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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休息制度

2017-09-16 50页 doc 146KB 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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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休息制度企业休息制度 企业休息制度 为了把公司建设成为规范化正规化的公司,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以及保证全体员工的合理休假及探亲,规范员工的请假行为,在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上班时间规定: 因公司属于销售型企业,故视市场状况合理调配每周的工作时间,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40小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20-12:00,下午13: 50-17: 30。休息日各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市场及用户的需求,不能因为节假日而影响工作。 二、请假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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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休息制度 企业休息制度 为了把公司建设成为化正规化的公司,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以及保证全体员工的合理休假及探亲,规范员工的请假行为,在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上班时间规定: 因公司属于销售型企业,故视市场状况合理调配每周的工作时间,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40小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20-12:00,下午13: 50-17: 30。休息日各部门必须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市场及用户的需求,不能因为节假日而影响工作。 二、请假规定: 1、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包括: 新年元旦(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放假3天)、清明节(4月5日放假1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放假1天)、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放假1天)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适用人员: 公司全体人员。 2、婚假、丧假及生育假休假规定: 3、年休假及探亲假的休假规定: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或探亲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病假: 一般病假,按事假程序办理,重大疾病请病假须经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工资计算方法发放,病假工资的工资基准为每个人的基本工资,病假期间的工资系数为: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病假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病假工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病假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病假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病假工资的100,计发。 (2)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病假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病假工资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病假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 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5、事假: 公司员工因私事请假,必须与部门领导申请假期,并且按事假程序办理。短期的事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相关车船费员工自理。 6、旷工: 公司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就私自休假则视为旷工,并扣发旷工日期奖金工资的 3倍;旷工三天或全年旷工累计七天以上者,公司将视为自动离职。不发放基本工资及奖金,相关车船费不予报销。 7、请丧假的范畴: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配偶)死亡时; 8、婚假丧假可以用本年度的年休假或探亲假抵充,则往返路费公司报销;员工当年婚假和年休假的总天数不能超过20天(不包括春节休假)。 9、男员工的陪产假可与年休假或探亲假合并使用,其他假期均不能合并使用。 10、公司员工一年内事假相加超过3天或者带薪假期(春节 婚假 丧假 年休假/探亲假)相加超过20天(一年享受2次探亲假员工的带薪假期超过30天),之后若再请假,请假期‎‎间即无基本工资也无奖金; 11、春节期间值班的员工,按公司规定发放值班工资,不再另行安排调休; 12、公司员工春节回家的车票公司予以报销(符合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山东籍员工春节需随公司安排的大巴往返,若不随行,该次车船费员工自理; 13、请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及国定假日,均计为请假时间;年休假与探亲假享受一天在途时间,在途一天计算在请假时间之内,综合部会自动扣除。往返路程车票则按实际请假时间核准,若有不符当次车票不予报销,超出的假期按旷工处理。其他假期按实际请假天数计算; 14、带薪长假的休假时间,原则上为4个月一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15、已婚女员工的生育假过后需要请延期假的,延期假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假期间公司为其缴纳基本的五险一金,延期假过后仍不能上班的,视同自动离职。 三、请假流程细则 1、公司员工符合年休假、探亲规定请假或需要请事假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由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对员工请假资质审核并签署意见,再交部门部长审核,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2)将批准的申请表交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或综合部部长、其他人员签收无效)签收,休假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签收后生效,否则不予报销休假的差旅费。 (3)公司副部长以上职务的人员请假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若只口头向部门领导请假,综合管理部未见请假申请表,则视为旷工。部门领导若未见假条即同意部门员工的请假,则扣该部门主管、部长和分管副总绩效考核各5分。 2、公司员工若有急事请假,无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本人必须先发邮件通知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休假之前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并由部门领导委派部门管理人员帮其代办请假申请表。员工若未申请即休假,则按旷工处理;员工向领导申请,但其部门未帮其办理请假手续,则扣除负责人绩效考核5分,扣该部门主管、部长和分管副总绩效考核各3分。 3、针对应届毕业生,公司允许其请一定期限的假期参加毕业答辩,但必须按事假请假流程办理,请事假期间发基本工资,无奖金。往返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4、以上假期休假完返回公司,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联系综合管理部办理销假手续,综合管理部按照销假时间统计年休假时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假期,必须提前(在规定假期结束之前)向领导申请并发邮件通知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综合管理部未接到延长假期的通知,则正常假期之外的时间按旷工处理,并扣发旷工日期工资奖金的2倍。因未销假导致休假时间超过当年可享受总休假时间的,当年不再享有休假,探亲或休假的车票不予报销;超出总休假时间的日期按旷工处理,并扣发旷工日期工资奖金的2倍。 5、员工在因病请假时,如当年年休假(探亲假)尚有剩余,可按年休假(探亲假)审批流程从年休假中(探亲假)兑假,公司同意后作为年休假处理。若当年年休假(探亲假)没有剩余,则必须填写事假申请表,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 6、员工因工伤在家休养时,部门负责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至综合管理部,此项须纳入各部人的绩效考核中, 若未及时通知则扣除负责人绩效考 核3分,扣该部门主管、部长和分管副总绩效考核各5分。员工在家休养期间按病假工资发放。往返差旅费自理。 附: 请假申请表 请 假 申 请 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 年休假及探亲假只有一天在途时间;公司副部长以上领导请假时总经理意见一栏才需要填写;销假时间由综合部填写。 企业休息制度 第二篇_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二、年休假时间 员工根据在本单位不同的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本制度适用于全 体员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一、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 冬季: 10 月至 02 月: 上午 8: 30—12: 00,下午 13: 30—18: 00 夏季: 03 月至 09 月: 上午 8: 00—12: 00,下午 14: 00—18: 00 二、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签到考勤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 三、保持办公环境的安静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内乱仍纸张、大声喧哗; 四、上班时间不准会私客、打私人电话,在公司办紧急私人事务会客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特殊情况需向部门主管请示; 五、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干私活、扯闲话、说脏话、吃零食等; 六、办公室内一律禁止饮酒、打牌、赌博等; 七、 上班前一律不准饮酒, 如有员工因故饮酒而影响工作, 部门负责应劝告其先休息后上班, 并扣发当天工资; 八、自觉爱护公司财产和他人物品,一次性水杯专供来客使用,公司员工不得随意使用。 九、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能动用该部门的电脑、电话、资料等。 十、 (一)下班后要认真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等,做好一切安全防范工作;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 3 分钟后 15 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 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 2 小时计,第三次加 4 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 2 小时计算。 4.15 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2.连续旷职(工)三 天或一个月内累计 6 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 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 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时间到后方才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时间就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 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 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否则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 企业休息制度 第四篇_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员工正常的休息、休假权利,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及有关年休假修订通知,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正式员工入公司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员工根据工龄每年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工龄根据员工档案中有明确记录的相关工作经历核定或根据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核定。