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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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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信贷产品中国银行信贷产品 2011年4月6日 信贷产品手册 目 录 1 传统贷款融资 ................................................................................................................... 3 1.1 固定资产贷款 ................................................................................................
中国银行信贷产品
中国银行信贷产品 2011年4月6日 信贷产品手册 目 录 1 传统贷款融资 ................................................................................................................... 3 1.1 固定资产贷款 ....................................................................................................... 3 1.2 流动资金贷款 ....................................................................................................... 4 1.3 房地产企业贷款 ................................................................................................... 5 1.4 委托贷款 ............................................................................................................... 7 2 特色贷款融资 ................................................................................................................... 8 2.1 出口买方信贷(Export Buyer's Credit) ..................................................... 8 2.2 出口卖方信贷 ..................................................................................................... 10 2.3 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e) ....................................................................... 11 2.4 现汇贷款(Foreign Currency Loan) ........................................................... 13 2.5 授信额度(Credit Line) ............................................................................... 14 2.6 企业发债担保 ..................................................................................................... 15 2.7 政策性银行委托代理业务 ................................................................................. 16 3 金融市场融资 ................................................................................................................. 16 3.1 财务顾问(Financial Advisory) ................................................................. 16 3.2 企业短期融资券(Corporate Commercial Paper Underwriting) ........... 17 3.3 企业中期票据(Mid-Term Notes Underwriting) ....................................... 18 3.4 结构性融资(Underwriting of Structured Product Financing) ......... 19 3.5 票据贴现 ............................................................................................................. 19 3.6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 20 3.7 人民币债券分销 ................................................................................................. 21 2 信贷产品手册 1 传统贷款融资 1.1 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说明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 贷款种类 固定资产贷款分为下列各项用途的长期贷款、临时周转性贷款和外汇转贷款: 基本建设是指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活动。 技术改造是现有企业以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 科技开发是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并将开发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的活动。 其他固定购置是指不自行建设,直接购置生产、仓储、办公等用房或设施的活动。 产品特点 1.一般贷款金额较大; 2.一般期限较长,大都为中期或长期贷款且大部分采取分期偿还; 3.在贷款保障方式上,除了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外,一般要求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作抵押; 4.在贷款方法上,一般采用逐笔申请、逐笔审核。 利率 一般采用浮动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政策、我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和贷款的约定执行。 收费 固定资产贷款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 适用客户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 1.持有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3.借款申请人经济效益好,信用状况佳,偿债能力强,#管理制度#完善; 4.落实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 5.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户; 6.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 7.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 8.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配套条件齐备,进口设备、物资货源落实; 9.申请外汇固定资产贷款的,须持有进口证明或登记文件。 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近三年财务报告、 3 信贷产品手册 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用还款计划等; 3.银行进行贷前的调查和评估,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形成评估意见; 4.经银行内部审查同意的,双方就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有关各方签署合同; 5.