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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同名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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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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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同名1719)
ofruraldrinkingwatersources,protectionofdrinkingwatersourcesinruralareasbytheendofthedelimitationofthescopeofprotection,completewithwarningsigns,isolatingnetworkprotectionfacilitiesPAGEofruraldrinkingwatersources,protectionofdrinkingwatersourcesinruralareasbytheendofthedelimitationofthescopeofprotection,completewithwarningsigns,isolatingnetworkprotectionfacilitiesPAGE15ofruraldrinkingwatersources,protectionofdrinkingwatersourcesinruralareasbytheendofthedelimitationofthescopeofprotection,completewithwarningsigns,isolatingnetworkprotectionfacilities南昌大学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2011-2012年度政策)南昌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南昌市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11-2012年度)一、参保对象及范围本市辖区内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民办高校、成人院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二、参保流程概况待遇享受。(一个待遇享受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到次年的8月31日)市医保局制医保卡。(凭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红蓝底彩色照片办理制卡)信息采集。(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参保登记表》,归集后以电子版的形式由学校统一报医保局。)参保登记。每年9月份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大学生参保登记和大病补充保险缴费。(个人自愿缴大病补充保险费15元/年)三、待遇享受门诊待遇特殊病种门诊待遇住院统筹待遇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风险补偿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待遇,由各高校实行门诊包干。具体遵照《南昌市辖区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包干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参保大学生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执行。(1)起付标准:一级100元,二级200元,三级300元。(2)住院报销比例:一级80%;二级70%;三级60%。(3)住院统筹基金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4)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一级12元/日;二级16元/日;三级20元/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为:参保居民发生的超过住院统筹报销最高限额以上、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部分。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8万元,报销比例:90%。未成年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死亡者,由统筹基金一次性支付死亡补偿金10000元(不含在35000元以内)特殊病种为:1、恶性肿瘤限7000元;2、糖尿病限3000元;3、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限3000元;4、老年性慢性支气管哮喘限2500元;5、慢性病毒性肝炎限3000元;6、肺结核病限2000元;7、精神病限1000元;8、血友病限7000元;9、艾滋病限7000元;10、高血压病限3000元。11、再生障碍性贫血限3000元;12、系统性红斑狼疮限2500元;13、帕金森氏综合症限2000元;14、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15、肾病综合症、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血透、腹透、尿毒症和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等病种限额同样按城镇居民住院统筹年度报销最高限额执行。四、就医指南1、转诊、转院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南昌市内),应当由校医院医生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并签写病例。却因病情需要立即送诊未能事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工作部门提供具体证明。住院报销期限为从出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2、异地就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在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寒暑假、因病休学以及法定节假日等不在校期间,需在异地住院的,可就近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终结后60天内由学校相关部门将学生住院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等材料,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非实习、寒暑假、因病休学以及法定节假日,因病需异地转院住院治疗的,要经校医院转诊、校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登记、市医保局备案方可异地住院治疗,出院60日内按市内住院方式报销。五、政策解析1、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说明基本医疗保险:2011-2012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元,同级财政补助140元,个人无需缴费。普通门诊报销年度最高限额130元,住院统筹基金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5万元。大病补充保险:为个人自愿购买,2011年度标准为每人每年15元,大病补充保险为住院补充保险,投保时无需体检,可带病参保。大病是指基本医疗住院保额额度已经用完,但仍需治疗的疾病。大病补充保险支付范围为发生超过住院统筹报销最高限额以上、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部分,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8万元。