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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管理思想

2017-09-30 15页 doc 33KB 3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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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管理思想法家管理思想 法家管理思想 ——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 姓名:梁文燕 班级:行政管理1301 学号:201300140121 前言 .................................................................................................... 3 法家管理思想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 ................................................ 4 第一章 法家管理思想的起源及代表人物 .........
法家管理思想
法家管理思想 法家管理思想 ——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 姓名:梁文燕 班级:行政管理1301 学号:201300140121 前言 .................................................................................................... 3 法家管理思想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 ................................................ 4 第一章 法家管理思想的起源及代表人物 ........................................ 4 第一节 法家管理思想的起源 ....................................................... 4 第二节 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 5 一、商鞅 ................................................................................. 6 二、韩非 ................................................................................. 7 第二章 法家思想的核心 ........................................................... 8 第一节 法家管理思想的“法” .................................................. 8 一、以“法”为重的制度管理 ................................................ 9 二.法家管理思想中的“法”的特点 ..................................... 10 第二节 法家管理思想的“势” ................................................ 11 一、以势为尊的集权管理 ..................................................... 11 第三节 法家管理思想的“术” ................................................ 14 一、“术”.............................................................................. 14 二、韩非子驾驭臣下的“七术” .......................................... 15 第三章 法家管理思想对现代企业管理文化的启示 ....................... 16 【参考文献】 ................................................................................... 20 前言 法家管理思想是我国古代众多管理思想中重要的一支。它是先秦的一个重要学派。其先驱可以追溯到管仲,李斯。它形成于战国,衰落于西汉时期。战国末期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认为,君主应凭借权利和威势,保证法令的贯彻执行,以巩固君主的地位。他还主张强化中央集权和君主权利,用严酷的刑罚来镇压人们的反抗,以维护国家统治。法家管理以“法”即为核心,注重“法”、“势”、“术”即管理制度(“法”思想——制度建设之道,“术”思想——制度执行之道,“势”思想——领导风格的借鉴)、管理权威与管理技巧的完美结合。法家明确赞同“法治”而反对“人治”,主张时时事事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经过2500多年的荣辱兴衰,法家思想依然一起持久的生命力影响着后人,它在国家管理,公司经营,企业管理等方面依然有着巨大的应用价值。并和我国古代其它学派的管理思想一起相互交融,取长补短。时至今日,它依然对我们的企业管理研究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家管理思想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启示 摘要: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局势的出现,带来了中国古代社会文化思想的空前繁荣,法家思想由此应运而生。法家思想以“法”闻名,主张追求功利,强调法术。