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附件1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专业 学位或学历 工作年限
专科 6
本科学历或学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4 城
乡 位 专业评估,认证,的 3
规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2
硕士学位
划 专业评估,认证,的 1
博士 1 城市规硕士学位,专业学专业评估,认证,
1 划 位, 的
学士学位,专业学位, 4 建筑学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2
专科 7
本科 5
专业评估,认证,的本科学历或学位 4 其他专
业 硕士学位 3
专业评估,认证,的硕士学位 2
博士 2 注,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
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免
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成
绩2年滚动。
2.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
乡规
划原理》科目,成绩3年滚动。
3.,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
1
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
历或学位等同。
,2,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
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
市规划”或“城市规划
”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
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
次学位等同。
4.,1,《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
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
》,由国务院学位委员
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
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
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
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2,“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
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
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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