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签证种类[精品]
美国签证种类(1),,,,,
非移民签证代号一览表,,,,,(请用表格),,,,,
签证代号,,,,,签,,,,,证,,,,,对,,,,,象,,,,,
A-1,,,,,大使、公使、政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
A-2,,,,,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 A-3,,,,,A-1、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
B-1,,,,,商务考察人员。,,,,,
B-2,,,,,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C-1,,,,,过境美国的外国人。,,,,,
C-2,,,,,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 C-3,,,,,未备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政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
D-1,,,,,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D-2,,,,,海员或飞机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E-1,,,,,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E-2,,,,,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投资人及其配偶的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
美国签证种类(2),,,,,
F-1,,,,,学者或学生。,,,,,
F-2,,,,,学者或学生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G-1,,,,,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2,,,,,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家属。,,,,,
G-3,,,,,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直系家属,但其政府未被美国政府承认也不是该机构成员国。,,,,,
G-4,,,,,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家属。,,,,, G-5,,,,,G-1,G-2,G-3,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
H-la,,,,,临时受雇于美方的专业护士。,,,,, H-lb,,,,,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H-2a,,,,,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 H-2b,,,,,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H-3,,,,,临时受训人员。,,,,,
H-4,,,,,H-1,H-2,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美国签证种类(3),,,,,
I,,,,,新闻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J-1,,,,,交换访问学者。,,,,,
J-2,,,,,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K-1,,,,,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2,,,,,K-1签证持有人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L-1,,,,,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
L-2,,,,,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女子。,,,,, M-1,,,,,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O-1,,,,,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有特别才能的人士。,,,,,
O-2,,,,,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人员。,,,,, O-3,,,,,O-1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美国签证种类(4),,,,,
P-1,,,,,国际知名的运动队员和娱乐团体成员。,,,,, P-2,,,,,参加交流计划的表演性娱乐团体成员。,,,,, P-3,,,,,具有独特意义的表演艺术家或娱乐团体成员。,,,,, P-4,,,,,P-1、P-2、P-3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女子。,,,,,
Q-1,,,,,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人员。,,,,,
Q-2,,,,,Q-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R-1,,,,,被承认的宗教教派牧师。,,,,,
R-2,,,,,R-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 NATO-(1-7)根据北大西洋公约驻美的外国人及其有关人员。
中国签证种类
旅游签证(L),,,,,发给前往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访问签证(F),,,,,发给应邀赴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学术交流、短期进修实习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须提供中方的邀请函电。
职业签证(Z),,,,,发给赴华任职、就业人员及其随行家属。申请人须提供《外国人在华就业许可证》或《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中国被授权单位的邀请函及本人体检
(本地体检只限在新加坡中央医院)。 学习签证(X),,,,,发给前往中国留学、进修、实习六个月以上的人员。申请人须提供入学
书、中国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或被授权单位签发的JW201或JW202表以及本人体检证明(本地体检只限在新加坡中央医院)。
定居签证(D),,,,,发给前往中国定居的人员。须提供经中国公安部门批准的定居身份确认表及体检证明(本地体检只限在新加坡中央医院)。定居身分确认表由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在华亲属向申请定居的中国市、县公安部门申请获得。
过境签证(G),,,,,发给须经中国过境的人员。申请人须持有前往第三国的机票、车票或船票。已订妥联程座位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在过境城市停留24小时以内不出机场者,可免办过境签证。 乘务签证(C),,,,,发给前往中国执行国际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列车乘务员、飞机机组人员、海员及随行家属。
记者签证(J),,,,,J-1签证发给申请常驻中国的记者;J-2签证发给临时前往中国采访的记者。申请记者签证,须提供中国主管部门的批准函电。常驻人员还须提供体检证明(本地体检只限在新加坡中央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