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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晚婚晚育产假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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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晚婚晚育产假新规定2016年北京晚婚晚育产假新规定   北京市的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6年北京晚婚晚育产假新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全面两孩政策。市卫计委表示,本市将加快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取消晚婚晚育、生育间隔规定,完善再生育政策;增加符合规定生育的计划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等福利待遇。另外,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奖励和扶助体系,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切实解决其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
2016年北京晚婚晚育产假新规定
2016年北京晚婚晚育产假新规定   北京市的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6年北京晚婚晚育产假新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全面两孩政策。市卫计委表示,本市将加快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取消晚婚晚育、生育间隔规定,完善再生育政策;增加符合规定生育的计划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等福利待遇。另外,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奖励和扶助体系,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切实解决其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预测明年起年均新增出生人口11万   2月21日本市开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单独两孩申请数达61810例,其中约2万例已生育,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   全面两孩政策施行后,本市符合全面两孩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增加236万,预计2017至2021年间将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均新增出生人口约11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达到30万。2017年本市常住人口总和生育率将从1.1上升至1.6,出生堆积基本在三至五年内释放完成,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归常态。   保障   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将对本市的妇幼保健、托幼、教育等公共服务带来一些挑战。卫生计生部门表示,今后将科学规划配置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政策实施带来的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公众合理安排生育。   建立市、区两级妇幼健康服务监测预警机制;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着力提升一、二级医院产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建立有序就诊格局;继续降低剖宫产率,减少平均住院日;必要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助产机构购买服务。   同时在现有高危孕产妇抢救网络的基础上,依托区域医联体搭建助产专科医联体,畅通高危孕妇建档、转诊绿色通道;强化新生儿危急重症能力建设,确保母婴健康;把妇幼服务机构建设及人才培养纳入“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提高全市妇幼健康服务的长期供给能力。   释疑   何人可享受全面两孩政策?   答: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的夫妻,均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生育两孩还要不要审批?   答:自2016年1月1日起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再进行审批,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并享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优质服务。   生育登记怎么办理?   答: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可在怀孕前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本市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办理。按照现行《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现阶段,生育登记后由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全程代办《生育服务证》。   哪些夫妻需办理再生育手续?   答:2016年1月1日以后,合计已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再生育的,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办理再生育手续。目前本市正抓紧修改《条例》,研究制定符合再生育的具体情形,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被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可退吗?   答: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必须符合《条例》规定或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依照本市《条例》及《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进行处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予退回。   自愿生育一孩能否享受奖励?   答: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政策调整后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再生育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此前已经享受的奖励费不退还。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出台新规定前,仍可以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相关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月1日后是否还有晚婚晚育假?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删去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规定,2016年1月1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奖励假待遇。   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再享受晚育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奖励产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办法按照将修改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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