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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法医专业资料之神秘的职业——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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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法医专业资料之神秘的职业——法医刑侦法医专业资料之神秘的职业——法医 神秘的职业——法医 1984年,美国橙县警察局的一个分局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一个醉汉的妻子打 来的,说是她的丈夫喝醉了酒闹事,对家人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要求派警察去制服这 个罪犯。警察分局接到电话后,派去了两名警察。警察赶到那所公寓以后,见到在楼梯 的平台上站着一个喝醉酒的男子双手持刀高喊:“不许上来~”警察踏上楼梯,边走边 喊:“把刀放下~”醉汉一看急了,欲飞刀伤人。留察眼明手快,砰、砰、砰三枪,醉 汉应声倒下,一会儿便气绝身亡。醉汉家属见状大惊,从房门后一拥而出,抓住警察算 帐...
刑侦法医专业资料之神秘的职业——法医
刑侦法医专业资料之神秘的职业——法医 神秘的职业——法医 1984年,美国橙县警察局的一个分局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一个醉汉的妻子打 来的,说是她的丈夫喝醉了酒闹事,对家人的生命财产构成威胁,要求派警察去制服这 个罪犯。警察分局接到电话后,派去了两名警察。警察赶到那所公寓以后,见到在楼梯 的平台上站着一个喝醉酒的男子双手持刀高喊:“不许上来~”警察踏上楼梯,边走边 喊:“把刀放下~”醉汉一看急了,欲飞刀伤人。留察眼明手快,砰、砰、砰三枪,醉 汉应声倒下,一会儿便气绝身亡。醉汉家属见状大惊,从房门后一拥而出,抓住警察算 帐:“我们打电话叫你们来,是想让你们能够制服他,而不是要你们开枪打死他。我要 控告你们,你们犯了渎职罪。”可警察说:“我开枪是为了制服他,我只是打他的腿和 腹部,我们是正当防卫,责任不应当由我们来负。”死者家属哪里肯依,于是诉诸法院。 按美国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况必须由法医验尸。法医验尸结果证实,警察打的三枪都是 打在醉汉的腹部,其中仅一枪使肠子受了损失,另外两枪未伤及大血管,也末伤及肝肾 等重要器官。显然,这三枪不是致死的原因。那么醉汉死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法医 检验进一步证明,醉汉死前在颅内有一先天发育畸形存在——脑底动脉瘤。死亡的原因 是脑底动脉瘤破裂。追问死者的病史,得知死者以前喝酒都是很安静的,而这次则变得 狂躁异常,所以家属才叫警察来,而这次精神改变正是脑底动脉瘤破裂的初期症状。最 后结论是死者在警察枪击前,脑底动脉瘤已经破裂;死者死亡的原因是脑底动脉瘤破裂, 而不是枪击。法医检验的结果,使这场官司的责任终于判明。如果没有法医检验,这两 个美国警察的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一提到法医,一般人都觉得很神秘,其实由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法医的责任就是要 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正确处理各种民事纠纷,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说来就是: 法医以其科学的鉴定结论为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提供科学依据。上述的案例虽然是发生在美国,但是与这个性质和 情节类似的事例,在我们身边也并不少见。当这些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冤枉事发生在我 们身上时,靠什么来证实自己是冤屈的呢,靠法医,科学自有公断。 法医以其科学鉴定结论为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科学依据。特别是在杀人、投毒、伤 害、强奸等刑事案件中,法医检验更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杀人案来说,犯罪行为一旦付 诸实施,必然要引起人身伤亡和出现以尸体为中心的犯罪现场。侦查活动一开始,就必 须运用法医检验等技术手段勘查观场,检验尸体,固定事实,并由侦查人员发现收集有 关物证,使立案侦查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之上。在侦查实施过程中,也要根据法医检 验发现和提供的线索作为布置侦查工作的科学依据。对侦查中发现的各种物证,需要的 都要送交法医鉴定,查明性质及其与犯罪事实的联系后,才能作为认定罪犯或否定嫌疑 人的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医检验所解决的问题,是其他一般的调查研究方 法所不能代替的,即使是当场抓获罪犯或证人目睹罪犯犯罪,或者罪犯自己供认了的, 也常要进行法医检验,获取罪证,查明犯罪细节,印证罪犯口供。在多人行凶杀人案件 或聚众斗殴致死人命案件中,法医对尸体伤痕分布情况、凶器种类、致命伤的位置等的 检验结论,有助于判明主犯与从犯,分清罪责。在投毒、强奸、伤害等案件中,也都必 须通过法医检验,为认定犯罪事实,证实犯罪人提供科学依据。 法医对民事案件中的性机能、性状态、两性畸形、亲子鉴定及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 鉴定等,为正确解决离婚、抚养、赔偿以及其他各种纠纷提供了科学依据。 谈到法医我们不能不提到一个名词——仵作。 什么叫仵作呢,《辞海》(旧版)说是旧时官署检验尸体者;《辞海》(新版)说是旧 时官署检验死伤之吏;《辞源》(旧版)说是旧时官署检验刑伤之吏,宋已有之,见《折 狱龟鉴》,清时改称检验吏;《辞源》(新版)的解释是以检验尸伤,代人殓葬为业的人;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是旧时官府中检验命葬死伤的人。 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普通成年人的尸体, 在通常室温环境中(16,18?)在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大约下降1?,10小时以 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在冰库或冰雪中 的尸体,大约经过1小时,即可完全冷却,时间稍久即可发生冰冻,体内液体能结成冰 块,四肢、脑躯干完全冻硬,眼球内液体因冰冻、体积膨胀,致使眼球稍有外突。这种 尸体若要进行解剖,应当先进行解冻。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 甚至有可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 间。尸体的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 或覆盖物较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在12月自缢身死, 身着羊皮袍子。在其死亡后对其尸体进行检查,发现其胸部、腹部皮肤尚有余温,而裸 露在外面的手、面部等己与外界温度接近。 在尸体冷却的过程中,尸体各部位的冷却速度并不是同步的。尸体的尖端边缘部位 都比躯干部位冷却得快,尸体的表面又都比内脏冷却得快。在一般情况下,耳壳、指(趾) 端、鼻尖最先冷却,然后是四肢、躯干,最后是腋窝。 