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委托
融资性担保公司
注册资本金委托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的监管~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甲方指定乙方作为托管人对其注册资本金进行托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根据《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管账户、托管金额和托管期限
,一,托管账户。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托管协议及其开户文件在乙方指定的分支机构新开设注册资本金托管账户~或指定原有账户为注册资本金托管账户。
,二,托管金额。托管资金金额为甲方注册资本金的40%~存出保证金可计算在内~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三,托管期限。托管期限从托管资金金额到达托管账户之日起。到解除托管之日止。托管有效期内~未经监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撤销托管账户。
,四,托管资金的使用范围。
1、融资性担保业务保证金,
2、保证金项下代偿支付,
3、投资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4、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用途。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在托管账户开立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托管资金足额存入托管账户。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托管账户的正常结算、对账服务。
,三,甲方与其他银行发生贷款担保业务需存出保证金的~应当在该贷款担保
解除后2日内将存出保证金转回托管账户。
,四,甲方接受乙方对托管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动用托管资金时~须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资金用途证明、企业贷款合同和贷款担保合同等材料。
,五,甲方发生登记变更、合并、分立、破产和解散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乙方和监管部门
。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对托管资金进行监管~对托管资金的充足性和稳定性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且不得提现~不得透支。
,二,甲方与其他银行合作需要存出保证金的~乙方凭甲方的资金用途说明、企业贷款合同、贷款担保合同等材料执行划款指令~并于当日完成划款工作。对甲方超出托管资金用途以外的用途有权停止支付。
,三,甲方发生的代偿支付~乙方应逐笔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对甲方托管账户异动情况以及发生法人登记变更、合并、分立、破产和解散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甲方监管部门报告。
,五,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开展贷款担保业务。适当降低甲方担保贷款的利率~做好对托管账户的正常结算及对帐服务工作~接受监管部门对资本金托管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六,乙方应每月5日前编制上月资本金托管情况报告~并送交监管部门。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金账户余额、资金划转情况等。
四、违约的责任
甲乙双方都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五、其他事项
1、有关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及任何争议~均使用中国法律~并按其解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当友好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监管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2011年 8月9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