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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制度_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_理论与来自苏浙鲁的经验

2010-07-04 8页 pdf 365KB 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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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制度_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_理论与来自苏浙鲁的经验 农地制度、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 : 理论与来自苏浙鲁的经验 3 田传浩 贾生华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310027)   内容提要 :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越低 ,其租入农地的可能性越小 ,租入农地的面 积也越小。土地调整虽然降低了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 ,但是它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 外出流动 ,增加了农地使用权市场中的供给。在人地矛盾紧张的地区 ,农地供给量的缺乏 是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主要障碍。在这些地区 ,土地调整促进了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 育。本文利用 2000 年苏浙鲁 1083 个农户的调查数据 ,对以...
农地制度_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_理论与来自苏浙鲁的经验
农地、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 : 理论与来自苏浙鲁的经验 3 田传浩 贾生华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310027)   内容提要 :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越低 ,其租入农地的可能性越小 ,租入农地的面 积也越小。土地调整虽然降低了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 ,但是它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 外出流动 ,增加了农地使用权市场中的供给。在人地矛盾紧张的地区 ,农地供给量的缺乏 是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主要障碍。在这些地区 ,土地调整促进了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 育。本文利用 2000 年苏浙鲁 1083 个农户的调查数据 ,对以上假说进行了验证。 关键词 :农地制度  地权稳定性  农地使用权市场 3  本文是福特基金资助项目“中国东部地区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模式与政策研究”的成果之一。在的写作过程中 ,中 山大学岭南学院陈宏辉博士、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邬爱其和王福林博士研究生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钱雪亚老师为 我解答了统计问题上的困惑 ,特此致谢。当然 ,文中可能出现的错误由笔者自负。 ① 本文中的农地包括耕地、园地和养殖水面。 ② 笔者在苏浙鲁地区的实地调查中发现 ,这些集体出租农地并不会纳入到土地调整的范围。在土地二次延包过程中 ,除非 土地租赁期限已经结束 (或者没有约定期限) ,集体出租的耕地也不会重新进行分配。 一、引言 中国目前的农地制度阻碍了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吗 ? 在一部分学者看来 ,这个问题的答案 是不言而喻的 :由于相当比例的村庄都会定期进行土地调整 ,因此农户所拥有的土地产权残缺而不 稳定 (迟福林等 ,1999) 。在产权经济学家看来 ,稳定的土地产权是市场交易的基础。基于这个逻 辑 ,他们认为 ,由于土地调整导致农户缺乏稳定的地权 ,因此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受到了阻碍 (钱 忠好 ,2002、2003 ;邓大才 ,1997) 。