2、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不予赔付说明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以外的费用;②健康体检、计划免疫、计划生育、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费用;③工伤医疗费用;④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外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⑤交通事故、服毒、自杀、自残自伤、酗酒、吸毒、打架斗殴、犯罪行为等所致的医疗费用;⑥能获得民事赔偿的医疗费用;⑦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其他不予补助的医疗费用。3、从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参保学生凡是在当年9月1日到次年8月31日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均可按政策报销,不建议学生跨年度住院(9月1日为年度结算日),跨年度住院报销准备材料较为繁琐。当年度的门诊、住院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次年度9月底。4、参保年限以后可用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与其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合并计算,相关证明由市医保负责开据。5、首卡免费,刷卡住院居民医保实行首卡免费制,即参保学生首张《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制卡费个人免单,再次办卡费用由个人支付。学生南昌市内住院必须刷卡入院,未刷卡的住院费用将无法报销。六、政策依据以上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南昌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及办理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1、200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2、2009年10月19日,南昌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统一组织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加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洪全医管字[2009]5号);3、2010年7月27日,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南昌市辖区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包干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洪人社字[2010]341号)。七、相关说明以上政策如有更改变动,以省市最新医保相关文件内容为准;学校内部相关要求及流程变动,请同学们关注学校通知。八、咨询电话南昌市社保处居民医保科:86623582(子固路10号10楼)南昌市社保处待遇认定科:86623610南昌市社保处财务科:86638719南昌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88305822南昌大学校医院(新校区):83969761南昌大学校医院(老校区):88305809南昌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八月南昌大学学生普通门诊(急诊)报销流程定点医院医治需转诊疾病由校医院医生签写门诊转诊校医院就诊治疗学生门诊直接按报销后比例支付,个人门诊报销额度用完后产生的费用为全自费转诊的学生携带门诊就医发票、药品清单、病历等全部材料到校医院办理报销(定期)说明:1、每位学生门诊包干待遇年度内最高补助额度为130元(校内校外就诊均含在内);特殊病种门诊由南昌市社保处负责报销;2、转诊的学生报销时需携带校医院转诊病例、就诊医院病例、就诊发票、药品清单、对应各项检查单,根据校医院通知进行报销;3、学生却因病情需要立即送诊未能事先办理转诊手续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工作部门提供具体证明方可进行报销;4、校医院门诊治疗需出示校园卡。咨询电话:南昌大学校医院(新校区):83969761南昌大学校医院(老校区):88305809南昌大学学生医保门诊经费包干实施细则根据《南昌市辖区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包干管理试行办法》(洪人社字[2010]341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规范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管理和普通门诊包干资金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细则。一、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南昌大学在校大学生,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大学生的参保待遇享受年度。大学生在校期间按学年连续参保。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终止享受保险待遇。二、南昌大学学生的普通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南昌大学医院,共有前湖校区、青山湖校区、东湖校区五个医疗点。三、校医院的五个点的挂号收费均采用微机管理并实行联网管理,参保学生的所有医药费用均采用电脑管理,并建立参保学生门诊医疗包干资金收支台帐。普通门诊医疗补助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四、学生医保普通门诊的病种主要为感冒、发烧、腹泻等常见病,具体诊疗项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标准执行。普通门诊用药目录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五、我院本着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为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校医院职工应严格遵守校医院的各项规定,实行岗位责任制,挂牌上岗,认真做好病情诊治和病历的诊疗工作,严格审核药品剂量的使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六、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凭《校园一卡通》到校医院挂号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助部分80%实行电脑刷卡记账,剩余20%现金支付。一个年度内最高补助额度为130元。七、学生因各种原因需转诊的应先至校医院就诊,经校医院医生同意转诊并签转诊病历后方能报销,寒暑假及实习期间在外地如遇急诊须就医的凭急诊病历、发票、门诊用药清单(外出实习须有学院证明)到校医院报销。我校转诊医院为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转诊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再凭门诊发票至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按年度内最高补助额130元(含在校医院就医已发生的补助额)给予报销。超过部分一律自费。八、外转病人的报销定为每月审核报销一次,报销的钱可从医院的收入中先行垫付。九、符合南昌市居民医保特殊病种范围的可申请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待遇,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由市医保处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公费医疗办公室协助申报。十、普通门诊不予补助的费用:学生擅自在不符合本院规定的诊所、医院就诊的,或在校外医院就诊无病历或正式发票的,或自行到医药公司、药店等非医疗机构购药的费用。属于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的,如:挂号费、工本费、出诊费、会诊费、救护车、营养费、中药代煎费等特需服务费用;各种整容、矫形手术治疗、药品、器具及健美的器具等费用;各种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健康预测诊疗项目等。