自其产生之日始直至今日,法家思想同中华民族的历史一起源远流长,它的核心思想不仅决定了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兴衰成败,成就了当年的时代霸主秦王朝,就算在21世纪的现代,法家思想对当代社会的治理、企业的管理,都具有指导性的作用。在当代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法家思想中的强调法术,在现代企业管理的运用尤为广泛,对现代企业管理思想体系的形成更是产生了无比巨大的影响。 关键词:法家管理思想、法、术、势、以法治国、现代管理、扬弃 第一章 法家管理思想的起源及代表人物 第一节 法家管理思想的起源 法家管理思想是先秦诸子管理思想之一,其产生当然不能脱离诸子思想产生的共同社会背景,但也有它具体的条件和原因。首先,它是社会矛盾发展的产物。进入春秋时期,上古以来的“贵族政治”遭到严重破坏,周室衰微,诸侯群起。在这种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新政治格局下,变法救国成为潮流,各国相继变法。春秋战国五百年间, 各国累计实施变法近百次。他们提出了“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分亲疏,不论贵贱,一切用法律来判断),他们的法治思想猛烈地冲击着旧的宗法等级和分封制。法家“讲富强、重法治、尊军权、图王霸”的根本思想适应了当时建立大一统政治新秩序的需要,新兴地主阶级的法治管理思想也由此开始形成和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战乱纷争,社会正在经历由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过渡的大变革。此时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许多思想家从各自的阶级利益出发,到处游说,对这场大变革发表见解,形成了儒家、道家、法家、墨家、兵家、杂家、医家、纵横家等“诸子百家”,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由“法家”的命名而知,法家以“法”成名。法家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上溯至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邓析等人的思想之中,但直至战国初期,法家学派才真正形成,其主要标志是《法经》的编撰成功。法家一派有众多极具影响力的人物,除了萌芽时期的管仲、子产、邓析外,还有战国初期的李悝(kui)、吴起,中期的商鞅、慎到、申不害以及末期的韩非、李斯。经过这些能人志士的努力,法家思想才得以流传至今,并在现代管理中依然发出耀眼的光芒。 第二节 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管仲、子产、李悝、吴起、申不害、商鞅、韩非子、李斯等。在法家的历史发展历程中,根据时间的先后可以将法家分为前期和后期法家。 前期法家代表人物:战国初期的新兴地主阶级改革家和政治家,如魏国的李悝kui、楚国的吴起、韩国的申不害。主要贡献在社会经济政治的改革方面。后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韩非。主要贡献在政治学术思想方面。前期法家比较注重实践,在重法的同时并不完全排斥道德教化作用。后期法家则更注重理论,从“好利恶害”的人性论角度出发,完全否认道德教化的作用,强调法的绝对性。在这里我们选两位比较代表的人物给大家作以简介。 一、商鞅 (约前390—前338)商鞅是卫国国君疏远的宗族,姓公孙名鞅,也叫卫鞅,后在秦因功封为商君,所以历史上称为商鞅。 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年轻时爱好刑名之学,先到魏国,为魏相公叔痤cuo家臣。公叔痤在临死前,推荐他给魏惠王,要惠王用他为相。魏惠王嘿嘿而应。公孙痤当即明白魏惠王不会重用商鞅,就又说如果不用,就把他杀掉,不能让他离开魏国,以免他日后去帮助别国强大。魏惠王又点头同意。魏惠王走后,公叔痤叫来商鞅:“我刚才向大王推荐你为相国,但看上去他不会采纳我的建议,我又建议他说如不用公孙鞅,当杀之。大王答应了我,我这是先君王,后臣下,现在,你赶快逃吧。”商鞅却说:“大王既然不会听你的而用我,又怎会听你的话杀我呢,”他没有马上离开魏国,后来,公叔痤病逝,魏惠王果然既没有用商鞅,也没有杀他。秦孝公下令求贤,商鞅就到了秦国。他不知道秦孝公心 里想的是什么,于是采取先行试探的方法。商鞅托人引见,第一次见孝公,讲远古尧帝、舜帝之事,秦孝公直打瞌睡。商鞅直到秦孝公对五帝的事没有兴趣,就在第二次见孝公时,又对孝公讲述夏禹、商汤、周文等人做王的方法,孝公听时神色很烦。商鞅又知道孝公对前朝诸王之事不感兴趣,志不在此。第三次见孝公,就讲许多在当前形势下强国称霸的方法和真理,孝公怦然心动,在商鞅走后,觉得商鞅的话很有道理,但并未说透。于是,孝公主动召见商鞅,两人面对面交谈,孝公直接 告诉商鞅:“我要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显名天下,哪能活活等待数十百年成为帝王~”商鞅就将早已想好的富国强兵、称霸诸侯的战略规划对孝公一一道出。 二、韩非 韩非,也称韩非子(约公元前280一前233)战国末期韩国人(今河南新郑),韩王室诸公子之一,《史记》记载,韩非精于“刑名法术之学”,与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韩非不擅言语,但文章出众,连李斯也自叹不如。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du》、《内外储》、《说林》 《说难》等著作,洋洋十万余言。 韩非的一篇《孤愤》,曾让秦始皇为之倾倒:“嗟夫~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有人说:“身为帝王,不能不学韩非学说。”其实“抱法处势任术”不仅在春秋战国时代,而且在以后都被历代王朝的君主所利用,成为帝王之利器。 第二章 法家思想的核心内容 第一节 法家管理思想的“法” 法家管理思想的“法”,即“法治”。“法”的提出是为了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要求以“法”作为治理国家、统一天下的主要方法。“法”是法家管理思想的核心。