其次 ,土地调整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具有 替代作用 ,因此土地调整次数的增加意味着农地使用权市场的萎缩。“特别的 ,当承包地的行政性 调整变成村民所在社区的一种正式制度安排时 ,它就会完全取代农地的市场流转 ,使市场流转机制 根本不能发挥作用”(钱忠好 ,2002) 。还有学者认为 ,出租土地会被当作土地太多的标志 ,从而在下 一轮土地调整时导致土地被收回。因此 ,农户一般不愿意进入土地使用权市场出租土地 ,从而减少 了市场中的土地供给 ,限制了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然而 ,并非所有的学者都认为中国的农地制 度阻碍了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例如 ,姚洋 (2000) 认为 ,由于中国目前“参与土地租赁的农户占 总农户的 5 %左右 ,个别地方高于 10 % ,与其它发展中国家相当。因此 ,双层土地所有制并没有妨 碍土地租赁市场的发育”。 以上的讨论有三个方面的缺陷。第一个缺陷在于 ,他们将农地使用权市场等同于农户之间自 发交易的农地①使用权市场 ,忽略了集体出租农地这种情况的存在。一般来说 ,集体出租农地的期 限并不会受到土地调整的影响 ,尤其是果园和养殖水面的出租。②因此 ,土地调整并不会影响集体 出租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考虑到集体出租农地的情况 ,中国的农地制度并不一定限制了农地 211 田传浩、贾生华 :农地制度、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 :理论与来自苏浙鲁的经验 使用权市场的发育。第二个缺陷 ,现有的研究仅仅关注了土地调整降低农户地权稳定性预期这个 方面 ,忽视了土地调整的其他功能。正如龚启胜 ( Kung ,1995) 等学者所强调的 ,土地调整是农户对 公平的追求 ,它能够提供一种分担风险 ,使得拥有较少土地的农户所面临的风险最小的机制。在中 国农村缺乏社会保障制度的背景下 ,土地调整能够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流动 (姚洋 ,2002) ,从而 可以增加农地使用权市场中的供给。因此 ,即使不考虑集体出租农地的情况 ,土地调整也并不一定 会阻碍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第三个缺陷 ,也是更为重要的缺陷在于 ,无论哪种观点都缺乏经验 数据的支持 ,这使得辩论双方的结论都缺乏足够的可信度。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 ,利用第一手的调查数据 ,对土地调整、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 育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本文结构 :第二部分 ,对中国农地制度安排与农地使用权市场之间的 关系进行一个简要的说明 ;在第三部分 ,笔者提出假说以及其中隐含的可检验的意蕴 ;第四部分是 研究 ,包括控制变量的选择、计量模型的形式以及数据来源的说明 ;第五部分是检验结果以及 对结果的讨论 ;最后一部分是结论。 二、中国的农地制度安排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 :一个描述 1978 年开始实行的家庭承包责任制 ( HRS) 极大地促进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中国农业生产力 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1978 —1984 年中国农业产出增长 42123 % ,其中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的贡 献约占 46189 %(林毅夫 ,1994) 。然而从 1985 年起的连续几年里 ,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产量徘徊 不前 ,农业生产发展速度放慢。农业生产力的徘徊不前被一些学者归因于不健全的土地制度 (Wen ,1989) 。以平均原则为基础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导致了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细碎化等特 征 ,并且许多村庄存在土地定期调整的情况 ,这被认为是农业生产力进一步提高的障碍。由于当时 中央禁止农户之间的农地使用权市场交易 ,因此农地使用权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优化也几乎没有产 生影响。虽然中央在随后的政策调整中取消了对农地使用权市场交易的禁令 ,然而农户之间的农 地使用权市场发育仍然十分缓慢。在这种背景下 ,中央于 1987 年决定设定土地制度改革试验区 , 先后有贵州湄潭、广东南海、江苏苏南地区、山东平度、湖南怀化等地区列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 , 重点承担土地制度建设方面的改革试验 (廖洪乐 ,1998) 。