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赴境外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十一、我院工作人员挪用、骗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以及学生采用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南昌市辖区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包干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对象:已按规定参加了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校大学生。第二条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高校大学生的参保和待遇享受年度。大学生在校期间按学年连续参保。因毕业、退学离校等原因终止保险关系后停止享受保险待遇。第三条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补助待遇,暂由各高校实行门诊包干。门诊包干的就医管理工作由各高校医院(医务所)等相关管理机构承担,具体负责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及费用核报工作。高校大学生参加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各高校应及时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门诊包干。高校应成立相应管理机构,妥善安排好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就医;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将门诊包干资金拨付到各高校,共同做好门诊包干的就医管理工作。第二章门诊包干待遇第四条门诊包干待遇支付范围为: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第五条门诊包干的单次门诊费用补助比例不低于80%。第六条门诊包干待遇年度内最高补助额度为130元。第三章就医管理第七条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实行定点管理。南昌市辖区内所有参保的高校医院(医务所)均为大学生普通门诊的定点门诊医疗机构。暂不能设立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高校可就近选择一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资格后,与其签订定点管理服务协议,作为本校定点门诊医疗机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为参保学生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第八条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应凭《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到校医院(医务所)挂号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助部分实行刷卡记账,其余部分由现金支付。第九条经校医院(医务所)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意转诊的,可就近转入南昌市医保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凭门诊发票到高校相关管理机构申请补助。第十条门诊处方用药一般每次不超过3天剂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剂量,同类药品不超过两种。符合南昌市居民医保特殊病种范围的可申请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待遇。门诊特殊病种的认定由市医保处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各高校医疗保险相关管理机构协助申报。第十一条普通门诊诊疗项目范围:普通门诊病种主要为感冒、发烧、腹泻等常见病,具体诊疗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普通门诊用药目录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第十二条普通门诊不予补助的费用:1、参保学生擅自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诊所、医院就诊的,或在校外医院就诊无病历或正式发票的,或自行到医药公司、药店等非医疗机构购药的费用;2、属于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的,如:挂号费、工本费、出诊费、会诊费、救护车、营养费、中药代煎费等特需服务费用;各种整容、矫形手术治疗、药品、器具及健美的器具等费用;各种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健康预测诊疗项目等。3、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赴境外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门诊包干资金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各高校当年实际参保大学生人数,从筹集资金总额中按15%的标准划拨。2009年度为每人每年13.5元,2010年度为每人每年22.5元。门诊包干资金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的次月拨付各高校。普通门诊医疗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第十四条为确保高校门诊包干工作的顺利开展,从2010年起,建立普通门诊医疗包干资金市级统筹调剂机制。门诊包干资金当年有结余的,各高校可根据资金结余情况,适时调整补助额度、改善医疗条件,提高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水平;门诊包干资金当年度超支的,超支部分原则上由各高校自筹资金解决,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统筹基金予以补充。申请统筹基金补充的高校,应将超支年度的学生门诊费用发生情况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同市财政相关部门对超支费用发生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我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超支费用予以补充拨付。补充的额度人均不超过我市居民医保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统筹基金补充的申请、核拔工作于超支年度次年的10月底前完成。第十五条各高校相关管理机构应妥善建立门诊医疗包干资金的收支台帐,纳入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对每年包干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运行分析,并将情况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学生就诊时应自觉遵守本办法规定,文明就医,妥善保管好个人病历和就诊发票,不得无理取闹或纠缠医务人员。凡干扰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或违规违纪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七条校医院(医务所)职工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实行岗位责任制,挂牌上岗,认真做好病情诊治和病历的诊疗记录工作,严格审核药品剂量的使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各高校、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挪用、骗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以及参保大学生采取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由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南昌大学学生特殊疾病门诊申报流程携带近三年出院小结原件、能够证明疾病的各种检查结果报告原件、门诊病历原件,具体材料按《大学生申请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的有关说明》准备学生本人书写申请报告,所在院系辅导员签名,学院盖章学生持以上材料至校公医办办理,校公医办每周五持学生材料至社保局办理社保局每月底审批,审批后审批单复印件发至学校学生持审批单复印件定期至社保局进行报销说明:1、学生本人书写申请报告必须将自己发病始末、治疗经过、现患病情况详细书写。