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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工重大疾病补助上限2014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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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工重大疾病补助上限2014最新标准广州职工重大疾病补助上限2014最新标准   2014年7月10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广州医疗保险现行规定与新办法有哪些不同?   职工重大疾病补助上限将提高,并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而上浮;参保缴费年限将由目前的10年提至15年,缴满才能享受退休待遇;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医保定点药店将不得经营米、面、卷纸等日用品和食品……《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日前开始征求社会意见,条条款款都关系着市民切身利益,8月10日前,市民可向广州市法制办反映意见与建议。 ...
广州职工重大疾病补助上限2014最新标准
广州职工重大疾病补助上限2014最新   2014年7月10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草案征求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广州医疗保险现行规定与新办法有哪些不同?   职工重大疾病补助上限将提高,并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而上浮;参保缴费年限将由目前的10年提至15年,缴满才能享受退休待遇;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医保定点药店将不得经营米、面、卷纸等日用品和食品……《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日前开始征求社会意见,条条款款都关系着市民切身利益,8月10日前,市民可向广州市法制办反映意见与。   医保缴费年限延至15年   现行规定:参保人在缴纳职工医疗保险10年后,本人又符合领取养老金的要求,不用缴费可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办法》:2014年1月1日后首次办理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的,以及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但未在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的人员,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15年执行。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且在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的人员,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仍按10年执行。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者,可缴费至规定年限。在延缴医保期间,按规定享受职工的医保待遇。   重大疾病补助上限提高   现行规定:2001年,广州设立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职工看病费用累计超过当年医保统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后,超出的部分由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补助,最高可以补助15万元。   《办法》: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重疾医疗补助基金累计支付参保人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2013年医保年度为例,2012年广州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752元,则当年职工重疾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可达19.13万元,较现行的15万元限额增长27.53%,随着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增长,这个上限也会“水涨船高”。若加上2013社保年度医保最高报销38.25万元的话,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可达到57.38万元。   《办法》解释,经测算,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后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支出增加579万元,对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影响不大。   医保账户继承可以提现   现行规定:参保人死亡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医疗账户。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办法》: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在结清相关医疗费用后仍有结余的,按继承人意愿划入其个人账户或一次性支取现金;继承人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2年内没有申领的,个人账户余额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解读   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影响65万人   《办法》提到,鉴于灵活就业人员普遍反映参保缴费负担重、待遇较低等问题,再设立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不大。广州市人社局解读时称,全市现有的65万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转入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的缴费标准、医保待遇也随之有所浮动。此外《办法》还取消了“一次性交纳过渡金”的做法,以退休时未达最低年限不能一次性补缴来防止“突击参保”者。   一:转入职工医保每月要多缴81元   举例1:以目前一名36岁灵活就业人员吴先生为例,《办法》正式实施后,若吴先生选择转入职工医保,其每月在医保方面的缴费标准,将由现在的232.32元(以2013年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08元的4%计算),上涨至313.63元(5808元×60%×9%),比原标准需多缴81.32元。而此后,吴先生的医保个人账户内每月都会有钱入账,约为104.5元(5808元×60%×3%)。   灵活就业人员转入城镇职工医保,其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将有何改变?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为4%。而《办法》中规定,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应当按其缴费基数的9%按月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随着缴费标准的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将来的医保待遇也将有所提高。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是没有个人账户的,也就是说,医保卡内每个月不会划拨钱;未来若向职工医保靠拢,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也将有个人账户,每月按本年度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2%~3.8%划入参保人个人账户。   此外,其今后门诊报销的比例也将与职工医保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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