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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白玫瑰

2014-03-27 5页 doc 45KB 5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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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白玫瑰红玫瑰·白玫瑰 ·红玫瑰 她遇见他时,连一碗泡面都煮不好。 什么沸水焖一分钟,冷水抄起,再冲热水进去,说是不仅面条劲道,还可以洗去防腐剂,多复杂的工序,一点不符合方便面的初衷,舍友教她的妙法她从来没试过。她不挑,温水泡面哪怕再生硬亦能下肚,在贤惠细作的舍友眼里,简直匪夷所思。 她很美,不是那种精致的美,她的美笼统而粗犷,就是一个美字,具体美在哪儿不便赘述也无法赘述。简单来说,一根丝带系发,长裙飘然,不施粉黛走出去就能博人眼光,她身材绝好,高挑,瘦却不病态,脸还保留些许婴儿肥,作为一个女生,谈不上完美也足够个性了,除了大大咧咧生...
红玫瑰·白玫瑰
红玫瑰·白玫瑰 ·红玫瑰 她遇见他时,连一碗泡面都煮不好。 什么沸水焖一分钟,冷水抄起,再冲热水进去,说是不仅面条劲道,还可以洗去防腐剂,多复杂的工序,一点不符合方便面的初衷,舍友教她的妙法她从来没试过。她不挑,温水泡面哪怕再生硬亦能下肚,在贤惠细作的舍友眼里,简直匪夷所思。 她很美,不是那种精致的美,她的美笼统而粗犷,就是一个美字,具体美在哪儿不便赘述也无法赘述。简单来说,一根丝带系发,长裙飘然,不施粉黛走出去就能博人眼光,她身材绝好,高挑,瘦却不病态,脸还保留些许婴儿肥,作为一个女生,谈不上完美也足够个性了,除了大大咧咧生活作风太不少女外——可哪个男生会在意呢? 那时候的她,像一株仲春的树,繁茂恣傲,却也粗枝大叶,他曾不止一次说过她,行健,你就不能改改,哪个女生和你一样,没心没肺的。 可说归说,他还是义无返顾地爱上了她。 行健,名字听起来就虎气,也真是人如其名。像她这样的女生,向来在大学里是褒贬参半的,贬她的多是女生,且多是不熟悉的女生,她谙熟这种变相式嫉妒,不屑于澄清,乐得昂首阔步,一任流言蜚语在身后肆意蔓延。 南国剧社,校园里历史最悠久的大社团,行健毫无悬念地一路通过终成女主角,在新年专场中饰演张爱玲名本《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红玫瑰。当时他是场下观众。 她一亮相,酡红旗袍,新烫的梨花卷,活脱脱书里走出的王娇蕊,艳惊四座。 灯光忽暗,戏开演了,台上一出,台下一出,周围女生细碎谈论着: “听说没,这些演员里,就她一个大一的,社长那么器重她,还不是看她漂亮。” “我瞧也没好看到哪儿去。” “就是,演技也不咋地,光会作媚,没神韵。” …… 这些言语,入了他的耳,却没入心,台上的她,一颦一笑皆春意,他醉了。 谢幕轮到她时,掌声稀疏,个别男生就算想喝彩也碍于众人眼光,气氛古怪,唯有他兀自拍得清脆响亮。 行健若有若无地冲台下的他笑了一笑。 后面的事情顺理成章,演出当晚,他主动向她要号码,往后几日,吃饭看电影,陪同上下课,招摇过市,旁观者又多了一份谈资。 子炎,大四,经管院学长,活跃分子,风云人物,众女明里暗里的恋慕对象……众多标签一贴,行健,不幸再次沦为众矢之的。 但他们打得火热,哪有闲情逸致管顾旁人眼光。半年后,子炎毕业,行健大二,两人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居室,行健搬出集体宿舍,同居生活浓情蜜爱,好像全部世界和未来,都浓缩在这平方之间。 第一顿晚餐,子炎不懂做饭,行健更不会,两人面对面干瞪眼。最后行健说,我给你煮碗泡面吧。她仔细将调料包一一放入,另外加了一根火腿肠,步骤还是那些步骤,却格外用心,他吃到第一口就吐了。辣味包不能全放,味太冲他吃不惯,还有泡面怎么能用温水,面条硬邦邦嚼不烂,总之,行健你是不是女生啊? 