法家的“法”于儒家荀子提出的“援法入礼”、“隆礼重法”是有很大区别。儒家提倡的“礼治”、“德治”、“人治”学说是以假设人性先天具有道德(善恶)性为前提的。“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也就是说人的“仁、义、礼、智”,这些基本的道德品质是来源于人的“心”。儒家的理论把人性与道德作为同一范畴。而“礼义”、“道德规范”只是统治阶级制定出来的,用于教育、约束人和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并非人的本性中固有的。也就是说人性的善恶于道德是两个不同的范畴,而儒家思想中却列入同一范畴。在这个前提下,荀子的“援法入礼”、“隆礼重法”是将法家思想中的“法”作为儒家思想中的“礼治”辅助与补充,以使“礼治”更加有“法”可依,“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治之” 一、以“法”为重的制度管理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物之仪表也。 (《管子?明法解》)大意:法律制度是天下的规程,万物的准则。 (一)人性“自为”的管理前提 慎道:“自为”:靠自己 商鞅:自私自利,好利恶害 韩非认为,人人都是自私的,追求名利是人的本性。 造马车与造棺材的目的, 韩非讲了一对卫国夫妻的故事:一天,一对卫国夫妻去作祈祷,妻子虔诚地求愿:“愿我平安无事,得到一百束布。”丈夫不解的问:“为什么只要求这么少,”妻子回答:“多了,你会用它去买小老婆,” 这个小故事的结论是:自私本性不能改变,管理者要顺应并利用这一状况。法治即是从人性出发而设计的一种管理制度,并以此来制约人的自私之性。 (二)以法治国的管理取向 儒法之别, 人治——法治, 为何取法, “使中主守法治,拙匠执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 “法”的三重含义: 立法——立制度,定规矩 变法——制度变革 任法——排除情感,以法为准 (三)一断于法的管理措施 首先是“明法”,就是要将法律条文公布出来,使法令公开化、明确化,让老百姓明明白白,认真遵守。 其次是“守法”,就是要求法律制度必须普遍适用,“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最后是“严法”,就是严格执行法律制度,为了达到治理的目的,甚至不惜实行严刑峻法。 二.法家管理思想中的“法”的特点 一强制性“信赏必罚”、“令出必行”将法这个观念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用王权和国家强制力保证法的强制性实施,使法发挥其应有的效力。二.长效性“法也者,常者也。”法必须尽量保持稳定不变,能够连续持久地反复适用在相同、相类的事件中,切忌朝令夕改。“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遭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遭,故言行而不轨龄法令者必禁。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应变、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言当则有大利,不当则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无以讼,此所以无辩之故也。”己经制定出的法和令不能随便更改。因为法令代表利害,而人民是趋利避害的,也势必随之有所变易,这样变更不已,天下就会乱起来。所以法要保持它的长效性,是法有效执行及普及的必然要求。三.客观性“一民 之轨,莫如法。” “立法令者,所以废私也。”法必须始终被作为一种具有严格标准的客观尺度,用来衡量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切不可“释法术而任心治”使法带有主观随意与偏袒私利的倾向。四.公开性“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百姓者也。”必须将法令及时公布于百姓,“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是百姓的心中把法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时刻鞭策自己的行为。五.可行性法应当“表易见”、“教易知”、“法易为”,法本身的简洁易懂、切实可行和便于遵守、便于适用。也只有这样的法才能具有普遍性、可行性,更能符合社会需要,已达到治理国家的目的。六.公平性韩非反对儒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法制观而提出“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只有具有公平性的法才能使人无贵贱、信赏必罚,才能成为社会中度量人行为的规范和尺度。 第二节 法家管理思想的“势” 一、以势为尊的集权管理 (一)得势而治的权势作用 势者,胜众之资也。(《韩非子?八经》)大意:权势是制服众人的凭借。所谓“势”,即权势、权威、权力 ——管理的前提和凭借。 慎到是法家主要代表人物,他在主张依“法”治国的同时强调并重视“势”。法家思想中势的理论数慎到发挥的最淋漓尽致。在战国时代复杂尖锐的政治斗争的背景下势的理论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实 践。所谓“势’,,即权势。势并非单独存在的,是要依法,而法要借势。法于势是相互依托的,没有法何以保证权势,没有权势法又不能顺利贯彻执行。慎到认为,重“势” 与尚“法”有内在的联系,重“势”是为了尚“法”,而尚“法”又必须重“势”在慎到看来,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政体之后,新兴地主阶级要想实现“法治”,唯一的途径就是掌握国家政权。君主有了权势,才能“令行禁止”;如无权势,即使是圣贤也无济于事。 孔子名满天下,人人都称他为圣人,但他周游列国也只有70来个学生追随他。鲁国当时的国君鲁哀公生来愚笨,但全鲁国没有一个人敢违背他的意志,即使孔子也不得不听鲁哀公的命令,说明:权势高于一切。 (二)得助于众的权威基础 得助则成,释助则废。(《慎子?