这些试验区的经验示范和推广对其他地 区的农地制度改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与此同时 ,各个地区也在摸索自己的土地制度改革经验。由于中国幅员辽阔 ,地区之间存在很 大差异 ,中央无法制定统一而具体的农地制度安排 ,因此在保持家庭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制度框架 下 ,确定具体制度安排的权利留给了地方政府和村庄。这种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就是中国农地 制度安排千差万别 (姚洋 ,2000) 。在这些农地制度安排中 ,有不少影响了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 , 比如两田制、反租倒包、土地入股投包等等。村集体将分配到户的耕地重新集中起来 ,按照市场化 的方式重新进行配置。此外 ,村委会还可能预留机动地 ,这些机动地的使用常常也是通过协议出让 的方式出租给村里的农户。对于果园和养殖水面等其他用途的农用地 ,由于涉及较长的投资回收 期 ,因此需要较长的承包期 (租赁期限) ,不能与耕地一样经常进行土地调整。果园和养殖水面通常 只占村庄农地面积的很小一部分 ,如果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 ,那么每个农户都只能够分得几株果树 或者很小的养殖水面。这种过小的生产规模 ,使得生产和管理都很不方便 ,会造成很大的效率损 失。因此一般而言 ,果园和养殖水面都不会参与农地的平均分配 ,而是通过租赁的方式进行资源配 置。 这表明 ,集体出租农地是农地使用权市场中的一个重要供给来源。因此 ,仅仅农户之间的 自发交易农地使用权市场是不够的。由于土地调整不意味村庄内所有的农地都会调整 ,对于拥有 不同土地来源的农户而言 ,对地权稳定性的判断是不一致的。更进一步 ,考虑到村民个体的差异 , 311 2004 年第 1 期 我们也无法认为同一个村庄内的农户对地权稳定性具有相同的判断。因此 ,本文从农户而非村庄 的角度来测量地权稳定性的差异。 三、假说与推论 (一)地权稳定性与农户租入农地行为 假设有两个农户 ,除了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不同之外 ,两个农户的其他特征都相同 ,比如具有 相同的土地经营能力、资金和技术等等。其中甲认为农地使用权市场中供给的地权是不稳定的 ,可 能在 5 年内就会被调整收回 ;乙则认为地权是稳定的 ,土地经营期限只有满 30 年内才可能进行调 整。当两个农户都只打算进行短期投资时 (投资回收期限不超过 5 年) ,两个农户租入农地的可能 性是相同的。但是当两个农户希望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时 ,比如种植果树 ,由于果树的投资回收期 长于 5 年小于 30 年 ,考虑到两个农户对地权稳定性预期的差异 ,乙比甲更有可能租入土地。因此 从总体上来说 ,乙农户比甲农户租入农地的可能性更大 ,租入农地的面积也越大。① 基于以上的逻 辑 ,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假说 : 假说 1 :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越高 ,租入农地的可能性越大 ,租入农地的面积也越大。 地权稳定性是农地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指的是个人对其拥有某块土地权利的感知 ,包括 对土地持有期限的感知和对土地及其产出的排他性权利的感知 ———不论该人是自己耕种土地还是 雇佣他人耕种土地。这个定义包含法律和经济维度上的三个部分 :广度、持续时间和确定性 (Place , Roth and Hazell 1994) 。从经济的角度来看 ,地权不稳定来自三个方面。第一 ,土地权力束不充分 , 或者缺乏关键性的权利。第二 ,土地的持有期限较短。第三 ,地权和土地持有期限不确定。本文从 土地持有期限这个维度来衡量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与不相信土地使用权长期稳定的农户相 比 ,认为土地使用权能够长期保持不变的农户具有更高的地权稳定性。基于假说 1 ,我们可以得到 推论 1 : 推论 1 :相信土地使用权长期稳定的农户 ,租入农地的可能性更大 ,租入农地的面积也更大。 除此之外 ,还可以用农户对土地归属感的判断来衡量农户的地权稳定性预期。从法律维度看 , 地权稳定性是一种名义上的产权 ,它不考虑产权的实际执行情况。从经济的角度来看 ,事实产权 (de facto)更为重要。因此 ,虽然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中 ,集体是农村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 ,但是更 多的农户会将国家看成土地的最终所有者。与此同时 ,也有一部分农户认为自己是土地的所有者。 很显然 ,认为土地属于农户所有的这部分农户 ,拥有更稳定的土地产权预期。