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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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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文本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 4 第三章 重点消防地区规划 ............................................. 7 第四章 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 .............................................
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文本
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 4 第三章 重点消防地区规划 ............................................. 7 第四章 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 ........................................... 8 第五章 消防供水规划 ................................................. 9 第六章 消防通道规划 ................................................ 10 第七章 消防装备规划 ................................................ 11 第八章 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规划 ...................................... 11 第九章 消防供电规划 ................................................ 12 第十章 燃气系统安全保障规划 ........................................ 12 第十一章 消防疏散及避难场地规划 ...................................... 12 第十二章 消防与抗震、人防规划的协调 .................................. 13 第十三章 社会救援规划 ................................................ 13 第十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 13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 .......................................... 14 第十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 ................................................ 15 第十七章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 .......................................... 16 第十八章 附 则 ...................................................... 21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消防规划管理,促进园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园区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实际,编制《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以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是《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体规划中的一项重要的专项规划。 第三条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应遵循本规划。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与园区消防安全有关的各项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四条 本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发[199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广东省实施〈规划法〉办法》 《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五”》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1999) 《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公消[1998]164号)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998]207号)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年版)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2003,2020年) 《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国办发[1995]11号) 《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1]16号) 2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国发1989)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 《城镇公安消防站车辆配备标准》([1987]公(消)字53号) 《关于我市新组建公安消防支队长安等六个大队经费供给问题的通知》(东財[2003]183号) 《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技术规定》YGJ,01,2000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第五条 本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循和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 把握全局观念,解决主要问题;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并为园区消防留有弹性发展空间。 3. 强化消防监督管理的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和动员全社会参与消防规划和建设,为消防工 作的社会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4. 重视园区综合防灾、减灾需求,并使消防队伍向多功能方向发展。 5. 坚持规划的近、远期相结合,分期、分批实施,同时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并与东莞市消 防规划、园区总体规划、其它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有关消防内容相互衔接。 6. 消防经费是实施消防规划的基础,园区财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各 项建设的实施。 7. 