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外收入。,广告费限额…
篇一:税务会计答案
《税务会计》答案
一、单选(每题3分,共30分)
1D 2A3C 4B 5D 6A 7 B8B 9C 10C
二、多选(每题5分,共20分)
1BCD 2BCD 3 ABCD 4 ABD
三、计算题(共50分)
1、(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企业账面利润
=2000+10+1.7+60+10+2-1000-100-500-200-50-40=193.7(万元)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2万元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
1
外收入。
广告费限额=(2000+10)×15%=301.5万元;广告费超支400-301.5=98.5(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5万元
(4)该企业对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
招待费限额计算:?80×60%=48万元;?(2000+10)×5‰=10.05万元
招待(来自:www.zaidian.cOm
业网: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外收入。,广告费限额…)费限额为10.05万元,超支69.95万元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捐赠限额=193.7×12%=23.24(万元)
该企业20万元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直接对私立小学的捐赠不得扣除;行政罚款不得扣除。 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12万元
(6)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93.7-2+98.5+69.95+12=372.15(万元)
(7)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372.15×25%=93.04(万元)
2、解析:
(1)借:营业外支出 2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2
借:银行存款 576 000
贷:投资收益 576 000
(2)流转税及附加:
不含税收入=4000+1170?(1+17%)=5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5000×17%-510,340万元
应纳消费税,5000×10%,500万元
应纳城建税,(340+500)×7%,58.8万元
教育费附加,(340+500)×3%,25.2万元
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500+58.8+25.2,584万元
(3)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广告费用扣除标准,5000×2%,100万元,超标准20万元;
业务宣传费用扣除标准,5000×5‰,25万元,超标准10万元;
业务招待费用扣除标准,1500×5‰+(5000-1500)×3‰,18万元,超标准12万元。
(提醒:这是05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所以按老税法)
(4)准许扣除的工资及附加“三费”
准许扣除的工资及附加“三费”标准,100×0.08×12×
(1+2%+14%+1.5%),112.8万元。
企业实际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和附加“三费”141万元,超标准2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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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这是05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所以按老税法)
(5)2005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005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4000+1000-3400-584-958-10+28.2(工资)+80(境外所得)-60×50%,126.2万元
由于实发工资120万元及其所提“三费”均已进入成本费用中,所以应调增应税所得:120×(1+17.5%)-112.8,28.2万元;
境外分回税后利润还原为税前所得,57.6?(1-28%),80万元;
直接捐赠20万元不能扣除;
固定资产损失金额15万元扣除赔款5万元后的10万元可以扣除;
当年新增研究开发费用占去年的比例,(60-40)?40,50%,所以,可加计扣除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的50%,即60×50%,30万元。
(6)2005年企业共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5年企业共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6.2×33%-80×28%
,19.25万
(7)2004年企业共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5年企业共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6.2×33%-80×28%,19.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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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计算题
计算题
第四章
1、【例题?计算题】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货物一批,货物以离岸价格成交,成交价折合人民币为141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10万元,但不包括使用该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50万元、向卖方支付的佣金15万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上海港的运费、保险费等35万元。假设该货物适用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请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首先判断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为离岸价+软件费+卖方佣金-买方佣金+运保费,这是此题的核心问题。
关税完税价格=1410+50+15-10+35=1500(万元)
进口环节关税=1500×20%=300(万元)
消费税计算注意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进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1-10%)=2000(万元)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消费税=2000×10%=200(万元)
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200=2000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2000×17%=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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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商场于2012年2月进口一批化妆品。该货物在国外的买价120万,货物运抵我国入关前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10万元、6万元、4万元。货物报关后,该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并取得海关开具的缴款书。从海关将化妆品运往商场所在地发生运费5万元,该批化妆品当月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20万元。(进口税率20%,增17%消费税30%)
计算该批化妆品进口环节应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和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
第六章
某境内居民企业2011年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
(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赠出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找一运输公司将该批材料运回企业,支付运杂费0.3万元;
(3)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
(4)出租财产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
(5)取得国债利息2万元;直接投资境内另一居民企业,分得红利50万元;
(6)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00万元
(7)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205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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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8)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其他资料:企业当年发生新技术研究开发费,单独归集记账发生额80万元,尚未计入期间费用和损益;已预缴企业所得税50万元
要求计算: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2)计算企业2011年度的应计算缴纳企业 所得税的收入总额;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4)该企业对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6)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
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2000+10+1.7+60+10+2+50-1000-100-500-205-45-40-80=163.
7(万元)
(2)计算企业2011年度的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2000+10+1.7+60+10=2081.7
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52万元
2万元国债利息以及50万境内居民企业分回的红利属于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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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外收入。广告费限额=(2000+10)×15%=301.5万元;广告费超支400-301.5=98.5(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5万元。
(4)该企业对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
招待费限额计算:?80×60%=48(万元);
?(2000+10)×5‰=10.05(万元)
招待费限额为10.05万元,超支69.95万元。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捐赠限额=163.7×12%=19.64(万元)
该企业20万元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19.64万元,超限额0.36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的10万元捐赠不得扣除;行政罚款2万元不得扣除。
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12.36万元。
(6)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研究开发费用可加扣50%
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63.7-2-50+98.5+69.95+12.36-80×50%=252.51(万元)
(7)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252.51×25%-50=202.51
篇三:企业所得税答案
企业所得税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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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选
1.A 2.B3.A4.D5.D6.B7.D8.C9.B10.C
11.A
12.D13.B14.C15.A16.C17.A18.B19.D20.D
21.B22.C
二、 多选
1.ABC2.ABD3.BD4.AC5.CD6.AC7.ABC
8.ABC
9.ACD10.BD11.ABCD12.AB13.BC14.ABC15.BC
16.ABCD
三、 计算
1.
【答案及解析】
(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企业会计利润
=2000+10+1.7+60+10+2-1000-100-500-200-50-40=193.7(万元)
(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
2万元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
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外收入。 广告费限额=(2000+10)×30%=603万元;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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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生400,小于限额
广告费不用调整。
(4)该企业对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
招待费限额计算:?80×60%=48万元;?(2000+10)×5‰=10.05万元
招待费限额为10.05万元,超支69.95万元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
捐赠限额=193.7×12%=23.24(万元)
该企业20万元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直接对私立小学的捐赠不得扣除;行政罚款不得扣除。
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12万元
(6)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93.7-2+69.95+12=273.65(万元)
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273.65×25%=68.41(万元)。
2.
【答案】
(1)销售(营业)收入总额=4500+300,4800(万元)
投资收益不计入销售(营业)收入。
(2)成本、费用、支出额
?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4500+300)×15%=7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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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限额=800+20-720=100(万元),需调增所得额。 ?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应按规定限额比例扣除。
税前扣除标准1=(4500+300)×5‰=24(万元)
税前扣除标准2=50×6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超标准=50-24=26(万元),需调增所得额。
?新产品开发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加扣应纳税所得额。 40×50%=20(万元),需调减所得额。
?财务费用中利息超标,需调增所得额。
50?10%×(10%-6%)=20(万元)
?营业外支出中,企业间罚款可以列支,但行政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需调增所得额。
?捐赠扣除限额=628×12%=75.36(万元)
捐赠未超限额,不用调整。
该企业应税成本、税金、费用等支出额=2000+80+(1500-100)+(500-26+20)+(80-20)+(30-1)=4063(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
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它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4800-4063=737(万元)
或=628+100+26-20+20+1-18=7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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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纳所得税额=737×25%=184.25(万元)
(5)该企业2009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184.25-157(预缴数)=2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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