因此我们可以认为 : 推论 2 :认为土地归农户所有的农户 ,租入农地的可能性更大 ,租入农地的面积也更大。 (二)土地调整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 当一个农户希望从另一个农户租入土地时 ,会考虑出租土地农户所能提供的地权稳定性。很 显然 ,土地调整制度的存在意味着农户家庭经营土地期限的降低 ,从而会降低土地承租人对原土地 使用者出租土地的地权稳定性预期 ———承租人的土地租赁期限不可能超过土地调整的期限。从统 计意义上来看 ,在有土地调整的村庄 ,农户具有较低的地权稳定性。根据假说 1 ,地权稳定性的降 低意味着市场中土地需求的下降 ,阻碍了农户自发交易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 土地调整虽然降低了村民的地权稳定性 ,但是它还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 ( Kung , 1994 ;姚洋 , 2000) 。在我国农村目前还不存在以现金为基础的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前提下 ,土地调整所具有 的社会保障功能显得尤为突出。土地调整能够保证社区中的每个劳动力都有属于自己的土地 ,对 411 田传浩、贾生华 :农地制度、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 :理论与来自苏浙鲁的经验 ① 如果存在良好的土地市场 ,土地投资的价值能够在土地市场中得到准确的反应 ,那么两个农户租入农地的可能性是相同 的。然而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情况是 ,不存在运行良好的土地市场 ,土地投资的价值无法得到准确的反映。 这些劳动力而言 ,即使丢掉了城市里的工作 ,他仍可以选择返乡务农。因此 ,在那些进行土地调整 的村庄 ,农村劳动力更有可能向城市转移。姚洋 ( Yao , 2001) 对中国农地制度的经验研究表明 ,土 地调整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 :在有土地调整的村庄 ,劳动力外出打工的可能性更大。由于这些 外出打工的劳动力更倾向于将土地出租 ,因此能够促进农户自发交易农地使用权市场以及整个农 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综上所述 ,土地调整对农户自发交易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具有阻碍和促 进两个方面的作用。至于哪种作用的影响更大 ,取决于中国目前农地使用权市场中的供求情况。 表 1 土地小调整涉及的承包地比例 最高 最低 平均 163 次小调整 50 % 1 % 13 %   资料来源 :廖洪乐 (2003)   由于大部分土地调整都是小调和微调 (龚启胜 ,周飞 舟 ,1998) ,可以认为土地调整对农地使用权市场需求的 影响比较小。对于只打算进行短期投入的农户 ,土地调 整对他租入土地的影响是不显著的。那么对希望进行长 期投资的农户的影响又是如何呢 ? 表 1 是土地小调整所 涉及的承包地面积占总承包地的比例。从表 1 中可以清楚的看到 ,土地小调整所涉及的土地往往 很少 ,平均为 13 % ,最高也不过 50 %。这就意味着大部分土地不会受到土地调整的影响。农户在 租入土地的时候 ,可以只考虑另外不进行调整的土地。这部分不进行调整的土地有更长期、更稳定 的土地使用权 ,可以满足那些希望进行长期投资的农户对土地的需求。   更进一步 ,在中国目前人多地少 ,大量劳动力处于隐性失业的情况下 ,农地使用权市场中的需 求远远大于供给。在东部沿海的苏浙鲁地区 ,人地矛盾尤为突出。很显然 ,在这些地区 ,农地供给 不足是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主要障碍。因此 ,增加农地使用权市场中的供给量对促进农地使用 权市场发育的作用更大。我们可以得到假说 2 : 假说 2 :在人地矛盾紧张的地区 ,土地调整能够促进农户自发交易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与 没有进行土地调整的村庄相比 ,在进行土地调整的村庄 ,农户从其他农户处租入农地的可能性和租 入农地的面积都更大。 除了农户自发交易的农地使用权市场之外 ,还有村集体出租农地的情况。相对于农户之间的 土地交易 ,集体出租土地往往能够提供更大面积的土地、更稳定的土地交易契约。笔者 2000 年对 苏浙鲁 9 县的调查发现 ,集体出租农地的平均租赁期限为 6178 年 ,从农户租入土地和农户出租土 地的平均租赁期限分别只有 3112 和 3104 年。2001 年在苏浙鲁三省的补充调查中笔者发现 ,18 个 从集体租入土地的农户中 ,有 13 个签订了租赁契约 ,占 72122 % ;44 个从其他农户租入土地的农户 中 ,只有 16 个签订了租赁契约 (主要是土地转包) ,占 36136 %。那些希望进行土地长期投入的农 户 ,完全可以从集体供给的农地使用权市场中得到满足。 土地调整并不会影响集体出租农地的地权稳定性 ,因此对村庄农户租入集体土地不会产生影 响。