借款人办理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6.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 7.银行资金到账,借款人用款。 1.2 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说明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产品特点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属于授信额度内最普遍的产品之一,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贷款种类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 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 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政策、中国银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受借款人资信、借款金额、期限、担保形式等因素影响,利率水平可以调整。 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相关费用 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 适用客户 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 2.借款人须经我行信用评级,并达到一定级别要求。我行会根据评审的需要不定期调整确定准入级别,该级别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4.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及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银行认可的担保单位提供保证或抵(质)押担保; 6.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4 信贷产品手册 7.符合中国银行其他有关贷款政策要求。 提交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5.贷款卡; 6.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办理程序 1.申请人与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联系,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双方签署《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文本(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质押合同等); 4.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贷款账户,提取贷款。 1.3 房地产企业贷款 产品说明 房地产企业贷款通常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或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有关的贷款。 产品分类 产品特点 1.政策性。地产业的产业关联性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容易产生投机的行业,不论是拉动经济增长,还是防止经济过热,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都一直是各国整体经济调控的重点。鉴于房地产贷款的重要性,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的利率、期限、自有资金的比例、开发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担保方式等均有规定,并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不时调整。 2.区域性。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不同地区的房地产价格、供需关系存在巨大的差异,因而要求银行针对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房地产贷款投放力度和贷款组合控制,要求不同的自有资金比例和抵押率。 3.非流动性。目前我国银行监管部门禁止发放房地产流动资金贷款。 期限 房地产贷款多为中长期贷款 利率 5 信贷产品手册 一般采用浮动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政策及我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相关费用 房地产企业贷款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进行约定。 适用客户 申请土地储备贷款: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土地的征用、收购、整理、1. 储备和出让的机构或企业。 申请住房开发贷款: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各档次商品住2. 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申请商用房开发贷款:开发建造向市场租售的用于商业和商务活动的写字楼、办公楼、商场、商铺等商用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申请条件 申请土地储备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企(事)业法人资格,已在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办理年检手续; 2.所在地政府已建立土地储备管理制度,其能够通过统一收购、统一征用和统一交易实现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管理;所在地的土地收购、储备、出让、房地产评估等行业的市场行为较为规范; 所从事的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3. 政策,有较为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具备一定的资本金,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能够从土地转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留存收益或采用其他方式补充资本金; 5.所申请贷款拟收购、征用、储备的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已基本明确。 6.已获得当地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的贷款卡/证; 7.申请的贷款须与具体地块相对应,土地储备贷款应落实抵押担保及其他必要的担保方式,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年; 8.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办理一定量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申请住房或商用房开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国家房地产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开发项目与本身的资质等级相符; 3.已办理当地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的贷款卡/证; 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5.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合格的领导班子及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 6.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能够落实中国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8.需要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办理一定量的存款和结算业务; 9.所从事的项目开发手续文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施)工许可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动工,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不能早于贷款期终止时间; 10.