考虑《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与东莞城区及周围寮步镇、大岭山镇、大 朗镇各镇区道路交通的现状,在消防站布局中考虑区域内的互相支援、共同协防。 第六条 本规划期限: 近期:2003年,2005年 中期:2006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第七条 本规划范围: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范围相一致。 2规划用地:总用地面积为59.43 km。 规划人口:35万人。 第八条 规划目标: 1. 近期以《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1]16号)、《广东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五”计划》和有关消防规范、规定要求为目标,力争 在三年内(规划近期)使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消防建设有较大改观和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 示范性作用。 3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2. 逐步建立起消防法制健全、宣传教育普及、监督管理有效、基础设施完善、技术装备良好、体制合理、队伍强大、训练有素、保障有力且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建设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 3. 远期将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建成东莞市主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发挥消防队伍所特有的高效指挥系统,快速反应能力和先进技术装备的作用,建成现代化、多功能的防灾体系,远期达到发达国家城市消防和综合抗灾救灾水平。 第九条 本规划的重点:规划园区消防安全布局以消除和减少重大火灾隐患;具体落实消防站建设用地并严格控制;加强消防供水、消防通信和消防通道建设;制定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并按年度建设的计划,主要是近期建设规划,以适应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需要。 第十条 本规划由《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组成。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 第二章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第十一条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原则 1. 城市总体功能分区消防安全布局原则:在园区总体布局中,原则上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企业不得进入园区,若须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应设在园区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强化雷暴灾害的防范。 根据园区总体规划,结合交通运输,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将园区分成工业区、仓储区、居住区、商业区等功能区,并形成工业区居园区周边偏北,仓储区居北,居住区、商业中心区居中及南部的格局。根据功能区域和性质划分,结合园区干道、小区道路、绿地及水系合理划分园区防火分区域。 2. 危险品站库消防安全布局原则:在城市规划中,应合理选择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储配站、气化站、瓶装供应站、天然气调压站和汽车加油、加气站的位置,使其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确保安全。 3. 危险品转运设施消防安全布局原则: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或港区的独立安全地段,且与其它物品码头之间的距离与主航道之间的距离均应有严格的规定。 4. 城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原则:园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建造一级、二级、严格限制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现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大面积棚户区,必须纳入近期改造规划,积极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措施,逐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 地下空间安全布局原则:地下交通隧道、地下街道、地下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与园区其它建 4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设应有机地结合起来,合理设置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报警、灭火、排烟等设施,安全出口必须满足紧急疏散的需要,并应直接通到地面安全地点。 6. 物流、人流中心消防安全布局原则:园区设置物流中心、集贸市场和营业摊点时,应确定其设置地点和范围,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的使用,在人流集中的地点如公交车站、公路客运站、货运中心等,应考虑设置方便旅客等候和快速疏散的广场和通道。 第十二条 工业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1. 将消防安全与经济、环境要求相结合,确立合理的布局,实现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的产业升级,建立良好的工业消防安全体系。 2. 工业在园区中的布置要综合考虑雷暴、风向、地形、周边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 3. 按性质不同组成工业区,明确功能分区,避免出现工业、商业、居住混杂的局面,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要有一定的防护距离,以阻止火灾的蔓延。 根据园区总规,规划工业用地总面积1538.14公顷,占园区建设用地34.04%。 考虑高新城市工业用地构成的特殊性,本规划确定工业用地、研发用地、单身公寓用地都属工业用地类型,用地规模分别为1349.67公顷、59.43公顷、129.04公顷。 工业用地分别分布在北面、东南面二大区,远离生态核心区,接近对外交通干线,便于对外联系。 单身公寓用地结合工业组团就近布置。 研发用地位于中心区,并与生态核心区紧邻。 规划划分出若干研发单元,各单元与绿地分隔,低密度开发以利于生态环境的保育。 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其间可以绿化。工业区布置应靠近水源并满足消防用水量。同时沿途公路、建构筑物和桥梁涵洞应能满足各种消防车通行。 工业区内部企业之间及企业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石化企业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执行。其余企业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I6,87)(2001年版)执行。 工业建筑内严禁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等形态的设施。 