笔者在浙江绍兴沙园村的调查中发现 ,2001 年土地二次延包时虽然村庄的耕地都进行了调 整 ,但是 1995 年出租的果园并不在调整范围之内 ,这片果园的出租期限是 15 年。从对村干部和果 园经营者的访谈中发现 ,集体出租果园的租赁期限受到契约的限制 ,只有在租赁期满之后才能够被 收回。在山东牟平要捷村则发现 ,这种土地租赁在租期届满之后 ,原土地租赁者有优先租赁权。据 笔者在苏浙鲁的调查经验 ,集体出租土地不受村庄土地调整的影响并非个案 ,而是一种普遍的现 象。由于土地调整与村集体土地出租之间的关系并不明确 ,因此 ,土地调整对整个农地使用权市场 发育的影响也是不确定的。土地调整对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影响究竟如何 ,需要经验数据的检 验。 四、研究方法、模型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项研究采用Logit 模型来分析农户租入土地的两种行为 :是否租入农地与是否从其他农户处 511 2004 年第 1 期 租入耕地。如前所述 ,农地的范围包括果园、养殖水面和耕地 ,既包括从集体租入的农地 ,也包括从 其他农户处租入的农地。因此 ,通过对农户租入农地行为的解释 ,可以分析地权稳定性和土地调整 对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影响。此外 ,我们还希望解释地权稳定性和土地调整对农户自发交易土 地市场发育的影响。由于这种交易以耕地为主 ,因此本文把农户从其他农户处租入耕地的行为作 为第二个被解释变量。假设有租入行为的农户为 1 ,没有租入行为的农户为 0。 此外 ,本文还利用多元回归模型对农户租入土地的面积大小进行分析。与 Logit 模型的被解释 变量相对应 ,多元回归模型解释了农户两类土地租入行为所对应的面积大小 ,包括农户租入农地的 面积和从其他农户租入耕地的面积。 (一)控制变量的选择与说明 很显然 ,除了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之外 ,农户租入农地与否及其租入农地面积多少还会受 到其它因素的影响。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农户的土地经营能力。农户是理性的 ,那些具有更高农 地经营能力的农户才会租入农地以扩大家庭经营农场的规模。史清华和贾生华 (2002) 对浙江与山 西农村固定观察点的数据分析表明 ,租入土地农户的农地利用效率比其他农户更高。本文用被调 查户耕地经营净收入① 来衡量农户的土地经营能力。 农户家庭资源禀赋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家庭分配农地面积和家庭劳动力数量会影响到农 户租入农地的决策。虽然租入农地与出租劳动力在资源配置方面具有相同的效应 ,但是中国农村 目前并不存在一个完善的劳动力市场 ,对于那些想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的农户 ,他们的非农就业机 会受到限制。因此 ,劳动力与耕地资源的不匹配就需要通过农地使用权市场来解决。家庭劳动 力 ② 越多 ,租入土地的可能性越大 ;家庭分配土地越多 ,租入土地的可能性越小。农户家庭收入非 农化程度也是一个重要的变量。如果农户有更好的非农就业机会 ,家庭的非农收入比重比较高 ,那 么农户对土地的依赖就更小。由于农地经营的比较效益低 ,因此如果有更好的非农就业机会 ,农户 租入农地的可能性就会降低。除此之外 ,本文还选择了农户收入水平、农户所在省份等虚拟变量作 为控制变量。 (二)数据的来源与说明 2000 年 7 —9 月 ,课题组首先根据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选取了江苏省海州、江阴、 射阳、山东省青州、龙口、新泰和浙江省鄞县、温岭、江山等 9 个县 (区 ,县级市) ,然后每个县 (区、县 级市)选择两个乡 (镇) 、每个乡 (镇)选择三个村 ,按照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了取样 ,每个村再随 机走访了 20 个农户 ,以访谈和填写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 ,由于某些村庄实 际调查的农户数超过了 20 户 ,因此共收回农户问卷 1132 份 ,其中包含有效信息的问卷 (下文简称 有效问卷) 1083 份。农户调查时采用的是面对面的访谈方法 ,对不在家的农户没有进行调查 ,而这 些农户更可能已经将家中的土地出租。基于这个理由 ,我们没有分析农户出租土地的影响因素 ,只 将农户租入土地的行为作为本文的分析对象。农户租入土地的可能性越大 ,租入土地的面积越多 , 意味着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越好。 实地调查中我们还与该村的村干部进行了访谈 ,了解该村二次延包中约定的土地调整情况。 由于我们同时对村领导和农户进行了访谈 ,因此可以认为所了解的村庄二次延包中约定的土地调 整情况是可信的。 课题组一共调查了 55 个村庄 ,收回村庄的有效问卷 53 份 ,其中包括一个渔村。