开发的项目的实际功能与规划用途相符,能有效满足当地住宅市场的需求,有良好的市场租售前景; 6 信贷产品手册 11开发的项目的工程预算、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工程预算总投资能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膨胀及不可预见等因素追加预算的需要; 12.开发的项目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达到项目预算总投资的35,,并须在银行贷款到位之前投入项目建设。 办理流程 1.持有关资料向中国银行及各级分、支行的公司业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 2.提供中国银行认可的足额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方式); 3.借款申请须经当地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初审合格后才被受理; 4.当地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需要调查企业情况,并完成内部评审程序; 5.贷款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双方如能就借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署合同; 6.办理合同约定的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7.上述程序完成后,您就可以提出提款申请;银行会将贷款资金按时存入您的账户。 1.4 委托贷款 产品说明 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作为委托人(目前不接受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受托人(即中国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产品特点 1.企业或集团公司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实现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合法化,满足委托人的融资渠道多元化的需求。 2.企业或集团公司充分、合理、有效地运用盈余资金等自有资金,更大限度地降低财务费用,使企业或集团整体资金达到保值增值目的。 3.利用企业或集团公司的现有存款作为委托贷款来源,既可以获取高于存款利率的收入,又可以使借款人避免向银行申请授信所带来的审批手续繁琐、资金成本较高、资金运用不灵活等弊端。 4.委托贷款的发放可以解决异地放款问。 币种 人民币、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磅。 利率 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借款人的违约金的计收、担保方式和条件等均由委托人确定,但必须符合人民银行或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相关费用 原则采取议价的方式,根据业务操作烦琐程度、业务风险性大小而定,但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我行的有关规定。 适用客户 政府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申请条件 1.委托人为政府部门、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7 信贷产品手册 2.办理境内外汇委托贷款人的公司必须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批准的《跨国公司名录》中的企业。 3.委托贷款中的借款人只能由委托人书面形式确定,不得由委托人以外的第三者指定借款人。 办理流程 1.委托人及借款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时,按照我行的要求收集相关文件和材料; 我行负责委托人及借款人提供的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查,资料完整性2. 的整理,撰写委托贷款调查报告,填写委托贷款调查审批表,将委托人、借款人资料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3.经审核后通知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在委托资金划入我行委托贷款专用账户后,根据合同约定的贷款放款条件,办理放款手续。同时,按约定的方式收取贷款手续费; 5.我行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委托人办理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扣缴委托人的应付税款; 6.我行对发放的委托贷款建立台账,定期核对; 7.委托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按要求办理还本付息手续。外汇委托贷款的还款必须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按照还款要求和路径办理还款手续; 8.如借款人提出委托贷款展期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可为其办理相关展期手续。 2 特色贷款融资 2.1 出口买方信贷(Export Buyer's Credit) 产品说明 出口买方信贷是出口国为了支持本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对外工程承包等资本性货物和服务的出口,由出口国银行在本国政府的支持下给予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的中长期融资便利。 产品功能 1.出口国政府支持。出口国政府为支持本国资本性货物的出口,加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本国金融机构为出口产品提供信贷,所以出口信贷又被称为“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作为政策执行者,由各国出口信贷机构(Export CreditAgencies,简称ECAs),为出口信贷提供保险、担保或直接优惠贷款。 2.优化出口商资产负债结构。由于出口买方信贷是对进口方(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的融资,出口商无需融资负债,并且有利于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加快资金周转。 3.节约进口商融资成本。一方面,扩大了进口商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由于出口国ECAs的主要经营目标是实现国家政策,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保险费率(或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往往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致使ECA项下(保险、担保或直接融资)的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成本较一般商业贷款的融资成本低。 期限 一般不超过10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 利率 8 信贷产品手册 受借款人资信、借款金额、期限、担保形式等因素影响,一般以浮动利率表示,并按照外部监管部门有关贷款利率政策、我行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在贷款协议中约定确认。 相关费用 根据国际惯例,出口买方信贷需按照一定的费率征收管理费、承担费等相关费用。 适用客户 出口商为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对外工程承包等资本性货物和服务的1. 出口商。 2.借款人为我行认可的进口商、进口方银行(转贷行)或进口国法定主权级借款部门(财政部、中央银行等)。 申请条件 1.商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2.出口商品在中国制造部分的价值,在成套设备商务合同中一般应占70,以上,在船舶、飞机商务合同中一般应占50,以上,否则要适当降低贷款额占商务合同总价的比例; 3.进口商以现汇即期支付的比例,船舶不低于商务合同总价的20,,成套 ,; 设备不低于商务合同总价的15 4.本贷款项下签订的商务合同必须符合贸易双方政府的有关法律规定; 5.本贷款项下的出口企业应根据中国银行要求,在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办理出口信用保险; 6.