她闻言大怒,板起脸不理他。他赶忙道歉,费尽唇舌才将她哄转,两人手牵手出门下馆子。 那时候的她,是红玫瑰,是王娇蕊,是他心口化不开的朱砂痣。 ·白玫瑰 子炎刚毕业就到处投简历找工作,刚开始还摆点傲气,到后来全然一副低姿态,进了人才市场一头扎入人流冲到哪里算哪里,西装领带灰头土脸,谁还管你当初颐指气使在学生会呼风唤雨做到主席之衔。 行健才大二,正值青春好年华,每天上完不多的课,或和同学逛街,或去排练话剧,也偶尔演几出王娇蕊一类的角色,穿红着绿适合她,流言蜚语不好听却能轻易捧红一个人,自那后有她的戏场场爆满,只不过台下,再不会有他了。 到了晚上,她抱着一堆膨化食品窝在沙发里看电视,等他一身臭汗归来。于是,口角爆发。 几次后,她逐渐妥协,体谅他辛苦,主动学做可口的小菜。起初手艺不佳,常常吃得他龇牙咧嘴,无奈揽过她肩头说咱还是下馆子去吧。 然而当年轻人像一群闷头鸭子,被催着赶着跳进这趟叫做“社会”的洪流,倔强如子炎亦得低头,行健虽无体验,看着日日疲惫的他也感同身受了。她心疼他,下馆子太奢侈,于是发了狠心练习做菜,尽管菜式基础,久而久之,一盘清炒菜心亦能有滋有味。 争吵依然时有,除了偶尔下厨,行健十指不沾阳春水,碗碟交给洗碗机,衣物扔给洗衣机,几次衣服被机子绞坏之后子炎终于爆发了,行健你就不能改改! 要我改?怎么改?改成谁?你爱的还是不是最初那个我?! 两个执拗如牛的人撞在一起,其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 除非,一人退让。 他下班回来,屋里一片漆黑,肯定又和闺蜜出去疯了,他摇了摇头,摸索墙上的开关,这时候一双冰凉的臂膀缠上身子,将什么毛茸茸的东西绕在了他的脖子上,灯亮了,是她,还有一条深蓝色的围巾。你织的?她笑着点点头,依偎在他怀里喃喃道,我们和好吧。 他一把抱起她,近乎狂乱地吻。行健不闪避,脑海中浮现前几日跟舍友学打毛线的情景,机械反复的操作将她娇嫩的指关节压得通红,那曾是她最不屑做的事,为了他,她愣是一次线也没脱……啊!伤处被他碰到,她吃痛叫唤,好疼。 他望定她,怀里的行健面带桃花娇喘微微,第一次见她时隔得那么远,舞台上长袖善舞的佳人现下近在咫尺,成就感油然而生,不由得呼吸加重。昏暗灯光下,柔软的躯体不分彼此,纵情缱绻,忘我纠缠。 一个女人心里安放的不再是自己,而是另一个男人以及关于他的一切,这种巨大又微妙的转变,说奇不奇,有时只在一夜之间。 行健逐渐习惯游走于课堂、超市、家三点之间,淡出公众视线,流言亦随之减少,她本就是个不惧流言的人,任它多也好,少也罢,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去,不增不减。 自行车篓里依然时有陌生男子的情书,一天三两封,三两天一封,她总是一视同仁,撕成规整四瓣丢入垃圾桶,甚至懒得启封看一眼。跨上自行车,夸张的扎染长裙消失在风中,消失在树林后藏匿的一双双倾慕的眼神里。 又到一年新年汇演,舍友不知从哪里搞来四张前排的票,硬要把她拉上。 大学生活松散,舍友几乎成了她在大学校园里唯一的联系。那天她本要赶回家给子炎做他最爱吃的菜,拗不过舍友强烈要求生拉硬拽,愣是坐在了学校大礼堂敞亮的坐席间,灯光打得极其充足,时间到,光明骤暗。 这么多年过去,她已记不清当年观看的表演细节,只记得女主角一登台,掌声雷动,她就哭了。 从台上到台下,原来距离并没有那么遥远,也不需要太久的时间,几次选角例会排练不参与,从南国剧社自动除名,就是这么轻易。 校园里最不缺的就是鲜活亮丽的面孔。 深夜子炎回家,刚进门就闻到一阵鲜美的香味从厨房飘来。 她的声音也随之飘来:“鸡汤炖好了,盛一碗喝吧。” ·娇蕊 烟鹂 几年打拼下来,子炎逐渐凭借卓越的能力爬上高层。“凭借卓越的能力”这话是说来糊弄人的,顶多在庆贺会上致辞,用来激励座下一溜目光炽热天真的职场小辈;“爬”才是重点,吃苦、卑屈、蒙混,六字真言尽皆浓缩在这一个字上,不过好在挺过来了,现在总算可以站起身喘口气了。 最苦的日子里,行健陪伴他不离不弃。无论工作应酬到多晚,回家都能吃上一口烫乎乎的食物。