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国立屏东女子高级中学星期例假日或学生放学后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星期例假日
或學生放學後教室使用管理規定 一.為落實教室使用之管理與維護校園安全原則特訂本規定。 二.星期例假日或學生放學後,各教室門窗、通道及鐵門均關閉;假
日到校學生以使用B棟、C棟一樓教室為原則。若有不足再開放
部份教室使用,如要借用教室需經場地借用申請程序核准後,方
得開啟使用。
三.基於教學需要,假日到校每班人數需達二十人以上:重補修或原
住民課業輔導除外:,方可申請借用教室;並請依據下列事項辦
理:
(一)為方便管理及維護師生安全,假日以使用一樓教室為原則,惟
應徵詢該班導師同意,始可借用。
(二)高三基於升學需要星期例假日借用教室,另可經管理單位同意
借用原班教室,但仍以上午時段為限。
(三)該班導師或任課老師需到校負責維護學生安全及教室管理事
宜。
(四)各教室所設置之財產用具,不得任意移動;配置各教室之公物
損壞或遺失時,由借用班級或學生負責賠償。 (五)各教室之清潔維護、電源開關等工作,請導師或任課老師指定
幹部確實執行之。
四.如有違反『規定三』則取消借用教室。
五.假日申請借用教室時,由總務處知會教官室及大門口警衛,以方
便學生進出及安全管理。
六.本規定經行政會議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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