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离婚抚养权之孩子的归属

2017-09-01 5页 doc 16KB 18阅读

用户头像

is_180829

暂无简介

举报
离婚抚养权之孩子的归属离婚抚养权之孩子的归属 《离婚抚养权之孩子的归属》 ------------------------------------------------------------------------------ 作者: 日期:2014-08-30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离婚抚养权之孩子的归属等相关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www.22lawyer.com)权的问题 网友提问: 离婚时候在法院调节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上房子归我(房子本来我们家出了大半的钱)... 由于我父亲还没退休我母亲身体不...
离婚抚养权之孩子的归属
离婚抚养权之孩子的归属 《离婚抚养权之孩子的归属》 ------------------------------------------------------------------------------ 作者: 日期:2014-08-30 本文主要介绍了关于离婚抚养权之孩子的归属等相关知识,并提供专业律师免费法律解答。 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www.22lawyer.com)权的问题 网友提问: 离婚时候在法院调节后签订的离婚上房子归我(房子本来我们家出了大半的钱)... 由于我父亲还没退休我母亲身体不好所以孩子无奈之下给了男方,教育费我出一半医疗费男方出,抚养费我每月出200 后来户口本我一直没给男方男方拒绝我去接孩子后来给男方户口时候和男方在法院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上写男方及其家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我接孩子(是自己写的双方签字但没有正式办理手续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法官当时放假了见我们双方僵持不下就走了。) 但户口给他后他又以我没有继续给孩子教育费为由拒绝我接孩子... 我现在工作一个月才700还要交养房子的钱我由于生孩子得了很多病治疗也要花钱我想办个病退 我想问您: 1----能否以他拒绝我接孩子为由变更孩子抚养权,我没有钱给他他说要起诉我,我可否变更孩子抚养权? 我父母工作稳定有房子有条件抚养孩子我父亲快退休了。 2----如果变更孩子抚养权没成功,我办理了病退一个月可能才200员生活费如果他坚持法院能否强制把我房子卖了给他钱或者是从我工资里面扣除? 我把房子过户给我家人法院就没权利那样做了吧? 律师回答: 1.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但变更的理由只能是你抚养小孩对孩子更有利而不是对你更有利.2.即使变更了扶养以前欠的抚养贲仍应支付.3.对方如起诉法院会判决你支对拖欠的抚养贲但因你工资还不够维持你的生活法院不会扣你的工资,你的房子如是你的生活住房法院不 会变卖且价值起出你所欠款的价值悬殊不可能抵债.4.法院可能会中止执行等你有支付能力时再执行. 链接: 婚姻法孩子的抚养权 网友提问: 婚姻法孩子的抚养权 因为老婆和家里不和,我想要离婚,但我们有个一个月大的孩子,因为她有肝炎所以没有喂母乳,如果我们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谁的几率比较大? 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此你想离婚的话...??全文 论离婚后父母之抚养权与监护权 一、我国现行的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与监护 抚养与监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行使监督和保护。抚养权的概念法律并无详细的规定,个人认为抚养权是由传统民间的一种说法引申而来,包含了父母对子女生活的照顾、教育的督促和管理等等。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一规定只涉及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随何方生活,并没有明确规定出离婚后子女监护权的行使原则,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1月26日《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离婚后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权利,只是仅有一方享有直接抚养权,但监护权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即采取双方行使原则,亦即共同监护。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系统全面的父母对子女的监护制度,对离婚后父母如何行使监护权?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故人民法院也无法和调整,判决仅仅表述为:婚生子(女)由某某抚养。由此导致了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冲突。 二、现实状况与法律规定的冲突 近年来,随着公民对子女监护权的重视,人民法院常常收到父母一方诉请变更监护权的诉状,也时常有当事人咨询如何获得监护权。而事实上是,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均享有监护权。显而易见,不仅仅是当事人混淆了监护权与抚养权的概念,更多的是折射出抚养权与监护权相互背离、相互冲突的尴尬现状。 一是监护权的规定与我国实际生活情况不符。对监护权行使原则,共同监护由父母双方协力培养子女,可巩固双方亲情,有利于子女性格全面均衡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共同监护优于单方监护。但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离婚后,一般来说,父母双方不可能同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而对离婚的父母来说,离婚后双方保持友好关系的只是极少数,双方对子女的教育、抚养、保护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极少。多数夫妻离婚后,一般不友好,甚至视若仇敌,因离婚所遭受的痛苦无形中会转嫁给子女,会拿子女的利益作筹码,与另一方对着干。采用共同监护的目的是为了子女的利益,以使父母离婚带给子女的痛苦降至最低,但这一美好的法律理念并不能得到希望的结果。特别是父母双方矛盾宿怨较深的,长期敌对,会使子女左右为难,不知该偏向哪一方,或者在针对子女最基本的事项上,一方也不愿与对方达成共识,反而给子女带来更多的痛...??全文 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及抚养权归属 一、 案情摘要 在本案中,原告是男方王某,起诉女方蔡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及主张婚生儿子王小某的抚养权。原告与被告于2002在玉山镇政府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错。自2006年8月,原告发现被告蔡某在婚外勾搭上了第三者,双方于是产生裂痕。原告多次苦口婆心地劝说被告回头,被告于2006年10月写下“保证书”,承认她在以前的生活作风中犯了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犯。但没过多久,被告又重蹈覆辙。原告再也无法忍受被告的行径,夫妻感情破裂,原告遂委托律师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结案。 二、 如何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该《意见》共列举了14条“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基本涵括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具体情况。在该些情况下,“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姻法》第32条也列举了“应准予离婚”的五种情形。 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有第三者,并经常发生性关系。比照上述《意见》第8条:“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通奸”和“非法同居”的概念现在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婚姻法》第32条的第(一)种情形,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二条,“同居”须具备持续...??全文
/
本文档为【离婚抚养权之孩子的归属】,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