高新技术企业须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其工序所占建筑面积应小于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的5,,储存量不得超过一个月生产总用量。 第十三条 仓储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完善仓储区消防安全设施,落实库区与周边地区的消防安全距离及防火分隔,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和人员、货物的消防疏散场地:根据仓库类型、火灾危险性,结合园区规划布局,对各类仓储区进行功能调整,不同类型的物资分类集中存放,确保安全。对规划新建的仓储区要重点加强消防 5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库区与周边的消防安全距离及防火分隔,仓储区之间及仓储内部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及专业规范执行。 根据《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内不独立设置危险品仓储区,由全市统一协调设置。 第十四条 城市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根据有关规范和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道路布局,加油(加气)站布点必须符合城市消防安全的要求。本规划共设置6座城市加油站(见表1)。 表1、 规划新建加油,加气,站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建设状况 级别 用地面积 备注 21 1号加油(加气)站 新城大道东侧 未建 一级 5000m 近期 22 2号加油(加气)站 工业东路南侧 未建 一级 5000m 中期 23 3号加油(加气)站 S5西线北侧 未建 近期 5000m一级 24 4号加油(加气)站 大学路北侧 未建 一级 5000m 近期 25 5号加油(加气)站 环湖路南侧 未建 一级 5000m 中期 26 6号加油(加气)站 大学路南侧 未建 一级 5000m 远期 第十五条 商业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1. 商业区应加强绿地、停车场建设(可作为防火隔离带和紧急避难场所),杜绝占道停车,保证消防通道的通畅,完善消防水池、消火栓建设,确保消防用水。 2. 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商业建筑时,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并实行消防审核验收。 3. 加强对各类专业市场的消防监督和管理,配齐消防设施,严禁占道经营。 第十六条 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规划新设立的公共文化娱乐设施必须按国家有关相关建筑规范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分期建设,杜绝出现先天性的消防隐患。 在下列位置不得设置文化娱乐设施: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邻重要仓库或者危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以下。 第十七条 居住区布局规划 居住区构成规模大、人员密度大,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做好居住区消防安全布局,不同建筑 6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组团合理地划分防火分区区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消防体系的重要一环。 1. 居住区安全布局规划原则 (1) 居住区布局要合理,各种功能不同的建筑群之间要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各类建筑物间 应满足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如表2所示)。 (2) 居住区要确保消防道路的通达性,内部布局要有利于居民防灾、疏散和避难。 2. 居住小区布局规划 (1) 在满足居住与就业平衡的同时,要确保居住区消防布局的合理性。 (2) 园区内居住区用地结合商贸设施规划,形成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消防设施完备的居 住小区。 (3) 居住区的建筑结构、总平面布置及消防设施配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消防 规定。消防通道内严禁乱搭建、摆放,严禁在消防通道设置固定的路障。 (4) 各建筑物之间及调压站、液化气瓶库等生活服务设施的防火间距按《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等规范执行。 第十八条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1. 严格控制高层建筑的高度和密度,做到疏密有序、合理布局。高层建筑宜结合园区广场建设,必须按规定设置公共绿地和疏散空间。 2. 严格执行高层建筑规划审批制度,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予批准建设。 3. 在高层建筑的设计审查、施工验收、维护管理过程中,加强消防监督指导,着重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九条 规划加强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且执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松山湖办,2003,13号)。 第三章 重点消防地区规划 第二十条 根据《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园区布局结构以及功能分区特点,结合公安部61号令(重点消防单位界定标准),本规划将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重点消防地区分为两级: 1. 一级重点消防保护区域 7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1)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中心区,是全区的政治、金融、商业及文化中心。西至石大一级公 路,东至玉兰路,南至大学路,其中包括园区管委会、文化中心、医院、电信局、中 学、长途汽车站等重点消防单位。 (2)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北部工业园,东部工业园,物流园。 2. 二级重点消防保护区域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南部,沿环湖路两侧,其中包括文化娱乐中心、医院、变电站等重点消 防单位。 第四章 城市消防站布局规划 第二十一条 园区消防责任区划分: 规划将园区划分5个消防责任区: 1. 北区责任区:以北部产业区中的综合科技工业园、高新科技产业、微电子信息产业区、服务区 为主体。东至工业东路,南至工业南路,西至石大公路,北至莞樟公路。北区责任区内设一个 2标准型消防站,责任区面积9.59km。 2. 中区责任区:以中试产业弹性区、都市中心区、生物产业区为主体。东、南至松山湖水库,西 2至石大公路,北至从深高速公路。中区责任区内设一个标准型消防站,责任区面积7.93km。 3. 大学区责任区:以科教区、西南部生活区为主体,东至S10东号路,南至大学路南侧,西至石 2大公路,北至松山湖水库。大学区责任区内设一个特勤型消防站,责任区面积7.62km。 4. 南区责任区:以东南部生活区为主体,东至从深高速公路,南至环湖路南侧,西至新城大道西 2侧,北至松山湖水库。南区责任区内设一个标准型消防站,责任区面积6.64km。 