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
》(甬人公〔2008〕24号)和全市统一部署,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9年全区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
2009年全区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4名,其中:区级机关7名,法院4名,检察院1名,工商分局2名。招考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4、上述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各用人单位。
5、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
报考。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2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考职位的学历要求。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法院法警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评分
见附件4)。
4、部分招考职位(专业)中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12月27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农村、社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工作及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资格复审前,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
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9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在2009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8年12月27日0时—2009年1月3日24时。
网址:浙江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业)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专业),招录机关不作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于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4日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分别公布截至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3日24时全市各职位(专业)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1月4日0时--1月9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9年1月10日0时--1月13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09年1月16日9时--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2月15日9时--2月20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为满足全区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甬人公〔2008〕24号)和全市统一部署,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9年全区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9年全区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4名,其中:区级机关7名,法院4名,检察院1名,工商分局2名。招考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4、上述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各用人单位。
5、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2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考职位的学历要求。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法院法警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4)。
4、部分招考职位(专业)中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12月27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农村、社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工作及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资格复审前,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9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在2009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8年12月27日0时—2009年1月3日24时。
网址:浙江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业)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专业),招录机关不作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于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4日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分别公布截至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3日24时全市各职位(专业)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1月4日0时--1月9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9年1月10日0时--1月13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09年1月16日9时--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2月15日9时--2月20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为满足全区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甬人公〔2008〕24号)和全市统一部署,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9年全区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9年全区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4名,其中:区级机关7名,法院4名,检察院1名,工商分局2名。招考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4、上述人员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各用人单位。
5、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2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考职位的学历要求。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专业)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法院法警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5及以上;体能测评总分须达到18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4)。
4、部分招考职位(专业)中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12月27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农村、社区、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工作及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5、资格复审前,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09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在2009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8年12月27日0时—2009年1月3日24时。
网址:浙江省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业)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专业),招录机关不作初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于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4日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考试网、东方党建网分别公布截至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3日24时全市各职位(专业)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1月4日0时--1月9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9年1月10日0时--1月13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12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09年1月16日9时--1月20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9年2月15日9时--2月20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