满足中国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融资意向阶段 出口商在进出口双方初步洽谈业务时,或出口商参加境外投标时,与公司业务部门取得联系,向我行申请买方信贷意向函或兴趣函。同时,出口商与中国信保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填写《询保单》,申请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兴趣函或意向函。中国银行根据有关资料,通过相关机构或者资信系统,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认可或修改出口商提出的融资。向出口商出具不具法律约束力融资兴趣函或意向函。 2.项目谈判及评审阶段 我行业务人员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协助出口商和借款人进行商务合同的谈判,明确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比例、结算方式,争取在支付贷款、结算方式等与贷款的提款期、支款等条件相匹配。 3.贷款和保险协议谈判及签署阶段 4.用款阶段 出口商发送货物,按照协议规定的结算方式,委托国际结算部办理托收或信用证业务,向借款人提交单据,要求借款人审核单据,并发送付款指令。所有前提条件满足后提用我行贷款。出口商定期提供出口合同进展报告,明确交货或工程进度,以及货款结算情况。 中行优势 1988年,我行叙做了国内第一笔出口买方信贷,在1994年进出口银行成立以前,我行是唯一一家经国家批准开办此业务的银行,先后为亚、非、拉、东欧等15个发展中国家的28个项目提供过出口买方信贷。出口买方信贷业务一直是 9 信贷产品手册 我行的特色优势产品,在有力地支持客户“走出去”的同时,也为我行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 2.2 出口卖方信贷 产品说明 出口卖方信贷是指出口国为支持本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对外工程承包等资本性货物和服务的出口,由出口国银行给予出口商的中长期融资便利。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出口成本的总值减去定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产品特点 1.对进口商,一方面扩大了进口商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由于出口国ECAs的主要经营目标是实现国家政策,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保险费率(或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往往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致使ECA项下(保险、担保或直接融资)的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成本较一般商业贷款的融资成本低。 2.较出口买方信贷而言,贷款人与出口商都在同一国度,操作比较方便。 币种 出口卖方信贷的币种可以为人民币或美元。 期限 自签定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还清贷款本息日止,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宽限期)。 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适用客户 出口卖方信贷的对象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机电产品出口的进出口企业和生产企业。凡出口成套设备、船舶等及其他机电产品合同金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并采用一年以上延期付款方式的资金需求,均可申请使用出口卖方信贷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企业经营管理正常,财务信用状况良好,有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能落实可靠的还款保证并在中国银行开立账户; 2.出口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企业的法定经营范围,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有已生效的合同; 3.出口项目经济效益好,换汇成本合理,各项配套条件落实; 4.合同的商务条款在签约前征得中国银行认可; 5.进口商资信可靠,并能提供中国银行可接受的国外银行付款保证或其他付款保证; 6.出口合同原则上应办理出口信用保险; 7借款企业原则上应提供中国银行认可的还款保证; 8.如果借款人申请了外汇贷款,则借款人必须落实相应的外汇还款来源。 提交材料 1.借款申请书(写明企业概况、申请借款金额、币别、期限、用途、还款来源、还款保证、用款/还款计划等);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和借款授权书;初次借款的企业需要提交公司章程和资本金到位情况的证明; 2.企业经年审的营业执照;近三年经年审的财务报表和贷款卡; 10 信贷产品手册 3.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批准书(包括使用外汇贷款的进口所需的批准文件); 4.有关商务合同副本(含出口合同、国内采购合同和使用外汇贷款的进口合同); 5.项目基本情况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6.进口方银行出具的延付保证(即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保函); 7.保险机构承诺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意向书及借款人同意将出口信用险项下赔付款优先用于还贷的证明; 8.担保的有关资料(包括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评估报告等,以及保证人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复印件及担保意向书等); 9.中国银行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2.3 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e) 产品说明 项目融资即项目的发起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全部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并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发电设施、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铁路、机场、城市供水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基础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投资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的建设项目。 项目融资可以按追索权划分为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产品功能 1.实现融资的无追索或有限追索。通常情况下,在设计项目融资产品时,项目发起人除了向项目公司注入一定股本外,不以自身的资产来保证贷款的清偿,因此,发起人将有更大的空间和更多的资源去投资其它项目。 2.实现表外融资。如果项目发起人直接从银行贷款,则会增加负债比率,恶化部分财务指标,从而增大未来融资成本。相比之下,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与建设,只要项目发起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份不超过一定比例,项目公司的融资就不会反映在项目发起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上。 3.享受税务优惠的好处。项目融资允许高水平的负债结构,由于贷款利息的“抵税”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资本结构的优化和资本成本的降低。 利率 根据项目所属行业、地区、股东情况、贷款币种等具体情况而定。 期限 项目融资贷款一般期限较长,大都为中期(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或长期(五年以上),且大部份采取分期偿还和浮动利率。 收费标准 项目融资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由双方通过合同确定。 