5. 东区责任区:以东部微电子信息产业区为主体,东至杨常公路,南至常虎高速公路,北至物流 2一路。东区责任区内设一个标准型消防站,责任区面积7.87km。 第二十二条 园区消防站布局(见表) 表2、 规划消防站一览表 责任区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名 称 站址 辖区范围 建设期 222(km) (m) (m) 综合科技工业园、高新科技近期建设北区 产业、北部物流区、微电子建筑面积工业西路东侧 9.59 4000 2500 消防站 2信息产业区、服务区 为1500m 8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S2-1路 中区消防中试产业弹性区、都市中心7.93 20000 8000 中期 站 区、生物产业区 北侧 玉兰路 大学区特7.62 科教区、西南部生活区 4000 2500 近期 勤消防站 北侧 环湖路 南区消防6.64 东南部生活区 4000 2500 中期 站 北侧 S6西-3路 东区消防7.87 东部微电子信息产业区 4000 2500 远期 站 东侧 注:? 具体范围见《消防站和责任分区规划图》。 ? 表中建筑面积只是大致控制指标。以建设管理部门批出图则为准。 第二十三条 消防站人员配备:规划的四处标准型消防站均分别配备消防车4辆,按规定每车配备消防人员6人,则每站需配备消防人员24人,另各配备行政后勤保障人员、中队队长、指导员、副队长等6人,即每消防站共定员30人。 规划的特勤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车6辆,按规定每车配备消防人员6人,则每站需配备消防人员36人,另各配备行政后勤保障人员、中队队长、指导员、副队长等6人,即每消防站共定员42人。 志愿者消防站规划6名现役官兵,24名志愿者消防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隶属园区消防大队。 第二十四条 与市消防支队及周边镇消防站协防规划 规划由市消防指挥中心统一调度,2003年由寮步镇及大岭山镇专职消防队重点对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的火灾进行协防扑救,2004,2005年园区逐步增加消防灭火救援力量,以达到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各镇专职消防队互相支援、共同协防。 第五章 消防供水规划 第二十五条 消防供水基础设施应与各项市政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一次到位。原则上由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园区内消防供水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预测园区远期人口为35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近期、远期采用同一时间发 3生火灾次数为2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65L/s,火灾延续时间为3小时,则一次消防用水量为1404m。 第二十七条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供水采用生活与消防用水共用的给水系统,规划管网布置成环状,给水干管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200mm。管网水压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市政消火栓的压力 9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不小于0.1Mpa,流量不小于15L/s。环状管网应设置必要的分隔阀门,两阀门之间管段上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第二十八条 规划近期2004,2005年园区应建市政消火栓529个,中期2006,2010年园区应建消火栓66个,远期园区市政消火栓总量应达到1588个。沿城市道路单边消火栓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20m,距路边不应大于2米。 第二十九条 规划在石龙坑水库设置1个消防车取水点,松山湖水库设置2个消防车取水点。 第六章 消防通道规划 第三十条 消防通道分为三类:一类消防车通道主要包括莞深高速公路、常虎高速公路、石大路、莞樟公路;二类消防车通道主要包括兴园路、新城大道、红棉路、大学路、科苑路、沁园路、S5西线、玉兰路、三横路、工业东路、工业南路、工业西路、工业北路等的主、次干道;三类消防车通道主要包括环湖路等小区支路、组团级道路。 第三十一条 消防通道应能满足35t的承重要求、消防车通道宽度单车道不小于4m,转弯半径不小于12m,主干道、次干道上的临空建筑物及桥涵净高不应小于5m,以确保消防车的通行。 第三十二条 各级道路、组团路的通道要求 1. 道路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m。 2. 消防通道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3. 临空建筑物的净高必须不应小于4m。 4. 依山而建的建筑为了保护生态,宜采用枝形道路并在建筑物前建设回车场,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15m。 5. 大型建筑物宜在建筑物外围建设环型消防通道。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因维修或占其他原因需临时占用消防通道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园区内严禁占用车道作为停车场使用。 第三十四条 产业园区内规划9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将6号停车场迁移到客运站附近,满足客运站的需求。 第三十五条 危险品运输线路规划 1. 危险品通行路线:以园区边缘的消防通道为主,包括莞深高速公路、常虎高速公路、石大公路、莞樟公路等组成,担负爆炸品、剧毒品和过境危险品绕城运输任务,可快速疏散危险品,减 10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少运输穿越松山湖产业园区。 2. 危险品限制通行路线:以石大公路、沁园路、大学路、S6西线、环湖路、工业东路、工业南路、工业西路、工业北路等组成,主要担负危险性相对较低的油、燃气等园区居民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以及加油站油品运输。尽可能避开政府机关、园区商业、办公繁华地带、园区居住人口稠密地带等重点消防保护地区。通行时间由23?00至次日凌晨6?00。 3. 对于松山湖产业园区内其它道路,禁止危险品运输通过。 第七章 消防装备规划 第三十六条 消防大队及消防站的车辆品种及数量配备、灭火器材配备、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和防护器材配备均应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 消防大队及消防站的通信装备配备,应符合《城镇公安消防部队消防通信装备配备标准》的规定。 各消防站为了对成员进行技能、体能等综合训练,还应设置单双杠、独木桥、板障及软梯等器具。消防水带、灭火剂、空气呼吸器备用钢瓶、战斗服等消耗性器材,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保证存储。 第八章 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规划 第三十七条 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应当能够同各级系统协调配合,并达到以下两个要求: 1. 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报警; 2. 在指挥灭火时随时可以指挥调度,包括与上级以及协调单位的联系。 第三十八条 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应具备报警、自动辨识编制、语音数据通信调度等功能。 