因此 ,在本文 611 田传浩、贾生华 :农地制度、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 :理论与来自苏浙鲁的经验 ① ② 本文的统计口径中 ,男性劳动力的年龄范围是 18 —60 岁 ,女性劳动力是 18 —55 ,不包括军人、学生和其他无法从事生产的 家庭成员。 耕地经营净收入是农户 1999 年在耕地上的总产出减去总投入 (不包括劳动力成本)之差。 的研究中 ,我们只分析 52 个村庄的样本。在这 52 个村庄中 ,有 16 个村庄在二次延包时约定 (口头 或者书面) 不进行土地调整 ,另外 36 个村庄则选择了土地调整 ,土地调整期限在 3 —10 年 ,以 5 年 为主。对于二次延包过程中宣传的“生不增、死不减”政策 ,村领导和农户接受的不多。 表 2 苏浙鲁地区 2000 年农户家庭经营农地来源情况 集体分配土地 从集体租赁土地 从其他农户租赁土地 耕地 果园与养 殖水面 户数 户 1026 123 100 面积 1Π15ha 3326148 1175185 337185 户均面积 1Π15ha 3124 9156 3138 户数 户 26 84 2 面积 1Π15ha 11157 535105 5140 户均面积 1Π15ha 0145 6137 2170   资料来源 :笔者 2000 年在苏浙鲁三省的田野调查。 从表 2 可以清楚的看出 ,苏浙鲁地区农户家庭经营农地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农地使用权市场 ,其 中果园和养殖水面大部分都来自于集体出租。在农户租赁的耕地当中 ,集体供给也占了绝大部分。 被调查地区人地矛盾十分紧张 ,人均耕地面积为 1134 亩 ,人均农地面积为 1191 亩。在 55 个被调查 村庄中 ,人地矛盾最紧张的村庄人均农地面积仅为 0135 亩。55 个村庄的人均农地面积均值为 1194 亩 ,差为 1131。在被调查地区 ,农地供给不足是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主要障碍。1083 个农户中 ,认为家庭经营农地数量不足的有 266 户 ,认为家庭经营农地多了的只有 112 户。因此 , 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来对本文的假说进行检验。 五、检验结果及对结果的讨论 (一)检验结果 我们计量模型的检验结果表明 ,当被解释变量是农户租入农地行为 (或者面积)时 ,几个控制变 量的影响与我们的预期大致相符。家庭初始分配耕地面积越小 ,家庭劳动力越多 ,家庭非农收入比 重越小 ,家庭农地经营水平越高 ,家庭收入中非农收入比重越低 ,农户租入农地的可能性越大 ,租入 农地的面积也越大。集体供给农地使用权市场对农户之间的自发农地交易有替代作用 :如果农户 已经从集体租入了土地 ,那么他从其他农户租入土地的可能性就会降低 ,租入面积也会显著的减 少。可能是由于集体出租农地的替代作用 ,家庭分配耕地面积的数量对农户从其他农户租入耕地 的影响不再显著。 家庭收入水平对农户租入农地的可能性并无影响 ,但它影响了农户租入农地的面积。这意味 着 ,虽然高收入水平农户和低收入水平农户租入农地的可能性相同 ,但是由于家庭财富的约束 ,富 有的农户可以进行土地规模经营 ,而贫穷的农户则很难做到。农地使用权市场或许也能够让贫穷 的农户获得土地 ,然而它对富裕的农户有更大的帮助。这也就是说 ,农地使用权市场可以让中等收 入或者高收入农户获得更多的土地 ,然而它对贫穷的农户的影响并不大。 从地权稳定性的几个衡量指标来看 ,如果一个农户认为土地属于农户自己 ,那么他更可能租入 农地 ,从其他农户租入耕地的面积也越大。这与推论 2 相符。如果一个农户相信土地使用权能够 长期不变 ,那么他更有可能租入农地 ,并且从其他农户租入耕地的面积也更大。这与推论 1 相符 , 假说 1 得到了部分验证。 虽然土地调整对农户从其他农户处租入耕地行为的影响在统计意义上并不显著 ,然而在土地 调整的村庄中 ,农户之间自发交易的耕地面积显著的大于没有土地调整的村庄。这意味着 ,被调查 711 2004 年第 1 期 地区的土地调整促进了农户之间耕地交易市场的发育。假说 2 得到了部分验证。 从我们计量模型的检验结果还可以发现 ,土地调整对农户租入农地的行为具有正的影响 :在土 地调整的村庄 ,农户租入农地 (耕地)的可能性更大。这意味着 ,即使在考虑了村集体和农户两类土 地市场供给以后 ,土地调整仍然显著的促进了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 (二)对检验结果的讨论 从检验结果来看 ,仍然有一小部分假说没有通过检验。比如 ,土地调整和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 预期对农户租入农地面积的大小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关系 ,这不符合假说 1 及其推论。这可 能是因为 ,在被调查地区 ,影响农户租入农地面积大小的主要因素并非土地调整或者农户对地权稳 定性的预期 ,而是其他的因素。但是总的看来 ,假说 1 及其两个推论和假说 2 的大部分都得到了验 证。 假说中强调了一个约束条件 :只有在人多地少、土地供给是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瓶颈的地区 , 土地调整能够促进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假说才能够成立。