无法确定准确工龄的员工,根据司龄计算年休假天数,具体标准如下: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及有关年休假修订通知,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正式员工入公司满一年后可享受年休假,员工根据工龄每年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工龄根据员工档案中有明确记录的相关工作经历核定或根据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核定。无法确定准确工龄的员工,根据司龄计算年休假天数,具体标准如下》,制定出当年年休假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各部门员工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以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天数为准。 第五条 员工请休假应填写《请假单》,说明休假时间、去向和在休假期间的代职人,做好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并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在休假结束后应按期回到工作岗位,如预期未归按公司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第六条 休假原则 (1)年休假当年假期应当在自然年度内安排,不跨年度安排,不得年度积累。 (2)员工年休假计划可分上下半年各报备一次,员工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在报备时间内休年休假的,需要在《年休假计划(变更)审批表》中“休假变更时间”一档予以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因工作需要无法在一次休完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最多分二次休完,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员工使用当年年休假折抵等天数病、事假须经部们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员工休假应避开部门工作繁忙或人员紧缺时期,原则上一个部门不 得同时有两个以上人员同时请年休假。 (6)员工在年休假假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属于员工个人行为,公司不予报销。 (7)对于公司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因员工个人原因未休假的,视为已实际休满年休假。 第七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此前公司下发的有关年休假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请假单》,说明休假时间、去向和在休假期间的代职人,做好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并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在休假结束后应按期回到工作岗位,如预期未归按公司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第六条 休假原则 (1)年休假当年假期应当在自然年度内安排,不跨年度安排,不得年度积累。 (2)员工年休假计划可分上下半年各报备一次,员工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在报备时间内休年休假的,需要在《年休假计划(变更)审批表》中“休假变更时间”一档予以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因工作需要无法在一次休完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最多分二次休完,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员工使用当年年休假折抵等天数病、事假须经部们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员工休假应避开部门工作繁忙或人员紧缺时期,原则上一个部门不 得同时有两个以上人员同时请年休假。 员工在年休假假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属于员工个人行为,公司不予报 (6) 销。 (7)对于公司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因员工个人原因未休假的,视为已实际休满年休假。 第七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此前公司下发的有关年休假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7年xx月xx日 年休假计划(变更)审批表( 年度)【企业休息制度】 部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备案。 2、本表一式两份,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各留一份。 企业休息制度 第五篇_2017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1篇: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 酬、违约责任等。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被劳动教养的; (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6)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7: 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第2篇: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 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同时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 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 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3篇: 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 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 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年月日生效。 第4篇: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公司下设: 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 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 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补充: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注册信息第3条公司部门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6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2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13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充: 第14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第16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 第20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1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5篇: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 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 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 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 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 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 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 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企业休息制度 第六篇_2017薪酬制度 第1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 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 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2017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 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 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 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初任工资 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初任工资 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 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 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3篇: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 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 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3篇》,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 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 1、 2、5手工考勤制度 3、 1、 2、6手工考勤制申请: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 1、 2、5手工考勤制度 3、 1、 2、6手工考勤制申请》,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 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 2、 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 2、 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 2、 2、5加班工资的补偿: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 2、 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 2、 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 2、 2、5加班工资的补偿》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 2、 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 2、 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 2、 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 2、4倒休 3、 2、 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 2、 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 2、 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 4、3 准员工倒休天数。 