适用客户 凡是能够取得可靠的现金流并且对银行有吸引力的项目,都可以通过项目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使用项目融资产品的企业通常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并且具有一定的政府背景。主要集中于以下领域:能源开发项目、石油管道、炼油厂项目、矿藏资源开采项目、收费公路项目、污水处理项目、通讯设施项目。 申请条件 11 信贷产品手册 1.项目本身已经经过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批准立项;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贸部门批准; 4.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稳定的来源,并能够签订原料供货合同或意向书; 5.项目公司能够向贷款人提供完工担保、基建成本超支安排,同意将保险权益转让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给贷款人,同意将项目的收益质押给贷款人。项目股东同意将各自的股权质押给贷款人; 6.项目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最好有“照付不议”产品购销合同; 7.项目产品经预测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 8.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已经落实。项目建设以及生产所需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已经落实。 提交材料 1.国家有权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2.有关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 3.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部批准的合资合同和章程及有关批复;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 7.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贷款卡; 11.关于“照付不议”购销合同、原料供应合同、完工担保、成本超支安排、保险权益转让、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项目的收益权质押、项目股东股权质押等意向性文件。 办理流程 12 信贷产品手册 1.项目公司向中国银行公司业务部门提出项目融资贷款的需求。 2.我行与项目公司就"照付不议"购销合同、原料供应合同、完工担保、成本超支安排、保险权益转让、项目融资抵押、项目的收益权质押、项目股东股权质押等各项融资条件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3.我行按照贷款审批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批。 4.项目贷款获得批准后,项目公司与我行就全部融资协议文本进行磋商。 5.签署协议并提取贷款。 2.4 现汇贷款(Foreign Currency Loan) 产品说明 现汇贷款是银行以自主筹措的外汇向企业发放的贷款。现汇贷款币种包括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港币五种货币。 产品特点 1.现汇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客户外汇资金融资需求,用途广泛,既可以满足企业流动资金方面的需求,也可以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 2.根据客户的需要,贷款利率可以采用浮动利率,也可以采用固定利率。根据客户的要求,可以将现汇贷款的浮动利率掉期为固定利率。 3.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外银行的买方信贷相比,我行提供的现汇贷款用途更广泛,可以帮助客户从国外采购设备和材料。 币种 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港币等五种货币 利率 贷款利率可以采用浮动利率,也可以采用固定利率。根据您的要求,我行可以将现汇贷款的浮动利率掉期为固定利率。 相关费用 现汇贷款各项收费均通过合同约定。 适用客户 13 信贷产品手册 现汇贷款只对企业发放,凡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在中国银行开立账户,具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均可以申请现汇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借款用途必须正当合理,具有经济效益; 3.借款人应有相应的外汇资金来源,如借款人没有外汇收入,则应有外汇管理部门同意购汇还贷的证明文件; 4.符合中国银行其他有关贷款规定要求。 提交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开户资料;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4.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6.贷款卡; 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7. 2.5 授信额度(Credit Line) 产品说明 授信额度是指中国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一种灵活便捷、可循环使用的授信产品,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 授信额度安排灵活,总授信额度可细分为贷款额度、开立信用证额度、出口押汇额度、开立保函额度、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等分项额度。授信额度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授信业务,其中开立保函额度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产品特点 1.为企业短期财务安排提供便利。由于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企业财务计划的制定因此变得更加明确和有条理,不必为经常性业务特别安排资金。 2.满足企业基本融资需求。授信额度按贷款、信用证和保函等多种授信业务品种设定了单项的额度,基本覆盖了客户主要的融资需求。经银行同意,其中各单项产品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交叉互换,提高了额度的利用率。 3.简化企业授信审批手续。客户获得授信额度后,将根据协议的规定,自行决定额度使用方式和履约时间,无须逐笔逐项报授信银行审批,避免了单笔授信审批时须履行的资信调查、担保落实等手续。 4.授信额度与现有授信产品的区别 授信额度 单项授信产品 服务 多种授信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全只注重客户某一方面的融资需 范围 面的融资便利。 求,提供单项服务。 权利 客户对选择单项或多个授信品种有单项授信需具体判断客户资格, 行使 相当的自主使用权,且手续简便。 手续繁琐。 14 信贷产品手册 调剂 各单项产品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逐笔对应相关业务,约束性强。 额度 用,提高额度使用率。 期限 短期授信业务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开证、保函、押汇等,其中,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担保 授信额度采用信用放款或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应采用最高额保证或最高额抵押,覆盖额度项下各授信全部的风险。 利率 授信额度的利率按照分项额度有不同的划分。 相关费用 为客户提供中间业务所提取的费用。 适用客户 凡属于中国银行授信对象的独立企业法人客户均可按规定核定授信额度。 申请条件 1.客户必须符合《贷款通则》及中国银行授信管理政策关于借款人的各项基本条件和要求; 2.客户须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制造类企业、进出口企业、商业企业或合资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在行业中有竞争优势; 3.客户在中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历史记录良好; 4.客户业务经营特点与授信额度操作模式相符,且业务进展能够得到我行全面有效监督; 5.客户担保方式满足我行要求。 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贷款卡; 3.