威德》)大意:只有凭借众人的帮助,才能够把事情办成功;如果摈弃众人的帮助,那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法家强调君主在国家治理中的权威,但又明确指出,这种权威的基础来自于民众,即所谓“得助于众”。慎到论述说:一把软弱无力的弓,凭什么能够把箭射上天?这靠的是风力。同样,一个没有多大本事的人,居然能够发号施令,那也是因为得到众人的帮助。 刘邦因何得天下,汉高祖刘邦在洛阳南宫摆酒宴,说:"各位王侯将领不要隐瞒我,都说出真实的情况.我得天下的原因是什么呢?项 羽失天下的原因是什么呢?"高起 、王陵回答说:"陛下让人攻取城池取得土地,就把它(城镇、土地)赐给他们,与天下的利益相同;项羽却不是这样,杀害有功绩的人,怀疑有才能的人,这就是失天下的原因啊."刘邦说:"你只知道那一个方面,却不知道那另一个方面.在大帐内出谋划策,在千里以外一决胜负,我不如张良;平定国家,安抚百姓,供给军饷,不断绝运粮食的道路,我不如萧何;联合众多的士兵,只要打仗一定胜利,只要攻城一定取得,我不如韩信.这三个人都是人中豪杰,我能够任用他们,这是我取得天下的原因.项羽有一位范增而不任用(他),这就是被我捉拿的原因."众大臣心悦诚服。这便是得助于众的最好的范例。 (三)重在人为的权力运用 韩非把势分为“自然之势”与“所得而设之势”(即人为之势)。自然之势”是指客观的既定条件下的或治或乱的管理情势;“人为之势”则指管理者通过创造条件而人为地对自己权威的强化,使被管理者不得不顺从君主的意志和的权威。法家获得“人为之势”的手段:重赏严罚(韩非),以刑去刑(商鞅)控制言论(商鞅) ,不贵学问(商鞅、韩非) 到了战国后期,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继承并发展了慎到的“势治”说。首先韩非强调必须集中一切权力于君主一身。《韩非子.难一》说:“臣重之实,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则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使善败不闻,祸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 “权势不可以倍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故臣得借则力多、力多则内外为用,内外为用则人主奎。”“赏罚者,利器也,君操之以制臣,臣得之以拥主。故君先见听赏,则臣损之以为德;君先见所罚.则臣益之以为威。故曰:“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韩非提出君主要绝对的权威,不能以下犯上。韩非关于“势”的思想比慎到更前进了一步,表现在其“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的“法”、“势”相结合的思想。“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莱、封,莱、封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且夫治千而乱一,与治一而乱千也,是犹乘骥翻而分驰也,相去亦远矣。” 第三节 法家管理思想的“术” 一、“术” 所谓的“术”,即权术,具体是指维护君主专制必须具有一套驾驭臣下的“君人南面之术”,才能使臣下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法令,并能防止臣下篡权夺位。 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 (《韩非子?难三》)大意:所谓“术”是藏在君主胸中,用以综合检验各种情况,而暗中驾驭群臣的。 申不害主"术",但他所说的"术",是在执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来巩固君主统治权的。因此他并不是不讲"法"与"势"的。 "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开的,是臣 民的行动准则,而术却是隐藏在君主心中,专门对付大臣的。申不害说,"君如身,臣如手",君主仍要对付大臣是由复杂的社会斗争所决定的。春秋战国时,臣下弑君,酿成习气。现实告诉申不害,人君的主要威胁不是来自民众或敌国;而是来自大臣。他一再告诫君主,对君臣关系要有清醒的认识,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韩非将申不害的“术”纳入其“法治”体系,并力图使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在韩非看来,“法”是君主要求臣下遵守的东西,而“术“则是君主自己掌握在手里的东西,“君主不用术,就会在上面受蒙蔽;臣下不守法,就会在下面胡作非为。” 因此,“术”和“法”缺一不可,都是帝王行使权力所必须具备的东西。 二、韩非子驾驭臣下的“七术” 参观:从多方参考验证臣下的言行。 必罚:罚必威严,要有权力 赏誉:赏赐要讲究信用。 一听:逐一听取臣下言论。 诡使:故布疑阵迷惑臣下,以观察是否忠诚 挟智:明知故问 倒言:故意说反话,做反事,以检验臣下的正邪。 纵观先秦时代的法家思想,商鞍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而韩非则集三者于一身,提倡法、术、势并重的法制思想,认为只有以法为本,明法、任势、用术,才是保持君权、统御群 臣、治理国家的根本途径。他以动乱时世趋利避害的社会心理为依托,站在人性本恶的立场上,从“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的历史进化观,激烈地反对儒、墨两家所推行的“施仁义、法先王”,指出了“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的不可行,再三强调了“以刑去刑”、“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的法制思想。他对于法术、权势的认识,触及了君权政治的核心问,因而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地位,对中国传统政治及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三章 法家管理思想对现代企业管理文化的启示 法家思想作为中国古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它的历史地位和价值。