3、 2、 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 3、1病假 3、 3、 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 3、 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 2、 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 2、 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 2、4倒休 3、 2、 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 2、 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 2、 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 2、 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 3、1病假 3、 3、 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 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 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 3、 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 当天上午8》,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 3、 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 3、3有薪节假日 3、 3、 3、1每周 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3、 3、 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 3、 3、3临时调休: 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 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 3、 3、4临时休假: 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 3、4婚假 3、 3、 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 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 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 3、 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 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 3、 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 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 3、 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 3、 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 3、5丧假 3、 3、 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 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 3、 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 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 3、 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 3、6产假与哺乳假 3、 3、 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 3、 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 (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 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 3、 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 3、 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 3、 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 3、 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 3、 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 3、 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 3、 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3、7计划生育假 3、 3、 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 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3、 3、 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 明,可休假1天。 3、 3、 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 3、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 3、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 3、 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 3、 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 3、 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 3、 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4请假制度 3、 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 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 3、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 3、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 3、 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 3、 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 3、 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 3、 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4请假制度 3、 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 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 4、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 4、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5缺勤规定 3、 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 5、2旷工扣款规定: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 4、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 4、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5缺勤规定 3、 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 5、2旷工扣款规定》,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 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上班时间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请假 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企业休息制度 第八篇_2017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 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 录用,任人唯贤。 十 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 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 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 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 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 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 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 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 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 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 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 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 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 一、婚假: 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 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 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 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 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 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 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 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 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 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 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 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 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 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 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篇: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zhèng fǔ 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 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企业休息制度】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分公司经理、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 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务部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法务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证据、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法务部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务部、公司领导,法务部、供销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七、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zhèng fǔ 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企业休息制度】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分公司经理、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 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 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务部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法务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证据、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法务部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务部、公司领导,法务部、供销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七、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 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 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5篇: 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 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 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 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 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 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 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 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 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 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 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 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 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 罚。 第十七条: 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 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 实施绩效管理,制定出考核标准,与个人利益捆绑,与个人收入挂钩,使员工的成绩与回报成正比,这是最简单而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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