第三十九条 中队火警处理终端应具备接收信息、发送信息、无线通信、手动和自动控制、自动接受命令并打印及故障报警六项功能。 第四十条 消防通信及指挥系统应具备联网功能。 第四十一条 组建火场无线通信二、三级组网。 第四十二条 近期建设作好大学区特勤型消防站无线基站建设的预留工作。 11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第四十三条 各消防站与消防指挥中心之间设置3条火警调度专线。 第九章 消防供电规划 第四十四条 加强电网建设,加大对电力建设资金的投入,改善供电质量,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 第四十五条 消防指挥中心系统配电线路应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第四十六条 严格按照《电力法》、“电力线路防护规程”和园区规划有关规定控制电力线路走廊和变电站,在电力线路保护范围内严禁兴建违章的建、构筑物。 第四十七条 市政供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满足灭火照明的要求;建筑供电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满足各种消防设施启动的要求。 第四十八条 对重要等级的负荷,要确保双电源的可靠性。 第四十九条 推广消防防火电气产品的使用,对电气设备的使用要规范化。 第五十条 完善无人值班的变配电所的消防设施建设。 第五十一条 园区内的架空线路应逐步实施电缆埋地改造,加强雷击危险单位防雷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第十章 燃气系统安全保障规划 第五十二条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内采用中、低压管网。在近期的“液化石油气”管道建设时,其设计与施工均按能同时满足将来输送天然气的要求考虑,以便将来与天然气并网。 第十一章 消防疏散及避难场地规划 第五十三条 疏散避难通道以快速路为主,干路为辅的道路网构成。 第五十四条 房屋之间的庭院绿地、街头绿地、居住小区绿地及中小学操场等可作为就地疏 12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散、避难场地。 第五十五条 松山湖水库、石龙坑水库周围的生态绿化地、公园、体育场以及露天式停车场等用地均可作为良好的一类异地疏散、避难场地。 第五十六条 所有避难疏散场地,平时加强管理,发生重特大火灾、地震等突发性灾害事故时立即投入使用。 第十二章 消防与抗震、人防规划的协调 第五十七条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中心园区按地震烈度六度设防,因此,应重视加强园区生命线工程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性能。 第五十八条 按照人防规划,结合前文所述公园、广场、绿地等兼作疏散、避难场地的公共设施,修建区域性人防掩蔽工程,并在小区规划建设时,修建人防掩蔽工程。 第五十九条 平战结合,合理开发地下空间,将人防建设、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还可节省园区本来就紧张的建设用地。同时,也应注意地下空间设施的消防设施配置,对于重要的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还应设置消防水池。 第十三章 社会救援规划 第六十条 扩大消防机构的服务职能范围,使消防部门在一切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救援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六十一条 建立包括消防、防雷、防风、防洪、防空、人员救护和其它特别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安全保障体系。 第十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十二条 消防安全架构 1. 根据《消防法》,消防工作应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管委会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和消防经费的增长与经济建设和 13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社会发展相适应。 2. 园区管委会应当明确政府领导人员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并检查落实情况,并由园区消防大队负责监督实施。 3. 园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纳入管理的内容,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 园区消防大队组织防火,灭火及负责监督实施。 第六十三条 明确各职能部门、进园单位及消防部门的职责。 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和保障措施 第六十四条 明确消防部门体制是以现役消防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消防组织架构。明确消防部门人员来源包括现役制人员、志愿者人员、制人员。明确消防部门消防经费来源。 第六十五条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各消防站人员配备规划如下:北区站采用现役编制进行管理,志愿者参与的志愿消防站,每个志愿消防站现役编制6人,招募24人志愿者;大学区特勤站采用现役编制消防站,消防站现役编制42人(近期内采用现役管理、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模式);中区、南区、东区站采用合同制消防站或现役制管理、合同制及志愿者为辅的消防站,规划每个消防站编制30人。 第六十六条 园区消防监督管理与实施 1. 园区内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部61号令,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凡是火灾危险性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专用仓库、储油或储气基地,应成立单位所属专职消防队,以配合园区消防部门的工作。 3. 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审批、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审批管理规定》。 4. 在园区管辖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5. 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因工程建设等原因损坏或拆迁的市政消火栓,其修复费用全部由损坏、拆迁单位负担。 第六十七条 消防社区化安全管理及建设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居住区(包括城区、行政村、居住小区、工业园居住小区等)、大型高等院校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都主要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警务室负责组织实施。规划依照省、区有 14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关指示精神,提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 第六十八条 实施建议 1.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强化组织措施; 2. 提倡全民参与规划和火灾预防工作; 3. 建立高素质的消防专业队伍; 4. 