现代企业是社会中的一个单元,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企业制度,以协调员工的活动。从法家管理思想中,现代企业可以借鉴到宝贵的管理经验,包括企业的制度化管理、企业管理者权威的建立及领导者的领导艺术三个方面。 一、法与现代企业的制度化管理。以法为本,事断于法的管理思想,是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思想基础,现代企业管理包括条文规章制度和制度管理。企业管理制度因生产性企业、服务性企业、金融性企业等不同的企业而不同,但有一点是各类企业相同的,即制度是企业的法典。但是,如何制定制度,把握制度的宽与严的分寸,并具有可操作性,是企业管理难以把握的问题。法家一贯主张制度要详备。法 家管理思想认为只有制定出详细周全的法令,民众的行为才能最大可能地有依据。成功的现代企业都有详细的条文制度,内容涉及整个企业的方方面面。从法家的立法原则中可体现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原则:一是企业制定制度要遵循自然—“顺天道”;二是企业制度确立要遵循企业员工的利益;三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应遵循客观事物内在联系;四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应通俗易懂,便于普及实施。建立了制度,还要特别重视制度的实施,“以法为本”,树立制度的绝对权威性。为此,法家提出:一是要依法遵守制度;二是执法要严明。企业管理制度的实施要依据以上两点才能保证企业顺利发展。 二、势与经营者的管理权威建立。现代企业家采用以法为本的管理文化,以人为本的管理之术,必须具有以势为先的前提和保证。法家认为,势是与法、术并列的治国要素之一,而且,势还是保证法和术得以顺利实施的条件。一是要处势。韩非子《韩非子?功名篇》指出,“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治不肖”,意思是说,一个人仅有贤能是不够的,还得有“势”,不然就无法让不肖者服从,无法保证组织的良性发展。所以一个组织要想很好的推行既定的制度,就必须要有权力的保障,而这个权力就是“势”。在现代管理活动中,一个管理者如果没有树立起自己的领导权威,那么管理活动就很难正常、顺利地开展。领导者必须有“势”,获取必要的地位与权力,那么获得了这种“势”之后如何借“势”发挥自己的影响,有效、有力地领导属下,这就要靠法家所说的“术”了。二是要借势。势靠位尊权重而得,势也靠造势而得。商轶依靠秦孝公作后盾推行新法,战无不胜,但孝公 一亡,商教就失去了靠山、保障,一旦失势,便走投无路。因此,企业家要学习借势、凭力,组织众人造势,为企业注入精神与灵魂,形成全体员工共同遵循的核心价值理念,如共同的价值观、精神、理念,凭借“势”使企业更好发展。现代社会发展极其迅速,各种知识、科学技术都迅猛发展,企业领导者完全可以借助这些来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同时企业可借助现代社会的各种金融制度,如银行借贷、股东集资等可以使企业的资金流更加庞大,以利于企业扩大规模。以及企业间不同形式的合作,或与其他社会团体的合作经营等形式都是通过“借势”来互惠发展的。 三、术与企业经营者的领导艺术。所谓“术”就是君主运用法律和权势来御臣治民的方略。韩非的原话是“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人力资源是企业资源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是企业成功的关键所在。纵观成功企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把企业的人力资源看成是企业资源配置的第一要素。 一是要做好人力资源的选与用。做到以法择人,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中要制定人才选拔的制度制度;因才使用,使员工各尽其材,按照他们的才能来分配工作职位;不拘一格荐人才,实现任人唯贤,使所有的贤能之人都能得到量才录用;用人所长,避人所短,企业管理者应充分了解员工的专业特长,为每一个人选准最适合的岗位。 二是企业经营者要控制自身行为。要学会倾听与参验,广开言路,避免偏听偏信;要做到无为而治,通过充分授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 挥下属的智慧、能力与积极性;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企业自身 情况来制定措施,寻找合适的发展路径;要具备小心谨慎的工作作风, 全面地认识自己,不被名利包围,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刚腹自用。 【参考文献】 【1】 吴照云 《中国管理思想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3 【2】 李晓路 《浅谈法家思想与企业管理》 经营管理者,2010(19) 【3】 李海生 《近现代的先秦法家研究—法相尊严》 辽宁教育出版 社,1997年版 【4】 武树臣 《法家思想与法家精神》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 【5】 潘乃樾 《韩非子与现代管理》 学林出版社, 1999年版 【6】 梁启超 《先秦政治思想史》 天津, 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7】 萧公权 《中国政治思想史》 辽宁, 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8】 赵小雷 《法家思想与先秦诸子的关系》 西北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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