;
3、贫困家庭助学【在职员工家境贫寒,其子女读大学(统招二本以上)存在严重困难的】;
4、员工非工伤伤残而需要经济救助的;
5、员工因见义勇为而受伤害需要救助的;
6、基金委员会决议认可需要救助的情况;
(三)不能获批的情形
1、虚假申报的;
2、因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懒惰而造成家境贫寒的;
3、员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情形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严重违反计划生育而造成贫困的;
5、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有背于公司价值观、企业精神的情形;
6、参加封建迷信的活动;
7、参加非法的帮派、会道门、流氓团伙活动;
8、虽无违法的故意,但在活动过程中,突破了原定的性质或范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救助程序
1、 符合上述救助条件的,由需要部门或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救助的因由、目的等必要
环节,并写出救助申请金额(疾病或伤残必须提交相关医疗证明)。
2、 经所在部门直属上级领导核实事实情况并签字确认后,由申请人或部门行政人事部将其提交基金
委员会秘书组进行调查复核,复核后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审议决策。
?办理时效:秘书组自收到救助申请1个工作日内回复收到确认函,1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复核工
作,调查复核后2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救助确认函,确认救助的在7个工作日内将
救助基金发放到位。
3、 为简化程序,申请基金在1万元以内的,由主任委员和2名基金委员会委员决议通过,由主任委
员签批后即可生效。申请基金在1万元以上的支出必须获得委员会委员过半数以上的同意。 4、 经委员会同意的救助基金支出,需由委员会书面文件通知财务支付相应的基金。 5、 财务中心根据文件办理放款手续;
6、 员工本人或委托人凭有效证件于财务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十一、救助标准
1、原则上视事件具体情况决定救助额度,但考虑到实际运作,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1)扶贫、助学类: 最高救助额度?5000元
2)重大疾病类: 最高救助额度?30000元 (本人)
最高救助额度?10000元 (家属)
3)伤残类:
伤残五级(含)以上:最高救助额度?20000元 (本人)
伤残八级(含)以上:最高救助额度?5000元 (本人)
4)其他类: 视具体情况决议而定
2、救助金额较大的,救助基金发放应根据其事态发展分期、分批次进行,每次发放不能超过1万元; 3、若救助情形属于综合多项类,救助金额按其中一单类高标准额度执行;
十二、监督与监管
1、 公司财务部负责该基金的监管工作,定期对该基金现状和支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报告。 2、 获该基金支出后的费用,应当用于当初申请主体的申请救助事项,不得移作它用。 3、 有以下违规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公司追缴其违规所得,并记大过一次,在全厂通报批评,违规数
额较大,构成违法行为的,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移作私用或它用;(2)骗取救助的;(3)收受第三方好处的;(4)其它不正当情形。
十三、生效日期:
1、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员工救助基金委员会所有,自2010年10月1日起生效; 2、 此制度作为《员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丰富和融合,即日原制度废止。
员工救助基金委员会
20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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