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补贴发放登记须知
一、申请材料
(一)首发申请
1、市国土部门提供的住房补贴发放审核批复,验原件~收复印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工作单位属财政核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编制卡,含本人姓名页,复印件~并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4、申请人拨款账号存折或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续发申请
申请人应通过所在单位分别于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的二十至三十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按以下情况提供当季工作证明原件~否则中止发放:
1、申请人属中央、市属财政核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当季在编证明,
2、申请人属区属财政核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当季在编证明~并由区编办盖章确认。
3、申请人属企业或非财政核拨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当季在岗证明。
,在编、在岗证明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三)单位变更申请
1、若工作单位有变动~不同于原认定申报单位的~应提供由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2、若认定申报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发放标准变更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市国土部门开具的住房补贴发放审核批复,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以上(一)、(二)、(三)、(四)项申请材料原件须扫描,拷贝到受理点电脑,且必须是JPG格式。
二、发放时间
住房补贴自申请人办理住房补贴发放登记日的次月开始按季计发~住房补贴一般每季度支付一次~下季度发放上季度的住房补贴,
三、办理查询
请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四、领取住房补贴请自行通过银行查收,
五、咨询电话:2598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