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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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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 篇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决定》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领会、坚决贯彻《决定》的要求,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伟大创造,是随着(来自:WWw.xlTkwj.com 小龙文 档网: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 1847年,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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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和领导制度是 篇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决定》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领会、坚决贯彻《决定》的要求,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伟大创造,是随着(来自:WWw.xlTkwj.com 小龙文 档网: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 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在同盟中对如何实行民主、如何实行集中作了若干具体规定。例如,章程规定“同盟的组织机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是全盟的立法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权力执行机关”;“所有盟员一律平等”;盟员要“服从同盟的决议”,等等。这些规定虽然还 1 没有使用民主集中制这个科学概念,但已经体现出了与前人不同的民主和集中相联系的思想,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民主集中制的创立指出了方向。 把民主集中制正式确立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组织原则,是在列宁领导下进行的。1899年,列宁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组织原则概括为“集中制”。随后,列宁又指出了“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制”的一致性和可能性。(《列宁全集》第11卷,第325页)1905年,俄国共产党根据列宁的思想在一个决议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个科学概念,1906年又根据列宁的提议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原则,正式写入了党章。后来,列宁又把这一原则推广到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当中,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的条件,提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列宁全集》第39卷,第202页)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时起就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并从理论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都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有过深刻的阐述。 1937年,毛泽东同志在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指出,“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将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毛 2 泽东选集》第2卷,第383页)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57页)党的七大、八大都把这一概括写入了党章。 邓小平同志在1956年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列宁主义的组织原则,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25页)1962年,邓小平同志把民主集中制上升到党和国家根本制度的高度来认识,他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传统的制度,并且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12页)1979年,邓小平同志对民主集中制作了新的理论概括,指出:“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5页) 江泽民同志对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作了进一步强调,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同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相联系,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联系,提出了在党的马克思主义政治路线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的思想,提出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完善和发展民主集 3 中制的要求。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深刻阐述了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完善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四项要求,即:要进一步发扬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和中央决策顺利贯彻执行;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各级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更好地发挥地方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维护大局、严守纪律,防止个人专断和各自为政,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历史和现实表明,我们党不仅长期坚持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而且以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精神,创造性地发展了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和实践,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正确党的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形成了我们党在组织建设上的鲜明特征和强大优势。在新中国成立、党在全国执政以后,又通过宪法把这种科学合理的制度运用于国家政权建设,在国家机构中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二)充分发扬民主,维护集中统一,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环节。 4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更多地与党的组织活动和领导行为相联系。因此,民主集中制的执行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我们的领导作风。就是说,衡量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的领导作风,必须看民主集中制执行得怎么样。 当前所以强调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因为:第一,能不能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直接影响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全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我们党历史上的几次重大挫折和重新奋起,都同民主集中制的执行状况息息相关。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一个严重教训,就是那里的共产党长期违背民主集中制,最终放弃民主集中制,使党在敌对势力的进攻面前土崩瓦解。邓小平同志说:“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03页)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第二,这是由民主集中制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决定的。由于民主集中制具有决策迅速、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特点,依靠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即使发生挫折和失误也能得到有效纠正。所以,执行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领导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和领导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根本制度保证。 5 (三)防止和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 我们党所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 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就会违背民主原则,导致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状态。所以,我们必须强调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防止和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错误倾向。 当前,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四个不够”,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着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两种错误倾向。