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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2017-09-02 1页 doc 10KB 3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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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发放。 2.《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统一编码印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和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分级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订购制度。县妇幼保健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发放和管理。 4(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有关资料,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5(助产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电脑统一管理及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完整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方...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管理# 1(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发放。 2.《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统一编码印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和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分级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订购制度。县妇幼保健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发放和管理。 4(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有关,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5(助产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电脑统一管理及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完整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方便群众领取。 6(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制度。在发放和领取时双方核对证件数量及号码,无误后签字登记备案。 7(因意外所致潮湿、破损、丢失或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做好证件号码、报废原因的登记及核查工作,每季度统一上交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 8(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的收费,严禁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 9(每季度对发证质量、使用情况做好自查,县级每季度对发证机构进行1次发证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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