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章和公章行政章和公章
篇一:行政公章使用规定
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为使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
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 公司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总经理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 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二章 公章的刻制
? 公司印章由上级主管部门刻发,总经理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刻制。 ? 部门刻制印章,必须执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办提出刻章申请,经总经
理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
行政章和公章
篇一:行政公章使用规定
行政公章
第一章 总则
? 为使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规范化、
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
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 公司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总经理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 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二章 公章的刻制
? 公司印章由上级主管部门刻发,总经理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刻制。 ? 部门刻制印章,必须执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办提出刻章申请,经总经
理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 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总经办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
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 公司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总经办,总经理印章存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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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点在财务部,
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公司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
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 公司印章管理,由总经办指派1名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
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 公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 公司印章应根据总经理指示,经总经办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
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 以公司名义发往公司以外的公文,必须经总经理签发后,然后加盖本单位印章。
在单位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单位印章。
? 上报的统计报表、有关证件、函件、报告等需加盖本单位印章的,应经呈报部
门领导审阅签名,经所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需盖总经理印章的,经总经理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盖章和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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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手续。
? 所有介绍信、
、证明等一般往来信函,应一式两联,统一编号,方可加盖
印章,底联应存档备查。
?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如培训结业证、车辆年审表等),
需盖本单位印章及总经理印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所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总经办登记并盖章。
?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
必须经总经办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总经办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 使用行政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由
本部门主管在申请书上签字,经总经办审批,印章保管人并要做好登记.
第五章 附则
? 各部门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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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基建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
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 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二:政府机关单位公章尺寸大小规定
政府机关单位公章尺寸大小规定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一律为圆形,刊单位法定名称,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自定。
(二)省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5厘米,圆边宽1(2毫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三)市、县级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圆边宽1(2毫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四)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直径4(5厘米,圆边宽1(2毫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1(4厘米),五角星外(转 载于:wWw.xLTkwj.cOM 小 龙 文档网:行政章和公章)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五)乡、镇人民政府、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城镇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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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及其内设机构的印章,直径一律为4(2厘米,圆边宽1(2毫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直径
1(4厘米),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
篇三: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本公司公章及
章。
3、 本单位行政公章由行政办公室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1、本公司印章由上级主管领导安排,行政办公室负责刻制。
2、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行政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3、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行政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行政办公室,未经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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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2、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公司行政印章的,应经总经理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3、 本公司行政印章管理,由公司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4、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1、 本公司印章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经报部门领导审批,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
2、以本公司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部门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公司印章。
3、上报的统计报表、有关证件、函件、报告等需加盖本所印章的,应经报部门领导审阅签字,经所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
4、 所有介绍信、说明、证明等一般往来信函,应一式两联,统一编号,方可加盖印章,底联应存档备查。
5、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
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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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者必须交回。
6、 使用行政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 附则
1、各部门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考本管理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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