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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医生工作职责

2017-10-18 6页 doc 19KB 6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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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医生工作职责保健医生工作职责 1. 做好幼儿及工作人员的入园体检工作,按要求完成各定期体检任 务,结果公布。 2. 建立幼儿、职工的健康档案,做到及时记录,资料完整。 3. 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制度》,及时做好计划 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4. 做好晨检及全面巡诊工作,定时为班幼儿喂药。 5. 科学制定幼儿食谱,定期进行营养分析,定期参加膳食会议及时 指导厨房改进,提高膳食质量。 6. 负责建立幼儿园卫生工作程序及标准,检查幼儿园环境及班级卫 生。 7. 负责向全体工作人员讲解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8. 保管药品、...
保健医生工作职责
保健医生工作 1. 做好幼儿及工作人员的入园体检工作,按要求完成各定期体检任 务,结果公布。 2. 建立幼儿、职工的健康档案,做到及时记录,资料完整。 3. 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及时做好计划 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4. 做好晨检及全面巡诊工作,定时为班幼儿喂药。 5. 科学制定幼儿食谱,定期进行营养分析,定期参加膳食会议及时 指导厨房改进,提高膳食质量。 6. 负责建立幼儿园卫生工作程序及标准,检查幼儿园环境及班级卫 生。 7. 负责向全体工作人员讲解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8. 保管药品、医疗器材及设备,做到帐物相符。 9. 深入班级,抓好幼儿安全工作,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 10. 抓好家园联系工作,加强同家长联系,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11. 负责全园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2. 按时完成工作计划进行总结。 上海市干部保健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干部保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会同市卫生局研究起草本市干部保健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 (二)履行市保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研究提出本市干部保健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综合部门协调平衡并报市保健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年度市保健委员会工作会议。 (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中央领导,各省、市、自治区副省级、部队副军级以上领导,以及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在沪期间的医疗协调任务;组织安排体检、就诊、重要会诊和抢救的协调,并负责将病情上报市委、市政府及中央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中央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医疗会诊任务的安排。 (四)负责本市重大活动期间高层领导的医疗保障协调工作;配合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落实环境和食品卫生监督等具体保障。 (五)负责干部保健对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现场救护及定点医院抢救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做好干部保健定点医疗机构中干部保健对象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情况的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根据市保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落实本市干部保健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干部保健高新技术引进、设备配置论证及基建项目的立项;在全市卫生全行业管理的基础上,提出干部保健设施的配置要求和相应标准;负责做好干部保健医政管理及医疗护理质量督查评估;协助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搞好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纠纷处理。 (七)负责建立干部保健医疗专家组和专家库;负责加强干部保健老年病科专业人员培训,并做好干部保健人才梯队建设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市干部保健医疗保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干部保健医保经费的日常使用管理、分类统计和制表上报;负责干部保健对象医药费用的审核、督查;制定干部保健对象的准入范围,确认干部保健对象的资格。 (九)负责实施保健对象健康体检及有关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年度干部保健对象体检、健康咨询和反馈、康复疗休养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十)负责管理上海市干部保健事务中心,建立本市干部保健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提高干部保健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十一)承办中央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和市政府以及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干部医疗接待处 (三)干部医政管理处 (四)干部医保管理处 (五)干部医学预防处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干部保健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保健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干部保健系统开展"四个一"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保健工作,要求干部保健定点医院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模式,增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措施,建立起方便、快捷、人性化的保健服务新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保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凡承担保健任务的医院,要切实加强对保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医院干部医疗保健领导小组和保健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具体组织和协调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要设立保健科门诊和干部保健病房,负责保健对象的门诊、住院、查体、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保健任务。 (二)医院保健办公室接受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和所在医院双重领导,负责院内外医疗保健工作的管理与协调以及组织抢救、重要病情会诊、派出执行任务、对上级请示、内外联络等工作。医院要积极支持保健办公室的工作。医院保健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保健工作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认真执行医院保健工作制度、保健科门诊(病房)工作制度、辖区重点干部保健制度、会诊抢救制度、保健干部住院病情报告制度等。 二、建立方便、快捷、人性化的保健服务新机制 (一)保健对象凭《保健证》到定点医院看病,免收挂号费,就诊优先,急诊可随时到急诊室就诊。 (二)优化一条龙的门诊服务模式,简化门诊流程,保健对象看病、划价、记帐、取药、检查、办理住院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重点保健对象要由导医全程陪同、或者代办;同时,增设专科门诊,增加坐诊专家,方便就医。 (三)设立一条保健专家咨询热线,公开咨询电话,聘请知名专家免费为保健对象提供日常保健咨询服务。 (四)建立知名专家定期到保健门诊和病房查房制度,让保健对象享受到一流的保健服务;保健对象住院要按入院标准和收治范围,及时办理入院手续安排住院,有专人护送到干部病房。 (五)建立保健对象急救网络,并建立相应的急救组织,设立急救值班电话,公开电话号码,免费提供健康咨询;配备值班人员和车辆,保持急救设备性能完好,提高院外急救快速反应能力,真正形成"绿色急救通道"。 (六)医院保健科要设立健康档案,并确定专人保管。重要保健对象就诊时病案要有专人护送。 三、努力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一)不断加强医疗保健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技术精湛、医德高尚、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从事干部保健工作,以保健对象满意为总目标,确保医疗保健各项工作到位。 (二)认真做好建档和随访工作,对就诊保健对象设立健康档案,定期与保健对象联络,为其提供保健咨询服务;必要时,要采取家访巡诊的方式,加强对保健对象健康状况的了解,有针对性的做好保健服务工作。 (三)承担健康查体任务的医院,要搞好每年一次的健康查体工作,按要求做好登记、统计和总结,并及时详细地反馈查体结果。 (四)采取多种形式,对保健对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高保健对象的自我保健能力;要虚心接受保健对象的批评和建议,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为保健对象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四、加强保健队伍建设 要切实抓好专业梯队建设,重视对保健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相结合,数量足、素质高的保健专家队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得借工作之便向保健对象提出个人要求,谋取私利。要积极支持保健医护人员开展老年医学研究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五、加强保健病历资料管理 要设立保健病历、病情报告的档案资料专柜,分类、分密级管理。重点保健对象的资料未经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不得借阅、复制。 六、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加强信息管理和沟通,严格执行保健对象住院病情报告制度。保健对象住院情况要向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每月面报告一次。副市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住院、出院、急诊或到医院做特殊检查、重大手术治疗时,要按规定(24小时内)及时报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住院期间出现病危和其他意外时要及时电话或书面报告。 七、严肃保密工作纪律 在干部保健工作中凡涉及保健对象的病历、医疗方案、病情报告体检等书面文书以及X线片、CT片、心脏监测记录带、病理切片等所有相关载体均属保密范围,不得扩散。工作中接触到有关领导的生活习惯、言论、家庭琐事、照片、健康状况、住址、电话号码等,皆属保密范围,不得泄漏和外传。 八、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院长是医院做好干部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保健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在工作中出现不遵守保健工作制度,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造成工作损失的;违 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事件的;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菏泽市保健委员会 2006年4月5 日 保健医生职责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的思想,端正服务态度,明确责任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热心、诚心、耐心、细心。 二、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发挥个人业务特长,做好老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卫生保健工作。 三、及时了解掌握每位老干部的身体情况和常用药物,建立健全并管理好老干部健康档案。每周下片走访重病号不少于3户,及时了解其病情变化,指导合理用药。 四、对住院治疗老干部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主要病症要有书面记录,每月底汇总后向主管所长报告。 五、准确掌握急诊病号的病情变化,及时向主管所长汇报。 六、严格执行医药费报销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单据一律不予签字。 七、完成领导交派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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