2、以上申报材料如涉及报销需要,请交彩色复印件,原件个人留存。上交至社保局申报材料不予退还。3、审批单复印件学生个人留存,每次去社保报销需持审批单复印件一份,请注意做好审批单复印件留存。咨询电话:南昌市社保处居民医保科(申报):86623582(子固路10号10楼)南昌市社保处待遇认定科(报销):86623610南昌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88305822大学生申请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的有关说明根据洪劳险字(2001)18号、洪医改(2001)01号、洪医险字(2004)1号、洪医改(2005)2号、洪府厅发(2009)48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特殊病种门诊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一、可申请的十五种特殊病应提供的相关材料1、恶性肿瘤:(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病理报告、细胞学检查(3)其他与病种相关材料(CT,核磁共振,同位素,内窥镜等)(4)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2、糖尿病合并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者:(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提供每年至少两次以上的化验检查报告单(3)提供排除冠心病的心脏相关检查(如心血管造影,16层CT心血管扫描等)、肾功能报告单,眼底造影或眼底照相检查报告单,肌电图报告(4)其他与病种相关材料(5)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3、脑溢血,脑血栓,脑梗塞:(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近一年内的CT检查及报告单(3)其他与病种相关材料(4)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4、老年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近一年内的肺功能报告单(3)近一年内的胸片(4)近一年内的嗜酸性粒细胞计数报告单(5)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5、慢性病毒性肝炎:(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提供近六个月不少于两次的肝功能检查报告单(3)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6、结核病:(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提供近一年不少于两次的痰检报告(3)近一年的胸片(4)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7、精神病:(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8、血友病:(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实验室全套:PT、APTT、TT报告(3)凝血因子测定:八因子浓度、九因子浓度、十因子浓度(4)脏器或关节出血(畸变)的相关材料(5)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9、艾滋病:(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省市疾控中心的疾病证明(3)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10、高血压病二期:(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3)近一年以内显示心脏左室肥厚或心脏扩大或心功能不全的相关检查(多普勒、CT、磁共振、ECT等)(4)近一年以内显示脑出血或脑梗塞的相关检查(CT、磁共振等)(5)近一年以内显示肾功能不全的相关检查(肾功能、微量尿蛋白、血糖等)(6)近一年以内显示眼底病变的相关检查(眼底造影或照相)(7)近一年以内显示动脉硬化、增厚或狭窄的相关检查(多普勒、造影等)。以上(3)—(7)条有一条以上符合即可申请。11、再生障碍性贫血:(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骨髓细胞学检查报告单(3)骨髓染色体检查报告单(4)近一年以内的血常规、血生化、网织红细胞技术检查报告单(5)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12、系统性红斑狼疮:(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近六个月内的血、尿常规化验单(3)近一年内相关的抗核抗体谱的检查报告单(4)近一年内相关免疫学检查报告单(5)近一年内脏器受损的相关影像学检查报告单(6)连续的诊疗记录13、帕金森氏病重症:(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省级以上医院医务科出具的帕金森氏病重症的疾病证明(3)排除脑外伤、中风等疾病的头部CT(4)近两年连续治疗的门诊就诊病历14、血(腹)透:(1)近三年内的出院小结(2)提供近年来至少两次以上的肾功检查报告单(3)与病种相关的其他检查资料15、根据洪医改(2005)2号文件的精神。患恶性肿瘤术后3年以上但达不到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条件者,在一个年度内可到三级医院申请一次相关病情的复查。申请方式:可参照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方式,到定点医院申请后由医院医保办报市医疗保险处,经专家审批通过后到指定定点医院进行一次复查。发现复发或转移者,可随时申请特殊病种门诊。结算方式:符合条件的参保者,在一个统计年度内,每人次定额500元,个人承担30%,统筹支付70%。16、参保患者在所申请医院检查,然后带好发票、相关的检查材料到南昌市医疗保险处医疗科办理审核报销事宜。17、特殊病种申报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需是由三级医院提供。专科性疾病由三级综合性医院相关科室或专科医院提供。二、特殊病种申报相关事宜1、参保患者自行选定一家有资质的医保定点医院,并向该院的医保办提供相关材料,医院医保办初审后填写《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审核表》,医院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统一报送市医保处。市医保处不受理个人申请及报送。2、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除申请表外,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装订。原则上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如无原件,复印件必需经医院病案室、医保办分别盖章后方为有效。3、异地人员申报特殊病种要求及程序:(1)参保患者单位经办人详细填写《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审核表》,“医院经治科室意见”一栏不需填写,“医院审核意见”一栏由参保患者的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2)异地人员申报材料统一由参保患者单位经办人员报送。(3)参保患者申请的医院必需是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4、审核时间安排:(1)各定点医疗单位每月1-5号报送申报材料。市医保处在6-15号初审并将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在27号前完成专家审批认定工作。通过材料在28-31号录入微机,确保参保患者在下月能正常就诊。(2)市医保处对特殊病种上半年每月审批一次,下半年考虑到申报人数少,以及十一月份准备第二年度特殊病种的审批工作。暂定审批两次,分别在8月、10月。