有的领导班子重大决策的出台,重要干部的任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的甚至践踏党内民主,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有的领导班子该集中的集中不起来,该坚持的坚持不下去,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闹不团结,内耗严重。有的干部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息事宁人,当“老好人”。也有的同志无视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由主义倾向严重,搞“上有政策, 6 下有对策”,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严重削弱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在一定程度上败坏党的作风。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党内一些同志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认识模糊。由于封建专制思想和小生产方式的影响根深蒂固,有的领导干部自觉不自觉地把所在地方和单位视为个人的“领地”,习惯于搞“家长制”作风。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利益格局的调整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有所滋长。从制度方面看,目前民主集中制方面的一些具体制度还不完善,已有的制度执行得不严格,尤其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机制。 解决“四个不够”的问题,纠正两种倾向,必须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的认识,增强正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同时,要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用制度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执行。(高永中) 篇二: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核心,也是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永恒主题。党的十六大以来,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党的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和改善。各级党组织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执行情况也较好。 7 特别是对“四个服从”,执行得比较坚决。但是有的地方、有的同志在实践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一)民主集中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概括起来,民主集中制执行过程中有“两怕、”“四变”现象: “两怕”:有的“班长”怕班子成员对敏感议题跑风漏气影响决策,怕充分发扬民主限制自己的权利影响权威,怕反复走程序落下“不敢拍板,不敢负责”的口实;班子成员怕经常发表意见影响“沉稳”形象,怕发表不成熟意见影响能力评价,怕提不同意见落下“不保持一致,闹不团结”的骂名影响进步。 “四变”:一是极个别基层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班子成员敢怒不敢言,使“班长变家长”。二是个别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用实用主义态度对待组织原则,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通道变梗阻”。三是个别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自己关注的甚至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以集体决策的面目出现,用形式上的民主集中制,让个人意见合法化,使“民主变味道”。四是一些班子议事质量不高,民主集中制成了“民主加集中”,先民主后集中,班子成员发表的往往是没有实质意义的“没意见”、“同意”等所谓意见,影响班子整体效能、乘数效应的发挥,使“乘 8 法变加法”。此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也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大致有三: 第一,认识不到位。讲理论多,讲方法少;正面引导多,警示教育少;报刊阐释“尊重少数”多,强调民主集中辩证统一、服从多数原则少;要求尊重上级、互相补台多,倡导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少;要求助手树立大局观念多,强调班长必须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少。 第二,机制不健全。对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党员干部都能熟记于心,正常情况下也能自如运用,但是正向命题多,反向限定不够;抽象规定多,具体规则不够,特别是监督制约机制、纠错机制不够健全,有时还得靠领导者个人的政治修养、民主意识、工作经验来把握时机、火候,不利于班子解决自身问题。 第三,程序有缺失。程序民主、方式规范是民主集中制题中应有之义。实践中各地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来运行,有时会因为没有法定程序,自觉不自觉、有意无意地省略环节。这样从议题确定到表决通过,不能始终如一地形成闭合的、完整的决策链。 (二)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几条建议。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制度建设是根本,程序民主是核心,宣传教育是基础,监督制约是保证。为此建议: 9 1.加强宣传教育,奠定坚实思想理论基础。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增强执行中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刚性约束。建议在已有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三个条例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地方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条例〈试行〉》,对民主集中制的程序、机制、范围、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便于操作。 3.坚持程序民主,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程序。编制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法定程序和简易程序,并且要有不可逆转、不易变通的刚性要求。二是内容。按照中发〔2008〕4号文件规定,把“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问题确定下来,作为必备内容。三是监督。包括常委会内部监督和全委会监督。具体讲,法定程序要有五个环节:确定议题——论证(社会公示制、听证制、专家咨询)——酝酿——讨论——表决(举手或投票)。对经常性工作或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可按简易程序运行:议题确定——酝酿——讨论——决定。 法定程序研究的事项,如得不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同 10 意,必须间隔一定时间后方可再启程序,两次通不过即行放弃。同时,党委常委会每半年要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专题或在总体工作中单列,向全委会报告,以增强监督的时效性。 文章来源: 《理论前沿》2009年第13期 篇三: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它的含义和基本原则 为什么说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正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形成了党在组织建设上的鲜明特征。党在全国执政以后,把这种制度运用于政权建设,在国家机构中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实行这种制度,就是要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成功经验。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它有利于体现人 11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发生失误也能得到有效的纠正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正在进行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更要求我们党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而决不能削弱和放弃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力;需要统筹规划、协调配套、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运用客观规律;需要以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这一切都离不开党和国家按照民主集中制实行的正确领导。 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把它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之一,从理论上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并对当前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几个突出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申这一原则,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其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目标。第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确保我国长治久安的需要。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12 (1)“四个服从”的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最基本的原则)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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