但是 ,本项研究并没有给出一个衡量 标准来判断人地关系的紧张程度 ,因此没有指出本文假说成立的具体范围。本项研究所选择的苏 浙鲁地区是中国人地矛盾最紧张的地区 ,那么在人地矛盾相对缓和的江西、湖北、湖南等中部地区 , 本文的假说还能够成立吗 ? 根据刘守英 (1997)的观察 ,在这些人均耕地处于中等水平的地区 ,土地 调整最为频繁。笔者认为 ,这些地区虽然人地矛盾相对缓和 ,但是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主要障碍 仍然是市场中的供给不足 ,因此本文的假说在这些地区仍然成立 :土地调整能够促进当地农地使用 权市场的发育。那么在人均耕地面积最大的黑龙江、吉林等地区 ,情况又是如何呢 ? 这需要经验证 据的检验。 本文所选择的样本村庄中没有区分土地调整的不同方式 ,不同的土地调整方式对地权稳定性 的影响及其对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影响或许是不同的。如果土地调整期限是 1 年 ,并且调整范 围涉及到全村所有的土地 ,那么这类村庄的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可能会受到土地调整的阻碍。 六、结论 本文的结论可以简要概括如下 :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会显著影响其租入农地的行为 ,农户 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越高 ,农户租入土地的可能性越大 ,租入土地的面积也越大。土地调整虽然降 低了农户的地权稳定性 ,但是它也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流动 ,从而增加了农地使用权市场中的 供给。在土地供给不足是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瓶颈的地区 ,土地调整还促进了农地使用权市场的 发育。此外 ,考虑到集体出租农地情况的存在 ,以及土地调整并不会降低集体出租土地的地权稳定 性 ,认为中国农地制度阻碍了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的假说是不正确的 ,它与经验事实不符。 本文结论的政策意义在于 :如果缺乏配套制度的改革 ,禁止土地调整的政策并不会促进农地使 用权市场的发育。在我们调查的样本村庄 ,它还会成为阻碍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的障碍。虽然在 少数村庄 ,土地调整是村领导寻租的工具 ,村民的权利受到了侵犯 ,但是在更多的村庄 ,情况并非如 此。正如姚洋 (2000)所指出的 ,从统计意义上来看 ,中国的农地制度安排是集体决策的产物 ,它能 够反映大多数村民的利益要求 ,是村庄集体衡量不同制度安排收益和成本后做出的决策。如果配 套制度发生了改变 ,村庄的制度安排也会随之改变 ,“生不增、死不减”可能成为村庄集体的选择结 果。在缺乏配套制度改革的前提下 ,强制性的推行“生不增、死不减”的政策 ,或许能够降低村领导 的“肆意妄为”,但是可能也剥夺了更多村民的利益。 如果《土地承包法》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土地调整受到了严格的禁止 ,那么农村还需要进行配套 制度改革 ,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这方面 ,政府责无旁贷。 811 田传浩、贾生华 :农地制度、地权稳定性与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 :理论与来自苏浙鲁的经验 参考文献 迟福林、王景新、唐涛 ,1999 :《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中国农村经济》第 3 期。 邓大才 ,1997 :《试论农村地产市场发育的障碍及对策》,《中国软科学》第 11 期。 龚启胜 ,周飞舟 ,1998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调整制度个案的分析》,《二十一世纪》第 10 期。 廖洪乐 ,1998 :《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土地制度建设试验》,《管理世界》第 2 期。 廖洪乐 ,2003 :《农村承包地调整》,《中国农村观察》第 1 期。 林毅夫 ,1994 :《中国的农村改革与农业增长》,《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 刘守英 ,1997 :《中国农地集体所有制度结构与变迁 :来自于村庄的经验》,《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秋季号。 钱忠好 ,200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与市场流转困境 :理论与政策分析》,《管理世界》第 6 期。 