落实消防站址用地及建设专用资金,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5. 开展消防科技,推广运用消防新技术。运用先进、现代的消防技术,发展消防科技,积极开发消防应用新技术,以高科技手段防范和扑救园区灾害。 第十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六十九条 消防大队及消防站建设近期规划 1. 近期应配备齐全消防大队部各项设施。 2. 为配合园区建设需要,同步建设北区和中试产业弹性区、都市中心区共2个消防站即北区标准型消防站和大学区特勤型消防站。建议将北区标准型消防站近期可先分部进行建设(占地按 224000m,建筑面积按1500m建设),中期按规划的标准型消防站完善。 第七十条 近期建设1号、2号加油加气站。 第七十一条 消防供水近期规划 1. 规划输水管网应按环状布置。 2. 继续完善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确保消火栓与给水管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一次到位。 3. 规划近期在石龙坑水库及松山湖水库各建一个消防车取水点。 第七十二条 消防通道近期建设规划 1. 近期完成18条消防车通道的建设。 2. 近期规划新建三个露天停车场:娱乐停车场(玉兰路与红棉路)、工业停车场(迎宾路与工业西路)、中央停车场(沁园路与礼宾大道)。 第七十三条 消防通信近期规划 近期组建火场无线通信二级组网(火场指挥网)、三级组网(灭火战斗网)。二级通信组网要保 15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障灭火作战火场范围内各级消防指挥员手持机之间的通信联络,并规划利用无线通信系统建立火场通信系统建立火场图像传输到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和指挥车;三级通信组网要保障火场各参战中队内部、中队指挥员之间、指挥员与战斗班长之间、班长与水枪手之间、战斗车辆驾驶员之间的通信网络。 第七十四条 燃气系统安全保障近期规划 1. 结合广东省海洋石油气登陆项目(LNG)第一批城市的实施,加快园区调压站和市政天然气管网的建设。 2. 专业部门应制定出LNG项目的实施规划与计划。 3. 近期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松山湖办,2003,13号)。 第十七章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七十五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地有关含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本规划所指强制性内容,是指消防规划中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责任区划分与布局、消防供水、消防供电、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方面的内容。本消防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园区消防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 第七十六条 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消防规划强制性内容 1. 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1) 城市消防安全系统构成 根据园区总体规划,结合交通运输,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将园区分成工业区、仓储区、居住区、商业区等功能区,并形成工业区居园区周边偏北,仓储区居东北,居住区、商业中心区居中及南部的格局。根据功能区域和性质划分,结合城市干道、小区道路及绿地水系合理划分城市防火分区域。 城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原则:园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建造一级、二级、严格限制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 工业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工业建筑内严禁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等形态的设施。 工业区内部企业之间及企业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石化企业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16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GB50160,92)(1999年版)执行。其余企业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I6,87)(2001年版)执行(见表5、表6)。 (3) 仓储用地消防布局 仓储区之间及仓储内部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及专业规范执行。 (4) 危险品存储与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2共设置6个加油(加气)站,按每个加油站(加气)服务半径1.2km,服务面积4.5km考虑, 26个加油(加气)站共服务面积为27km的建设区用地。 (5) 商业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a. 商业区要加强绿地、停车场建设。 b. 商业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时,要严格消防审核。 c. 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消防监督和管理。 d. 严禁出现铺面、仓库、居住“三合一”商业区。 (6) 文化设施消防保护规划 在下列位置不得设置文化娱乐设施: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邻重要仓库或者危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以下。 (7)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a. 高层建筑建设,应疏密有序,布局合理 b. 严格执行高层建筑规划审批制度和消防设计审核工作 (8) 施工棚户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执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园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松山湖办【2003】13号)。 2. 消防站责任区划分与布局规划 表3、 规划消防站一览表 责任区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名称 站址 辖区范围 建设期 222(km) (m) (m) 17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综合科技工业园、高新科近期建设北区 工业西路 9.59 技产业、北部物流区、微4000 2500 建筑面积消防站 东侧 2电子信息产业区、服务区 为1500m 大学区特中试产业弹性区、都市中S2-1路 7.93 20000 8000 中期 勤消防站 心区、生物产业区 北侧 中区 玉兰路 7.62 科教区、西南部生活区 4000 2500 近期 消防站 北侧 南区 环湖路 6.64 东南部生活区 4000 2500 中期 消防站 北侧 东区 S6西-3路 7.87 东部微电子信息产业区 4000 2500 远期 消防站 东侧 注:? 具体范围见《消防站和责任分区规划图》。 ? 表中建筑面积只是大致控制指标。以建设管理部门批出图则为准。 