难以想象当初连泡一碗方便面都牵强的她,玉指纤纤如何将肉丁碎得那么细、牛肉腌得那么透、笋片切得薄如蝉翼…… 他一面吃得啧啧有声,一面道:“要不是我,你这厨艺方面的潜能说不定一辈子都挖掘不出来。” 她笑笑,冷暖自知。 本科没毕业就随他来到陌生城市打拼,寻常女孩回首大学生活的关键词大都是自由、丰富、酣畅,她回忆起来只有一些零离的片段,甚而班级的毕业散伙饭都没人邀她去,在设计系二班的印象里,行健这个名字都是模糊的存在。 可是她爱他。为他,打过两次胎,放弃最爱的服装设计,甘心柴米油盐做个黄脸婆,一日三掂勺,熨平每件西服衬衫…… “啊……”菜刀划破手指,鲜血溢出,她慌忙找来餐巾纸止血,电话铃响。 是他,业务聚餐,今晚不回来吃饭了。 一锅浓浓的鸡汤正在炉子上嘟嘟冒热气。 无言地将一碗鸡汤盛好凉着。她始终不忘鸡汤是他的最爱,尽管随着职位升迁,他归家越来越晚,有时宴饮聚餐,留她一人独守空房吃自己做的菜,总也不忘盛好一碗等他回来喝。隔了夜、过一天、过几天……鸡汤不再鲜美。学生时代他赶在鸡汤刚炖好的时候回来喝上一口的时光,终究一去不返…… 直到有一天,他回家扔给她一条塔夫绸晚礼裙,淡淡道:“明晚几个生意伙伴聚会,准带女眷,你也来吧。” H市中心紫峰大厦,旋转餐厅,宴会就在那里举行。 红酒、香槟,累累水果、各色点心琳琅满目,任宾自取,还有穿梭在五色美食间的丽人名媛,她们手持香槟,款款碰杯交谈,明艳的指甲油和招摇的红唇,无时不在彰显青春靓丽,行健再一次透过那些交错的觥筹,窥见了从前的自己。 子炎谈论生意,她丝毫插不上口,只有默然退居一旁,看他西装领带,一如多年前学生会主席,当年的意气风发,似乎一点没减褪,他还是他,年轻有为,前途无量。而她,行健也不知道如何定位自己。 她走向落地窗,一座城市的夜景铺陈在眼前,万家灯火明灭。 餐厅不觉旋转到面南方向,当初他们一道从南方城市北上而来,房子越换越大,不再是当年学校旁边那间几平米的小窝了,但她突然之间很怀念某些东西,曾经门楣上一串从地摊上淘来的风铃?难忘的初夜?当时贫穷却幸福的小日子?还是那时候被他宠溺到不行的她? 都是,又好像都不是。 放眼望去,那么多灯光里,哪一盏属于她?属于他们?她一下子迷茫了。 行健似乎领会了子炎带她来这里的目的。 ·行健 翻开珍藏多年的泛黄剧本,张爱玲的话熟悉无比,却触目惊心——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再读这段开场独白,行健渐能领悟,所谓人之欲求,永无餍足。子炎生生将她从红玫瑰扭转成白玫瑰,因为对于一个处于奋斗阶段的男子,她的活色生香不合时宜;而在她慢慢熟悉并忠于这样白开水一样温驯的角色时,子炎又不甘于这种平庸了,他事业有成,身边站着的,该是王娇蕊一样的她,万般风情,留着好看无用的玉葱指甲,嬉笑怒骂…… 就像方便面吃多了没营养,难免需要一碗鸡汤细细滋补,但一旦有了自助餐,任你山珍海味饕餮,那碗温情脉脉的鸡汤,便不再是首选。 好在行健曼妙依然,比之孟烟鹂幸运得多。被岁月熬苍白的容颜可以恢复红润,长发可以烫卷,指甲可以留长,悉心打扮一下,丰姿不减当年,只要她情愿,一伸手,就可以将子炎从暧昧传闻中拉回身边。 收音机恰好放到《红玫瑰》,陈奕迅独特的音色在空旷的房间内回荡—— “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又落空//红是朱砂痣烙印心口/红是蚊子血般平庸/时间美化那仅有的悸动/也磨平激动。” 深夜,她为他做好一桌饭菜汤,同样放在饭桌上的,还有一纸离婚。 大学时,所有人不看好他们,爱情偏偏从谩骂的口水中滋长蓬勃;现如今,生活安乐富足,所有人眼红的准阔太,偏偏要放弃一切,净身出户。 没有后悔,行健不是一个习惯生活在悔恨中的人,何况过去将来的每一步,都无从悔恨。 离婚后她用自己的积蓄开了一家粥面馆,主打鸡丝粥、鸡汤面,鲜美的香味弥散在每位食客的味蕾,以及她的心头。 玫瑰的红与白,本不需要别人来定义,她是她的,你是你。 就算做不成别人心口的朱砂痣,依然是自己天空中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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