钱忠好 ,2003 :《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 :理论与实证分析》,《经济研究》第 1 期。 史清华 ,贾生华 ,2002 :《农户家庭农地要素流动趋势及其根源比较》,《管理世界》第 1 期。 姚洋 ,2000 :《中国农地制度与农村社会保障》,《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秋季号。 姚洋 ,2002 :《自由、公正与制度变迁》,河南人民出版社。 Kung , J . K. , 1994 , Egalitarianism , Subsistence Provision and Work Incentive in China’s Agricultural Collectives , World Development , 22 (2) , 175 —188. M. A. Turner , L. Brandt and S. Rozelle , 1998 , Property rights formation and the organization of exchange and production in rural China , work paper. M. , Fafchamps , 2000 , Land Rental Markets and Agricultural Efficiency in Ethiopia , Mimeo. Place , F. , M. Roth , and P. Hazell , 1994 , Land tenure security and agricultural performance in Africa : Overview of research methodology , in Searching for land tenure security in Africa , eds. J . W. Bruce and S. E. Migot2Adholla. Dubuque , Iowa , U. S. A. : KendallΠHunt . Wen , G.J . , 1989 , The current land tenure and its impact on long term performance of the farming sector : the case of modern China , Ph. D. dissertation , University of Chicago. Yao , Yang , 2001 , Egalitarian Land Distribution and Labor Migration in Rural China , Working paper E2001007 , China Center for Economic Research , Peking University. Land Tenure , Tenure Securit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Farmland Rental Markets : Theory and Evidence from Jiangsu , Zhejiang and Shandong Provinces Tian Chuanhao &Jia Shenghua (School of Management , Zhejiang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lower of tenure security which peasants have , the lower of the probability and the area that they rent farmland. Land redistribution reduced the tenure security , but it facilitated labor migration and increased the supply of the land in land rental markets. Land redistribution advanced the development of farmland rental markets in those areas with vast population and limited farmland where the lack of land supplies was the main obstruction in farmland rental markets. On the base of 1083 farmers of Jiangsu , Zhejiang and Shandong provinces in 2000 , it validated those hypotheses above. Key Words :Land Tenure ; Tenure Security ; Farmland Rental Markets JEL Classification :Q15 , Q18 , O13 (责任编辑 :林  边) (校对 :林) 911 2004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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