企业财务报表及中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6 企业发债担保 产品说明 企业发行债券担保业务是指中国银行利用自身的良好信誉,为企业发行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出具担保函,为债券到期本金、利息的及时偿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金融服务产品。 种类 我行企业债担保分为部分担保和全额担保。 适用客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客户; 2.获有权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 3.资信状况符合我行的要求; 4.能够应要求提供我行认可的反担保条件; 5.能够满足我行的其他授信条件。 提交材料 1.基本材料。如企业注册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董事会决议等; 15 信贷产品手册 2.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批复; 3.有权部门对发行企业债券的批准文件; 4.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请程序 1.客户提供所申请业务的具体资料; 2.我行进行审核; 3.批准后,客户与我行签署有关协议。 收费标准 发债担保费由客户与我行通过协议确定。 2.7 政策性银行委托代理业务 产品说明 政策性银行委托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对政策性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按照有关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结算和账户资金监管的一种中间业务。目前我行开展的政策性银行委托代理业务主要包括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提供代理结算及资金监管服务,以及为国家开发银行项目贷款提供代理资金结算及监管服务。 产品特点 政策性银行委托代理业务一般涉及委托行(政策性银行)、代理行(商业银行)、借款人(企业)三方。通过该项业务,三方可以根据各自业务特点与优势,共同合作,实现共赢。该项业务可以使政策性银行借助我行广泛的机构网络和业务优势,为其发放的贷款实施有效的管理;也可使借款人利用我行广泛的机构网络和人员、业务优势,享受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 适用客户 1.委托行:主要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 2.借款人:满足中国进出口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条件的所有企业,均可与我行叙作委托代理业务。其中,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为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我国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等企业。 申请条件 1.企业向政策性银行申请的贷款得到批准。 2.政策性银行同意选择代理行来对本笔贷款进行代理结算与管理。 相关费用 代理手续费、收贷手续费向委托行收取。 3 金融市场融资 3.1 财务顾问(Financial Advisory) 服务说明 企业财务顾问业务是近年来随着市场和企业需求发展应运而生的咨询顾问类中间业务,主要包括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并购财务顾问业务。 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指我行为大型建设项目的融资结构、融资安排提出专业性方案;企业并购财务顾问业务指我行为企业的兼并和收购双方提供的财务顾问业务,我行不仅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的过程,而且作为企业的持续发展顾 16 信贷产品手册 问,参与公司结构调整、资本充实和重新核定,以及对陷于破产和困境局面的公司重组事项等策划和操作过程。 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是指银行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顾问服务,为企业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提供银行法律法规咨询、行业发展情况、财务报表分析、投融资咨询等顾问服务,并根据国内外金融热点等问题,为企业提供相关评述及分析。 服务类型 中行的财务顾问业务品种包括:企业投融资、项目融资、并购、资产重组/管理、债务管理、银团贷款安排、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及票据发行、管理咨询、 诊断"等方面的顾问业务。 研究分析、培训服务和企业" 服务特点 1.分析财务结构,优化财务安排; 2.掌握政策法规及市场动向,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3.提供专家式金融解决方案,拓宽融资渠道。 相关费用 顾问费由双方通过协议确定。 适用客户 财务顾问业务对客户准入方面没有特殊的要求。从有助于业务成功操作的角度出发,建议企业应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制造类企业、进出口企业、商业企业或合资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在行业中有竞争优势。 提交材料 财务顾问所涉及的项目种类繁多,各类项目甚至每个项目对所需文件均有不同要求,但通常包含如下资料: 1.财务顾问服务申请书; 2.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所必需的其他有关资料。 业务流程 1.营销与推介:公司业务部门应客户需求或主动发现客户需求,组织行内部门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签署协议。 3.提供顾问服务。 4.后评价。公司业务部门与客户每半年应对财务顾问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3.2 企业短期融资券(Corporate Commercial Paper Underwriting)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受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的委托,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为企业发行的、企业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产品功能 1.增加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融资渠道; 2.降低融资成本,无需担保,无需指定用款项目; 3.规范企业运作,树立企业形象; 4.可以根据企业现金流设计灵活的融资结构,包括附带期权的融资结构。 适用客户 17 信贷产品手册 企业境内有贸易融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希望降低短期资金融资成本,弥补日常运营资金缺口,且该企业持续三年营业,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盈利,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业务流程 项目立项。 1. 2.项目的尽职调查,签署主承销协议。 3.材料准备及制作程序。 4.发行安排。 5.报送及材料反馈。 6.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7.项目后续管理。 中行优势 2005年5月26日,中国银行以主承销商身份,成功发行了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首支短期融资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200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及银行间市场单支最大的短期融资券,铁道部200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等。 3.3 企业中期票据(Mid-Term Notes Underwriting) 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受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委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企业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产品功能 1.增加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融资渠道 2.