3. 消防供水规划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供水采用生活与消防用水共用的给水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给水主干管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200mm。管网水压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市政消火栓的压力不小于0.1Mpa,流量不小于15L/s。 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间距不得大于120m,距离路边不应超过2m,距建筑外墙不应小于5m,主要道路交叉口50m范围内应增设消火栓。 路宽大于或等于40m的城市道路应双侧设置消火栓,单边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m。 园区市政消火栓均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DN150mm或DN100mm和两个直径为DN65mm的栓口。室内建筑消火栓箱应配置消防卷盘。 4. 消防通道规划 (1) 各级道路、组团路的消防通道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道路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60m。 b. 消防通道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c. 临空建(构)筑物的净高必须不应小于4m。 d. 依山而建的建筑为了保护生态,宜采用枝形道路并在建筑物前建设回车场,回车 场面积不应小于15×15m。 e. 大型建筑物宜在建筑物外围建设环型消防通道。 (2) 危险品运输线路规划 18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a. 危险品通行路线:以园区边缘的消防通道为主,包括莞深高速公路、常虎高速公 路、石大公路、莞樟公路等组成,担负爆炸品、剧毒品和过境危险品绕城运输任 务,可快速疏散危险品,减少运输穿越松山湖产业园区。 b. 危险品限制通行路线:以石大公路、沁园路、大学路、S6西线、环湖路、工业东 路、工业南路、工业西路、工业北路等组成,主要担负危险性相对较低的油、燃 气等园区居民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以及加油站油品运输。尽可能避开政府 机关、园区商业、办公繁华地带、园区居住人口稠密地带等重点消防保护地区。 通行时间由23?00至次日凌晨6?00。 c. 对于松山湖产业园区内其它道路,禁止危险品运输通过。 5. 消防通信规划 根据东莞市消防支队的要求,东莞市消防报警采用集中接警,综合调度方式,要求能同时受理有线自动报警、无线自动报警和定点报警。各消防队与指挥中心之间设置3条火警调度专线(一条为语音专线,两条为数据主、备专线)均采用经市话网的直达专线形式。 6. 消防供电规划 规划应以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为原则,结合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供电规划,加强电源、变电站、供配电线路的建设,同时确保一类负荷的双电源配置。 7. 城市燃气系统安全保障规划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内采用中、低压管网。在近期的“液化石油气”管道建设时,其设计与施工均按能同时满足将来输送天然气的要求考虑,以便将来与天然气并网。 8. 消防疏散、避难场所规划 疏散避难通道以快速路为主,干路为辅的道路网构成。 松山湖水库、石龙坑水库周围的生态绿化地、公园、体育场以及露天式停车场等用地均可作为良好的一类异地疏散、避难场地。 9. 抗震、人防与消防规划 松山湖科技产业园中心园区按地震烈度六度设防。 按照人防规划,公园、广场、绿地等兼作疏散、避难场地的公共设施,修建区域性人防掩蔽工程,并在小区规划建设时,修建人防掩蔽工程。 10. 消防安全管理 (1) 消防安全架构 a. 根据《消防法》,消防工作应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管委会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 19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和消防 经费的增长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b. 园区消防大队负责消防监督及组织灭火。 (2) 进园单位职责: a.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b.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 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c.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 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d. 进园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园区的消防工作,履行单位的消防职责,按比例为园区 提供志愿者消防队员。 11. 近期建设规划 (1) 消防大队及消防站建设近期规划 a. 为配合园区建设需要,同步建设北区和中试产业弹性区、城市中心区共2个消防 站:北区标准型消防站和大学区特勤型消防站。 2b. 建议将北区标准型消防站近期可先按小型站标准进行建设(占地按4000m,建筑 2面积按1500m建设),中期按规划的标准型消防站完善。 (2) 加油(加气)站建设近期规划 近期建设1号、2号加油(加气)站。 表4、 规划加油,加气,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位置 建设状况 级别 用地面积 备注 2 1 1号加油(加气)站 新城大道东侧 未建 一级 5000m近期 22 2号加油(加气)站 工业东路南侧 未建 一级 5000m 中期 23号加油(加气)站 S5西线北侧 未建 近期 5000m3 一级 24 4号加油(加气)站 大学路北侧 未建 一级 5000m 近期 2中期 5号加油(加气)站 环湖路南侧 未建 一级 5000m 5 26 6号加油(加气)站 大学路南侧 未建 一级 5000m 远期 20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作为有关部门管理的依据。如需作重大调整必须经批准机关同意,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第七十九条 本规划由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组织实施,规划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国土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土地管理。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消防监督。 本规划由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21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中国•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消防规划 规划文本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4年3月 GUANGDONG URBAN&RURAL PLANNING AND DESIGN INSTITUTE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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