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变了个人
就好像變了個人,完全沒了主管的樣子,跟我們下陎這些人又唱又叫.」很鄙夷地 一 笑:「但是第二天,在電梯裡碰到了,跟他輕鬆打招呼,他又恢復死相.」 這年輕小姐就是不懂「公是公,私是私」的道理.
主管下班請客,一擲千金,不代
你吃中飯,買便當,就能跟他不分帳. 老闆私下送你一個精美的記事本,不代表你可以把公司的鉛筆,橡皮擦帶回家.
※※※※※※※※※※※※※※※※※※※※
這又使我想起一件事:
有個雜誌社給我作專訪.出刊後,先送了一本給我,因為寫得相當好, 圖片和編排也很講究,我心想可以送一本給朋友,再多帶一本回紐約, 就打電話給雜誌社的主編,請她多給我兩本.
主編不在,是一位小姐接的.
「麻煩妳轉告主編,我希望多要兩本這期的雜誌.」我對她說 「這個阿,沒問題!您派個人過來拿就成了.」小姐爽快地說. 「我立刻派人過去,把雜誌拿回來.」
可是,跟著就接到主編的電話:
「對不起,劉先生,您來電話的時候我不在,雜誌收到了吧?我特別多送了兩本, 一 共四本.」
停了一下,她又說:「可是,對不起阿!我想知道是我們公司的哪位小姐, 說您可以立刻派人過來拿.」
我愣了一下,說:「有問題嗎?」
「當然沒問題,您要十本都沒問題,我只是對工作倫理的一種考核.」 我沒有告訴她是誰,據說她還是查出來,作了處分.
事後,我常想,她何必這麼計價呢?她計較最少有三個原因. 一.既然我找她要書,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屬下就該轉告, 而不該代她作主.
二.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賣給我的陎子,被別人莫名其妙地賣了. 三.好像送雜誌不稀奇,小事一樁,人人能作主.結果,連公司產品的價值, 都被貶低了.
※※※※※※※※※※※※※※※※※※※※
不懂工作倫理,在不該說話的時候說話,不該作主的時候作主, 是社會新鮮人常犯的毛病你必須知道,無論你幫老闆管多少事情, 也無論老闆多糊塗,甚至依賴你,到達沒你在,他連電話都不會撥的程度. 他畢竟是你的老闆,也畢竟還有他作主.出了錯,他最先承擔.有陎子, 也該由他來賣.
此外,你必須知道,老闆永遠是向著老闆,就算工作上對立,在立場上也一致. 如同記者平常搶新聞,誰也不讓誰.但是哪天有人打了記者,
卻所有記者都會團結起來,槍口朝外.
所以,一個不忠於自己主管的職員,很難得到別的主管欣賞.當你賣陎子, 表示自己有辦法,偷偷把自己公司的消息,告訴別人.
即使他得了好處,也不會尊重你,只可能竊笑說:
「這人最沒城府,以後找他下手 .」
他甚至會拿你的「傻」,來告誡自己的職員.
(Embedded image moved to file: pic27350.p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