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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消费者权利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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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消费者权利及权益拓展资料:消费者权利及权益 消费者权利 所谓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即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法。消费者的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核心问题,作为一个消费者,如果不明了自己究竟应当享有什么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法。 消费者权利也称消费者权益,是消费主体的权利和利益的合称。消费者利益由多种利益因素构成,主要包括物质经济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安全健康利益、时效利益、环境利益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由法律、法规确认,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是保护消...
拓展资料:消费者权利及权益
拓展资料:消费者权利及权益 消费者权利 所谓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即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法。消费者的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核心问,作为一个消费者,如果不明了自己究竟应当享有什么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法。 消费者权利也称消费者权益,是消费主体的权利和利益的合称。消费者利益由多种利益因素构成,主要包括物质经济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安全健康利益、时效利益、环境利益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由法律、法规确认,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核心问题,作为一个消费者,如果不明了自己究竟应当享有什么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所以,作为一个消费者,首先要明白的就是自己享有那些权利,这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消费者只有享有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才能理直气壮的请求国家予以保护。因此,消费者权利是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 安全权包括两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在这里是指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即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的完整以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权利。财产安全权,是指消费者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本身的安全,并包括除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之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 为了能使这一权利得到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说,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家用电器不允许有漏电、爆炸、自燃等潜在危险存在。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安全、卫生要求。 (二)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知情权。 1 / 6 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新的消费品品种日益增多,一些商品的使用要求越来越复杂,消费者需要对商品和服务作必要的了解。他们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 使用方法说明书、 售后服务,以及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三)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简称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根据自己的消费愿望、兴趣、爱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选择商品或者服务。主要内容有: (,)有权自主选择经营者; (,)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服务; (,)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四)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如果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公平、 诚实信用等原则进行交易, 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主要现在:一是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如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交易条件。二是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如强迫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强迫搭售等。 (五)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既可能人身权受到侵害,也可能财产权受到侵害。人身权受到的侵害,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方面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财产损害,包括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上的损失,如财物被毁损,伤残后花用的医药费等。间接损失,指可以得到的利益没有得到,如因侵害住院而减少的劳动收入或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而得不到劳动报酬等。 享有求偿权的主体,是指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受害者。受害者包括: (,)购买者,即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商品的使用者,即不是直接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2 / 6 (,)接受服务者; (,)第三人,即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消费者。 (六)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简称结社权。 虽然我国有很多政府机关从不同的侧面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但是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团组织仍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目前消费者社会团体主要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依法成立的各级消费者协会,使消费者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简称获得有关知识权。 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的权利,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而且也是实现消费者其他权利的重要条件。特别是获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可以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效地寻求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及时获得赔偿。 (八)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简称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是消费者应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 人格尊严指人的自尊心和自爱心。 其权利包括消费者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关系到各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处理好民族关系,促进国家安定的大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九)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简称监督权。 消费者监督具体表现为: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消费者权利主要有以下七项,即: 1.有权获得安全保障; 2.有权获得正确资料; 3 / 6 3.有权自由决定选择; 4.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5.有权获得合理赔偿; 6.有权获得消费教育; 7.有权获得健康环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对消费者的权利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法。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法。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法。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法。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法。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法。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法。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法。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 4 / 6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法。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法。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法。 消费者的权益受哪些法律保护, 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作了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法”。 这里所说的有关其它法律、法规是指我国《宪法》中的有关条款,我国《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商检法》、《广告法》、《商标法》、《邮政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等法。 消费者可索赔的情况: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消费者可索赔: 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依法向经营者索取赔偿法。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5 / 6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12、以虚伪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法。 经营者有上述行为,消费者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索取赔偿的数额应所按所购买的商品的价格和接受服务的费用双倍返还法。 经营者有上述欺诈行为,又拒不接受消费者的赔偿要求,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控告,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 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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