降低融资成本,无需担保,无需指定用款项目 3.规范企业运作,树立企业形象 4.可以根据企业现金流设计灵活的融资结构,包括附带期权的融资结构 适用客户 企业境内有贸易融资、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希望降低短期资金融资成本,且该企业持续三年营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发行中期票据的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定。 业务流程 1.项目筛选。 2.项目立项。 3.项目的尽职调查,签署主承销协议。 4.材料准备及制作程序。 5.发行安排。 6.报送及材料反馈。 7.中期票据的发行。 8.项目后续管理。 中行优势 中国银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众多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市场发债经验;并将其很好地应用于国内市场,参与起草了《金融债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 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1997年6月成立以来,中国银行是第一家以发行人身份进入该市场的商业银行,发行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第一支次级债券。 18 信贷产品手册 作为中期票据首批试点主承销商,截至2009年2月28日中国银行已成功发行了14支中期票据,中国银行总承销金额达297亿元,发行数排名第一,市场份额排名第二。中国银行作为主承销商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司涉及到电力、能源、航运、运输、汽车等不同行业的龙头企业,中国银行在为这些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Underwriting of Structured Product Financing) 3.4 结构性融资( 产品说明 将客户特定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剥离表外,并以此用为第一还款来源发行债券,从而为客户进行表外融资,提供中长期资金来源。 产品特点 1.为客户提供中长期资金来源 2.提高客户资产周转率 3.降低客户资产负债率 4.实现信用增级,降低融资成本,丰富投资者的投资品种。 利率 以货币市场同期产品收益率(或Shibor)为基准利率,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发行人的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以及其他各类风险收益因素利差,得到本期融资券的最终定价。 适用客户 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金融机构法人,拥有未来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 办理流程 客户委托中国银行为主承销商和安排人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完成结构性融资,具体业务流程包括: 1.剥离资产、设立资产池; 2.编写各项发行文件,完成各项发行准备工作; 3.获得央行等监管机构批准,发行债券; 4.按约定还本付息; 5.进行债权债务登记,按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3.5 票据贴现 产品说明 票据贴现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票据贴现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人收取票款。 产品特点 1.票据贴现是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 2.贴现业务能为客户快速变现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手续方便、融资成本低; 19 信贷产品手册 3.客户可预先得到银行垫付的融资款项,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利率 以3个月期限SHIBOR利率为基础加点生成 期限 最长期限6个月。 适用客户 在中国境内经依法注册经营并持有有效贷款卡,能证明其票据合法取得、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签发的有效汇票,基本要素齐全。 2.汇票的签发和取得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务关系为基础。 提交材料 (一)初次在我行申请贴现或贴现申请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动的,须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与原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 1.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贷款卡及密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 加盖申请人在我行预留印鉴的贴现凭证(代贴现申请书)第一联。 (三) 持票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或劳务合同原件、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根据税收制度有关规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复印件。 (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法规签发的、要素齐全、尚未到期、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有效商业汇票。 办理流程 1.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中国银行各授权分支机构,填制《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或《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提出贴现申请; 2.银行审查申请人资格; 3.商业汇票票面审验、商业汇票查询查复; 4.中国银行按照规定的程序确认拟贴现汇票和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法性; 5.客户与银行签订业务合同; 6.按照实付贴现金额发放贴现贷款; 计算票据贴现的利息和金额 贴现利息=汇票面值?实际贴现天数?年贴现利率/36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面额-贴现利息 3.6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 产品说明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是票据贴现业务的一种类型,指卖方(贴现申请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为取得资金,协议由买方贴付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 20 信贷产品手册 产品特点 1.买方企业以约期支付方式达到现金采购目的; 2.提高客户资产周转率; 3.降低客户资产负债率,提高资本充足率; 4.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5.增加融资渠道。 利率 以3个月期限SHIBOR利率为基础加点生成。 适用客户 在中国境内经依法注册经营并持有有效贷款卡,能证明其票据合法取得、具有真实贸易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贴现申请; 2.贴现申请人资格审查; 3.商业汇票查询查复; 4.商业汇票票面审验; 5.真实贸易背景材料审核; 申请方、付息方与银行签订业务合同; 6. 7.付息方将贴现利息划拨给银行; 8.银行为申请人办理贴现并审批划拨资金。 3.7 人民币债券分销 产品说明 债券分销指我行在债券发行期内,将承购债券转让给其他市场成员的行为。债券分销品种包括记账式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其他发行体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 产品特点 客户直接从一级市场分销债券,简化了二级市场买入债券的手续,该产品兼顾资金投资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适用客户 债券分销业务面向除发行体明文禁止外的所有银行间市场成员,分类如下。 1.存款类机构:农信社、各地商业银行、全国性商行各地分行、外资银行; 2.