在各种情况下研究和检验尸体冷却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测定尸体温度 的方法问题。这是谈论尸体冷却的前提。方法不同,结果定然迥异。由于直肠的温度比 较稳定,测量直肠温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较简便,所以一般都是从直肠里面测定尸体温度。 在环境不变的1和3小时后测量直肠温度,用测定冷却的方法确定尸体温度的下降速度, 可取得良好的结果。 在法医学上一般不用尸体冷却这一尸体现象来确定死亡,因为法医学上认为体温降 至20?或20?以下可确定死亡,而即使在最有利于尸冷的条件下,尸体温度要降至20? 或20?以下,一般也要需要10,12小时。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其他能确定死亡的尸体现 象,如尸斑、尸僵早已出现。 当然这并不是说尸冷这一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没有意义,相反,尸冷下降的规律对 于我们推断早期尸体死亡时间具有重要的价值。例如,尸检时,首先测定尸温和环境温 度,取得两者温差;然后取得当地气象部门的支持,查清在发现尸体前24小时的温度、 风力变化情况,再结合影响尸温下降速度的多种因素,最后根据一些现成的统计表、公 式等求得尸温下降可能经过的时间。这可以作为推断死亡时间的一种依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影响尸冷速度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利用尸温下降的规 律来推断尸体死亡时间,应当结合其他尸体现象和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三、尸体上的图案——尸斑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 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 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 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 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 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 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 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 的远端。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 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 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 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 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 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 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 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 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 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 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2(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 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 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 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 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切 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谈红色液 体溢出。 3(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 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尸斑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 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腐败。在浸润 期内,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尸斑。用刀切开尸斑处,可见组织呈紫色 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 上面谈的是尸斑出现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此外,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还要受各种 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压迫、血液性状、血量及皮肤色泽等。 在法医尸体检验的实践中,常常有在尸体低下部位见不到尸斑的情况。这主要是受 压的缘故。尸体低下部位受压处,如与硬面接触被压成扁平状的胛部、背部、骶骨部、 臂部及脚后跟部等,由于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压到其他地方而没有尸斑形成,检验中见 到的往往呈苍白色,若衬垫物的硬面不平,则尸体受压处的皮肤可留下与衬垫硬面相一 致的苍白区,而没有受压的地方仍有尸斑。这样,暗紫红色的尸斑与苍白色的印痕相映, 更加清晰。此外,裤带结扎的地方,衣服折叠的地方,或者皮肤皱褶的地方等,也因压 迫而无尸斑的形成,并可留下与压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尸体由于毛细血管受冷水 刺激发生收缩,加之尸体在水中浮动翻转,所以,尸斑常常出现得较慢,而且比较弱。 尸体的血液性状是死因决定的,它对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关系。窒息 死或者急死的尸体,因其死亡是极短时间的事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 的速度快,程度强,多呈暗紫红色。这类尸体尸斑常出现于死后1,1.5小时,早者30分 钟即可出现,8,10小时就可发展到扩散期。由于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这类尸 体的尸斑处还常见斑点状出血。与此相反,死者若是死于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则因其 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颜色也浅,甚至可以不显现。皮肤色素的深浅,对 尸斑的颜色也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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