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南昌大学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流程一、已收到学生居民医保卡住院报销流程定点医保医院需转诊疾病由校医院医生签写住院转诊校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前必须先出示医保卡,出院时电脑自动按医保报销结算,学生直接付报销后费用,无需再进行社保报销商业保险报销(已购买商业保险学生)二、未收到学生居民医保卡(未刷卡)住院报销流程需转诊疾病由校医院医生签写住院转诊校医院住院治疗定点医保医院学生住院付全款,出院60日内携带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医院结算印章)、出院小结、疾病诊断书、学校飞天女神建行卡、学生证、身份证及相关复印件到指定报销点上交材料社保报销将报销款转至学校后,学校每月对学生转账商业保险报销(已购买商业保险学生)校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每周至社保办理学生住院报销说明:已持卡学生南昌市内住院必须刷卡入院、付费学校各材料上交点地址、联系电话:1、前湖本科生、青山湖软件学院点:前湖学工楼304室,电话83969123;2、前湖研究生院点:研究生公寓30栋3001室,电话83969827;3、前湖医学院点:前湖校医院219室,电话83969765;4、东湖医学院、东湖研究生院医学部点:青山湖校区(北区)行政楼114室,电话88305822。南昌大学学生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相关说明一、门诊、住院对应的药品目录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超出目录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费用需由个人承担;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计算方式为总费用扣除自费部分,剩余部分按以上比例报销。二、已收到居民医保卡学生在南昌市住院必须出示医保卡刷卡付费,医保不再进行人工审核报销;学生在南昌市以外地区住院的均需缴纳住院全款,持相关材料回学校报销;未刷卡住院报销请于出院60日内到校内各报销点上交材料;三、实习、寒暑假、因病休学以及法定节假日等不在校期间,需在异地住院的,可就近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医疗终结后60天内携相关材料到校内各报销点上交材料。四、非实习、寒暑假、因病休学以及法定节假日,因病需异地转院住院治疗的,要本人申请、辅导员签名学院盖章、校医院转诊、校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登记、市医保局备案方可异地住院治疗,出院60日内按市内住院人工审核报销。五、学生医保参保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本年度内的住院费用报销必须在次年度9月底前上报,逾期将无法报销,请同学注意,以免造成损失。六、因社保所辖大学生人数较多,人工住院审核报销较慢,请各位同学耐心等待。南昌大学学生医保住院报销准备材料清单材料一:(除寒暑假外的住院报销先出示校医院转诊病历)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格认定表(到报销点领取)2、证明书(到报销点领取,印章为公医办盖)3、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二代身份证要复印正反面)4、学生证复印件一张5、住院发票(原件)6、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7、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8、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9、《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事故核定表》(意外情况填写,报销点领取)(校内发生意外需学校保卫处或院系在该表上鉴定签名盖章;校外发生的意外需要交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在该表上鉴定盖章;实习期间发生意外需要实习单位在该表上鉴定盖章;假期在家发生的意外需要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鉴定盖章)10、《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转诊(异地)申请表》(只限在南昌市外住院填写,一式两份,报销点领取)11、实习期间异地住院需院系开据相关实习证明12、发票跨年度(跨每年9月1日)要书写说明,本人签字,学生所在院系盖章(详细书写格式到报销点咨询)材料二:1、“学生建设银行卡”(南昌大学飞天女神卡)复印件一张(要复印清楚卡号,在复印件上写开户xx银行xx支行xx分理处,抄写账号,本人签名确认)2、住院发票复印件两张3、学生证复印件两张(材料一、材料二要分开整理装订)注:1、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地址:青山湖校区(北区)行政楼114室电话:8305822;2、异地就医前应先填写《南昌市高校大学生居民医保转诊(异地)申请表》,经学校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到市医保局备案方可进行异地治疗;也可从出院日起60日内上交材料报销。3、申请报销期限为,从出院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南昌市大学生居民医保卡使用说明(2011-2012年度暂行)《南昌市大学生医保卡》(以下简称“医保卡”)为南昌市辖区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使用说明如下:一、医保卡使用1、参保人持医保卡在《南昌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2、学生先到校医院办理转诊,住院时参保人需及时出示医保卡,缴纳一定押金办理住院手续,就医时刷卡无效请拨打0791-86623582。3、因急诊或个人原因住院当时未携带医保卡,参保人务必在24小时内及时办理补刷卡手续。4、因参保人异地就医或其它客观原因未能刷卡的,所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其后由所在高校经办老师将住院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居民医保科,进行手工报销。5、医保卡有效期从参保人入学年度到毕业年度,毕业后医保卡自动作废。二、医保卡管理1、丢失“医保卡”可于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二楼制卡部办理挂失手续。挂失电话:0791-86631305,电话挂失后48小时内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和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一张前往办理补卡手续,补卡费用为30元/张。2、若“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持卡人及时到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二楼制卡部补领新卡手续(免费)。若人为因素因造成损毁不能正常使用,重新制卡费用为30元/张。3、如因机器故障、操作失误或连续8次输入密码错误等原因“医保卡”将被“PSO机”锁定,持卡人应及时致电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制卡部(电话:0791-86631305),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制卡部解锁。4、医保卡实行首卡免费制,重新制卡费用为30元/张,重新制卡时长为20个工作日。三、医保卡安全信息:1、医保卡仅限于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2、医保卡初始密码为“0000”。学生医保卡是统筹帐户而非个人帐户,不必要更改密码,若学生为安全考虑一定要更改密码,请带好证件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更改。3、伪造、变造、使用伪造或作废的“医保卡”及冒用他人“医保卡”进行诈骗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南昌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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