其他机构: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企业年金公司; 3.我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丙类户; 4.非我行丙类户: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丙类户。 申请条件 1.我行银行间债券结算代理丙类户; 2.其他银行债券结算代理丙类户。 办理流程 1.开户。客户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托管账户开销户规程》要求,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责任公司提交开户资料,按实名制开立债券托管账户。 2.签订认购承诺书。 21 信贷产品手册 3.投标。 4.签订债券分销协议。 5.债券分销缴款过户。在债券缴款当日,客户按债券分销协议将分销款项划至我行账户,我行确认收到债券分销后,办理债券分销过户手续。 4 中小企业业务 4.1 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中银信贷工厂) 产品说明 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是以“量化的市场调研、简化的业务流程、多元化的产品服务和规范化的风险管理”为核心,紧扣“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收益覆盖风险加成本、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和防范道德风险”的理念,将客户开发、情景分析、信用审查、授信审批、放款审核、押品管理等职能集中起来,采用合理、简化、标准、端对端的工厂式“流水线”运作和专业化的分工,满足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全新业务模式。 产品特点 1. 机构专营,设立中小企业专职机构; 2. 审批流程简便,效率快; 适用客户 1. 客户一般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1.5亿元人品币的批发业客户以及年销售 收入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非批发业客户,涵盖国家标准的小企业和部 分中型企业。 2. 不纳入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客户的范围:一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中明确为限制类的或淘汰类的项目,以及生产能力过剩行业;二是电力、 燃气和水的生产与供应业;三是专业担保机构;四是房地产行业、金融 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中的投资与资产管理业、教育业、卫生行业中 的医院;五是企业设计生产能力超出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适用范围的新 建企业;六是集团客户仅具有管理职能的母公司。 申请条件 1. 企业信用等级在CCC(含)以上; 2. 企业经营年限在2年以上,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主业从业经历在 4年以上。 利率水平 办理流程 4.2 银商通达 产品说明 针对为大型商场超市供货的中小企业,在商场超市的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及其与商场超市间的结算信息和交易历史,根据双方供货交易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信息,为供应商核定一年期及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使用额度。 产品特点 1. 手续简便,额度设置灵活; 2. 解决中小企业抵(质)押品不足的瓶颈; 3. 满足供应商备货资金需要; 4. 借助银行提供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全面提升自身实力; 适用客户 22 信贷产品手册 商场超市准入条件: 1.与我行合作关系良好,优先选择我行存量授信客户; 2.销售收入稳定,财务管理规范,现金流量充足,偿债能力较强; 3.属于当地龙头商场或大卖场; 4.供应商稳定,且对其有较强管理能力; 5.其他符合我行要求的商场超市。 中小企业客户准入条件: 与商场超市有较长的合作关系(建议3年以上); 1. 2.与商场超市之间交易稳定且真实; 3.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资信良好; 4.双方以银行转账作为唯一的结算模式; 5.复合我行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客户准入条件; 6.同意以我行开立的专户作为超市商场之间唯一的往来账户,账户需托管给我行,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销售回款作为质押担保; 7.供应商与商场超市之间的应收账款未对外质押或转让,且供应商同意将已发生的应收账款质押于我行; 8.供应商所销售产品有较强的适销性,且不易引起商业纠纷; 与商场超市无关联管理; 9. 10.实际控制人同意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利率水平 利率报价原则上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费用 综合报价原则上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 业务流程 1. 客户提出申请; 2. 发起准入审核; 3. 准入后,要进行贷前调查; 4. 上报授信授信材料进行审批; 5. 放款审批 4.3保联通保 产品说明 中小企业联保,是指中小企业按我行规定组成联保小组,由联保小组成员共同交纳保证金并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行对联保小组成员实行等额批量授信的业务。 产品特点 1. 解决了部分优质中小企业因缺乏有效资产质押和优质法人保证而无法得 到银行融资的问题。 2. 突破了仅依靠我行对借款人、抵质押物或保证人进行监管的风险控制模 式,以联保小组成员相互监督管理作为补充。 限制性规定 1. 联保小组成员一般为三至六户,每个客户只能加入一个联保小组,联保 小组应推选一名成员为联保小组组长,负责联保小组内有关事项的协调, 并作为与我行联系的主责任人; 23 信贷产品手册 2. 授信发放后联保小组各成员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已自有资产对外抵 押。 利率定价 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利用我行中小企业利率定价模型进行测算,适当上浮。 费用 按照授信批复要求收取费用,具体业务参照《中国银行服务收费业务价格表》 执行。 业务流程 1. 中小企业客户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我行规定组成联保小组,联保小组 成员推选一名成员担任小组长,向我行提出授信申请; 2. 审查联保小组各成员的生产、经营、财务和信用等情况,符合我行成立 联保小组资格的,由客户经理出具保函联保资格、担保能力、最高授信 额度和授信期限的调查报告; 3. 授信发起的审批人员审查联保小组资产负债规模、销售收入、生产经营 周期、担保能力、保证金余额等,以联保成员中偿债能力最低的客户为 并准核定授信额度,实行等额授信,按照中小企业(新模式)流程进行 审批; 4. 授信批复后,联保小组成员集体签署经我行认可的《联保授信合作协议》, 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保证金总额应该至少能覆盖一个联保小 组成员的授信额度; 5. 联保小组成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含个人财产共有人)向我行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所有联保成员应授权我行,如出现任何一个或多个联保成员授信本息出 现逾期,我行可直接扣划所有联保成员保证金以归还逾期本息,被扣划 保证金的联保成员应在一周内补足保证金或压缩其授余额,直至全部退 出; 7. 我行审核后对联保小组各成员发放等额授信; 8. 联保小组成员通过联保小组会议或其他形式向其他联保成员和我行定期 披露企业经营、财务情况、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我行对其生产经营、财 务活动及授信额度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如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事 项应及时通报我行和其他联保成员; 所有联保小组成员以自由资金归还我行授信,我行释放保证金,联保小组解散。 24 信贷产品手册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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